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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 15086-2013 (GB15086-2013) | 中文名称 | 汽车门锁及车门保持件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 英文名称 | Motor vehicles door locks and retention components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 行业 | 国家标准 | 中标分类 | T26 | 国际标准分类 | 43.040.60 | 字数估计 | 26,25 | 发布日期 | 2013-09-18 | 实施日期 | 2015-01-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15086-2006 | 起草单位 | 东风汽车公司技术中心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襄阳)、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武汉分中心、上海恩坦华汽车门系统有限公司 | 归口单位 |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4)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3年第18号 | 提出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门锁及车门保持件, 包括锁体、铰链和其他支排方式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M1和N1类车辆上用于乘员进出的汽车侧门(包括滑动门)或后门的门锁及车门保持件。 |
GB 15086-2013
Motor vehicles door locks and retention components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ICS 43.040.60
T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15086-2006
汽车门锁及车门保持件的
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2013-09-18发布
2015-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术语和定义 1
3 技术要求 3
4 试验方法 5
5 实施过渡期 6
附录A(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章条编号与对应的GTRNo.1章条编号对照 7
附录B(规范性附录) 门锁载荷1、2和3试验 8
附录C(规范性附录) 惯性试验规程 12
附录D(规范性附录) 铰链试验规程 17
附录E(规范性附录) 滑动门保持件的试验 20
前言
本标准的第3章、第4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 15086-2006《汽车门锁及车门保持件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与 GB 15086-
200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车门系统”(见2.2)、“门铰链系统”(见2.6)、“儿童保护系统”(见2.11)、“前侧门”(见
2.12)、“后侧门”(见2.13)、“卡板”(见2.14)、“车门关闭报警系统”(见2.15)、“门锁系统”
(见2.16)、“主门锁”(见2.17)、“主门锁系统”(见2.18)、“辅助门锁”(见2.19)、“行李箱盖”
(见2.20)、“后门”(见2.21)的定义;
