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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SN/T 5239-2020 -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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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5239-2020 199 SN/T 5239-2020 <=3 进出口纺织品 纤维定量分析 显微投影仪法 木棉/棉混纺产品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SN/T 5239-2020 (SN/T5239-2020)
中文名称 进出口纺织品 纤维定量分析 显微投影仪法 木棉/棉混纺产品?
英文名称 (Import and export textiles, quantitative fiber analysis, microprojector method, kapok/cotton blended products)
行业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W04
国际标准分类 59.080.01
字数估计 9,952
发布日期 2020-08-27
实施日期 2021-03-01
标准依据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98号
发布机构 海关总署

SN/T 5239-2020: 进出口纺织品 纤维定量分析 显微投影仪法 木棉/棉混纺产品? SN/T 5239-2020 英文名称: (Import and export textiles, quantitative fiber analysis, microprojector method, kapok/cotton blended products?)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进出口纺织品 纤维定量分析 显微投影仪法 木棉/棉混纺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 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江门海关。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兰丽丽、卢汉平、蒋小良、谢飞、陈琼、谢茂忠、黄海敏、张晓利。 进出口纺织品 纤维定量分析 显微投影仪法 木棉/棉混纺产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显微投影仪或数字式图像分析仪对木棉和棉混纺产品定量分析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木棉和棉混纺产品的定量分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10.1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 1 部分:试验通则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FZ/T 01057.3 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 第 3 部分:显微镜法 3 原理 本方法使用显微投影仪或者数字式图像分析仪分辨和计数一定数量的纤维, 用显微投影仪或者数 字式图像分析仪测量纤维的直径计算出各种纤维的质量百分含量。 4 试剂 除另有规定外,所有试剂均为化学纯。 4.1 蒸馏水或去离子水。 4.2 无水甘油或液体石蜡。 5 仪器和设备 5.1 显微投影仪;放大倍数 500 倍及以上。 5.2 数字式图像分析仪。 5.3 纤维切片器。 5.4 载玻片、盖玻片、表面玻璃皿。 5.5 烘箱:能保持温度为 105 ℃±3 ℃。 5.6 楔形尺:印有放大 500 倍刻度。 6 试样步骤 6.1 试验定性分析 棉纤维按 FZ/T 01057.3 执行,木棉纤维形态特征参见附录 A。 6.2 取样 6.2.1 纱线 从实验室样品中随机抽取至少 10 个管纱或 5 个筒(绞)纱,分别组成一份试样,再从每个管纱 或筒(绞)纱上抽取 15 cm 长的一段纱样,合并为一束。 6.2.2 织物 从实验室样品中随机抽取至少一块 10 cm×10 cm 的织物,拆成纱线(有浆的试样先要进行预处 理,处理后再拆成纱线),10 cm 长一段,共随机取出 30 段,合并为一束。机织物当经纱和纬纱的纤 维含量不同时,拆出的经纱纬纱要分别用烘箱(5.5)烘干称量,分别测量经纬纱的各组分纤维重量 百分含量,再计算整个织物中各组分纤维质量百分含量。试样需距样品布边 10 cm 以上剪取,要求布 面平整,不得有影响试验结果的疵点。 6.3 预处理 应预处理的织物按照 GB/T 2910.1 的规定进行预处理。 6.4 纤维纵向载玻片的制备 将上述试样(6.2)用纤维切片器(5.3)均匀切去 0.2 mm~0.36 mm 长的纤维束,移至表面玻璃 皿中,加入一定数量的无水甘油(4.2)或液体石蜡(4.2),充分混合成稠密的悬浮液。使用吸管吸取 少量的混合均匀的悬浮液放入载玻片上,将其均匀展开,盖上盖玻片固定样品,注意不能让纤维流出 盖玻片外面,以免流失纤维,否则需重新制备载玻片。 6.5 纤维根数的计数 采用显微投影仪(5.1)观察纤维。按照 6.4 准备好的载玻片放在显微投影仪的载物台上,通 过目镜观察进入视野的各类纤维,根据纤维的形态结构特征(参见附录 A)鉴别其类型。从靠近 视野的最上角或最下角开始计数。当载玻片沿水平方向缓缓移动越过视野时,识别和计数通过目 镜十字线中心的所有纤维。在越过视野的每一个行程以后,将载玻片垂直移动 1 mm~2 mm 后再 沿水平方向缓缓移动越过视野,识别和计数纤维,重复这种操作程序,直至全部载玻片看完,其 计数总数应在 1 000 根以上。如果载玻片上中途测完根数超过 1 000 根时不能中断,应将载玻片全 范围内计数完毕;如果载玻片全范围内不足 1 000 根时,则需另制载玻片,使累计纤维总数达到 1 000 根以上。每批试样计数两组 1 000 根以上纤维,分别计算两组纤维中每种纤维的折算根数(参 见附录 B),两次试验的每种纤维的折算根数之差不大于 10 根。 6.6 纤维直径的测定 6.6.1 校准纤维投影仪 使它在达到投影平面上能放大到 500 倍,然后将按 6.4 所准备好的载玻片放在载物台上,使测量 的纤维都在投影圆圈内。调整投影仪的微调使纤维图像的边像一条细线投影到楔形尺(5.6)上,测 量纤维长度中部的投影宽度作为直径。避开测那些测量点在两根纤维交叉处的纤维和那些短于 150 μm 的纤维,每种类型的纤维要测量 200 根以上。测量完以后计算每种纤维的平均直径,单位用 μm 标识。 棉纤维投影会有粗细不均的情况,如果不能自动测量纤维段均值,要在棉纤维一个扭曲周期内 取三个点处投影宽度数值平均值来作为此根纤维的直径结果,三个取点处分别为最宽处、最窄处和两 者距离中点处。 木棉纤维出现扭曲变形时,要取纤维的平行顺直段的宽度作为纤维直径。 6.6.2 数字式图像分析仪(5.2) 同样适用于本方法,使用时按照仪器说明书进行试验。 7 计算 按 6.6 测定纤维的平均直径,采用纤维密度(参见附录 C)计算每种纤维的质量百分含量,见式(1)~ 式(2)。 8 试验结果 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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