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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 11174-2025 -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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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1174-2025 英文版 679 GB 11174-2025 [PDF]天数 >=5 液化石油气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11174-2025 (GB11174-2025)
中文名称 液化石油气
英文名称 Liquefied petroleum gases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E46
国际标准分类 75.160.30
字数估计 34,395
发布日期 2025-10-05
实施日期 2026-11-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 11174-2011, GB 19159-2012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 11174-2025: 液化石油气 ICS 75.160.30 CCSE4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11174-2011,GB 19159-2012 液 化 石 油 气 2025-10-05发布 2026-11-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 11174-2011《液化石油气》和GB 19159-2012《车用液化石油气》,与GB 11174- 2011和GB 19159-201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范围为“适用于炼油厂和油气田生产的用作工业燃料、民用燃料和车用燃料的液化石油 气”(见第1章,GB 11174-2011的第1章,GB 19159-2012的第1章); b)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c) 更改了产品品种(见4.1,GB 11174-2011的3.1,GB 19159-2012的3.1); d) 更改了液化石油气的臭味要求(见5.1,GB 11174-2011的4.1); e) 删除了工业和民用液化石油气密度项目的仲裁方法(见GB 11174-2011的表1); f) 增加了工业和民用液化石油气的C4 烯烃体积分数项目,要求为报告;增加了工业和民用液化 石油气组成项目的试验方法(见表1); g) 增加了工业和民用液化石油气的1,3-丁二烯质量分数项目和技术要求(见表1); h) 增加了工业和民用液化石油气的二甲醚体积分数项目和技术要求(见表1); i) 更改了工业和民用液化石油气的硫含量指标,增加了可选试验方法并设置了仲裁方法(见表 1,GB 11174-2011的表1); j) 更改了工业和民用液化石油气的硫化氢项目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表1,GB 11174-2011 的表1); k) 更改了车用液化石油气的二烯烃(包括1,3-丁二烯)摩尔分数项目为二烯烃质量分数,增加了 可选试验方法并设置了仲裁方法(见表2,GB 19159-2012的表1); l) 增加了车用液化石油气的丙烷质量分数项目和技术要求(见表2); m) 增加了车用液化石油气的1,3-丁二烯质量分数项目和技术要求(见表2); n) 增加了车用液化石油气的二甲醚体积分数项目和技术要求(见表2); o) 增加了车用液化石油气的硫化氢项目可选试验方法并设置了仲裁方法(见表2); p) 更改了车用液化石油气的硫质量分数指标,增加了可选试验方法并设置了仲裁方法(见 表2,GB 19159-2012的表1); q) 更改了车用液化石油气的蒸发残留物质量分数试验方法(见表2,GB 19159-2012的表1); r) 增加了车用液化石油气C5 及C5 以上烃类组分项目可选试验方法并设置了仲裁方法(见 表2); s) 更改了车用液化石油气最低蒸气压(表压)为200kPa的温度(见表2,GB 19159-2012的 表1); t) 更改了车用液化石油气的游离水项目试验方法并设置了仲裁方法(见表2,GB 19159-2012 的表1); u) 增加了工业和民用液化石油气的出厂批次检验项目1,3-丁二烯质量分数,出厂周期检验项目 