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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 13296-2013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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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3296-2013 英文版 85 GB 13296-2013 3分钟内自动发货[PDF] 锅炉、热交换器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作废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13296-2013 (GB13296-2013)
中文名称 锅炉、热交换器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英文名称 [GB/T 13296-2013] Seamless stainless steel tubes for boiler and heat exchanger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H48
国际标准分类 77.140.75
字数估计 17,154
旧标准 (被替代) GB 13296-2007
引用标准 GB/T 222; GB/T 223.11; GB/T 223.16; GB/T 223.18; GB/T 223.19; GB/T 223.25; GB/T 223.26; GB/T 223.28; GB/T 223.36; GB/T 223.37; GB/T 223.40; GB/T 223.58; GB/T 223.59; GB/T 223.60; GB/T 223.62; GB/T 223.63; GB/T 223.64; GB/T 223.68; GB/T 223.69; GB/T 223.72
起草单位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公告2013年第18号
提出机构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锅炉、热交换器用不锈钢无缝钢管的的代号、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本标准适用于锅炉、热交换器用不锈钢无缝钢管(以下简称钢管)。

GB 13296-2013 Seamless stainless steel tubes for boiler and heat exchanger ICS 77.140.75 H4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13296-2007 锅炉、热交换器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2013-09-18发布 2014-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中5.3、5.4、5.5、6.1、6.2、6.3、6.4.1、6.5、6.6、6.8、6.9、6.10、7、8、9为强制性,其余为推 荐性。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 13296-2007《锅炉、热交换器用不锈钢无缝钢管》。本标准与GB 13296-2007相 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修改了外径和壁厚的允许偏差; ---修改了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 ---删除了牌号1Cr18Ni9Ti,将牌号0Cr18Ni12Mo2Ti、1Cr18Ni12Mo2Ti、0Cr18Ni12Mo3Ti、 ---增加了牌号015Cr21Ni26Mo5Cu2和06Cr13。 本标准参照ASMESA-213/SA-213M(2010版)《锅炉、过热器和换热器用无缝铁素体和奥氏体合 金钢管子》制定。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武进不锈钢管厂集团有限公司、江苏 银环精密钢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腾跃特种钢管有限公司、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太钢不 锈钢钢管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邵羽、朱新强、宋建新、华杨康、王志标、王建勇、康喜唐、丁文炎、周志斌、苏诚、 董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3296-1991、GB 13296-2007。 