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购物车 询价
www.GB-GBT.com 收录标准: 223332 (2026-07-08)
路径: 主页 > GB > 第169页 > GB 30000.28-2013

[PDF] GB 30000.28-2013 - 英文版

标准号码内文价格美元第2步(购买)交付天数标准名称状态
GB 30000.28-2013 英文版 839 GB 30000.28-2013 [PDF]天数 >=6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8部分:对水生环境的危害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30000.28-2013 (GB30000.28-2013)
中文名称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8部分:对水生环境的危害
英文名称 Rules for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 -- Part 28: Hazardous to the aquatic environment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A80
国际标准分类 13.300
字数估计 38,345
旧标准 (被替代) GB 20602-2006
引用标准 GB 13690; GB/T 21800; GB/T 21801; GB/T 21802; GB/T 21803; GB/T 21805; GB/T 21815.1; GB/T 21828; GB/T 21830; GB/T 21831; GB/T 21852; GB/T 21853; GB/T 21854; GB/T 21856; GB/T 21857; GB/T 21858; GB/T 27850; GB/T 27861; United Nations ' Globally Harmonized Sy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公告2013年第21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GB 30000的本部分规定了具有对水生环境危害的化学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标准、判定逻辑和标签。本部分适用于具有对水生环境危害的化学品按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第四修订版)(以下简称GHS)分类和标签。

GB 30000.28-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8部分:对水生环境的危害 GB 30000.28-2013 英文名称: Rules for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 -- Part 28: Hazardous to the aquatic environment ICS 13.300 A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20602-2006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8部分:对水生环境的危害 1 范围 GB 30000的本部分规定了具有对水生环境危害的化学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标准、判定逻辑和 标签。 本部分适用于具有对水生环境危害的化学品按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第四修 订版)(以下简称GHS)分类和标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3690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 GB/T 21800 化学品 生物富集 流水式鱼类试验 GB/T 21801 化学品 快速生物降解性 呼吸计量法试验 GB/T 21802 化学品 快速生物降解性 改进的 MITI试验(I) GB/T 21803 化学品 快速生物降解性 DOC消减试验 GB/T 21805 化学品 藻类生长抑制试验 GB/T 21815.1 化学品 海水中的生物降解性 摇瓶法试验 GB/T 21828 化学品 大型溞繁殖试验 GB/T 21830 化学品 溞类急性活动抑制试验 GB/T 21831 化学品 快速生物降解性:密闭瓶法试验 