增加了二甲醚体积分数(见6.1.1); v) 增加了车用液化石油气的出厂批次检验项目丙烷质量分数和1,3-丁二烯质量分数,出厂周期 检验项目增加了二甲醚体积分数(见6.1.1); w) 更改了组批规定(见6.2,GB 11174-2011的5.2和GB 19159-2012的5.2); x) 更改了复验规则(见6.5,GB 11174-2011的5.5和GB 19159-2012的5.5); y) 更改了标志、储存和运输的规定(见第7章,GB 11174-2011的第6章,GB 19159-2012的第 6章); z) 更改了留样规定,删除了交货和验收的规定(见第8章,GB 11174-2011的第7章); aa) 删除了安全(见GB 11174-2011的第8章); bb) 增加了液化石油气中烃组成、二甲醚及硫化氢、乙硫醇含量的测定(见附录B); cc) 增加了“压力表应定期校准”的要求并更改了采样方法(见E.4.1,GB 19159-2012的B.5.1); dd) 增加了测试丙丁烷混合物时对应的空气流速、全部测试场景的待测气味气体流速和空气流速 的允差区间(见G.5,GB 19159-2012的表E.5)。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能源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89年首次发布,1997年第一次修订; ---2011年第二次修订,并入了GB 9052.1-1998《油气田液化石油气》的内容(GB 9052.1-1998 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9052.1-1988); ---本次为第三次修订,并入了GB 19159-2012《车用液化石油气》的内容(GB 19159-2012的历 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19159-2003)。 液 化 石 油 气 警示---液化石油气属于易燃气体,如果不采取适当的防范措施,液化石油气在生产、储运和使用 等过程中可能存在危险。本文件无意对与液化石油气有关的所有安全问题提出建议。用户在使用本文 件之前,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确保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液化石油气产品的分类和标记、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储存、运输和留样。 本文件适用于炼油厂和油气田生产的用作工业燃料、民用燃料和车用燃料的液化石油气。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5274.1 气体分析 校准用混合气体的制备 第1部分:称量法制备一级混合气体 GB/T 8017-2012 石油产品蒸气压的测定 雷德法 GB/T 12576 液化石油气蒸气压和相对密度及辛烷值计算法 GB 18180 液化气体船舶安全作业要求 GB 30000.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3部分:易燃气体 GB/T 30517 液化石油气中游离水的试验 目视法 GB/T 30518 液化石油气中可溶性残留物的测定 高温气相色谱法 GB 50028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NB/SH/T 0230 液化石油气组成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NB/SH/T 0233-2024 液化石油气采样法 NB/SH/T 0917 气态烃及液化石油气中总挥发性硫的测定 紫外荧光法 NB/SH/T 0919 气体燃料和天然气中含硫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和化学发光检测法 SH/T 0125 液化石油气硫化氢试验法(乙酸铅法) SH/T 0221 液化石油气密度或相对密度测定法(压力密度计法) SH/T 0222 液化石油气总硫含量测定法(电量法) SH/T 0231 液化石油气中硫化氢含量测定法(层析法) SH/T 0232 液化石油气铜片腐蚀试验法 SH/T 0614 工业丙烷、丁烷组分测定法(气相色谱法) SY/T 7509 液化石油气残留物的试验方法 TSGR0005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ISO 6142-1 气体分析 校准用混合气体的制备 第1部分:I类混合气体的称量法(Gas 3 术语和定义 GB 5002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加臭剂 odorant 一种具有强烈气味的有机化合物或混合物。