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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 31144-2014 -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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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1144-2014 英文版 529 GB 31144-2014 [PDF]天数 >=4 木工机床安全 手动式摇臂锯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31144-2014 (GB31144-2014)
中文名称 木工机床安全 手动式摇臂锯
英文名称 Safety of woodworking machines -- Manual radial arm saws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J65
国际标准分类 79.120.10
字数估计 23,222
发布日期 9/3/2014
实施日期 10/1/2015
引用标准 GB/T 3767-1996; GB/T 3768-1996; GB 4208-2008; GB/T 5013.1-2008; GB/T 5023.1-2008; GB 5226.1-2008; GB/T 6881.2-2002; GB/T 6881.3-2002; GB/T 6882-2008; GB 7247.1-2012; GB/T 8196-2003; GB 12557-2010; GB 14048.4-2010; GB 14048.5-2008; GB/T 14574-2000; GB/T 15
标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4年第21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手动式摇臂锯(以下简称机床)上去除危险和限制风险的要求和/或措施。本标准适用于锯切实木、刨花板、纤维板、胶合板和有塑料贴面或贴边材料的机床。本标准不适用下列机床:a)可由一人搬动, 在固定工作点工作, 安装在工作台或类似装置上的台式机床;b)安装液压动力操作件(例如, 液压夹紧装置)的机床;c)装有动力定位装置的机床;d)装有用于纵剖、铁削(包括切断和开槽)、砂削或钻孔等附件的机床;e)有多个锯轴的机床。

GB 31144-2014: 木工机床安全 手动式摇臂锯 GB 31144-2014 英文名称: Safety of woodworking machines -- Manual radial arm saws ICS 79.120.10 J6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木工机床安全 手动式摇臂锯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手动式摇臂锯(以下简称机床)上去除危险和限制风险的要求和/或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锯切实木、刨花板、纤维板、胶合板和有塑料贴面或贴边材料的机床。 本标准不适用下列机床: a) 可由一人搬动,在固定工作点工作,安装在工作台或类似装置上的台式机床; b) 安装液压动力操作件(例如,液压夹紧装置)的机床; c) 装有动力定位装置的机床; d) 装有用于纵剖、铣削(包括切断和开槽)、砂削或钻孔等附件的机床; e) 有多个锯轴的机床。 5 安全要求和/或措施 5.1 一般要求 机床的安全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GB 12557、GB/T 15706-2012的规定。 5.2 控制 5.2.1 控制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5.2.1.1 一般要求 对本标准而言,有关安全控制系统包括从最初的装置,如操纵器或位置传感器到最终的机械致动机 构的输入端,例如电动机或制动器。