---对GB 15086-2006中已列入的定义“车门”、“锁体”、“锁扣(或挡块)”做了修改(见2.1、2.7、
2.8,2006年版2.1、2.5、2.6);
---将“纵向载荷”和“横向载荷”修改为“载荷1”和“载荷2”(见3.2.1.1、3.2.1.2);
---删除“车辆侧面铰接门的门铰链系统必须安装在车门沿汽车行驶方向的前缘。如果是对开车
门,此要求适用于先开的那扇车门,另一扇应能闩住”的要求(见2006年版的3.1.5);
---增加了门锁的一般要求(见3.1)和门锁的锁止装置要求(见3.2.3);
---增加了对垂直方向开门的后门门锁和门铰链的要求[见3.2.1.3、3.2.1.4b)、3.2.1.5.1d)];
---增加了对单个铰链的试验要求(见3.2.1.5.2);
---增加了后向安装铰链的侧门要求(见3.2.1.5.3);
---增加了滑动门锁的载荷1、载荷2和惯性载荷要求(见3.2.2.1、3.2.2.2、3.2.2.3);
---增加了滑动门保持件的性能对车门内侧与门框的外边缘分离距离要求和任何一个施力装置的
总位移要求(见3.2.2.4.2);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门锁载荷1、2和3试验”、“惯性试验规程”、“铰链试验规程”、“滑动门保持
件的试验”(见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
本标准参考了“全球技术法规GTRNo.1《关于门锁和车门保持件的全球技术法规》”。
本标准与全球技术法规GTRNo.1技术差异及原因如下:
---修改了引用的符号,其原因是与我国现行采用的引用的符号方式不同;
---删除了GTRNo.1中附件5《车辆类别定义》的内容,其原因是车辆定义与我国现行采用的车
辆分类方式不同。
本标准与全球技术法规GTRNo.1相比在结构上有调整,附录A列出了本标准与全球技术法规
GTRNo.1章条编号对照一览表。
考虑到我国国情,在采用GTRNo.1时,本标准做了一些编辑性的修改:
---“本法规”改为“本标准”;
---增加资料性附录A。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风汽车公司技术中心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襄阳)、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武
汉分中心、上海恩坦华汽车门系统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侯翠华、黄小枚、李再华、孙行健 。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5086-1994、GB 15086-2006。
引 言
我国是 WTO的成员国,随着全球第一个法规GTRNo.1《关于门锁和车门保持件的全球法规》的
发布,该法规将成为第一项正式出台的全球统一的汽车技术法规项目,因此本次GB 15086修订采用全
球技术法规GTRNo.1《关于门锁和车门保持件的全球技术法规》(英文版)。
GTRNo.1是在协调和融合了欧洲法规(主要是ECER11和欧盟技术指令70/387/EEC)和北美法
规(主要是美国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FMVSS206和加拿大机动车辆安全标准CMVSS206)的“汽车
门锁和车门保持件”方面的技术法规制定而成的,其技术内容与ECER11.03系列一致。
GTRNo.1适用于1-1类车辆 (相当于ECE分类方式的 M1 类车辆)和2类车辆(相当于ECE分
类方式的N类车辆),车辆的分类方式在GTRNo.1附件5有规定,车辆类别定义与我国情况不同,而
前GTR正在对车辆分类和定义进行修订,是否适用于所有2类车辆还在讨论中。我国的车辆分类使
用标准GB/T 15089-2001《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是按照欧洲ECER.E.3系列的附件7修订而成,
为保持GB 15086的持续性,沿用我国现行采用的车辆分类方式,因此本标准的适用范围为“M1 和N1
类车辆上用于乘员进出的汽车侧门(包括滑动门)或后门的门锁及车门保持件”。