当以很低的浓度加入燃气中,使燃气有一种特殊的、令 人不愉快的警示性臭味,以便泄漏的燃气在达到其爆炸下限的20%或达到对人体允许的有害浓度 时,即被察觉。 [来源:GB 50028-2006,2.0.6] 4 分类和标记 4.1 产品分类 按照应用领域分为工业和民用液化石油气、车用液化石油气两大类。 工业和民用液化石油气按照产品组成和挥发性分为三个品种:商品丙烷、商品丁烷、商品丙丁烷混合物。 注:商品丙烷在要求高挥发性时使用,商品丁烷在要求低挥发性时使用,商品丙丁烷混合物在要求中等挥发性时 使用。 车用液化石油气按照发动机正常运行所需的最小蒸气压和燃料使用的环境温度,分为五个牌 号:-10号、-5号、0号、10号、20号,其中: a) -10号车用液化石油气应在环境温度不低于-10℃时使用; b) -5号车用液化石油气应在环境温度不低于-5℃时使用; c) 0号车用液化石油气应在环境温度不低于0℃时使用; d) 10号车用液化石油气应在环境温度不低于10℃时使用; e) 20号车用液化石油气应在环境温度不低于20℃时使用。 4.2 产品标记 4.2.1 工业和民用液化石油气标记为:产品品种 产品名称 标准号 示例:商品丙烷 液化石油气 GB 11174 商品丙丁烷混合物 液化石油气 GB 11174 4.2.2 车用液化石油气标记为:产品牌号 产品名称 标准号 示例:0号车用液化石油气 GB 11174 -10号车用液化石油气 GB 11174 5 要求和试验方法 5.1 终端销售的液化石油气应具有可察觉的臭味。为确保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当液化石油气无臭味 或臭味不足时,应加入具有明显臭味的含硫化合物配制的加臭剂。 5.2 工业和民用液化石油气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1的规定。 5.3 车用液化石油气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2的规定。 注1:液化石油气的加臭见附录A。 注2: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也是确保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的可选措施之一。CJJ/T 146中规定了对可燃气体报 警装置的要求。 表1 工业和民用液化石油气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项目 单位 质量指标 商品丙烷 商品丙丁 烷混合物 商品丁烷 试验方法 密度(15℃) kg/m3 报告 SH/T 0221a 蒸气压(37.8℃) kPa ≤1430 ≤1380 ≤485 GB/T 12576 组分体积分数b C3 烃类 C4 烯烃 C4 及C4 以上烃类 (C3+C4)烃类 C5 及C5 以上烃类 ≥95 ≤2.5 报告 ≥95 ≤3.0 报告 ≥95 ≤2.0 NB/SH/T 0230c 1,3-丁二烯质量分数 二甲醚体积分数d ≤0.3 ≤0.5 NB/SH/T 0230c 残留物 蒸发残留物体积分数 油渍观察 mL/100mL ≤0.05 通过e SY/T 7509 铜片腐蚀(40℃,1h) 级 ≤1 SH/T 0232 硫含量 mg/m3 ≤200 NB/SH/T 0917f 硫化氢 - 无 SH/T 0125g 游离水 - 无 目测h a 也可采用GB/T 12576计算。 b 液化石油气中不准许人为加入除加臭剂以外的非烃类化合物。 c 也可采用附录B测定。有争议时,以NB/SH/T 0230为仲裁方法。 d 液化石油气中不准许人为加入二甲醚,此处二甲醚是液化石油气生产工艺过程自带的副产物。 e 按SY/T 7509方法所述,每次以0.1mL的增量将0.3mL溶剂-残留物混合液滴到滤纸上,2min后在日光下 观察,无持久不退的油环为通过。 f 也可采用SH/T 0222、NB/SH/T 0919测定。有争议时,以NB/SH/T 0917为仲裁方法。 g 也可采用SH/T 0231、NB/SH/T 0919、附录B测定,硫化氢含量小于5mg/m3 时则判断液化石油气样品中无 硫化氢。有争议时,以SH/T 0125为仲裁方法。 h 有争议时,采用SH/T 0221的仪器及试验条件目测是否存在游离水。 