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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QB 610-2018 215 Q/BQB 610-2018 9秒内 结构用厚钢板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Q/BQB 610-2018 (Q/BQB610-2018)
中文名称 结构用厚钢板
英文名称 Steel plates for structure
行业 Chinese Industry Standard
中标分类 QBQ
字数估计 11,169
发布机构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Q/BQB 610-2018 Steel plates for structure 发布 代替Q/BQB 610-2013 结构用厚钢板 2018-01-15 发布 2018-04-10 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参照 JIS G3101:2015/AMENDMENT 1:2017 和 EN10025-2:2004,并结合宝钢实际情况制定。 本标准代替 Q/BQB 610-2013《结构用厚钢板》,与原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了 GB/T 20124、删除了 GB/T 20126 引用,增加了 GB/T 2975 年号; --加严了各牌号化学成分中磷、硫含量的规定; --完善冲击试验复验的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 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管理部提出。 本标准由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管理部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 黄锦花。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BQB 610-2004,Q/BQB 610-2009,Q/BQB 610-2013。 结构用厚钢板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结构用厚钢板的尺寸、外形、技术要求、试验和检验、标志及检验文件等。本标准适 用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结构用厚钢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228.1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 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29 金属材料 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 GB/T 232 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 GB/T 2975-1998 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规法) GB/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20123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 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 GB/T 20124 钢铁 氮含量的测定 惰性气体熔融热导法(常规方法) GB/T 20125 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Q/BQB 600 厚钢板一般技术要求 3 一般技术要求 除非本标准另有规定,否则按本标准供货的钢板应符合 Q/BQB 600 的相应要求。 4 分类和代号 钢板的牌号、公称厚度、用途如表 1所示。 表 1 牌 号 公称厚度 mm 用 途 SS330、SS400、SS490 5~150 一般结构用钢板,用于桥梁、船舶、车 辆以及其他结构件。SS540 5~40 S185、S235JR、S235J0、S235J2 S275JR、S275J0、S275J2 S355JR、S355J0、S355J2、S355K2 5~150 非合金结构钢板,用于焊接、螺栓连接、 铆接结构。 5 技术要求 5.1 牌号及化学成分 5.1.1 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 2和表 3 的规定。 表 2 牌 号 化 学 成 分(熔 炼 分 析) % C Mn P S 其 它 SS330 - - ≤ 0.025 ≤ 0.020 根据需要,可添加其他 合金元素 SS400 - - SS490 - - SS540 ≤0.30 ≤1.60 ≤0.025 ≤0.020 表 3 牌 号 化 学 成 分 (熔 炼 分 析) % C,≤ Si Mn Na Cu 公称厚度,mm 5~40 >40~150 S185 - - - - 0.030 0.030 - - S235JR 0.17 0.20 - 1.40 0.025 0.020 0.012 0.55S235J0 0.17 0.025 0.020 0.012 S235J2 0.17 0.025 0.020 - S275JR 0.21 0.22 - 1.50 0.025 0.020 0.012 0.55S275J0 0.18 0.18 0.025 0.020 0.012 S275J2 0.025 0.020 - S355JR 0.24 0.24 0.55 1.60 0.025 0.020 0.012 0.55 S355J0 0.20b 0.22 0.025 0.020 0.012 S355J2 0.025 0.020 - S355K2 0.025 0.020 - a 当 Alt≥0.020 或 Als≥0.015 或采用其他足够的固氮元素时,N最大值不适用,并应在检验文件中提供固氮元素。 b 公称厚度>30mm 时,C≤0.22。 5.1.2 表 3 中牌号的成品化学成分应符合表 4的规定,供方如能保证,可不进行成品分析。 5.1.3 表 3 中除 S185 外各牌号的碳当量应符合表 5的规定。 