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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CCAP-C11-16-2018 -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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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AP-C11-16-2018 英文版 2319 CCAP-C11-16-2018 [PDF]天数 <=8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电动自行车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CCAP-C11-16-2018 (CCAP C11-16-2018)
中文名称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电动自行车
英文名称 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 Implementation Detailed-Rules -- Electric bicycle
行业 中汽认证中心 --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字数估计 58,588
实施日期 21/8/2018

CCAP-C11-16-2018: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电动自行车 CCAP-C11-16-2018 英文名称: 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 Implementation Detailed-Rules -- Electric bicycle 编号:CCAP-C11-16:2018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Detailed Implementation Rules for 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 电动自行车 1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文件编号:CCAP-C11-16:2018 文件名称: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电动自行车 第7页,共56页 由于法律法规或相关产品标准、技术、产业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所引起的适用范围调整,应以国家认监委发布 的公告为准。 5 认证委托 5.1 认证流程 (1)认证的委托、资料评审和受理;(2)划分认证产品单元、编制认证方案;(3)认证合同的签订及收费; (4)产品型式试验;(5)初始工厂检查;(6)检查结果的评价与批准;7)颁发认证证书;(8)获证后监督。 5.2 认证委托资料 认证委托人应向CCAP提出认证委托,认证委托需提交的资料和技术材料见附件1。 5.3 认证方案及认证合同 CCAP将对申请资料进行评审,如申请资料需要补充或完善的,将与委托人进行沟通, 要求补充提交相关资料,在资料评审完成后,将向委托人发出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 在受理后,CCAP将依据评审结果制定认证方案,方案包括: (1)所采用的认证模式和单元划分;(2)型式试验检验方案;(包括指定实验室的选择确认); (3)工厂检查方案及时间(人日);(4)预计的认证费用;(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和要求。 CCAP将把上述认证方案通知认证委托人,在沟通取得一致后,与认证委托人正式签订认证合同,作为本次认证实施的依据。 6 认证实施 6.1 型式试验 6.1.1 型式试验方案 CCAP将在资料评审后制定产品检验方案,检验方案包括型式试验的全部样品要求和 数量、检测标准与检测项目、认证委托人可以选择的指定实验室信息等。 认证委托人可自行提供指定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经CCAP确认,其内容可全部或 部分认可,需要时按照试验方案补充试验。 6.1.2 型式试验样品要求 通常,型式试验的样品原则上由认证委托人按CCAP的要求选送代表性样品至指定实 验室用于检测。必要时,也可由CCAP按照型式试验方案的要求采取现场抽样/封样方式获得样品。 认证单元中只有一个型号的,送本型号的样品。单元中多于一个型号时,CCAP将从 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一个型号,其他型号需要时作差异试验。 型式试验样品应是委托认证的生产企业按照正常加工方式生产的产品。认证委托人应 保证其所提供的样品与实际生产的产品完全一致,包括材料、结构、参数等,不得通过借 用、租用、购买样品等方式获得样品用于检测。CCAP和/或实验室应对认证委托人提个样 品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实验室对样品真实性有疑义的,应当于CCAP说明情况,并做出相应处理。 认证委托人应按照型式试验方案的要求准备样品并送往指定的实验室。 6.1.2.1 型式试验样品数量型式试验样品数量要求详见附件2附录1。 6.1.2.2 关键零部件/原材料材料清单及相关要求 应与企业提交的《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中确定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一致。清单中至 少要包括关键零部件(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和供货单位等内容。详见本细则附件2。 6.1.3 型式试验检测项目和检测依据型式试验检测项目和检测依据详见附件2。 6.1.4 指定实验室的选择和确认 认证委托人可在CCAP提供的CNCA对于认证产品的指定实验室范围内选择和确认, CCAP将根据委托人确认意见,向指定实验室下达检验委托单进行样品型式试验。 6.1.5 型式试验的实施 6.1.5.1 型式试验由CCAP委托CNCA指定试验室完成。