表2 车用液化石油气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项目 单位 质量指标 -10号 -5号 0号 10号 20号 试验方法 最低蒸气压(表压)为200kPa的 温度a ℃ ≤-10 ≤-5 ≤0 ≤10 ≤20 ISO 8973和附录C 蒸气压(40℃,表压) kPa ≤1550 附录Eb 密度(15℃) kg/m3 报告 SH/T 0221c 马达法辛烷值(MON) - ≥89.0 附录F 二烯烃质量分数 丙烷质量分数 ≤0.5 ≥20 NB/SH/T 0230d 1,3-丁二烯质量分数 二甲醚体积分数e < 0.10 ≤0.5 NB/SH/T 0230f 硫化氢 - 无 SH/T 0125g 铜片腐蚀(40℃,1h) 级 ≤1 SH/T 0232 硫质量分数 mg/kg ≤30 NB/SH/T 0917h 蒸发残留物质量分数 mg/kg ≤60 GB/T 30518 C5 及C5 以上烃类组分质量分数 % ≤2.0 NB/SH/T 0230d 游离水i - 通过 GB/T 30517j 气味 - 体积分数达到爆炸下限的20%时有明显异味 附录G a 在指定温度下,应采用ISO 8973和附录C共同确定产品分级。对于生产企业内部质量控制,可利用附录D提 供的方法确定分级。 b 也可采用ISO 8973和附录C计算。有争议时,以附录E为仲裁方法。 c 也可采用ISO 8973或GB/T 12576计算。 d 也可采用SH/T 0614。有争议时,以NB/SH/T 0230为仲裁方法。 e 车用液化石油气中不准许人为加入二甲醚,此处二甲醚是液化石油气生产工艺过程自带的副产物。 f 也可采用附录B测定。有争议时,以NB/SH/T 0230为仲裁方法。 g 也可采用SH/T 0231、NB/SH/T 0919、附录B测定,硫化氢含量小于5mg/m3 时则判断液化石油气样品中无 硫化氢。有争议时,以SH/T 0125为仲裁方法。 h 也可采用SH/T 0222、NB/SH/T 0919测定。有争议时,以NB/SH/T 0917为仲裁方法。 i 在0℃和饱和蒸气压下,目测车用液化石油气中不含游离水。允许加入不大于2000mg/kg的甲醇,但不准许 加入除甲醇外的防冰剂及其他非烃化合物。 j 也可直接目测。有争议时,以GB/T 30517为仲裁方法。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和检验项目 6.1.1 出厂检验 工业和民用液化石油气的出厂批次检验项目包括:密度、蒸气压、组分体积分数、1,3-丁二烯质量分 数、硫含量、硫化氢和游离水。 车用液化石油气的出厂批次检验项目包括:最低蒸气压(表压)为200kPa的温度、蒸气压、密度、马 达法辛烷值(MON)、二烯烃质量分数、丙烷质量分数、1,3-丁二烯质量分数、硫化氢、硫质量分数、蒸发 残留物质量分数、C5 及C5 以上烃类组分质量分数、游离水和气味。 在原材料或工艺等未发生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变化时,工业和民用液化石油气的出厂周期检验项 目包括:二甲醚体积分数、残留物、铜片腐蚀,每季度至少检验一次。 在原材料或工艺等未发生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变化时,车用液化石油气的出厂周期检验项目包括: 二甲醚体积分数、铜片腐蚀,每季度至少检验一次。 6.1.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表1、表2中规定的所有项目。 在下列情况下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投产或产品定型鉴定时; b) 原材料、工艺等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6.2 组批 在原材料、工艺不变的条件下,产品每生产一储罐为一批。若产品无储罐储存环节,则以每周的实 际产量为一批。 6.3 取样 液化石油气取样按照NB/SH/T 0233-2024的要求进行,取样量应满足出厂检验或型式检验项目 所需数量。 6.4 判定规则 工业和民用液化石油气的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结果全部符合表1的技术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合 格。车用液化石油气的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结果全部符合表2的技术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 6.5 复验规则 工业和民用液化石油气、车用液化石油气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结果中如有不符合表1或表2中技 术要求的情形,按NB/SH/T 0233-2024中9.2自动采样的规定自同批产品中重新抽取样品,对不合格 项目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如仍有不符合表1或表2中技术要求的规定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7 标志、储存和运输 7.1 液化石油气属于易燃气体危险化学品,其危险性标志应符合GB 30000.3和GB 190的规定。 