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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QC/T 771-2017 (QC/T771-2017) | | 中文名称 | 汽车柴油机纸质滤芯柴油细滤器总成技术条件 | | 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s of Diesel-Fuel Fine Filter Assembly with Paper Element for Automobile Diesels | | 行业 | 汽车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T13 | | 字数估计 | 16,186 | | 发布日期 | 2017-01-09 | | 实施日期 | 2017-07-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QC/T 771-2006 | | 标准依据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7年第2号 | | 发布机构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柴油机纸质滤芯(包含复合滤材滤芯)柴油细滤器总成(简称总成)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
QC/T 771-2017: 汽车柴油机纸质滤芯柴油细滤器总成技术条件
QC/T 771-2017 英文名称: Specifications of diesel-fuel fine filter assembly with paper element for automotive diesels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QC/T771—2017
代替QC/T 771一2006
汽车柴油机纸质滤芯柴油细滤器总成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柴油机纸质滤芯(包含复合滤材滤芯)柴油细滤器总成(简称总成)的技术要
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体积流量为15 L/min(900 L/h)以下的汽车柴油机纸质滤芯柴油细滤器总成
(包 括旋装式总成、滤芯可更换式总成),对体积流量大于15 L/min(900L/h)及其他柴油机用纸质滤芯
可参照适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
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QC/T 772—20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技术要求
4.1 总 则
总成应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其技术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4.2 性能
4.2.1 密封性。
4.2.1.1 按 QC/T 772—2017 的5. 1进行试验。
4.2.1.2 总成安装于试验台上,内部通入规定压力(或按试验大纲要求的压力)的干燥空气,保压时
间至少1 min, 总成结合面及密封面不允许渗漏(应无气泡溢出)。
4.2.1.3 总成密封性技术要求见表1的规定。
4.2.2 滤芯完整性.
4.2.2.1 按 GB/T14041.1—2007 进行滤芯完整性试验。
4.2.2.2 试验液采用QC/T772—2017 的4.2规定的试验油。
4.2.2.3 当滤芯溢出稳定连续成串气泡时,滤芯内部空气压力应≥1200 Pa。
4.2.3 清洁度。
4.2.3.1 按 QC/T 772—2017 的5.2进行试验。
4.2.3.2 总成内部清洁度限值(W), 按柴油滤清器的额定流量查表2确定。
4.2.3.3 在不确定额定体积流量时,根据滤芯的有效过滤面积按式(1)计算出标称体积流量,查表2
确定。
4.2.3.4 标称体积流量按式(1)计算。
4.2.4 压力差一流量特性。
4.2.4.1 压力差一流量特性是按QC/T 772—2017 的5.3进行试验,在规定的各流量点、测量点测
得的滤清器前后的静压差。
4.2.4.2 原始阻力(原始压力差)按QC/T 772—2017的5.3进行试验,在新滤清器额定流量点时,
滤清器前后规定测量点测得的静压差。
4.2.4.3 总成的原始阻力(原始压力差)△P 按表3的规定。
4.2.5 原始滤清效率。
4.2.5.1 按 QC/T 772—2017 的5.4进行试验。
4.2.5.2 试验灰尘采用GB/T 28957.1—2012 规定的A2、A3 氧化硅试验粉尘,以及GB/T28957.2—
2012规定的 M1、M2、M3、M4、M5 氧化铝试验粉尘。
4.2.5.3 总成的原始滤清效率按表4的规定。
4.2.6 储灰能力。
4.2.6.1 按 QC/T 772—2017 的5.4进行试验。
4.2.6.2 总成的储灰能力应不低于由式(2)计算规定的值。
4.2.7 单次通过滤清效率。
4.2.7.1 按 SAE J1985—2006进行燃油滤清器单次通过原始效率试验方法规定的试验。
4.2.7.2 总成的单次通过滤清效率按表5的规定。
4.2.8 分离水效率。
4.2.8.1 按 QC/T772—2017 的5.5进行试验。
4.2.8.2 总成的分离水效率限制按表6的规定。
4.2.9 滤芯耐高压差。
4.2.9.1 按 QC/T 772—2017 的5.6进行试验。
4.2.9.2 滤芯在500 kPa 的压力差下不允许破裂、脱胶、接头开裂、密封面永久变形等缺陷。
4.2.10 耐破损。
4.2.10.1 按 QC/T 772—2017 的5.7进行试验。
4.2.10.2 总成在800 kPa 的内压下保持至少3 min 不允许滤清器外壳破损、密封连接处泄漏、密封 圈鼓胀变形等缺陷。
4.2.11 液力脉冲疲劳。
4.2.11.1 按 QC/T 772—2017 的5.8进行试验。
4.2.11.2 总成在0 kPa~600 kPa 交变压力,经20000次的液力脉冲疲劳试验后,总成不允许出现 永久性变形、开裂,密封连接处泄漏,密封圈鼓胀变形等缺陷。
4.2.12 耐高低温.
