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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A/T 976-2012 (GA/T976-2012) | | 中文名称 | 电子数据法庭科学鉴定通用方法 | | 英文名称 | General method for electronic data identification of forensic | | 行业 | 公安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92 | | 国际标准分类 | 35.240.01 | | 字数估计 | 5,595 | | 发布日期 | 2012-02-01 | | 实施日期 | 2012-02-01 | | 引用标准 | GA/T 754-2008; GA/T 755-2008; GA/T 756-2008 | | 标准依据 | 关于发布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公告; 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3年第3号(总第159号) | | 发布机构 | 公安部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法庭科学鉴定时, 电子证据数据的获取、检验分析与呈现的通用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法庭科学鉴定工作中, 获取、检验分析与呈现电子证据数据。 |
GA/T 976-2012
General method for electronic data identification of forensic
ICS 35.240.01
A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电子数据法庭科学鉴定通用方法
2012-02-01发布
2012-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信息系统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公安部第三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剑卓、郭弘、侯钧雷、金波、黄道丽、沙晶、杭强伟、徐隽。
电子数据法庭科学鉴定通用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法庭科学鉴定时,电子证据数据的获取、检验分析与呈现的通用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法庭科学鉴定工作中,获取、检验分析与呈现电子证据数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A/T 754-2008 电子数据存储介质复制工具要求及检测方法
GA/T 755-2008 电子数据存储介质写保护设备要求及检测方法
GA/T 756-2008 数字化设备证据数据发现提取固定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GA/T 754-2008、GA/T 755-2008和GA/T 756-200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
文件。
3.1
被作为证据使用的、能够证明案件相关事实的电子数据。
3.2
电子文件 electronicrecords
基于电子技术生成、以数字化形式存在于磁盘、磁带等介质,其内容可与载体分离,并可多次复制到
其他介质的文件。
3.3
能写入数据、保留数据和重新读出数据的电子存储设备。
3.4
对电子设备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进行搜索、分析、截获,获得证据数据的过程。
3.5
哈希值 hashdata
使用安全的哈希算法对数据进行计算获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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