指定实验室应依据国家强制性 产品认证和CCAP的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样品检测,对检测全过程做出完整记录 并归档留存,以保证检测过程和结果的记录具有可追溯性。 6.1.5.2 若有试验项目不合格,实验室将向CCAP通报试验不合格情况。委托人如继续 要求认证,应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CCAP提交整改材料,由CCAP重新确认复检方案。 原则上应选取与上次不合格相同规格的样品进行检测。如复检合格,型式试验通过,否则 不通过,终止认证。超过规定期限未完成整改和/或未提交复检样品的,终止本次认证;认 证委托人也可主动终止本次委托,在完成整改后,重新提出认证委托并重新进行型式试验。 6.1.5.3 型式试验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从样品送达指定实验室之日起计算),因样 品或检测项目不合格,企业进行整改和重新试验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6.1.6 型式试验报告 型式试验结束后,实验室将向CCAP出具符合规定的型式试验报告。试验报告中应包 含对申请单元内产品与认证相关信息的描述。认证结束时,CCAP将型式试验报告随认证 证书(或认证决定)一并寄给认证委托人。认证委托人应确保在获证后监督时能够向认证 机构和执法机构提供完整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6.1.7 设计鉴定 A、B类企业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并有效实施设计鉴定的基础数据时,可以向CCAP提 出申请 ,采用设计鉴定的方式来替代部分型式试验检测项目,以确认产品的符合性。认 证委托人需提供由生产者完成的设计鉴定报告及有关资料。由CCAP选择具备能力的实验 室对所提供的设计鉴定报告及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并确定所需的部分型式试验项目的方 案。实验室完成审核及检测后,将结果提交CCAP。 6.2 初始工厂检查 初始工厂检查为认证机构对确定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控制能力是 否符合认证要求而开展的现场检查和评价。 生产者和生产企业应按照附件3 的要求,建立、实施并持续保持其生产一致性控制体 系,以确保认证产品持续满足认证要求。 初始工厂检查原则上应在型式试验合格后一年内完成,否则应重新进行产品型式试 验。根据需要,型式试验和初始工厂检查也可以同时进行。 初始工厂检查按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审查+生产一致性工厂现场检查方式进行。 6.2.1 基本原则 CCAP按照产品实施规则、CNCA-00C-005、CNCA-00C-006等文件的要求,根据审核 通过后的生产企业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制定初始工厂检查方案,对生产企业的生产一致性 控制体系进行符合性检查,确保工厂检查要求得到落实。 检查应覆盖生产企业申请认证产品及其加工场所。必要时,CCAP可到生产企业以外 的场所实施延伸检查。对于不在生产企业现场进行的外包过程,检查应予以覆盖;若为自 制关键零部件,检查应覆盖其制造过程;若为外购关键零部件,应按供应商管理方式进行控制。 对于生产企业搬迁等需要初始工厂检查的情况,原则上按照企业分类中的B类企业下 达工厂检查任务和检查方案;工厂检查方案中应包含可能影响企业分类管理的因素,并在 现场检查中加以覆盖,工厂检查组应在给出工厂检查结论的同时,给出是否维持原企业分类结果的建议。 6.2.2 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审查 生产者或生产企业应按照附件3的要求制定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并提交CCAP进行审 查,CCAP应将审查结果告知认证委托人。 若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能够满足要求的,审查通过。若CCAP认为生产一致性控制计 划不满足要求,委托人应进行整改并重新提交。CCAP将重新审查后将审查结果告知认证委托人。 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审查通过后,CCAP将依据计划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方案包括检 查的产品、场所及检查范围。 6.2.3 生产一致性工厂现场检查 一般情况下,CCAP将在型式试验合格和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审查合格后,到生产现 场进行生产一致性检查。 生产一致性检查是在生产者或生产企业提交的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审查通过后,到生 产一致性控制计划的现场对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确认。 6.2.3.1 生产一致性工厂现场检查原则 CCAP将委派具有国家注册资格的CCC检查员组成检查组,对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时,生产企业应有委托认证的产品在生产,且检查组能够在现场抽取到生产完成的样 品用于检查活动。特殊情况下,应有同类产品在生产。 对于未按正常认证流程进行型式试验而直接提供型式试验报告的,CCAP将在生产一 致性现场检查时,追加产品结构及技术参数的一致性审查,增加的人日数以实际检查时间为准。 6.2.3.2 产品一致性检查及现场指定试验 工厂现场检查时,检查组应在生产线末端或仓库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认证 产品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检查: a.认证产品结构及技术参数的一致性核查(包括型号规格和关键零部件/材料); b.认证产品的标识; c.认证产品现场指定试验(检验项目从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中选取)。 产品一致性检查至少应覆盖认证产品车辆助力方式类型(相同的电助动/电驱动方式), 工厂检查组对抽取的检查样本负责。工厂检查组在现场检查时发现企业生产一致性控制计 划存在缺陷,应向CCAP提出意见和建议。 