4.2.12.1 柴油滤清器放置实验室环境24 h,放置(100±2)℃环境中24 h, 在实验室环境过渡
5 min,放置(-40±2)℃环境24 h,在实验室环境过渡5 min,再放置(100±2)℃环境中24 h;为一个循环,共进行4个循环试验。
检查外观有无明显变形、破裂、塑料溶胀、脱胶、锈蚀等缺陷。
4.2.12.2 满足4.2.1对密封性的要求,拆解柴油滤清器检查内部滤芯有无脱胶、接头连接是否可
靠,滤纸有无破裂,是否有塑料溶胀、金属锈蚀等缺陷。
4.2.13 振动疲劳。
4.2.13.1 按 QC/T 772—2017 的5.9进行试验。
4.2.13.2 总成按装车(机)方式安装,经规定的振动参数进行振动疲劳试验后,不允许出现永久性 变形、开裂,密封连接处泄漏,密封圈鼓胀变形等缺陷。
4.2.13.3 总成试验前应按 QC/T 772—2017 的5.1进行密封性试验并确认符合4.2.1的要求后进 行振动疲劳试验,试验后应复查密封性是否符合要求,
并满足4.2.13.2的规定。
4.2.13.4 总成试验前内部装有试验油并保持油压为(34.5±0.1)kPa, 试验过程及结束后检查其是 否有试验油泄漏或油压降低,并满足4.2.13.2的规定。
4.2.14 密封圈材料。
4.2.14.1 总成的密封圈应采用耐柴油的弹性材料制造。
4.2.14.2 总成的密封圈的性能符合 HG/T 4392—2012 的性能要求。
4.2.15 防锈处理。
4.2.15.1 总成中所有钢质材料制成的零件应经防锈处理。
4.2.15.2 按 GB/T 10125—2012 的规定,通过中性盐雾试验100 h 为合格。
4.3 外观
4.3.1 总成及滤芯的外观质量检测采用目测进行,除另有规定外。
4.3.2 总成外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允许有折皱、碰伤、尖角、毛刺等缺陷。
4.3.3 总成表面的镀、涂层应均匀、光滑,不允许有污物、流挂、露底、剥落等缺陷。
5 检验规则
5.1 检验合格
每只产品应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
5.2 出厂检验
5.2.1 检验项目为4.2.1、4.3。
5.2.2 订货单位抽检产品时,按GB/T 2828 的规定进行。抽样方案和合格质量水平 AQL 值由供 需双方商定。
5.3 型式检验
5.3.1 型式检验的选择。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的定型鉴定;
b) 正常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每2年应进行一次检验;
d) 出厂检验结果与最近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5.3.2 型式检验的项目为第4章规定的全部项目,总成的振动疲劳试验为可选择试验项目。
5.3.3 抽样方案由供需双方商定,但不能少于3件。
6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6.1 产品标志和标识
每只产品上应标明以下内容:
a) 产品标识、标志、商标;
b) 产品型号、执行标准;
c) 安装使用说明,使用时间及更换周期,注意事项。
使用说明要明了扼要,标志应明晰,部位、尺寸按产品图样的规定。
6.2 产品包装、运输和贮存
6.2.1 每只产品包装前应干净,根据需要进行防锈处理。
6.2.2 进、出口应采取防尘措施。
6.2.3 产品应装入衬有防潮材料的干燥的包装箱内,并保证在正常运输中不致损伤。
产品的包装箱外表面应标明以下内容:
a) 根据产品生产、管理、销售的需要设置标识和标志,如商品条码等能提供产品信息、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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