以下安全控制部件应符合GB/T 16855.1-2008中表10的类别要求: ---起动:类别1(见5.2.3); ---正常停止:类别1(见5.2.4); ---防止动力源失效后的意外重启:类别1(见5.2.5); ---制动系统:类别B、1或2(见5.2.4、5.3.4); ---夹紧-关闭压力监视器:类别1(见5.3.7); 一种以上的类别的附别信息,在引用的章节中给出。 这些控制系统至少应采用“经验证”的元件和原则予以设计和制造。 5.2.1.2 “经验证”元件的使用 本标准中“经验证”的元件和原则是指: a) 电气元器件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包括下列元器件: ---强制切断的控制开关(用于联锁的防护装置中作为机械操作的位置传感器)和用于辅助电 路中的继电器应符合GB 14048.5的规定; ---用于主电路上的电气机械式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应符合GB 14048.4的规定; ---橡胶绝缘电缆应符合GB/T 5013.1的规定; ---通过固定(例如安装在机床床身内部)以防止机械损坏的聚氯乙烯电缆应符合GB/T 5023.1的规定。 b) 在电路原则方面,应符合GB 5226.1-2008中9.4.2.1规定的前四种措施,电路应硬接线。 若有关安全控制系统中采用电子元器件,则应符合GB 5226.1-2008中9.4.2.2的要求。 c) 机械的零部件应符合GB/T 15706-2012中6.2.5的规定。 d) 防护装置用机械操作的位置传感器如采用强制作用的模式,它的安排和连接以及凸轮设计和 安装应符合GB/T 18831-2010中5.2.2和5.3的规定。 e) 气动和液压元器件及系统应分别符合EN983:1996和EN982:1996的规定。 时间延时装置应用硬接线连至控制电路,有关控制电路应采用失效安全技术,或满足GB/T 16855.1- 2008中表10的类别要求中的3类。 检验方法:检验相应图样和/或电路图,检查机床,应提供元器件制造者出具的所有元器件符合相应标准的保证书。 5.2.2 操纵器的位置 用于锯轴驱动电机的起动和停止控制器应位于下列位置之一: a) 与机床的手动控制件连成一体或相邻,当锯切单元在停止位置时,离工作台前端距离不大于600mm; b) 位于机床前端,工作台下方,离地高度至少为600mm,当它与导向板成90°时,离切削线不大于1.0m。 机床若装有用于夹紧和放松的气动夹紧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 使用手动操作阀时,位于机床前端,工作台下方,离地高度至少为600mm,当它与导向板成 90°,离切削线不大于1.0m; 2) 使用脚踏板时,安装在地面上,当它与导向板成90°,离切削线不大于1.0m; 3) 采用自动操作开关,应安装在行程的初始端。 机床上若采用脚踏板控制机动工件夹紧时,应有一护罩防止其意外操作。脚踏板的操纵力不能超过 350N,脚踏板的开关装置应为硬接线,控制系统有关安全部件满足GB/T 16855.1-2008中的1类要求。 检验方法:检验相应图样和/或电路图,测量和检查机床。 5.2.3 起动 在机床起动或重新起动之前,所有的联锁防护装置应就位并起作用,并由5.3.6中联锁装置的安排 而实现的,“运行”是指锯片的旋转。 起动或重新起动只有当引发起动控制装置时才能进行。 对于电气控制机床,应采用GB 5226.1-2008中9.2.5.2的规定,但GB 5226.1-2008中9.2.4的要求不适用。 起动主轴运转的相关安全控制系统(见5.2.1)应满足GB/T 16855.1-2008中的1类要求。 上述要求是由控制电路的结构来实现的。 检验方法:检查相应图样和/或电路图,检查机床,并机床上作功能试验。 5.2.4 正常停止 机床应装有一个停止控制系统,可将机床安全彻底地停止下来。停止操作应包括机床上所有致动 器的动力切断,并引发制动(如果提供见5.3.4)。 装有机械制动器的机床,其正常停止控制系统应符合GB 5226.1-2008中9.2.2的0类停止。 