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Q/BQB 203-2009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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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BQB 203-2009 | 270 | Q/BQB 203-2009 | 9秒内发货PDF | 管道、容器、设备结构用无缝钢管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Q/BQB 203-2009 (Q/BQB203-2009) |
| 中文名称 | 管道、容器、设备结构用无缝钢管 |
| 英文名称 | Seamless steel tubes for pipes, containers and equipment structure |
| 行业 | Chinese Industry Standard |
| 中标分类 | QBQ |
| 字数估计 | 9,945 |
Q/BQB 203-2009: 管道、容器、设备结构用无缝钢管
Q/BQB 203-2009 英文名称: Seamless steel tubes for pipes, containers and equipment structure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9-05-18 发布 2009-12-31 前实施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管道、容器、设备结构用无缝钢管
代替 Q/BQB 203-2003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管道、容器、设备结构用无缝钢管的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检验与试
验、包装、标志和检验文件。
本标准适用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用于制造管道、容器、设备及其它结构中有较高
要求的碳素钢及低合金钢热轧无缝钢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
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
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2-2006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228-2002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 229-1994 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验方法
GB/T 242-2007 金属管扩口试验方法
GB/T 246-2007 金属管压扁试验方法
GB/T 2102-2006 钢管的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GB/T 2975-1998 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GB/T 4336-2002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
法)
GB/T 7735-2004 钢管涡流探伤检验方法
GB/T 8163-2008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8253-2000 钢及钢产品 检验文件的类型
GB/T 20066-200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20123-2006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 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
(常规方法)
GB/T 20125-2006 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
光谱法
GB/T 20126-2006 非合金钢 低碳含量的测定 第 2 部分:感应炉(经预加热)
内燃烧后红外吸收法
3 尺寸、外形、重量
3.1 外径和壁厚
3.1.1 外径和壁厚如表 1、表 2 所示。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商定,可供应表 1、表
2 规定以外的钢管。
3.1.2 外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3 规定。
3.1.3 壁厚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 规定。
3.2 长度
3.2.1 钢管的通常长度为 6m~12m。经供需双方协议,可供应 5m~12m 长度范围内的
定尺钢管,其长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5 的规定。
3.2.2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议,也可供应其他长度的钢管。
3.3 外形
3.3.1 钢管的弯曲度不得大于如下规定:
壁厚≤15mm 1.0mm/m
壁厚>15mm 1.5mm/m
3.3.2 钢管的两端端面应与钢管轴线垂直,切口毛刺应清除。
3.4 重量