GB/T 21852 化学品 分配系数(正辛醇-水)高效液相色谱法试验 GB/T 21853 化学品 分配系数(正辛醇-水)摇瓶法试验 GB/T 21854 化学品 鱼类早期生活阶段毒性试验 GB/T 21856 化学品 快速生物降解性 二氧化碳产生试验 GB/T 21857 化学品 快速生物降解性 改进的OECD筛选试验 GB/T 21858 化学品 生物富集 半静态式鱼类试验 GB/T 27850 化学品 快速生物降解性 通则 GB/T 27861 化学品 鱼类急性毒性试验 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第四修订版)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第十七修订版) 3 术语和定义、缩略语、符号 3.1 术语和定义 GB 1369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1急性水生毒性 可对在水中短时间接触该物质的生物体造成伤害,是物质本身的性质。 3.1.2急性(短期)危害 化学品的急毒性对在水中短时间暴露的水生生物造成的危害。 3.1.3可利用性 物质成为可溶解或分解物种的程度。金属可利用性,则指金属(M)化合物中的金属离子部分可以 从化合物(分子)的其余部分分解出来的程度。 3.1.4生物利用率 物质被生物吸收并在生物体内一个区域分布的程度。 3.1.5生物蓄积 物质经由所有接触途径(即空气、水、沉淀物/泥土和食物)被生物体吸收、转化和排出的净结果。 3.1.6生物富集 物质经由水传播接触被生物体吸收、转化和排出的净结果。 3.1.7慢性水生毒性 可对在水中接触该物质的生物体造成有害影响,接触时间根据生物体的生命周期确定,是物质本身的性质。 3.1.8复杂混合物多组分物质复杂物质 由不同溶解度和物理化学性质的单个物质复杂混合而成的混合物。大部分情况下,它们可以描述 为具有特定碳链长度/置换度数目范围的同系物质。 3.1.9降解 degradation 有机分子分解为更小的分子,并最后分解为二氧化碳、水和盐类。 3.1.10长期危害 化学品的慢毒性对在水中长期暴露的水生生物造成的危害。 3.1.11无显见效果浓度 试验浓度刚好低于产生在统计上有效的有害影响的最低测得浓度。NOEC不产生在统计上有效 的应受管制的有害影响。 3.2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BCF:生物富集系数 BOD:生化需氧量 COD:化学需氧量 QSAR/QSARs:定量结构活性关系 3.3 符号 下列符号适用于本文件。 ECx:x%效应浓度。 EC50:半数效应浓度。 ErC50:基于生长率下降的EC50。 LC50:半数致死浓度。 4 分类标准 4.1 基本要素 4.1.1 用于本部分的基本要素 用于本部分的基本要素有: ---急性水生毒性; ---慢性水生毒性; ---可能或实际形成生物体内富集; ---有机化合物的(生物或非生物的)降解。 4.1.2 数据使用原则 优先使用根据国际统一的试验方法得到的数据,也可使用国家等效试验方法得到的数据。通常,淡 水和海洋物种的毒性数据可认为是等效数据,它们应遵循良好实验室(GLP)的各项原则产生,且使用经 合组织试验准则或等效试验准则得出。如果不能得到这样的数据,则应使用可利用的质量最好的数据进行分类。 4.1.3 急性水生毒性 急性水生毒性一般使用鱼类96hLC50(GB/T 27861或等效试验准则)、甲壳纲48hEC50 (GB/T 21830或等效试验准则)和/或藻类72h或96hEC50(GB/T 21805或等效试验准则)确定。这 些物种被认为可以代表所有水生生物,如果试验方法合适,也可考虑其他种类生物(如浮萍)的数据。 4.1.4 慢性水生毒性 使用NOEC或其他等效的ECx 数据,根据GB/T 21854(鱼类早期生活阶段毒性试验)、GB/T 21828 (大型溞繁殖试验)和GB/T 21805(藻类生长抑制试验)产生的数据是可接受的。也可使用其他经证明 有效的和得到国际公认的试验数据。 4.1.5 生物富集潜力 生物富集潜力通常用正辛醇/水分配系数确定,通常采用GB/T 21853或GB/T 21852确定的lg Kow。但如果可以获取试验确定的生物富集系数(BCF),则应优先使用生物富集系数(BCF)。生物富集 系数应根据GB/T 21800或GB/T 21858确定。 4.1.6 快速降解性 4.1.6.1 环境降解可能是生物性的,也可能是非生物性的(例如水解),见4.2.10.3。快速生物降解可 按快速生物降解性试验(GB/T 21801~21803、GB/T 21831、GB/T 21856~21857,GB/T 27850)定义。 这些试验中的通过水平可作为大部分环境中的快速降解指标。由于这些试验都是淡水试验,因而也应 包括使用更适合海洋环境的GB/T 21815.1的结果。如果没有这些数据,BOD(5d)/COD的比率不小 于0.5也可作为快速降解指标。 