装有其他制动器(例如电气制动器)的机床,其正常停止控制系统应符合GB 5226.1-2008中9.2.2的1类要求。 当装有1类停止操纵器时,正常停止顺序应为: a) 除工件夹紧(如果安装)外,切断所有机床致动机构的动力,并引发制动。 b) 锯轴停止旋转后切断到制动器的动力(如果安装电气制动器),例如通过满足5.2.1.2的时间延时装置。 控制电路应满足正常停止顺序的要求。若使用一时间延时装置,则延时至少等于最大的惯性运转 时间。时间继电器应是固定的或其延时调整装置是密封的。 正常停止的控制系统有关安全部件(见5.2.1)应满足GB/T 16855.1-2008中的1类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相应图样和/或电路图,检查机床,并在机床上作功能试验。 5.2.5 动力源故障 电驱动的机床,应对电源中断随后复原的重新起动按GB 5226.1-2008中7.5的第1段到第3段进行防护。 检验方法:检查相应图样和/或电路图,检查、并在机床上作相应功能试验。 5.2.6 控制电路失效 应符合GB/T 19670-2005第6章,且在气源中断时,应保持工件的夹紧,直至回到停止位置。当 使用单向阀来防护时,单向阀应安装在驱动气缸上。 检验方法:检查相应图样和/或电路图,检查机床并在机床上作相应功能试验。 5.3 机械危险的防护 5.3.1 稳定性 机床的结构应能将固定式机床固定在一个适合的稳定的结构(如地面)上,例如机架底座上的孔[见6.3h)]。 带有车轮的移动式机床,应有在加工中稳固的装置,这样的装置可以是: a) 用车轮的制动装置;或 b) 车轮和稳固装置的结合;或 c) 将车轮从地面收回的装置。 检验方法:检查相应图样,检查机床及作附录A的相应试验。 5.3.2 运转中的断裂危险 刀具的防护装置至少用下列材料制造: a) 钢,抗拉强度不小于350N/mm2,厚度至少为1.5mm; b) 轻合金,应按表2的规定; 5.3.3 刀夹和刀具的结构 5.3.3.1 锯片的设计 刀具应符合GB 18955的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相应图样,检查机床。 5.3.3.2 锯轴的设计 锯轴的材料为抗拉强度应不小于580N/mm2 的钢。其公差应符合GB/T 19992-2005第5章中 G4和G5的要求。 锯片的旋转方向应为:锯片切削力的方向与导向方向相反。 检验方法:检查相应图样,测量及在机床上作相应的功能试验,及钢制造者的保证书。 5.3.3.3 主轴的锁紧 换刀时,主轴应保持静止,并提供主轴锁定装置。可采用双扳手,也可由操作者在主轴内插入一锁 定棒。锁定时,能阻止刀轴旋转,且当锁定装置就位时,起动锯轴电机,锁定装置不应变形。 检验方法:检查相应图样和/或电路图,检查机床,并在机床上作功能试验。 5.3.3.4 锯片的安装 不能安装大于锯片最大设计直径和厚度的锯片。例如通过对锯片防护罩的设计(见5.3.6.1)。 机床的设计应确保不能安装切削宽度大于6mm的圆锯片。 锯片的两法兰盘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当锯片直径小于或等于450mm时,两个法兰盘的直径至少为 (其中,D 为锯片最大设计直 径);当锯片直径大于450mm时,两个法兰盘的直径至少为 ,但不能小于115mm。 b) 两法兰盘外径公差为±1mm。 c) 法兰盘外部的夹紧表面宽度至少为5mm,并中凹(见图3)。 起动、运行、惯性运转或制动时,应有锯片防松措施,例如通过锯轴和锯片的强制联结,或前法兰盘 和锯轴的强制联结来实现。 检验方法:检查相应图样和/或电路图,测量、检查,并在机床上作相应的功能试验。 5.3.3.5 回程控制 锯切单元应安装一手柄,控制其沿摇臂运动。该手柄设计为弯形手把。 在停止位置上,锯切单元应有一自动的卡销,卡销的释放控制器在手柄上面或旁边,当手柄使锯切 单元沿摇臂运动时,可释放控制器并由一手拉其运动。 锯切单元应在3s内自动回到停止位置,例如通过一弹簧或重力作用。最大的回程速度不应超过1.0m/s。 机床应安装一装置来防止锯切单元在切削时的加速前移,从而引起锯片卡入工件中。可以通过安 装一液压或机械限制装置,如惯量回缩系统[见6.3b)]。 