6.2.3.3 工厂检查时间 工厂检查时间一般每个工厂为4~6人日(含文审人日)。 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的审查时间根据申请认证产品的单元数量确定,并适当考虑生产企业的生产规模。 工厂现场检查时间根据认证产品的单元数量确定,并适当考虑生产企业的生产规模。 6.2.3.4 ODM 模式生产企业检查 依据CNCA《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涉及ODM模式的补充规定》及CCAP有关文 件要求执行。对ODM工厂监督检查时,可根据ODM制造商数量适当增加核查人日数,每 个制造商不应超过0.25人日,总增加数不超过1人日。必要时,可对ODM 生产者(制造商) 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人日数不应超过0.5人日。 6.2.3.5 初始工厂检查的结果 对于初始工厂检查,检查结论均分为“工厂检查通过”、“存在不合格项,经整改验 证后通过”、“工厂检查不通过”三种。其中各结论的条件分别是: (1)工厂检查未发现不合格项,则检查结果为合格。 (2)工厂检查存在不合格项,可允许整改,整改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CCAP在采取适当方式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后通过。分为: a)书面验证后通过:指对存在的一般不符合项,检查组对工厂采取的纠正措施经书 面验证有效后,工厂检查通过; b)现场验证后通过:指对存在的不符合项,检查组对工厂采取的纠正措施经现场 验证有效后,工厂检查通过。 (3)工厂检查不通过 工厂审查发现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的执行情况与申报并经审查批准的生产一致性控 制计划存在严重偏差,或实际生产产品的结构及技术参数与型式试验样品一致性存在重大 差异;现场指定试验结果不合格;关键资源不满足要求;检查发现认证产品存在缺陷或安 全隐患,可能导致质量安全事故;非法和违规使用CCC标志或证书;工厂存在严重不诚信 行为;或认证证书暂停期间,工厂未采取整改措施或者整改后仍不合格时,审查结果不合格,终止本次审查。 6.2.3.6 工厂检查的结论告知 检查组在工厂检查结束后,应将检查结果告知企业,如工厂检查中开具了不符合项, 应对企业提出纠正措施的验证方式(如书面验证或现场验证)及整改时限的明确要求,并 将验证结果及时告知生产企业。 当检查组现场审查结果经过认证机构评定后结论发生变化时,认证机构应及时将结论通知生产企业。 工厂检查组应在给出工厂检查结论的同时,还应按照本细则第0.2条向CCAP提出企业 分类结果的建议。 6.3 对相关认证结果的采信 6.3.1 适用范围 获得认监委授权并经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产品认证证书、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实 施规则等按国家规定进行备案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6.3.2 产品认证 对于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规定的需随整机测试的零部件,已经获得国家认监委 规定的可为整机强制性认证承认认证结果的自愿性认证的,CCAP在审核的基础上采信认 证结果,免于零部件单独测试。 6.3.3 体系认证 在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时,对获得认监委授权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企业,由CCAP视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做出免于有关质量管理体 系的部分条款的审查决定,工厂审查中的其他内容,不能免除。 6.4 认证评价与决定 CCAP对型式试验结果、初始工厂检查结果和有关资料/信息进行综合评价,评价通过, 按单元颁发认证证书;评价不通过,认证终止。 6.5 认证时限 认证时限是指自认证机构正式受理认证之日起至颁发认证证书时止的时间期限。 一般情况下,自CCAP受理认证委托之日起到颁发认证证书(或作出认证决定)的时 间不超过90天,其中包括型式试验时间、工厂检查时间、提交检查报告时间、认证结果的 评价和批准时间、以及证书制作时间,但不包括认证委托人方面准备工作所需的时间,如 委托人准备资料及试验样品、不符合项的整改及复试检测所需的时间。 其他认证流程时限,按照CCAP相关规定要求执行。CCAP各部门将按照相应文件的要 求控制认证时限。认证委托人及生产企业应予以积极配合,在CCAP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各项认证活动。 由于认证委托人及生产企业其自身原因逾期未完成认证活动导致认证超时,不计入认证时间内。 7 获证后监督 获证后监督是指认证机构对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实施的监督。 CCAP将按照《实施规则》要求和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在基本认证模式的基础上选择 获证企业适用的认证模式,制定获证后监督方案,实施差异化监督方式的选择见表2。 7.1 获证后的跟踪检查 7.1.1 获证后的跟踪检查原则 CCAP将在生产企业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对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实施有效的跟踪检 查,以验证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确保获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 并保持与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 获证后的跟踪检查应在生产企业正常生产时,优先选择不预先通知被检查方的方式进 行。对于非连续生产的产品,认证委托人应向CCAP提交相关生产计划,便于获证后跟踪检查的有效开展。 7.1.2 获证后的跟踪检查内容 (1)在进行工厂现场监督检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