4.1.6.2 诸如水解之类的非生物降解、非生物和生物的初级降解、非水介质中的降解,以及环境中已证 实的快速降解都可以在定义快速降解性时加以考虑,见GHS附件9的相关规定。 4.2 物质的分类标准 4.2.1 物质分类标准由三个急性分类类别和四个慢性分类类别组成(GHS的核心部分是由三个急性 分类类别和三个慢性分类类别组成的,见表1)。急性和慢性类别单独使用。将物质划为急性1至3类 的标准,仅以急性毒性数据(EC50或LC50)为基础。将物质划为慢性1至3类的分类标准,采用分级方 法,第一步是看现有的有关慢性毒性的资料是否可作长期危害分类。如果没有充分的慢性毒性分类数 据,则下一步需结合两种类型的信息,即急性毒性信息和环境归趋数据(降解性和生物富集数据)。 4.2.2 慢性4分类,即 “安全网”分类,供在现有数据不允许根据正式标准进行分类,但仍有一些理由 令人担忧时使用。对于没有证实毒性的水溶性很差的物质来说,如果物质不能快速降解,且有生物富集 潜力,那么就可进行分类。对于这种不易溶解物质来说,由于较低的接触水平和生物体潜在的缓慢摄 取,在短期试验中可能无法对毒性做出充分的评估。如果证实物质无需作长期水生危害的分类,也就排 除了进行分类的必要。 4.2.3 急性毒性明显低于1mg/L或慢性毒性明显低于0.1mg/L(如不能快速降解)和0.01mg/L (如能快速降解)的物质,作为混合物的组分,即使在低浓度下仍可增加混合物的毒性,在采用加和法时,应给以更高的权重。 4.2.4 物质的分类 4.2.4.1 危害水生环境物质的分类标准 危害水生环境物质的分类标准见表1。 4.2.4.2 危害水生环境的物质的分类方案 根据表1所列标准分类的物质,可划为“危害水生环境”类别,物质分类程序见图1。这些原则详细说明了分类类别。 图1 长期危害水生环境的物质分类程序 4.2.5 分类制度的确认:对水生生物体的核心固有危害表现为物质的急性和慢性毒性,可在急性危害 和长期危害之间加以区分,因此,针对这两种性质确定了不同危险类别,它们代表已确定的危险水平的 等级。已掌握的不同营养水平之间和之内的毒性值,通常取其最低者,用来确定适当的危险类别。但 是,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要使用证据权重方法。 4.2.6 急性毒性是确定短期危害的关键性质:一种物质的大量运输可能由于意外事件或严重溢出而引 起短期危害。因此,制定了L(E)C50值最大为100mg/L的危险类别。 4.2.7 对于包装物质,主要危险由慢性毒性确定,尽管L(E)C50不大于1mg/L的急性毒性也被认为 是危险的。正常使用和处置之后,水生环境中的物质含量达到1mg/L被认为是可能的。毒性数值高 于此数值时,急性毒性本身不能说明在更长时间内引起效应的低浓度而引起的主要危害。因此,许多危 险类别的定义依据的是慢性水生毒性水平。但是,许多物质没有慢性毒性数据,应使用已知的急性毒性 数据与缺少快速降解性的固有性质和/或生物富集潜力相结合,确认是否将物质划为长期危害类别。如 果掌握的慢性毒性数据显示NOECs大于水溶性或大于1mg/L,即表明不需要做长期危害类别1~类 别3的划分。同样,对于L(E)C50大于100mg/L的物质则认为毒性不够,不必进行分类。 4.2.8 水生毒性 4.2.8.1 鱼类、甲壳纲和藻类等生物体作为替代物种进行试验,试验包括一系列的营养水平和门类,而 且试验方法高度标准化。当然,其他生物数据也可以使用,但前提是它们是等效的物种和试验终点指 标。藻类生长抑制试验是慢性试验,但EC50被当作急性数值用于分类。这种EC50一般应当以生长率抑 制为基础。如果只有基于生物量减少的EC50,或者没有指明报告的是哪个EC50,那么这一数值可以相同方式使用。 4.2.8.2 水生毒性试验本身包括在将试验物质溶解于所使用的水介质中,以及在试验过程中保持稳定 的生物有效接触浓度。一些物质很难按照标准程序进行试验,对这些物质的数据解释以及在适用分类 标准时如何使用数据,见GHS附件9、附件10。 4.2.9 生物富集 即使在实际水中浓度很低,物质在水生生物体内的生物富集也可能会在更长的时间期限内产生毒 性效应。生物富集潜力由正辛醇和水之间的分配确定。使用临界值lgKow不小于4,旨在确定有实际 生物富集潜力的物质。由于lgKow只是BCF测定值的不充分替代值,所以应该始终优先使用BCF测 定值。鱼类BCF小于500可被认为是低生物富集水平的指标。 4.2.10 快速降解性 4.2.10.1 快速降解的物质能很快从环境中除去。当效应发生时,特别是在发生溢出或意外事件的情 况下,这些物质将只存在于局部区域并且存在时间很短。在环境中无法快速降解意味着水中的物质有 可能在广泛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产生毒性。证实快速降解的一种方法是利用旨在确定一种物质是否 “易于降解”的生物降解甄别试验。通过甄别试验的物质是有可能在水生环境中“迅速”降解的物质,因 此可能不会持久存在。