汽车门锁及车门保持件的
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门锁及车门保持件,包括锁体、铰链和其他支撑方式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及
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 M1 和N1 类车辆上用于乘员进出的汽车侧门(包括滑动门)或后门的门锁及车门保
持件。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车门 doors
用于汽车侧面或后面的能开闭、供乘员进出的铰接门和滑动门。不包括折叠门、上卷门和易于安装
拆卸的简易门。
2.2
车门系统 doorsystem
包括车门、锁体、锁扣(或挡块)、门铰链、导轨和滑门组件组合,以及位于车门上或位于车门框架周
围的其他保持件。双门系统包括两个门。
2.3
门锁 doorlock
锁止车门的机构,包括锁体、锁扣(或挡块)、内外操纵机构和内外锁止机构。
2.4
将车门与车身固定连接的零部件,包括铰接门的门铰链及滑动门的导轨或其他支承部件。
2.5
门铰链 doorhinges
与车门和车身相连接,能够绕同一轴线回转且相互结合部件的总成。
2.6
门铰链系统 doorhingessystem
用来支撑车门的一个或多个铰链。
2.7
锁体 latch
使车门相对于车身保持在关闭位置,并可以有意开启(或操作)的装置。
2.8
锁扣(或挡块) striker(orstop)
与锁体啮合,以保持车门处于半锁紧或全锁紧位置的部件。
2.9
全锁紧位置 fulylatchedposition
车门完全关闭时,锁体与锁扣(或挡块)所处的啮合位置。
2.10
车门不完全关闭时,锁体与锁扣(或挡块)所处的啮合位置。
2.11
能够独立于其他锁紧装置单独锁止和解锁的锁止装置,当它锁止时,能使门内侧的把手或其他开启
装置无法操作。该锁的锁止/解锁装置可以是手动的或电动的,而且可以安装在车辆的任何位置。
2.12
前侧门 sidefrontdoor
从侧面看,当驾驶员座椅靠背调节到最直立和最靠后的位置时,车门≥50% 的开启面是位于该座
椅靠背最后点的前方。
2.13
后侧门 sidereardoor
从侧面看,当驾驶员座椅靠背调节到最直立和最靠后的位置时,车门≥50% 的开启面是位于该座
椅靠背最后点的后方。
2.14
卡板 fork-bolt
锁体部分,当位于锁紧位置时,它与锁扣(或挡块)保持啮合。
2.15
安装在驾驶员能够清晰看到的位置,当车门锁系统没有处于全锁紧位置,而且车辆点火已被启动
时,即触发视觉信号系统。
2.16
门锁系统 doorlatchsystem
至少包括一个锁体和一个锁扣(或挡块)。
2.17
主门锁 primarydoorlatch
带有全锁紧位置和半锁紧位置的门锁。
2.18
至少包括一个主门锁和一个锁扣(或挡块)。
2.19
辅助门锁 auxiliarydoorlatch
安装到已装有主门锁系统的车门或车门系统上,带有全锁紧位置的门锁。
2.20
行李箱盖 trunklid
可活动的车身板件,作为从外面进入车辆中被永久安装的隔板或固定或向下折叠的座椅靠背完全
与乘客舱隔开的空间的入口。
2.21
后门 backdoor
位于机动车辆后端的车门或车门系统,通过它乘员可以进入或离开车辆,货物可以往车辆上装卸。
它不包括如下部件:
a) 行李箱盖;
b) 完全由玻璃材料组成的车门或车窗,其门锁和/或门铰链系统直接安装在玻璃材料上。
3 技术要求
3.1 一般要求
3.1.1 每个铰接式车门系统应装有至少一个主门锁系统。
3.1.2 每个滑动车门系统应至少装有下述滑动车门系统的要求之一。
滑动车门系统的要求:
a) 一个主门锁系统;
b) 一个带有全锁紧位置和车门关闭报警系统的车门锁系统。
3.2 性能要求
3.2.1 铰接式车门门锁及门铰链
3.2.1.1 载荷1
每个主门锁系统的锁体和锁扣(或挡块)总成在半锁紧位置时,以与锁体面垂直的方向施加4500N
的载荷,不应脱开;每个主门锁系统和辅助门锁系统的锁体和锁扣(或挡块)总成在全锁紧位置时,在相
同方向施加11000N的载荷,不应脱开。
3.2.1.2 载荷2
每个主门锁系统的锁体和锁扣(或挡块)总成在半锁紧位置时,以与锁体面平行且在卡板开启方向
