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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MZ/T 130-2019 (MZ/T130-2019) | | 中文名称 | 外语汉字译写导则:菲律宾语 | | 英文名称 | Transformation guidelines of geographical names from foreign languages into Chinese: Filipino | | 行业 | Chinese Industry Standard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01 | | 国际标准分类 | | | 字数估计 | 11,153 | | 发布日期 | 2019-04-30 | | 实施日期 | 2019-04-30 | | 标准依据 | 民政部公告(2019.04.30i) | | 发布机构 | 民政部 |
MZ/T 130-2019: 外语汉字译写导则:菲律宾语
MZ/T 130-2019 英文名称: Transformation guidelines of geographical names from foreign languages into Chinese: Filipino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政 行 业 标 准
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 菲律宾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发 布
1 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菲律宾语地名汉字译写的规则。
本导则适用于以汉字译写菲律宾语地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693.1-2008 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 英语
GB/T 17693.5-2009 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 西班牙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 17693.1-2008 确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 GB/T
17693.1-2008 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4 总则
4.1 地名专名应音译。
4.2 地名通名应意译。
4.3 惯用汉字译名和以常用人名命名的地名仍旧沿用,其派生的地名同名同译,华人常用的知名度较
高的地名仍旧沿用。
4.4 地名译写原则上采用该国最新出版的的地图、地名录、地名词典、地名志等文献中的标准地名。
4.5 译写菲律宾语地名使用的汉字以《菲律宾语汉语音译表》为准(见表 1),菲律宾地名中出现的
英语、西班牙语等语种词汇,应根据相应语种地名汉字译写导则译写。
5 细则
5.1 地名专名的汉字译写。
5.1.1 专名(含专名化的通名)一般音译。
5.1.2 专名为单音节时,根据地理特征加相应通名。
5.1.3 除表 1 中出现的元音组合,菲律宾语中两个及两个以上元音在一起时,一般都分开译写。
a) 地名中连续出现两个相同的元音,两个元音按两个音来译写。
b) ia,ie,iu 组合出现在地名词中或词尾时,且在词中 a,e,u 与后面的字母不构成音节时,在译写
时需要在 i后面补出 y,i 归入前面的音节,y与 a,e,u分别相拼,按表 1 中 ya,ye,yu 行汉字译写;
在词中时若 a,e,u与后面的字母可构成音节,则不需要补出 y,i归入前面的音节,a,e,u与后面的
字母相拼直接译写。
c) 地名中连续出现三个元音,即元音+ i +元音或元音+ u/o +元音时,i要变成 y,y 与后面的元音相拼;
u/o要变成 w,w 与后面的元音相拼。
5.1.4 菲律宾语中 k-g,t-d,p-b 为三组对应清浊辅音,每一组发音部位都相近且都不送气,区别在于
声带振动与否。根据汉语习惯,用送气不送气音区分清浊辅音,参见表 1。
5.1.5 ng只有在词首时,按表 1中 ng行汉字译写。
5.1.6 m 在 b 或 p 前按 n处理。
5.1.7 辅音 c,k,t,g,d,b,p,r,l单独出现在词尾,按表 1 译出。辅音 h单独出现在词尾,通常
不译。
5.1.8 aw 在词尾或后加辅音字母时,采用表 1 中 aw 行汉字译写。
5.1.9 地名中 San 与后面部分分写时,San 通常译为“圣”。San,Santa,Santo,Saint(缩写为 S.或
St)统一译为“圣”。
5.1.10 菲律宾语中一般没有复合辅音,如有此情况,一般为外来语借词,该情况按对应的外语地名汉
字译写导则来译写。在部分地名中,ny和 ly 分别为西班牙语字母ñ和 ll的菲律宾语化转写形式,按《西
(班牙)汉译音表》译写。
5.1.11 专名中的修饰词(如表示方位,大小,新旧等)意译(见附录 A)。
5.1.12 对于在菲律宾的称谓与我国称谓不同的同一地理实体名称,应以我国官方正式出版的最新地
图,地名录,地名词典,地名志等文献中的标准地名称谓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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