3.4.1 钢管按实际重量交货,亦可按理论重量交货。钢管每米理论重量列于表 1、表 2(钢
的密度按 7.85kg/dm3)。
3.4.2 钢管的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偏差不得大于下列规定:
单根钢管 +10%
4 技术要求
4.1 牌号和化学成分
4.1.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 6 规定。经供需双方协商,可供应其它
牌号的钢管。
4.1.2 钢管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按 GB/T 222 的有关规定。
4.2 冶炼方法
钢应为电炉或氧气转炉冶炼的镇静钢,若需方无特别指定,则冶炼方法由供方确定。
E275K2、E355K2、C22E、C35E、C45E 等牌号的钢应为细晶粒钢并含有固氮元素。
4.3 交货状态
4.3.1 钢管交货状态应符合表 7 和表 8。
4.3.2 如果热张力轧制(如张力减径)后钢管的终轧温度高于钢材的相变临界温度 Ar3且
管子是经过空冷时,则管子视为经过了正火处理。
4.3.3 如果要求钢管表面涂防腐涂料,应在订货时商定。
4.4 力学性能
4.4.1 交货状态钢管的室温纵向拉伸性能应符合表 7 或表 8 的规定。
4.4.2 对于 E275K2 和 E355K2 牌号的钢管,应进行纵向冲击试验。交货状态钢管的全尺
寸试样夏比 V 型缺口冲击功应满足表 8 的规定。不能制备全尺寸试样时,可采用宽度为 7.5
mm 或 5.0 mm 的小尺寸试样。冲击试样应优先选择尽可能的较大尺寸。当不足以选取
5.0mm 宽度试样时,不进行冲击试验。7.5 mm 和 5.0mm 小尺寸试样的最小夏比 V 型缺
口冲击功要求应分别为表 8 中的全尺寸试样冲击功要求值乘以递减系数 0.75 和 0.50。
4.5 密实性
钢管应采用 GB/T 7735 中的验收等级 B 逐根进行涡流探伤检验,以检验钢管的密实
性。需方如对钢管的密实性进行复验时,也可按 GB/T 8163 的规定进行水压试验,但最高
试验压力不超过 20MPa。
4.6 工艺试验
4.6.1 用 St37.0、St44.0、St52.0、E235、E275、E315、E355、C22E、C35E 钢
制造的钢管,应进行压扁试验。根据需方要求,供需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用 St55 钢
制造的钢管也可进行压扁试验。
压扁试验后,试样上不允许存在裂缝或裂口,钢管压扁后平板间距离按下式计算:
式中:S-钢管的公称壁厚,mm;
da-钢管的公称外径,mm;
α-单位长度变形系数,对于 St37.0 和 E235,α=0.09;对于 St44.0、St52.0、
E275、E315、E355 和 C22E,α=0.07;对于 St55 和 C35E,α=0.06
如果 S/da 大于 0.15,该牌号钢的 α值应减小 0.01。
4.6.2 根据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用 St37.0、St44.0、St52.0 钢制造,壁厚不大
于 8mm 的钢管,可进行扩口试验。
扩口试验在冷状态下进行,顶口锥度为 30°、45°、60°中的一种,扩口后试样不得出现裂
缝或裂口,扩口试样外径扩口率应符合表 9 规定。
4.7 表面质量
钢管的内外表面不得有裂缝、折叠、轧折、离层和结疤,这些缺陷应完全清除掉,但清理处
的实际壁厚不得小于壁厚所允许的最小值。
允许存在由于制造方式所造成的轻微凸起、凹陷或浅的辊痕,但钢管的外径和壁厚必须在允
许的尺寸偏差之内,且不影响钢管的使用性能。
5 检验与试验
5.1 钢管的尺寸应用合适的量具逐根进行测量。
5.2 钢管的内、外表面需在照明下用肉眼逐根进行检查。
5.3 钢管的检验项目、试验方法、取样方法和取样数量应符合表 10 的规定。
5.4 组批规则
5.4.1 钢管按批进行检验和验收。每批钢管应由同一规格、同一牌号、同一炉号的钢管组
成。当需方事先未提出特殊要求时,碳素钢管可以不同炉号的同一规格、同一牌号的钢管组
成一批。
5.4.2 钢管每批为 200 根,剩余钢管的根数不小于 100 根时,单独为一批;小于 100 根
时,应并入相邻的一批中。
5.5 复验与判定原则
5.5.1 对于拉伸试验、压扁试验及扩口试验,初验如有一项试验结果(包括该项试验所要
求的任一指标)不合格,则应将该根钢管剔除,并从同一批钢管中重新取 2 根钢管复验不
合格的项目,复验结果即使有一个指标不合格,则整批钢管不予验收。
5.5.2 对于冲击试验,一组 3 个试样的平均值应不小于规定值,允许其中有 1 个试样的值
低于规定值,但不应低于规定值的 70%。
若一组 3 个试样的结果没有满足上述规定,但低于规定值的试样不超过 2 个,且低于规定
值 70%的试样不超过 1 个,可从同一抽样钢管上再取 1 组 3 个试样,在第二组试样试验后,
如果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该抽样钢管判为合格:
a) 6 个试样的平均值不小于规定值;
b) 低于规定值的试样不超过 2 个;
c) 低于规定值 70%的试样不超过 1 个。
如果没有满足上述条件,该抽样钢管应判为不合格,则整批钢管不予验收。
5.5.3 供方可对复验不合格的钢管进行正火处理,作为新的一批提交验收,正火次数应不
超过两次。
6 包装、标志和检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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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准: NMPA RULES66|Q/BQB 302|NMPA RULES66|Q/BQB 193|Q/BQB 203-2009|Q/BQB 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