表 4 牌 号 化 学 成 分 (成 品 分 析) % C,≤ Si Mn Na Cu 公称厚度,mm 5~40 >40~150 S185 - - - - 0.035 0.035 - - S235JR 0.19 0.23 - 1.50 0.030 0.025 0.014 0.60S235J0 0.19 0.030 0.025 0.014 S235J2 0.19 0.030 0.025 - S275JR 0.24 0.25 - 1.60 0.030 0.025 0.014 0.60S275J0 0.21 0.21 0.030 0.025 0.014 S275J2 0.030 0.025 - S355JR 0.27 0.27 0.60 1.70 0.030 0.025 0.014 0.60 S355J0 0.23b 0.24 0.030 0.025 0.014 S355J2 0.030 0.025 - S355K2 0.030 0.025 - a 当 Alt≥0.015 或 Als≥0.013 或采用其他足够的固氮元素时,N最大值不适用,且应在检验文件中提供固氮元素。 b 公称厚度>30mm 时,C≤0.24。 表 5 牌号 碳当量 Ceqa % 厚度,mm ≤30 >30~40 >40~150 S235JR、S235J0、S235J2 0.35 0.35 0.38 S275JR、S275J0、S275J2 0.40 0.40 0.42 S355JR、S355J0、S355J2、S355K2 0.45 0.47 0.47 a 根据熔炼分析来计算碳当量: 5.2 力学和工艺性能 5.2.1 钢板的力学和工艺性能应符合相应表 6、表 7的规定。 CuNi VMoCr 6eq  MnCC 5.2.2 弯曲试验后,试样的外表面不得有肉眼可见的裂纹。供方如能保证试验合格,可不进行试验。 5.2.3 冲击吸收能量为一组三个试样试验结果的平均值,允许其中一个试样的试验结果小于规定值,但 不得小于规定值的 70%。 5.2.4 冲击试验仅适用于厚度大于等于 6mm 的钢板。对厚度大于等于 12mm 的钢板进行冲击试验时,应 采用 10.0mm×10.0mm×55mm 标准试样,其试验结果应满足表列的规定值;对厚度大于等于 6mm 且小于 12.0mm 的钢板进行冲击试验时,应采用 7.5mm×10.0×55mmmm 或 5.0mm×10.0mm×55mm 辅助试样,其 试验结果分别不小于表列规定值的 75%或 50%。 5.2.5 如冲击试验结果不符合规定要求,可以在同一取样产品上另取三个试样进行试验,这时,前后六个 试样的平均值应不小于规定值,并且其中低于规定值的试样最多只能有二个,只允许其中一个值小于规 定值的 70%。 表 6 拉 伸 试 验 a 180° 弯曲试验 b D=弯曲压头 直径 a=试样厚度 上屈服强度 MPa,≥ 抗拉 强度 MPa 断后伸长率 %,≥ 拉伸试样编号(尺寸,mm) P14(L0=50、 b=25) P16 c (L0=200、b=40) (L0=50、 d=14)c,d 公称厚度 mm 公称厚度 mm >16 ~40 >40 ~100 100 5 >5 ~16 >16 ~50 >40 SS330 205 195 175 165 330~430 26 21 26 28 D=1a SS400 245 235 215 205 400~510 21 17 21 23 D=3a SS490 285 275 255 245 490~610 19 15 19 21 D=4a SS540 400 390 - - ≥540 16 13 17 - D=4a a 拉伸试验取横向试样;屈服现象不明显时,采用 Rp0.2。 b 弯曲试验取横向试样,试样宽度 b=20~50mm。仲裁试验时试样宽度为 20mm。 c 对于钢板厚度>40mm~50mm 时,仲裁时拉伸试样采用 L0=50mm、d=14mm。 d 为非比例试样,Lc≈60mm,r≥15mm。厚度>90mm 钢板的伸长率,厚度每增加 25.0mm 或其部分,表中的延伸率应减少 1%,但以减少 3%为限。 表 7 拉 伸 试 验 a 冲击试验 b 上屈服强度 MPa,≥ 抗拉强度 MPa 断后伸长率 %,≥ 温度 冲击吸 收能量 KV2 J,≥ L0=5.65 0S 公称厚度 mm 5~ >16 ~40 >40 ~63 >63 ~80 >80 ~100 >100 ~150 5~ 100 >100 ~150 5~ >40 ~63 >63 ~100 >100 ~150 S185 185 175 175 175 175 165 290~ 510 280~ 500 16 15 14 13 - - S235JRc 235 225 215 215 215 195 360~ 510 350~ 500 24 23 22 22 27S235J0 0 S235J2-20 S275JRc 275 265 255 245 235 225 410~ 560 400~ 540 21 20 19 19 27S275J0 0 S275J2-20 S355JRc 355 345 335 325 315 295 470~ 630 450~ 600 20 19 18 18 27S355J0 0 S355J2-20 S355K2-20 40 a 拉伸试验取横向试样,屈服现象不明显时,采用 Rp0.2。 b 冲击试验取纵向试样。 c 供方如能保证可不进行冲击试验。 6 检验和试验 6.1 检验文件类型在选用规定的检验和试验时,应符合 6.2~6.4 条款规定。 6.2 每批钢板所需检验项目的试样数量、取样方法、试验方法应符合表 8的规定。 表 8 序 号 检 验 项 目 试样数量,个 取 样 方 法 试 验 方 法 1 化学分析 a 1(每炉) GB/T 20066 GB/T 223、GB/T 4336、GB/T 20123 GB/T 20124、GB/T 20125 或通用方法 2 拉伸试验 1 GB/T 2975 GB/T 228.1 3 弯曲试验 1 GB/T 2975 GB/T 232 4 冲击试验 1组(3个) GB/T 2975 图 A11 a) GB/T 229 a 仲裁时,试验方法采用 GB/T 223。 6.3 取样频率 6.3.1 化学成分分析的取样频率 按炉对化学成分进行熔炼分析。 6.3.2 拉伸性能和弯曲性能的取样频率 每批应由重量不大于 50 吨的同炉号、同牌号、最大厚度不大于最小厚度 2倍、同交货状态的钢板 组成。当批重量大于 50 吨时,取两个试样。当批由单张钢板组成时,取一个试样。 6.3.3 冲击性能的取样频率 每批应由同炉号、同牌号、同交货状态的钢板组成。试样应取自批中最厚的钢板。 6.3.4 经供需双方协商,可另外确定组批规则。 6.4 冲击试验的复验 如冲击试验结果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已做试验且结果不合的单张钢板不能验收,对与取样钢板同一 厚度的钢板进行逐件提交冲击试验和验收,对其他厚度的钢板组成新批提交冲击试验和验收。 7 附录 附录 A(资料性附录)列出了本标准与引用标准及国标相近牌号对照表。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与引用标准及国标相近牌号对照表 表 A.1 GB/T 3274-2017 GB/T 711-2017 SS330 SS330 Q195,Q215A,Q215B,10 SS400 SS400 Q235A SS490 SS490 Q275A 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