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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 11614-2009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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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1614-2009 英文版 85 GB 11614-2009 3分钟内自动发货[PDF] 平板玻璃 作废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11614-2009 (GB11614-2009)
中文名称 平板玻璃
英文名称 Flat glass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Q33
国际标准分类 81.040.20
字数估计 12,190
发布日期 2009-03-28
实施日期 2010-03-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 11614-1999; GB 4871-1995; GB/T 18701-2002
起草单位 秦皇岛玻璃工业研究设计院
归口单位 全国建筑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5)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9年第4号(总第144号)
提出机构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色透明与本体着色平板玻璃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工艺生产的钠钙硅平板玻璃。本标准不适用于压花玻璃和夹丝玻璃。

GB 11614-2009: 平板玻璃 GB 11614-2009 英文名称: Flat glass ICS 81.040.20 Q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1614-2009 代替GB 4871-1995、GB 11614-1999、GB/T 18701-2002 平 板 玻 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5.2~5.6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代替GB 4871-1995《普通平板玻璃》、GB 11614-1999《浮法玻璃》和GB/T 18701-2002 《着色玻璃》。 本标准与GB 11614-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由按用途分类修改为按外观质量分类(1999年版的3.1,本版的4.2);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本版的第3章); ---增加了对12mm及12mm以上厚度的厚薄差的规定(1999年版的4.2,本版的5.4); ---外观质量中,用“点状缺陷”术语取代“气泡”和“夹杂物”,同时提高了要求;增加了直径100mm 圆内点状缺陷不超过3个的规定(1999年版的4.3、4.4和4.5,本版的5.5); ---增加了“检验分类”和“抽样”条款(1999年版的第6章,本版的第7章)。 本标准与GB/T 18701-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取消着色玻璃按色调分类(2002年版的3.3); ---取消着色玻璃可见光透射比的要求(2002年版的4.3); ---取消同一片玻璃色差的要求(2002年版的3.4)。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建筑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5)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秦皇岛玻璃工业研究设计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 有限公司、江苏华尔润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威海蓝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信义玻璃控 股有限公司、台玻长江玻璃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玉兰、刘志付、武庆涛、张佰恒、陆万顺、刘焕章、吴楠、田纯祥、石新勇、吕金、 李波。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4871-1985、GB 4871-1995; ---GB 11614-1989、GB 11614-1999; ---GB/T 18701-2002。 GB 11614-2009 平 板 玻 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色透明与本体着色平板玻璃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 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工艺生产的钠钙硅平板玻璃。 本标准不适用于压花玻璃和夹丝玻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216 外径千分尺 GB/T 2680 建筑玻璃 可见光透射比、太阳光直接透射比、太阳能总透射比、紫外线透射比及有 关窗玻璃参数的测定 GB/T 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 计划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9056 金属直尺 GB/T 11942 彩色建筑材料色度测量方法 GB/T 15764 平板玻璃术语 JB/T 2369 读数显微镜 JB/T 8788 塞尺 QB/T 2443-1999 钢卷尺 3 术语和定义 GB/T 15764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分类 4.1 按颜色属性分为无色透明平板玻璃和本体着色平板玻璃。 