施加4500N的载荷,不应脱开;每个主门锁系统和辅助门锁系统的锁体和锁扣(或挡块)总成在全锁紧
位置时,在相同方向施加9000N的载荷,不应脱开。
3.2.1.3 载荷3(仅适用于垂直方向开门的后门门锁)
对于垂直方向开门的后门门锁,至少有一个主门锁系统除满足3.2.1.1和3.2.1.2要求外,当与载
荷1和载荷2施力方向相正交的方向施加9000N的载荷时,门锁不应从全锁紧位置脱开。
3.2.1.4 惯性载荷
每个主门锁系统和辅助门锁系统应满足下述惯性载荷要求中a)和/或b)的动态要求,或者满足c)
的计算要求。
惯性载荷要求:
a) 对车门门锁系统,在锁止装置未锁止的情况下以与车辆纵向轴及车辆横向轴平行方向分别施
加30g的惯性载荷,不应从全锁紧位置脱开;
b) 对后门门锁系统,在锁止装置未锁止的情况下以与车辆垂直轴平行方向施加30g的惯性载
荷,不应从全锁紧位置脱开;
c) 每个部件和子系统可以通过计算求出在特定方向上的最小耐惯性载荷。阻止开锁的组合耐惯
性载荷,应保证门锁系统在正确安装到车门上,承受上述a)和/或b)规定的惯性载荷时,保持
在锁紧位置。
3.2.1.5 门铰链
3.2.1.5.1 每个门铰链系统应能承受下述门铰链系统的性能要求:
a) 支撑车门;
b) 在11000N的纵向载荷下不应脱开;
c) 在9000N的横向载荷下不应脱开;
d) 垂直方向开门的后门铰链在9000N的垂直载荷下不应脱开。
3.2.1.5.2 如果不是对整个门铰链系统进行试验,而只对门铰链系统中的单个铰链进行试验,该铰链
应按照门铰链系统中铰链的总数比例承受载荷。
3.2.1.5.3 对于带有后向安装铰链并可以独立于其他车门进行操作的侧门,需同时满足下述后向安装
铰链侧门的要求:
a) 当车辆的速度大于或等于4km/h时,内侧门把手应无法操作;
b) 对这类车门应装有车门关闭报警系统。
3.2.2 滑动式车门门锁及保持件
3.2.2.1 载荷1
至少有一个门锁系统在全锁紧位置时,门锁系统的锁体和锁扣(或挡块)总成以与锁体面垂直的方
向施加11000N的载荷,不应脱开;对于主门锁系统的锁体和锁扣(或挡块)总成在半锁紧位置时,在相
同方向施加4500N的载荷,不应脱开。
3.2.2.2 载荷2
至少有一个门锁系统在全锁紧位置时,门锁系统的锁体和锁扣(或挡块)总成以与锁体面平行且在
卡板开启方向施加9000N的载荷,不应脱开;对于主门锁系统的锁体和锁扣(或挡块)总成在半锁紧位
置时,在相同方向施加4500N的载荷,不应脱开。
3.2.2.3 惯性载荷
滑动式车门的门锁除满足3.2.2.1和3.2.2.2要求外,还应满足下述惯性载荷要求中a)的动态要
求,或者满足b)的计算要求。
惯性载荷要求:
a) 对滑动式车门门锁系统,在锁止装置未锁止的情况下以与车辆纵向轴及车辆横向轴平行方向
分别施加30g的惯性载荷,门锁系统不应从全锁紧位置脱开;
b) 每个部件和子系统可以通过计算求出最小耐惯性载荷。阻止开锁的组合耐惯性载荷,应保证
滑动式车门门锁系统在正确安装到车门上,承受上述a)规定的惯性载荷时,保持在锁紧位置。
3.2.2.4 滑动门保持件
3.2.2.4.1 滑动门的导轨和滑门组件组合或其他的支撑方式,处于全锁紧关闭位置时,在车门的相对
边上各施加9000N的横向向外的作用力(总计18000N),滑动门导轨和滑门组件或其他支承部件均
不应与车门框脱开。
3.2.2.4.2 进行3.2.2.4.1试验时,如果发生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则滑动门保持件不满足要求:
a) 当保持所要求的力时,车门内侧与门框的外边缘分离距离能允许直径100mm球体通过;
b) 任何一个施力装置的总位移达到300mm。
3.2.3 门锁的锁止装置
3.2.3.1 门锁的锁止装置的装备要求如下:
a) 每个车门应至少装备一个锁止装置,当其锁止时应能防止外侧门把手和其他外侧锁开启控制
件的操作,该锁止装置在车内应装有操作装置,该操作装置应能够实现锁止装置的锁止和
解锁;
b) 每个后侧门应至少装备一个锁止装置,当其锁止时应能防止内侧门把手和其他内侧锁开启控
制件的操作,并且以独立的动作打开车门及操作内侧门把手和其他内侧锁开启控制件;
c) 该锁止装置可以是下列系统之一:
1) 儿童保护系统;