锅炉、热交换器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锅炉、热交换器用不锈钢无缝钢管的分类、代号、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试验方 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锅炉、热交换器用不锈钢无缝钢管(以下简称钢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11 钢铁及合金 铬含量的测定 可视滴定或电位滴定法 GB/T 223.16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变色酸光度法测定钛量 GB/T 223.1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硫代硫酸钠分离-碘量法测定铜量 GB/T 223.1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新亚铜灵-三氯甲烷萃取光度法测定铜量 GB/T 223.25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丁二酮肟重量法测定镍量 GB/T 223.26 钢铁及合金 钼含量的测定 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2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α-安息香肟重量法测定钼量 GB/T 223.36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蒸馏分离-中和滴定法测定氮量 GB/T 223.3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蒸馏分离-靛酚蓝光度法测定氮量 GB/T 223.40 钢铁及合金 铌含量的测定 氯磺酚S分光光度法 GB/T 223.5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亚砷酸钠-亚硝酸钠滴定法测定锰量 GB/T 223.59 钢铁及合金 磷含量的测定 铋磷钼蓝分光光度法和锑磷钼蓝分光光度法 GB/T 223.6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氯酸脱水重量法测定硅含量 GB/T 223.6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乙酸丁酯萃取光度法测定磷量 GB/T 223.6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碘酸钠(钾)光度法测定锰量 GB/T 223.64 钢铁及合金 锰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223.6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 GB/T 223.69 钢铁及合金 碳含量的测定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 GB/T 223.72 钢铁及合金 硫含量的测定 重量法 GB/T 223.84 钢铁及合金 钛含量的测定 二安替比林甲烷分光光度法 GB/T 223.85 钢铁及合金 硫含量的测定 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 GB/T 223.86 钢铁及合金 总碳含量的测定 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 GB/T 228.1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30.1 金属材料 洛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A、B、C、D、E、F、G、H、K、N、T标 尺) GB/T 231.1 金属材料 布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 241 金属管 液压试验方法 GB/T 242 金属管 扩口试验方法 GB/T 246 金属管 压扁试验方法 GB/T 2102 钢管的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GB/T 2975 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GB/T 4334-2008 金属和合金的腐蚀 不锈钢晶间腐蚀试验方法 GB/T 4340.1 金属材料 维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 4338 金属材料 高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 5777-2008 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检验方法 GB/T 6394 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法 GB/T 7735 钢管涡流探伤检验方法 GB/T 11170 不锈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规法) GB/T 17395-2008 无缝钢管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20123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 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 GB/T 20124 钢铁 氮含量的测定 惰性气体熔融热导法(常规方法) GB/T 20878-2007 不锈钢和耐热钢 牌号及化学成分 3 分类及代号 3.1 钢管按产品制造方式分为两类,类别和代号为: a) 热轧(挤压)钢管 W-H; b) 冷拔(轧)钢管 W-C。 3.2 下列代号适用于本标准: D ---公称外径; S ---公称壁厚; Smin---最小壁厚。 4 订货内容 按本标准订购钢管的合同或订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标准编号; b) 产品名称; c) 钢的牌号; d) 尺寸规格(外径×壁厚,单位为毫米); e) 订购的数量(总重量、总长度或支数); f) 制造方法; g) 其他特殊要求。 