但是,如果没有通过甄别试验,并不一定意味着该物质在环境中不能快速降解。 因此,又增加了另一个原则,该原则允许使用数据来证明该物质在28d中确实可在水生环境中生物或 非生物降解大于70%。因此,如果在实际环境条件下可以证明降解作用,那么“快速降解性”的定义便 得到了满足。许多现有降解数据都以降解半衰期的形式存在,这些数据也可用来定义快速降解。一些 试验测量物质的最终生物降解,即达到完全矿化。在评估快速降解性时,初级生物降解通常不能用来确 定快速降解性,除非能够证明降解产物不符合划为危害水生环境物质的标准。 4.2.10.2 环境降解可能是生物性的,也可能是非生物性的(例如水解)。同样,没有满足快速生物降解 性指标并不意味着该物质在实际环境中无法快速降解。因此,如果能够证明这样的快速降解,则应认为 该物质可快速降解。如果水解产物不满足划为危害水生环境物质的原则,那么可以利用水解作用。 4.2.10.3给出了快速降解性的具体定义。也可以使用环境中的其他快速降解证据,如果物质在标准试 验中使用的浓度水平会抑制微生物活性,那么这些快速降解证据将特别重要。 4.2.10.3 如果符合下列指标,可认为物质在环境中具有快速降解性: a) 如果在28d快速生物降解研究中,达到以下降解水平; ---以分解有机碳为基础的试验:70%; ---以氧耗尽或二氧化碳生成为基础的试验:理论最大值60%。 这些生物降解水平应在降解开始之后10d之内(称为“10d-窗口期”)实现,降解的起始点是 10%的物质已经降解时,除非确定物质是由结构类似的组分构成的复杂的、多组分的物质。在 此情况下,以及当有充分理由时,可以放弃10d-窗口期的要求,适用28d的通过水平,见GHS附件9。 b) 在只有BOD和COD数据的情况下,如果BOD(5d)/COD的比率不小于0.5时;或者 c) 如果其他令人信服的科学证据证明物质可在28d内在水生环境中降解(生物和/或非生物),到大于70%的水平。 4.2.11 无机化合物和金属 4.2.11.1 无机化合物和金属的分类标准和要求见GHS附件9。 4.2.11.2 不易溶解的无机化合物和金属可能在水生环境中产生急性或慢性毒性,这取决于生物可利 用的无机态的固有毒性和这种形态可能进入溶液的比率和数量,见GHS附件10。 4.2.12 定量结构活性关系(QSARs)的使用 最好使用试验得到的试验数据,如果没有试验数据,那么可在分类过程中使用有效的水生毒性定量 结构活性关系(QSARs)和lgKow。但仅限于用于其作用方式和适用性都有良好表征的化学品。可以 使用有效的QSARs,且无需对议定标准进行修改。在“安全网”范围内,可靠的计算毒性和lgKow值应 该很有价值。预测快速生物降解的QSARs尚不够准确,不能用来预测快速降解。 4.2.13 物质分类标准简图 危害水生环境的物质分类图解见表2。 4.3 混合物的分类标准 4.3.1 混合物分类制度覆盖了用于物质的所有分类类别,即急性类别1~类别3和慢性类别1~类别 4。为利用所有现有数据对混合物的水生环境危害进行分类,进行了以下假设,并在分类时适当使用:混 合物的“相关组分”是指作为急性类别1和/或慢性类别1分类的组分,质量分数以等于或大于0.1%的 浓度存在的相关组分,或等于和/或大于1%的其他组分,除非另外假定(如在高毒性组分的情况下),以 低于0.1%存在的组分仍可对混合物水生环境危害的分类产生重要影响。 4.3.2 水生环境危害分类方法是分层的,并且取决于混合物本身及其组分的现有信息类型。分层方法 的要素包括:以试验过的混合物为基础的分类;以架桥原则为基础的分类;使用“已归类组分加和”和/或 “加和性公式”。图2概括了混合物急性和慢性水生环境危害的分层分类方法。 4.3.3 掌握混合物整体毒性数据的情况下对混合物的分类 4.3.3.1 在已对混合物整体进行试验确定其水生毒性的情况下,应按照对物质分类的标准对混合物进 行分类。分类通常根据鱼类、甲壳纲动物和藻类的数据。在没有充分的混合物整体的急性或慢性数据 的情况下,应使用“架桥原则”或“加和法”(见4.3.4和4.3.5和第5章)。 4.3.3.2 对混合物的长期危害进行分类,需要更多的有关降解性的资料,在有些情况下还需要在生物 体内富集的数据。如果没有混合物整体的降解性和生物富集数据,通常不对混合物进行整体降解性和 生物体富集试验,因为这些试验通常难以判断,且只对单一物质有意义。 4.3.3.3 急性毒性类别1、类别2和类别3的分类 a) 当掌握混合物整体的充分的急性毒性试验数据(LC50或EC50),显示L(E)C50不大于100mg/L 时,根据表1a),混合物划为急性毒性类别1、类别2或类别3; b) 当掌握混合物整体的充分的急性毒性试验数据(LC50......

英文网页English: GB 30000.28-2013

相关标准: GB 30000.2 | GB 30000.30 | GB/T 30000.31 | GB 3000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