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径: 主页 > MISC > 第336页 > WBT1034-2018
标准搜索结果: 'WBT1034-2018'
| 标准编号 | WB/T 1034-2018 (WB/T1034-2018) | | 中文名称 | 乘用车仓储服务规范 | | 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 for storage service of passenger car | | 行业 | Chinese Industry Standard (推荐) | | 中标分类 | R10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220.20 | | 字数估计 | 7,772 | | 发布日期 | 2018-07-16 | | 实施日期 | 2018-08-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WB/T 1034-2006 | | 标准依据 | 国家发改委公告2018年第8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WB/T 1034-2018
Specification for storage service of passenger car
ICS 03.220.20
R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流行业标准
代替 WB/T 1034-2006
乘用车仓储服务规范
2018-07-16发布
2018-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WB/T 1034-2006《乘用车仓储服务规范》。与 WB/T 1034-2006相比,除编辑性的
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第1章范围;
---修改了第3章仓储指令的定义;
---删除了4.1应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法证件;
---修改了驾驶员应有公安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作业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
仓储管理业务(见4.7);
---增加了应根据不同仓库类型设立不同的仓储服务内容(见5.1.1);
---修改了并设立明显标识(见5.1.7);
---修改了仓储场地(见5.3);
---修改了仓库场地及仓储作业区与周边架空高压电力线路间距应符合《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
细则》的要求(见5.3.2);
---增加了具备条件可推行立体存储技术(见5.3.4);
---增加了停车数量超过20辆的机械式停车装置与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见
5.4.2);
---修改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排烟设施(见5.4.3);
---增加了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当停车单元内的车辆数不超过3辆,单元之
间除留有汽车出入口和必要的检修通道外,与其他部位之间用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
1.0h的不燃烧体楼板分隔时,一个防火分区内最多允许停车数量可为300辆(见5.4.4);
---修改了库区交通标识、标线清晰醒目准确完好(见5.4.5);
---增加了库内充电应设置专用区域,使用专用设备(见5.4.7);
---增加了电动车长期存储应配备应急防火车衣、水滴式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见5.4.8);
---修改了交接验车应按照 WB/T 1069中有关规定进行(见6.3);
---修改了仓储质损的代码及类型解析宜采用 WB/T 1021中的相关内容(见6.4.3);
---删除了式(2)中仓储总量=考核期初库存总量+考核期内入库总量(见10.2);
---修改了式(3)中库存完好率=1-仓储质损率(见10.2)。
本标准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汽车物流分会、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汽车物流股
份有限公司、天津安达物流有限公司、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华阳储运有限公司、一汽物流
有限公司、天津精英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东风汽车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申廷瑞、杨留扣、陈琦峰、邱立夫、陈磊、华宇、杜钢、王印涛、周啸、郭金雨、
李红梅、马增荣。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WB/T 1034-2006。
乘用车仓储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乘用车仓储过程中的仓储方要求、仓储服务要求、接车与交车等。
本标准适用于乘用车的仓储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730.1 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
GB/T 31152 汽车物流术语
WB/T 1069 乘用车运输服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3730.1、GB/T 31152、WB/T 106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乘用车 passengercar
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
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它也可以牵引一辆挂车。
[GB/T 3730.1-2001,定义2.1.1]
3.2
乘用车及随车物品出入库、存放、防护、保养、管理等方面的服务过程。
3.3
仓储方 storage
仓储乘用车的企业、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