5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5.1 外径和壁厚 5.1.1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钢管按公称外径(D)和最小壁厚(Smin)交货。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 协商,钢管可按公称外径(D)和公称壁厚(S)交货。 5.1.2 钢管的通常尺寸规格应符合GB/T 17395-2008中表3的规定。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 商,可供应GB/T 17395-2008中表3规定以外的其他尺寸钢管。 5.1.3 钢管按公称外径(D)和最小壁厚(Smin)交货时,其公称外径(D)和最小壁厚(Smin)的允许偏差应 符合表1的规定。钢管按公称外径(D)和公称壁厚(S)交货时,其公称外径(D)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 的规定,公称壁厚(S)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5.1.4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供应表1和表2规定以外尺寸允许偏差的 钢管。 表1 钢管公称外径和最小壁厚的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钢管类别、代号 钢管公称尺寸 允许偏差 热轧(挤压)钢管 W-H 公称外径(D) ≤140 ±1.25%D >140 ±1%D 最小壁厚(Smin) ≤4.0 +0.90 >4.0 +25%S 冷拔(轧)钢管 W-C 公称外径(D) ≤25 ±0.10 >25~≤40 ±0.15 >40~≤50 ±0.20 >50~≤65 ±0.25 >65~≤75 ±0.30 >75~≤100 ±0.38 >100~≤159 +0.38 -0.64 >159 ±0.5%D 最小壁厚(Smin) D≤38 +20%S D >38 +22%S 表2 钢管公称壁厚的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钢管类别、代号 壁厚范围 允许偏差 热轧(挤压)钢管 W-H 公称壁厚(S) ≤4.0 ±0.45 >4.0 +12.5%S -10%S 冷拔(轧)钢管 W-C 公称壁厚(S) D≤38 ±10%S D >38 ±11%S 5.2 长度 5.2.1 通常长度 钢管的通常长度为2000mm~12000mm。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 供应长度超过12000mm的钢管。 5.2.2 定尺长度和倍尺长度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供应定尺长度和倍尺长度的钢管。钢管的定 尺长度允许偏差为+100 mm 。每个倍尺长度应留出切口余量5mm~10mm。 5.3 弯曲度 热轧(挤压)钢管的每米弯曲度应不大于2.0mm/m;冷拔(轧)钢管的每米弯曲度应不大于 1.5mm/m;全长弯曲度应不大于钢管长度的0.15% 。 5.4 不圆度和壁厚不均 钢管的不圆度和壁厚不均应分别不超过外径和壁厚公差的80% 。 5.5 端头外形 钢管两端端面应与钢管轴线垂直,切口毛刺应予清除。 5.6 交货重量 钢管应按实际重量交货。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也可按理论重量交货。 按公称壁厚交货时,钢管每米的理论重量按式(1)计算: W = π1000ρS (D-S) (1) 式中: W ---钢管每米理论重量,单位为千克每米(kg/m); π ---3.1416; ρ ---钢的密度,单位为千克每立方分米(kg/dm3),钢的密度见表4; S ---钢管的公称壁厚,单位为毫米(mm); D ---钢管的公称外径,单位为毫米(mm)。 按最小壁厚交货时,热轧(挤压)钢管的理论重量为按式(1)计算数值的1.15倍,冷拔(轧)钢管的理 论重量为按式(1)计算数值的1.1倍。 6 技术要求 6.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 6.1.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3的规定。 6.1.2 成品钢管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的规定。 6.2 制造方法 6.2.1 钢的冶炼方法 钢应采用电弧炉加炉外精炼或转炉加炉外精炼,也可采用电渣重熔冶炼。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 同中注明,也可采用其他更高要求的方法冶炼。 6.2.2 钢管的制造方法 钢管应采用热轧(挤压)或冷拔(轧)无缝方法制造。 6.3 交货状态 钢管应经热处理并酸洗交货。钢管的热处理制度应符合表4的规定。凡经整体磨、镗或经保护气 氛热处理的钢管可不经酸洗交货。 6.4 力学性能 6.4.1 热处理状态钢管的室温纵向拉伸性能应符合表4的规定。 6.4.2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壁厚不小于1.7mm的钢管可做布氏硬度或 洛氏硬度或维氏硬度试验,其值应符合表5的规定。 6.4.3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试验温度,牌号为07Cr19Ni10、07Cr19Ni11Ti 和07Cr18Ni11Nb的钢管可做高温规定塑性延伸强度(Rp0.2),其值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当需方要求 提供高温抗拉强度(Rm)时,其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4.4 牌号为07Cr19Ni10、07Cr19Ni11Ti和07Cr18Ni11Nb钢管的100000h持久强度推荐数据参见 附录B。 