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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SF/T 0038-2019 (SF/T0038-2019) | | 中文名称 | 公证书制作规范 | | 英文名称 | (Notarization specification) | | 行业 | Chinese Industry Standard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13 | | 国际标准分类 | 35.240.20 | | 字数估计 | 13,157 | | 发布日期 | 2019-05-05 | | 实施日期 | 2019-05-20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
SF/T 0038-2019
Specification layout key for notarial certificate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司 法 行 政 行 业 标 准
公证书制作规范
2019 - 5 - 5 发布
2019 - 5-20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发 布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用纸主要技术指标...1
5 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2
6 印制装订要求...3
7 公证书各要素编排规则...3
8 计量单位、标点符号和数字的用法...6
9 用字要求...6
10 式样...6
参 考 文 献...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中国公证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司法部信息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公证协会。
公证书制作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证书用纸主要技术指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印制装订要求、公证书各要素
编排规则、计量单位、标点符号和数字的用法、用字要求和式样等。
本标准适用于公证书的制作,公证事务证书、公证书译文和与公证业务有关的文书制作也可参照执
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48 印刷、书写和绘图纸幅面尺寸
GB 3100 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GB/T 3101 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
GB/T 3102(所有部分) 量和单位
GB/T 15834 标点符号用法
GB/T 15835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字 word
标示公证书中横向距离的长度单位。
注:本标准中,一字指一个汉字宽度的距离。
3.2
行 line
标示公证书中纵向距离的长度单位。
注:本标准中,一行指一个汉字的高度加3号汉字高度的7/8的距离。
4 用纸主要技术指标
4.1 公证书用纸
公证书用纸一般使用纸张定量为 60 g/m²~80 g/m²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纸张白度 80%~90%,
横向耐折度≥15 次,不透明度≥85%,pH 值为 7.5~9.5。
4.2 公证专用纸
公证专用纸是专供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公证业务的公证机构制作发往外国或者我国港澳台地区的公
证书的防伪纸张。公证专用纸应符合并不限于以下技术质量标准:定量85±3g/m²,纸张白度 >80%,厚
度0.092~0.105mm,耐折度(纵横向平均)≥1000次。
5 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
5.1 幅面尺寸
公证书用纸应符合GB/T 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应为:210 mm×297 mm。
5.2 封面和封底
公证书均应粘贴封面和封底。封底无正文。
5.3 公证书封面
公证书封面要求包括:
a) 公证书封面的“公证书”字样应采用宋体 48 号字,上边缘至纸张边缘为 94mm,字间隔一个汉
字位置;
b) 公证机构名称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本县、市名称+公证处”(省(自治区)名称+
本市名称+字号+公证处;直辖市名称+字号+公证处),字样下边缘至纸张边缘 44mm,用二号宋
体字,公证机构名称前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
c) 公证书封面用字排版位置应居中。
5.4 版面
公证书版面要求包括页边与版心尺寸、字体和字号、行数和字数以及文字颜色四部分,具体如下:
a) 页边与版心尺寸
1) 公证书用纸天头(上白边)为 37 mm±1 mm;
2) 公证书用纸订口(左白边)为 28mm±1mm;
3) 版心尺寸为 156 mm×225 mm。
b) 字体和字号
1) 各要素应采用 3 号仿宋字体;
2) 阿拉伯数字应采用 3 号 Times New Roman 字体;
3) 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c) 行数和字数
1) 行间距为单倍行距;
2) 每面排 22 行;
3) 每行排 28 个字,并撑满版心;
4) 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d) 文字的颜色
公证书文字颜色应为黑色。
6 印制装订要求
6.1 制版要求
版面应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 mm。
6.2 印刷要求
印刷要求包括:
a) 应单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超过 2 mm;
b) 黑色油墨应达到色谱所标 BL100%;
c) 印品着墨实、均匀;
d) 字面不花、不白、无断划。
6.3 装订要求