2) 安装在车辆内,驾驶员或前排靠近车门的乘员容易操作的门锁锁止和解锁系统。
上述1)和2)的任一系统应被允许作为其他的锁止功能使用。
3.2.3.2 装有内侧门把手或其他内侧锁开启控制件的后门应至少在车内装备一个锁止装置,当其锁止
时应能防止内侧门把手和其他内侧锁开启控制件的操作,并且以独立的动作打开车门及操作内侧门把
手和其他内侧锁开启控制件。
4 试验方法
4.1 铰接式车门门锁及门铰链
4.1.1 门锁
4.1.1.1 载荷1、2和3试验
3.2.1.1、3.2.1.2、3.2.1.3的试验方法见附录B。
4.1.1.2 惯性载荷试验
3.2.1.4的试验方法见附录C。
4.1.2 门铰链
3.2.1.5的试验方法见附录D。
4.2 滑动式车门门锁及保持件
4.2.1 门锁
4.2.1.1 载荷1和2试验
3.2.2.1、3.2.2.2的试验方法见附录B。
4.2.1.2 惯性载荷试验
3.2.2.3的试验方法见附录C。
4.2.2 滑动门保持件
3.2.2.4的试验方法见附录E。
5 实施过渡期
关于本标准涉及的后背门门锁和后背门门铰链的要求,以及滑动式车门门锁及保持件的3.2.2.3、
3.2.2.4.2实施的过渡期要求:
a) 对于新定型的产品,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
b) 对于已定型的产品,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第13个月开始执行。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章条编号与对应的GTRNo.1章条编号对照
表A.1给出了本标准章条编号与GTRNo.1章条编号对照一览表。
表A.1 本标准章条编号与GTRNo.1对照一览表
本标准章节编号 GTRNo.1章节编号
1 1、2
3.1 4
3.2 5
- 6
5 -
附录 A -
附录B 附录1
附录C 附录2
附录D 附录3
附录E 附录4
- 附录5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门锁载荷1、2和3试验
B.1 概述
评价车辆门锁系统承受与锁体面垂直方向、及与锁体面平行且在卡板开启方向载荷的最低性能要
求和试验规程,对于垂直方向开门的后门,还评价门锁系统承受与前面两个方向相正交的方向上载荷的
最低性能要求和试验规程 。主门锁系统在全锁紧位置和半锁紧位置都应具备承受一定载荷的能力;辅
助门锁系统和其他仅带有全锁紧位置的门锁系统应在与锁体面垂直方向、及与锁体面平行且在卡板开
启方向具备承受一定载荷的能力,该载荷力针对全锁紧位置。
B.2 试验规程
B.2.1 载荷1试验
B.2.1.1 全锁紧位置
B.2.1.1.1 典型的静态拉力试验夹具见图B.1。将处于全锁紧位置的锁体和锁扣(或挡块)安装到试
验夹具上,使锁的锁紧方向与夹具的联结相平行,使试验装置与锁体和锁扣(或挡块)的安装规定相
适应。
B.2.1.1.2 安放一重块以施加900N的载荷,用来沿车门开启方向分开锁体和锁扣(或挡块)。
B.2.1.1.3 按照3.2.1.1或3.2.2.1和图B.4规定的方向,以不超过5mm/min的速度施加试验载
荷,直到达到所要求的载荷,记录下所达到的最大载荷。
B.2.1.2 半锁紧位置
B.2.1.2.1 典型的静态拉力试验夹具见图B.1。将处于半锁紧位置的锁体和锁扣(或挡块)安装到试
验夹具上,使锁的锁紧方向与夹具的联结相平行,使试验装置与锁体和锁扣(或挡块)的安装规定相
适应。
B.2.1.2.2 安放一重块以施加900N的载荷,用来沿车门开启方向分开锁体和锁扣(或挡块)。
B.2.1.2.3 按照3.2.1.1或3.2.2.1和图B.4规定的方向,以不超过5mm/min的速度施加试验载
荷,直到达到所要求的载荷,记录下所达到的最大载荷。
B.2.1.3 试验板
门锁夹具所安装的试验板应有锁扣(或挡块)缺口的结构,以模拟车门门锁安装在实际车辆上的
环境。
B.2.2 载荷2试验
B.2.2.1 全锁紧位置
B.2.2.1.1 典型的静态拉力试验夹具见图B.2。将处于全锁紧位置的锁体和锁扣(或挡块)安装到试
验夹具上,使试验装置与锁体和锁扣(或挡块)的安装规定相适应。
B.2.2.1.2 按照3.2.1.2或3.2.2.2和图B.4规定的方向,以不超过5mm/min的速度施加试验载