表5 硬度 组织类型 钢管的牌号 硬度 HBW HRB HV 奥氏体型 06Cr19Ni10N、022Cr19Ni10N、06Cr17Ni12Mo2N、 ≤217 ≤95 ≤220 06Cr18Ni13Si4 ≤207 ≤95 ≤218 其他 ≤187 ≤90 ≤200 铁素体型 10Cr17 ≤183 - - 008Cr27Mo ≤219 - - 马氏体型 06Cr13 ≤183 - - 6.5 液压试验 6.5.1 钢管应逐根进行液压试验。试验压力按式(2)计算,最大试验压力应不超过20MPa,稳压时间 应不少于10s。在试验压力下,钢管不允许出现渗漏现象。 p=2SRD (2) 式中: p---试验压力,单位为兆帕(MPa); S---钢管的壁厚,单位为毫米(mm); D---钢管的公称外径,单位为毫米(mm); R---允许应力,单位为兆帕(MPa)。奥氏体型钢管按表4中规定塑性延伸强度最小值的50%,其 余钢管按表4中规定塑性延伸强度最小值的60%。 6.5.2 供方可用涡流探伤检验代替液压试验。用涡流探伤时对比样管人工缺陷应符合GB/T 7735中 验收等级B的规定。 6.6 工艺性能 6.6.1 压扁试验 壁厚不大于10mm的钢管应做压扁试验。试样压扁后的平板间距离H 按式(3)计算。压扁后试 样不允许出现裂缝或裂口。 H= (1+α)S α+S/D (3) 式中: H ---压扁后平板间距离,单位为毫米(mm); S ---钢管的壁厚,单位为毫米(mm); D ---钢管的公称外径,单位为毫米(mm); α ---单位长度变形系数,奥氏体型钢管α为0.09,其他钢管α为0.07。 6.6.2 扩口试验 壁厚不大于10mm的钢管应做扩口试验。扩口试验的顶芯锥度为60°,扩口后试样的外径扩口率 应分别为奥氏体型钢管为18%;其他钢管为15%。扩口后试样不允许出现裂缝或裂口。 6.7 腐蚀试验 牌号07Cr19Ni10、16Cr23Ni13、20Cr25Ni20、07Cr17Ni12Mo2、07Cr19Ni11Ti、07Cr18Ni11Nb的钢 管可不做晶间腐蚀试验,其他奥氏体型钢管应做晶间腐蚀试验。晶间腐蚀试验方法应符合 GB/T 4334-2008中方法E的规定,试验后试样不允许出现晶间腐蚀倾向。 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需方可指定采用其他腐蚀试验方法。 6.8 晶粒度 07Cr19Ni10、07Cr17Ni12Mo2、07Cr19Ni11Ti、07Cr18Ni11Nb钢管的晶粒度级别应为4~7级。 6.9 超声波检验 钢管应按GB/T 5777-2008中验收等级L2的规定逐根进行超声波探伤检验。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超声波探伤检验可采用其他验收等级。 6.10 表面质量 钢管的内外表面不允许有裂纹、折叠、轧折、离层和结疤。这些缺陷应完全清除,缺陷清除处钢管表 面应圆滑无棱角,且清除处实际壁厚应不小于壁厚所允许的最小值。 钢管内外表面上直道允许深度应符合如下规定: ---冷拔(轧)钢管:不大于壁厚的4%,且最大深度不大于0.2mm; ---热轧(挤)钢管:不大于壁厚的5%,且最大深度不大于0.4mm。 不超过壁厚负偏差的其他缺陷允许存在。 7 试验方法 7.1 钢管的尺寸和外形应采用符合精度要求的量具逐根测量。 7.2 钢管的内外表面应在充分照明条件下逐根目视检查。 7.3 钢管其他检验项目的取样方法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钢管检验项目的取样数量、取样方法和试验方法 序号 检验项目 取样数量 取样方法 试验方法 1 化学成分 每炉取1个试样 GB/T 20066 GB/T 223、GB/T 11170、GB/T 20123、 GB/T 20124 2 拉伸试验 每批在两根钢管上各取1个试样 GB/T 2975 GB/T 228.1 3 高温拉伸试验 每批在两根钢管上各取1个试样 GB/T 2975 GB/T 4338 4 硬度试验 每批在两根钢管上各取1个试样 GB/T 2975 GB/T 230.1、GB/T 231.1、GB/T 4340.1 5 液压试验 逐根 - GB/T 241 6 涡流探伤 逐根 - GB/T 7735 7 压扁试验 每批在两根钢管上各取1个试样 GB/T 246 GB/T 246和本标准6.6.1 8 扩口试验 每批在两根钢管上各取1个试样 GB/T 242 GB/T 242 9 晶粒度 每批在两根钢管上各取1个试样 GB/T 6394 GB/T 6394 10 腐蚀试验 每批在两根钢管上各取1个试样 GB/T 4334-2008 方法E GB/T 4334-2008方法E 11 超声波检验 逐根 - GB/T 5777-2008 8 检验规则 8.1 检查和验收 钢管的检查和验收由供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 8.2 组批规则 钢管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规格和同一热处理制度(炉次)的钢 管组成。每批钢管的数量应不超过如下规定: a) 公称外径D≤76mm且壁厚S≤3mm,400根; b) 其他规格,200根。 8.3 取样数量 每批钢管各项检验的取样数量应符合表6规定。 8.4 复验与判定规则 钢管的复验与判定规则应符合GB/T 2102的规定。 9 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钢管的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 2102的规定。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高温规定塑性延伸强度 表A.1列出了钢管的高温规定塑性延伸强度(Rp0.2),其要求仅当合同有规定时才适用。 表A.1 高温规定塑性延伸强度 序号 牌号 高温规定塑性延伸强度Rp0.2/MPa 不小于 温度/℃ 100 150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