装订要求包括整理、胶装、订装三部分,具体如下:
a) 整理
1) 应左侧装订;
2) 不应掉页缺页;
3) 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 4 mm;
4) 裁切后的成品尺寸允许误差±2mm;
5) 四角成 90º;
6) 无毛茬或缺损。
b) 胶装
1) 宜用胶装,一般用胶水,应粘得平整;
2) 页数多,粘有困难的,可采用订书机装订;
3) 页数过多,订书机无法装订的,可采用胶订方式。
c) 订装
1) 订位为两钉外订眼距版面上下边缘各 70 mm 处,允许误差±4mm;
2) 无坏钉、漏钉、重钉,钉脚平伏牢固;
3) 骑马订钉锯均订在折缝线上,平订钉锯与书脊间的距离为 5mm~7mm;
4) 包本装订公证书的封皮(封面、书脊、封底)与书芯应吻合、包紧、包平、不脱落。
7 公证书各要素编排规则
7.1 公证证词页各要素的划分
将版心内的公证证词页各要素划分为版头、主体两部分。
注:公证证词页公证书编号以上的部分称为版头。
7.2 版头
7.2.1 公证书标志
公证书标志应居中排布。
7.2.2 公证书编号
公证机构应根据公证事项按照一事一证原则确定公证书编号,公证书编号要求包括:
a) 公证书编号应编排在公证书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右排布。年份、数字编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b) 年份应标全称,用全角圆括号“( )”括入。数字编号前加“证字第”字,数字编号后加“号”
字,数字编号不编虚位(即 1 不编为 01)。同一宗公证事项,需要办理几件公证书的,应合乎
规律地按顺序分别编号。例如:继承公证中,既有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又有继承权公证的,
则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的公证书编号应在继承权公证书编号之前;
c) 公证书的编号应具有唯一性,一般由以下内容组成:年份、公证机构所在省份简称(一个汉字)、
公证机构所在地简称(一个汉字)、公证机构字号和数字编号。具体编号方式如下:
1) 在县、不设区的市设立的公证机构,公证书编号方式为:(年份)+省(自治区、直辖市)
简称(一个汉字)+县(市)区域名称简称(一个汉字)+证字第+阿拉伯数字顺序号+号;
示例 1:(2019)桂荔证字第 1 号表示 2019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县公证处第 1号公证书。
2) 在设区的市或其市辖区设立的公证机构,公证书编号方式为:(年份)+省(自治区)简
称(一个汉字)+市区域名称简称(一个汉字)+公证机构字号+证字第+阿拉伯数字顺序号
+号;
示例 2:(2019)冀石燕赵证字第 1 号表示 2019 年河北省石家庄市燕赵公证处第 1号公证书。
3) 在直辖市或其市辖区设立的公证机构,公证书编号方式为:(年份)+直辖市简称(一个
汉字)+公证机构字号+证字第+阿拉伯数字顺序号+号。
示例 3:(2019)京长安证字第 1 号表示 2019 年北京市长安公证处第 1号公证书。
d) 补正公证书应在被补正的公证书编号后加“(补)”字。
7.3 主体
主体中应包括公证证词页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公证证词、落款、公证员签名章、公证机
构印章、公证机构钢印、出具日期、特殊情况说明、附注、公证书证明的文件、照片和公证书译文等,
具体要求包括:
a)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1) 应编排于公证书编号下空一行位置,每个人的基本信息独立成段,每自然段左空二字,回
行顶格;
2) “申请人”、“代理人”等应与姓名等内容编排与一行;
3) 法定代表人应另起一行。
b) 证词
1) 应编排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下一行,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
2) 文中结构层次序数应依次采用“一、”“(一)”“1.”“(1)”标注。
c) 落款
1) 应编排于公证书证词下空二行位置;
2) 应注明公证机构全称,并前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居右排列;
3) “公证员”字样应在公证机构全称下空二行,与公证机构名称中省份第一个字对齐。
d) 公证员签名章
1) 公证书应按照规定使用公证员的签名章或者由公证员亲笔签名;
2) 公证员签名章应为无框线签名章,用手书字体,签名章长度为 4.5 cm,宽度为 2.5 cm;
3) 公证员签名章应使用蓝色印泥。
e) 公证机构印章
1) 公证机构的印章应为圆形,直径为 4.2 cm,中央刊五角星,公证机构名称在五角星上部
自左而右环行,“公证处”三字在五角星下部自左而右横行;
2) 印章所刊名称,应为公证机构法定名称;
3) 民族自治地方,应并刊汉文和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
4) 印章的印文,应使用宋体字和国务院公布实行的简化字;
5) 公证机构印章应使用红色印泥。
f) 公证机构钢印
1) 公证机构钢印应为圆形,直径为 4 cm,使用文字及文字排列与公证机构印章相同;
2) 公证书均应加盖钢印;
3) 公证书粘贴好后,一般自封面至封底垂直透体加盖钢印于公证书左下方;
4) 对粘贴封面、封底的公证书证词页上粘贴照片的情况,公证处可在封面上相应位置加盖钢
印;
5) 对因公证书较厚、钢印加盖效果不好的问题,公证处可采取将公证书粘贴好后,一次加盖
几页的方法解决,但用印位置应一致。
g) 出具日期
1) 应编排于“公证员”落款处下空三行位置,写明公证书出具日期,居右排列;
2) 公证书出具日期中的数字应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
虚位。
h) 特殊情况说明
1) 落款、公证员签名章、公证机构印章和出具日期应在同一页编排;
2) 当公证书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落款等全部内容时,应另起一页,注明“(此页无公
证证词。)”,再按照格式编排落款等全部内容。
i) 附注
如果有附注,应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编排在出具日期下一行。
j) 公证书证明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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