荷,直到达到所要求的载荷,记录下所达到的最大载荷。
B.2.2.2 半锁紧位置
B.2.2.2.1 典型的静态拉力试验夹具见图B.2。将处于半锁紧位置的锁体和锁扣(或挡块)安装到试
验夹具上,使试验装置与锁体和锁扣(或挡块)的安装规定相适应。
B.2.2.2.2 按照3.2.1.2或3.2.2.2和图B.4规定的方向,以不超过5mm/min的速度施加试验载
荷,直到达到所要求的载荷,记录下所达到的最大载荷。
B.2.3 载荷3试验(仅适用于垂直方向开门的后门门锁)
B.2.3.1 典型的静态拉力试验夹具见图B.3。将处于全锁紧位置的锁体和锁扣(或挡块)安装到试验
夹具上,使试验装置与锁体和锁扣(或挡块)的安装规定相适应。
B.2.3.2 按照3.2.1.3和图B.4规定的方向,以不超过5mm/min的速度施加试验载荷,直到达到所
要求的载荷,记录下所达到的最大载荷。
图B.1 门锁载荷1试验的拉力试验夹具
图B.2 门锁载荷2试验的拉力试验夹具
图B.3 门锁载荷3试验的拉力试验夹具
图B.4 门锁静态载荷试验方向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惯性试验规程
C.1 概述
通过对在真实车辆关系中的零部件的计算分析或动态试验,评价车门锁系统承受惯性载荷的能力。
C.2 试验规程
C.2.1 选择1---计算
C.2.1.1 提供了分析计算方法确定门锁系统承受惯性载荷的能力。计算时弹簧力采用门锁处于安装
位置时的最小值和释放位置时的最小值的平均值,磨擦阻力及所作的功均忽略不计,各构件的自重力如
果可能限制锁的开启,也可忽略不计。这些因素在计算中均忽略不计是允许的,因为它们提供了额外的
安全因素。
C.2.1.2 对每个零部件或子系统都可计算其在某个特定方向上的最小耐惯性载荷。阻止开锁的组合
耐惯性载荷,应保证门锁系统(正确安装到车门上)在任何方向承受30g的惯性载荷时,保持在锁紧位
置,如示例。
示例:
已知:
锁体结构如图C.1,门锁系统受294.2m/s2(30g)的减速度的作用;
按钮弹簧的平均弹力,P=4.5N;
棘爪弹簧的输出扭矩,T=0.45N·m;
减速度:a=30g=30×9.80655=294.2m/s2
质量(kg):m1=0.0163 m2=0.0227 m3=0.0122 m4=0.0422
距离(mm):d1=31.50 d2=10.67 d3=4.83
d4=31.50 d5=37.60 d6=1.91
计算:
F1=m1a-P=(0.0163×294.2)-4.5=0.30N
F2=m2a=0.0227×294.2=6.68N
F3=m3a/2=(0.0122×294.2)/2=1.80N
∑M0=F1d1+F2d2-F3d3=0.3×31.50+6.68×10.67-1.80×4.83=72.04N·m
F5=∑M0/d4=72.04/31.50=2.29N
F6=m4a=0.0422×294.2=12.42N
∑Mp=T-(F5d5+F6d6)/1000=0.45-(2.29×37.60+12.42×1.91)/1000=0.34N·m >0
图C.1 门锁系统耐惯性载荷计算的示意图
C.2.2 选择2---车辆动态试验
C.2.2.1 试验装置
C.2.2.1.1 加速度装置或减速度装置。
C.2.2.1.2 试验车辆应满足下述要求之一:
---至少包括车门、门锁、带有机械锁操作的外侧门把手、内侧车门开启杆、锁止装置、内饰和车门
密封件的完整车辆;
---白车身(即:车架、车门和其他车门保持件),至少包括车门、门锁、带有机械锁操作的外侧门把
手、内侧车门开启杆和锁止装置。
C.2.2.1.3 记录车门开启的装置或方式(该装置的目的是保证如果在试验过程中发生车门开启后又
关闭的情况能被记录下来)。
C.2.2.1.4 测量和记录加速度的装置。
C.2.2.2 试验准备
C.2.2.2.1 将完整车辆或白车身牢固地固定在试验装置上,此装置应满足当两者一起加速时,保证碰
撞脉冲曲线上的所有点都位于表C.1和图C.2规定的通道内。
C.2.2.2.2 车门应系住以避免损坏用来记录车门开启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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