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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TCSAE83-2018 - 中国标准 英文版

标准搜索结果: 'TCSAE83-2018'
标准号码美元购买PDF工期标准名称(英文版)
T/CSAE 83-2018 319 T/CSAE 83-2018 <=3 电动客车应急出口设置规范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T/CSAE 83-2018 (T/CSAE83-2018)
中文名称 电动客车应急出口设置规范
英文名称 The emergency exit setting requirements for electric bus
行业 Chinese Industry Standard
中标分类 T47
字数估计 9,971
发布日期 7/24/2018
发布机构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T/CSAE 83-2018: 电动客车应急出口设置规范 T/CSAE 83-2018 英文名称: The emergency exit setting requirements for electric bus The emergency exit setting requirements for electric bus 电动客车应急出口设置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客车应急出口的数量、尺寸、位置和标志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车长大于等于 6m 的电动客车,包括纯电动客车/城市客车、混合动力客车/城 市客车(含插电式和增程式),燃料电池客车/城市客车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GB/T 13094 客车结构安全要求 GB/T 19596 电动汽车术语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CJ/T 350 电动公共汽车通用技术条件 JT/T 1096 电动公共汽车配置要求 3  术语 GB 13094、GB/T 19596、CJ/T 350、JT/T 1096 确立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设置要求 4.1  应急出口数量 4.1.1  整车应急出口的数量需结合乘客门数量一起考虑。 4.1.2  为满足紧急情况下的乘员撤离和车外救助,每个分隔舱(不含卫生间或烹调间)的出口 (含乘客门和应急出口)最少数量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4.1.3 车长大于 7m 的客车应设置撤离舱口(双层客车应设在上层车顶)。A 级和Ⅰ级客车应 至少设置 1 个撤离舱口,B 级、Ⅱ级和Ⅲ级客车撤离舱口的最少数量应符合表 2。 4.1.4 紧急情况下,双层客车下层的所有乘员应有不经上层而撤离到车外的路径。 4.2  应急出口设置 4.2.1 车长大于等于 6m 的客车,如车身右侧仅有一个乘客门且在车身左侧未设置驾驶人门, 应在车身左侧或后部设置应急门。车长大于 7m 的客车应设置撤离舱口。 4.2.2 客车左右两侧的出口数量应基本相同,同一侧面的出口应沿客车长度方向合理分布。 4.2.3 撤离舱口开启以后,可充电储能系统(或安装舱体)与客舱之间应仍能保持完整隔离。 隔离部分应使用防火隔热材料,电池包边缘距撤离舱口宜大于或等于 500mm。 4.2.4 应急门 4.2.4.1 应急门的净高应大于等于 1250mm,净宽应大于等于 550mm;但车长小于等于 7m 的 客车,应急门的净高应大于等于 1100mm,如自门洞最低处向上 400mm 以内有轮罩凸出,则在轮罩 凸出处应急门净宽可减至 300mm。 4.2.4.2 车辆侧面的铰链式应急门应铰链于前端,向外开启角度应大于等于 100°,并能在此 角度下保持开启。如在应急门打开时能提供大于等于 550mm 的自由通道, 则开度大于等于 100°的要求可不满足。 4.2.4.3 应急门应有锁止机构且锁止可靠。应急门关闭时应能锁止,且在车辆正常行驶情况下 不会因车辆振动、颠簸、冲撞而自行开启。应急门应有效地防止误操作。 4.2.4.4 当车辆停止时,应急门不用工具应能从车内外很方便打开,应急门宜兼具由驾驶员遥 控开启和乘客手动开启两种车内开启模式,并设有车门开启声响报警装置,在应急门未完全关闭时 提醒驾驶员。允许从车外将门锁住,但应保证始终能用正常开启装置从车内将其打开;门外手柄应 4.2.5 应急窗和撤离舱口 4.2.5.1 应急窗和撤离舱口的面积应大于等于(4×105)mm2,且能内接一个 500mm×700mm (对车长小于等于 7m 的客车为 450mm×700mm)的矩形;如应急窗位于客车后端面,则能内接一 个 350mm×1550mm、四角曲率半径小于等于 250mm 的矩形时也视为满足要求。 4.2.5.2 铰链式或弹射式应急窗应向外开启。水平铰链于上端的应急窗,应有一个适当的机构 保持其充分开启。弹射的型式不应是操作时整个从车辆上分离。弹射式应急窗应有效地防止误操作。 4.2.5.3 对驾驶员不能从其座位处清楚看见的铰链式应急窗,应安装声响报警装置,该警示装 置应由窗锁(并非窗子本身)的运动来启动,当应急窗未完全关闭时提醒驾驶员。 4.2.5.4 应急窗应采用易于迅速从车内、外开启的装置;或采用自动破窗装置;或采用易击碎 的安全玻璃(而不是夹层玻璃或塑料),并在玻璃上标明易击碎的位置,在每个应急窗的邻近处提 供一个应急锤以方便击碎车窗玻璃,且应急锤取下时应能通过声响信号实现报警。设有乘客站立区 的客车车身两侧的车窗,若洞口可内接一个面积大于等于 800mm×900mm 的矩形时,应设置为推 拉式或外推式应急窗;若洞口可内接一个面积大于等于 500mm×700mm 的矩形时,应设置为击碎 玻璃式的应急窗,并在附近配置应急锤或具有自动破窗功能。 4.2.5.5 撤离舱口应易于从车内、外打开或移开。撤离舱口开启后应保证从车内外进出的畅通。 允许锁住撤离舱口,但必须保证始终能用正常的开启或移开机构将其从车内打开或移开。对易于击 碎的安全顶窗,应在邻近处提供一个方便用来击碎安全顶窗的工具。 4.2.5.6 撤离舱口的弹射型式不允许操作时整个从车辆上分离,并不应对车外人员构成危险。 弹射式撤离舱口应有效地防止误操作。弹射式地板出口应只能弹向乘客舱。铰接式撤离舱口应铰接 于朝向车辆前或后的一端,并应开启至少 100°。铰接式地板出口应折向乘客舱。 4.2.5.7 地板出口应是铰接式或弹射式,并装有声响报警装置,当其未完全关闭时提醒驾驶员。 该警示装置应由地板出口的锁止装置......

英文网页English: TCSAE83-2018

相关标准: QC/T 247|T/CSAE 77|T/CSAE 76|T/ITS 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