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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A 1282-2015 (GA1282-2015) | | 中文名称 | 灭火救援装备储备管理通则 | | 英文名称 | General rules for management of reserved firefighting and rescue equipment | | 行业 | 公安行业标准 | | 中标分类 | C83 | | 字数估计 | 12,137 | | 发布日期 | 2015-12-22 | | 实施日期 | 2016-02-01 | | 标准依据 | 关于发布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公告(2015年度); 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6年第5号(总第197号) | | 发布机构 | 公安部 |
GA 1282-2015
(Video image analyzers - Part 2: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video image summarization)
ICS 13.220.10
C8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灭火救援装备储备管理通则
2015-12-22发布
2016-03-22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管理要求 2
5 储备要求 2
5.1 储备场地及设备 2
5.2 环境 2
6 入库验收 3
6.1 新品 3
6.2 堪用品 4
7 入库放置 4
7.1 放置方式 4
7.2 放置要求 5
8 检查与维护保养 5
8.1 检查 5
8.2 维护保养 5
9 出库供应 8
9.1 出库供应要求 8
9.2 出库包装处理 8
9.3 出库供应方法 8
10 档案与账目管理 8
10.1 档案管理 8
10.2 账目管理 9
前言
本标准第10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灭火救援分技术委员会 (SAC/TC113/SC10)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局、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北京市公安消防
总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智慧、罗永强、张晓青、毕赢、王丽敏、杨素芳、张芳、黄珂、朱五八、张保国、
吴体令、李向欣、李本利、王忠波、王其磊。
灭火救援装备储备管理通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灭火救援装备储备管理的术语和定义、管理要求、储备要求、入库验收、入库放置、检
查与维护保养、出库供应、档案与账目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消防部队战勤保障单位灭火救援装备储备库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A1131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
建标121 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公安消防部队用于完成执勤训练、灭火救援、战勤保障等任务的消防车辆、消防船艇、消防飞行器、
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灭火救援器材、灭火剂及其他专用装备。
3.2
装备储备 equipmentreserve
为保障公安消防部队战备和作战需要,对装备预先进行的有计划储存。
3.3
从事装备储备管理工作、具有所需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知识和技能的专业人员。
3.4
新品 newequipment
经检验合格出厂的新产品,未经携行使用,储存年限符合规定,且配套齐全,能用于作战、训练、执勤
或其他任务的新装备。
3.5
使用过且使用年限符合规定,全部战术技术性能或基本战术技术性能符合规定的要求,质量状况良
好,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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