4.2 按外观质量分为合格品、一等品和优等品。 4.3 按公称厚度分为: 2mm、3mm、4mm、5mm、6mm、8mm、10mm、12mm、15mm、19mm、22mm、25mm。 5 要求 5.1 概述 平板玻璃要求与试验方法对应条款见表1。其中对尺寸偏差、对角线差、厚度偏差、厚薄差、外观质 量和弯曲度的要求为强制性的。 5.2 尺寸偏差 平板玻璃应切裁成矩形,其长度和宽度的尺寸偏差应不超过表2规定。 5.3 对角线差 平板玻璃对角线差应不大于其平均长度的0.2%。 5.4 厚度偏差和厚薄差 平板玻璃的厚度偏差和厚薄差应不超过表3规定。 5.5 外观质量 5.5.1 平板玻璃合格品外观质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尺寸偏差 用符合GB/T 9056规定的分度值为1mm的金属直尺或用符合QB/T 2443-1999规定的1级精 度钢卷尺,在长、宽边的中部,分别测量两平行边的距离。实测值与公称尺寸之差即为尺寸偏差。 6.2 对角线差 用符合QB/T 2443-1999规定的1级精度钢卷尺测量玻璃板的两条对角线长度,其差的绝对值即 为对角线差。 GB 11614-2009 6.3 厚度偏差 用符合GB/T 1216规定的分度值为0.01mm的外径千分尺,在垂直于玻璃板拉引方向上测量5 点:距边缘约15mm向内各取一点,在两点中均分其余3点。实测值与公称厚度之差即为厚度偏差。 6.4 厚薄差 用6.3同样方法,测出一片玻璃板五个不同点的厚度,计算其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 6.5 外观质量 6.5.1 点状缺陷 用符合JB/T 2369规定的分格值为0.01mm的读数显微镜测量点状缺陷的最大尺寸。 6.5.2 点状缺陷密集度 用符合GB/T 9056规定的分度值为1mm的金属直尺测量两点状缺陷的最小间距并统计100mm 圆内规定尺寸的点状缺陷数量。 6.5.3 线道、划伤和裂纹 如图1所示。在不受外界光线影响的环境中,将试样垂直放置在距屏幕600mm的位置。屏幕为 黑色无光泽屏幕,安装有数支40W,间距为300mm的荧光灯。观察者距离试样600mm,视线垂直于 试样表面观察。 采用符合GB/T 9056规定的分度值为1mm的金属直尺和符合JB/T 2369规定的分格值0.01mm 的读数显微镜测量划伤的长度和宽度。 6.5.4 光学变形 如图2所示。试样按拉引方向垂直放置于距屏幕4.5m处。屏幕带有黑白色斜条纹,且亮度均匀。 观察者距试样4.5m,透过试样观察屏幕上的条纹。首先使条纹明显变形,然后慢慢转动试样直至变形 消失,记录此时的入射角度。 6.5.5 断面缺陷 用符合GB/T 9056规定的分度值为1mm的金属直尺测量。凹凸时,测量边部凹进或凸出最大处 与板边的距离;爆边时,测量边部沿板面凹进最大处与板边的距离;缺角时,测量原角等分线的长度;斜 边时,测量端口突出。如图3所示。 6.6 弯曲度 将玻璃板垂直于水平面放置,不施加任何使其变形的外力。沿玻璃表面紧靠一根水平拉直的钢丝, 用符合JB/T 8788规定的塞尺,测量钢丝与玻璃板之间的最大间隙。玻璃呈弓形弯曲时,测量对应弦长 的拱高;玻璃呈波形时,测量对应两波峰间的波谷深度。 6.7 光学特性 6.7.1 无色透明平板玻璃可见光透射比 随机抽取3片无色透明平板玻璃试样,按GB/T 2680规定的方法测定可见光透射比,取3片试样 的平均值。 6.7.2 本体着色平板玻璃透射比偏差 随机抽取3片本体着色平板玻璃试样,按GB/T 2680规定的方法测定可见光透射比、太阳光直接 透射比和太阳能总透射比。透射比偏差为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 6.7.3 本体着色平板玻璃颜色均匀性 从同一批本体着色平板玻璃随机抽取的样本中,任意抽取五片。按GB/T 11942规定的方法,在相 同的位置测量每片L、犪、犫值,以其中犪或犫最大或最小的一片作为标准片,其余的四片均与该片 进行透射颜色的比较,分别测出4片的ΔE犪犫值,其最大值应符合5.7.3的规定。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7.1.1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5章的全部要求项目。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投产或产品定型鉴定时; b) 冷修后恢复生产时; c) 原材料或工艺参数有较大变化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主管部门提出要求时。 7.1.2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的项目有:尺寸偏差、对角线差、厚度偏差、厚薄差、外观质量和弯曲度。 7.2 抽样 7.2.1 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适的出厂检验抽样方案。 7.3 判定规则 7.3.1 对产品尺寸偏差、对角线差、厚度偏差、厚薄差、外观质量和弯曲度进行检验时,一片玻璃其检验 结果的各项指标均达到该等级的要求则该片玻璃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一批玻璃中,若不合格片数小于或等于表9中接收数,则该批玻璃上述指标合格;若不合格片数大 GB 11614-2009 于或等于表9中拒收数,则该批玻璃上述指标不合格。 7.3.2 对无色透明平板玻璃可见光透射比进行检验时,若检验结果符合5.7.1的规定,则判定该批产 品该项指标合格。 7.3.3 对本体着色平板玻璃的透射比偏差进行检验时,若检验结果符合5.7.2的规定,则判定该批产 品该项指标合格。 7.3.4 对本体着色平板玻璃颜色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