7.2 液化石油气的储存应使用液化石油气储罐或液化石油气专用气瓶。 7.3 液化石油气的运输应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TSGR0005 和GB 18180等文件的规定。 8 留样 8.1 液化石油气交接验收时,用于仲裁检验的留样及留样量由交接双方协商确定。 8.2 留样钢瓶应清洁。标签宜注明生产厂、发货地址、发货单位、样品名称、样品批号、取样地点、日期、 取样人姓名。 8.3 留样钢瓶应保存在阴凉、干燥、避光、通风的场所。保留期一般为15d,在保留期内应保持签封完 整无损。 附 录 A (资料性) 液化石油气加臭 A.1 概述 加臭剂的选用与液化石油气的物理相态有关。气态液化石油气的加臭,无需考虑液化石油气与加 臭剂的气化过程,加臭剂可与气态液化石油气比较充分地混合,典型的工况是液化石油气的管道加臭; 而液态液化石油气,则需要考虑液化石油气与加臭剂的气化过程,避免因加臭剂与液化石油气的饱和蒸 气压差别过大,导致二者不能同步气化的情况。因此,液态液化石油气的加臭要求比气态液化石油气的 加臭要求更高。典型的工况是液化石油气的储罐、槽车和气瓶等场景的加臭。由于我国以管输方式供 应的气态液化石油气的占比极低,因此建议液化石油气的加臭统一按照液态液化石油气的加臭作要求。 本附录介绍了液化石油气常见加臭剂的种类、添加量及检测方法。 A.2 加臭剂种类、检测方法及典型添加量 目前,液化石油气加臭剂的主要成分为硫醇,或硫醇与硫醚的混合物。在国外,液化石油气主要用 乙硫醇做加臭剂,少数情况使用叔丁硫醇、四氢噻吩或多种加臭剂混合使用。 硫醚类加臭剂的臭味较弱,不宜单独作为加臭剂使用;另外,以典型的硫醚类加臭剂四氢噻吩为 例,其饱和蒸气压远低于液化石油气的C3、C4 烃分子,不宜单独作为液态液化石油气的加臭剂。 硫醇类加臭剂,宜选用低碳原子数的硫醇。甲硫醇和乙硫醇是我国炼油厂生产的液化石油气中最 主要的硫醇类杂质,该硫醇类杂质臭味较强,赋予液化石油气一定的臭味。甲硫醇与乙硫醇相比,具有 如下缺点: a) 甲硫醇稳定性较差,易于生成二甲基二硫(DMDS)而极大地降低臭味; b) 甲硫醇的毒性远高于乙硫醇; c) 甲硫醇蒸气压更高,储运及向液化石油气中的添加操作都不如乙硫醇便利。 国外液化石油气(丙烷、丁烷)的加臭法规及液化石油气产品标准中,液化石油气中硫醇类加臭剂的 添加量集中在20mg/kg~25mg/kg的范围,主要使用乙硫醇。 为了确保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当液化石油气无臭味或臭味不足时,基于国内液化石油气加臭的研 究数据并参考欧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做法,建议确保“加臭后的液化石油气中的乙硫醇含量 ≥30mg/kg”,并推荐使用NB/SH/T 0919气相色谱-化学发光法或本文件附录B的气相色谱-火焰光 度法为试验方法。另外,由于乙硫醇也具有一定的毒性,考虑到人身健康,合理控制乙硫醇的添加量。 某些特殊工业生产工艺(如玻壳加工、宝石高温火焰除杂质等)对液化石油气燃料的硫含量有特殊 要求时可以不加臭,但建议采取其他安全措施,如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附 录 B (规范性) 液化石油气中烃组成、二甲醚及硫化氢、乙硫醇含量的测定 B.1 概述 本附录适用于液化石油气中烃组成、二甲醚及硫化氢、乙硫醇的快速测定。本附录对各组分的测定 范围为:烃类组分体积分数0.05%~100%,二甲醚体积分数0.2%~35%,硫化氢质量分数 0.5mg/kg~100mg/kg,乙硫醇质量分数1.0mg/kg~250mg/kg。 B.2 原理 通过液体阀以液态形式进样,采用热导检测器(TCD)测定液化石油气中各烃类组分和二甲醚的含 量,采用火焰光度检测器(FPD)检测器测定液化石油气中硫化氢和乙硫醇的含量。液化石油气各烃类 组分、二甲醚的体积分数与峰面积成正比,硫化氢、乙硫醇质量分数的平方与峰面积成正比,通过对比标 物中液化石油气各烃类组分、二甲醚和硫化氢、乙硫醇的峰面积,获得液化石油气中各烃类组分、二甲醚 和硫化氢、乙硫醇的含量。其中,系统1测定C1~C5 烃类的含量;系统2测定二甲醚的含量;系统3测 定硫化氢和乙硫醇的含量。可根据实际测试需求配置系统1、系统2、系统3的任意组合,见图B.1。 图B.1 液化石油气中烃组成、二甲醚及硫化氢、乙硫醇的快速测定色谱仪器示意图 标引序号说明: 1 ---LPG取样钢瓶; 2 ---高压液体进样阀; 3 ---汽化室; 4 ---可调分流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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