检验方法:检查相应图样和/或电路图,测量、检查,并在机床上作相应的功能试验。 5.3.3.6 锯切单元的转动限制 用于支承锯切单元的摇臂绕立轴转动,以改变行程方向,其与工件导向板垂直的两边夹角应限制在 48°以内。摇臂绕立轴转动可有一边或两边超过48°时,但不能大于70°,并应在相关区域提供可调的工件夹紧装置。 锯切单元不能作垂直于摇臂的Y轴方向的转动,安装锯片时除外。用于限制锯切单元调整旋转的 装置是锯切单元支承的一个主要部分。用于限制调整的销或螺母和螺栓,应采用焊接或过盈配合,使其不能移去。 检验方法:检查相应图样和/或电路图,测量、检查,并在机床上作相应的功能试验。 5.3.3.7 锯切单元倾斜的限制 锯切单元关于X轴的倾斜角度在Y轴的两边不能同时超过60°。 检验方法:检查相应图样和/或电路图,测量、检查,并在机床上作相应的功能试验。 5.3.4 制动 当不制动的惯性运动时间超过10s,应在锯轴上设置一个自动的制动器。 制动器制动的时间应小于10s。 对于电气制动系统,不可使用反接制动。 当机床上安装一弹簧操作的机械制动器时,GB 5226.1-2008中9.3.4的最后一段不适用,并给出 机械制动器的寿命和操作日期。 采用有电子元件的电气制动系统时,制动控制系统应至少符合GB/T 16855.1-2008中的2类要 求,并应定期测试控制系统,如通过监测制动时间或在起动时监测制动的电流环路(短暂制动)。测试应 在以下条件下进行: a) 不受制动控制系统的影响; b) 不受操作者的影响; c) 机床每运行8h,至少操作一次。 如果测试结果连续三次均不合格,不能操作机床。应指出不合格的测试结果。 若危险性失效的概率(PFH)少于3×10-6,可以使用5.2.1中的简单的制动器(不使用程序控制 器),并符合GB/T 16855.1-2008中的B类要求。 应按GB/T 16855.1-2008中附录D计算平均危险失效时间(MTTF),并按GB/T 16855.1-2008 中的附录K查出PFH值。 检验方法:按GB 12557-2010中5.3.4的要求测试不制动的惯性运动时间、起动时间和制动时间。 5.3.5 工作台与导向装置 5.3.5.1 工作台 机床上应安装工作台,并符合以下要求: a) 工作台的形状(见图4)应设计成,锯切单元在最前端时,最大设计锯片的前端不能凸出工作台 之外,这个最前端应考虑锯切单元转动和倾斜的范围、最大切削行程和最大切削深度; b) 在切削区的工作台应由塑料、木制品或胶合板等易于锯切的材料制成,以防切削时锯片与工作台接触; c) 应至少在锯切单元转动角度超过48°的一侧(或多侧)处提供延伸工作台。当锯切单元与工件 导向成90°时,延伸工作台的宽度至少为机床最大切削范围的60%[也见6.3b)]。 检验方法:检查相应图样和/或电路图,测量、检查,并在机床上作相应的功能试验。 5.3.5.2 工件的导向 机床应装有一个导向板,放置在切削线两边并延伸到工作台的全长度上。 除锯片通过的区域外,导向板的高度至少为最大切削高度的50%,不能低于60mm。 切削区域两边各加10mm 范围的那部分导向板应用木制品、塑料或轻合金等能被锯切的材料制造。 导向板不能调整,当锯切单元在停止位置时,锯片不能超出导向板外。 检验方法:检查相应图样和/或电路图,测量、检查,并在机床上作相应的功能试验。 5.3.6 进入机床运动零部件的防护 5.3.6.1 锯片的防护 应由一固定式防护装置来防止进入锯片的无切削区域。该防护装置可延伸到锯片法兰盘外围的最 低点,且按5.4.3的要求安装吸尘口(见图1和图6)。用于更换锯片的开启部件只能借助工具打开。并 在打开时,开启部件仍与机床连成一体,例如按GB/T 8196-2003中5.4.8要求的铰链,该防护装置应 通过固定保持定位。 应通过下列方法之一,防止进入固定式防护装置下面的切削区。 ---覆盖锯片切削的可调式防护装置,该装置至少能手动调整至导向板和工件的上表面,并设计成 不移去该防护装置就能更换锯片(图6中6); ---手动的可调式防护装置(图6中10),或自调式防护装置,用于防护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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