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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 4343.1-2009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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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343.1-2009 英文版 150 GB 4343.1-2009 3分钟内自动发货[PDF]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 作废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4343.1-2009 (GB4343.1-2009)
中文名称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
英文名称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Requirements for household appliances, electric tools and similar apparatus. Part 1: Emission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L06
国际标准分类 33.100
字数估计 49,496
发布日期 2009-05-05
实施日期 2010-04-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 4343.1-2003
引用标准 GB/T 4365-2003; GB 4706.91-2008; GB/T 6113.101-2008; GB/T 6113.102-2008; GB/T 6113.103-2008; GB/T 6113.201-2008; GB/T 6113.202-2008; GB 7000.4-2007; GB 7000.204-2008; GB 9254-2008; GB 17743-2007
采用标准 CISPR 14-1-2005, IDT
起草单位 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广州威凯检测技术研究所、松下电化住宅设备机器(杭州)有限公司、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九佛电器有限公司、中国飞利浦(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 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79)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9年第6号(总第146号)
提出机构 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7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GB 4343的本部分适用于其主要功能由电动机、开关或调节装置实现的器具产生的射频传导和辐射骚扰, 特意产生或者用于照明的射频能量除外。

GB 4343.1-2009 ICS 33.100 L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4343.1-2009/CISPR14-1:2005 代替GB 4343.1-2003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 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 (CISPR14-1:2005,IDT) 2009-05-05发布 2010-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Ⅴ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定义 2 4 骚扰限值 4 4.1 连续骚扰 4 4.2 断续骚扰 7 5 端子骚扰电压的测量方法(148.5kHz~30MHz) 8 5.1 测量装置 8 5.2 测量程序和布置 9 5.3 减少非受试设备产生的骚扰 12 6 骚扰功率的测量方法(30MHz~300MHz) 12 6.1 测量装置 12 6.2 在电源引线上的测量程序 12 6.3 在非电源引线端连接有辅助装置的器具的特殊要求 12 6.4 测量结果的评定 13 7 运行条件和结果说明 13 7.1 总则 13 7.2 特殊设备和整体部件的运行条件 14 7.3 标准运行条件和正常负载 16 7.4 测量及结果说明 25 8 CISPR射频骚扰限值的说明 26 8.1 CISPR限值的意义 26 8.2 型式试验 26 8.3 大批量生产的器具的符合性评定 26 8.4 禁止销售 27 附录A(规范性附录) 由特殊器具的开关操作引起的适用于公式20lg(30/N)的骚扰限值 35 附录B(资料性附录) 用上四分位法确定符合骚扰限值的实例(见7.4.2.6) 37 附录C(资料性附录) 断续骚扰(喀呖声)测量导则 39 参考文献 42 图1 限值的图示,家用电器和电动工具(见4.1.1) 28 图2 限值的图示,调节控制器(见4.1.1) 29 图3 定义为喀呖声(见3.2)的断续骚扰的例子 29 图4 适用连续骚扰限值的断续骚扰的例子(见4.2.2.1),例外情况见4.2.3.2和4.2.3.4 30 图5 调节控制器测量布置(见5.2.4) 31 图6 电栅栏激发器的栅栏端产生的骚扰电压的测量布置(见7.3.7.2) 32 GB 4343.1-2009/CISPR14-1:2005 图7 轨道上行驶的玩具的测量布置 32 图8 模拟手的应用(见5.1.4和5.2.2.2) 33 图9 断续骚扰(见附录C)测量流程图 34 表1 频率范围为148.5kHz~30MHz的端子电压限值 5 表2 频率范围为30MHz~300MHz的骚扰功率限值 6 表3 频率范围为30MHz~1000MHz距玩具10m测量距离的辐射骚扰限值 7 表A.1 按4.2.2和4.2.3由喀呖声数得出喀呖声率的器具举例和限值应用 35 器具举例 36 GB 4343.1-2009/CISPR14-1:2005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 4343《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分为2个部分: ---第1部分:发射 ---第2部分:抗扰度 本部分为GB 4343的第1部分,对应于CISPR14-1:2005(第五版)《电磁兼容 家用电器、电动工 具和类似器具的要求 第1部分:发射》。CISPR14-1第五版代替2000年出版的第四版本及其第1号 修正件(2001)和第2号修正件(2002)。 本部分等同采用CISPR14-1:2005,但依据GB/T 20000.2-2001《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2部分:采 用国际标准的规则》进行如下编辑性修改: ---删除CISPR14-1:2005的前言、简介。简介的内容编写入本部分的引言中。 ---将本部分引用的国际标准改为等同、等效采用的我国国家标准。 ---本部分名称改为《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 本部分代替GB 4343.1-2003《电磁兼容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要求 第1部分:发 射》。 本部分与GB 4343.1-2003相比,技术内容主要修改如下: ---删除1.1中“本部分对于那些无法在测试场地进行测试的设备,暂时无发射要求,现场测试的 要求正在考虑中。”;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引用标准GB 7000.204-2008《灯具 第2-4部分:特殊要求 可移式 通用灯具》、GB 17743-200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由于标准体系的变化及我国对应 CISPR16标准的制修订情况,对本部分中所有相关的 CISPR16标准进行了重新引用; ---3.19,对便携式儿童用灯具的定义重新描述; ---5.2.3,对非电源引线端连接有辅助装置的器具,当器具与辅助装置之间长于2m且短于10m 的不可拆卸引线上的端子骚扰电压,增加测量的起始频率规定; ---7.1.4,对具有一个电压范围,多于一个额定电压、频率范围为50Hz~60Hz的器具的骚扰测 量规定了具体的方法; ---7.3.1.10,增加具有漏水保护阀的洗衣机的骚扰测量规定; ---7.3.1.20.4,对具有室内机和室外机(分体式)的空气调节器,补充了室内外机连接引线的骚扰 功率测量方法和电源线外的其他引线端子骚扰电压测量的起始测量频率; ---7.3.2.1.2,对装有振动块或摆动块的电动工具,重新描述测量规定; ---修改7.3.4.1,由对温控器或能量调节装置所控制的烤架和扁平烤盘的加热元件的测量的描 述来代替带一个或多个能由温控器或能量调节器控制的加热板的器具的测量方法; ---删除GB 4343.1-2003中关于“充分放热条件”和“非充分放热条件”的描述,改为明确的测量 要求,涉及条款为7.3.2.5、7.3.4.2、7.3.4.3、7.3.4.6、7.3.4.7、7.3.4.8、7.3.4.9.2、 7.3.4.10、7.3.4.11和7.4.3.14; ---删除GB 4343.1-2003中7.3.7.3.1和7.3.7.3.2标题中“炊具用的”,并在7.3.7.3.2中增 加了“当测量连续骚扰时,在整个测试过程中点火装置应打开,在放电电路中应放置一个2kΩ 的阻性负载。”的要求; GB 4343.1-2009/CISPR14-1:2005 ---删除GB 4343.1-2003中7.3.7.7电池充电器、7.3.7.8整流器和7.3.7.9变换器中的“注: 30MHz~300MHz频段的骚扰功率的限值不适用这些装置(见4.1.2.4)。”; ---7.4.2.2,增加“对于瞬时开关(见4.2.3.3),只需在500kHz确定脉冲的持续时间。”的测量 规定; ---对部分图样及名称重新进行描述,但其技术内容不变;涉及到的图样为图1、图2、图5、图6、 图7和图8; ---增加三个参考文献: IEC 61000-3-8 电磁兼容(EMC) 第3部分:限值 第8节:低压电气装置上的信号传输 发射电平、频带和电磁骚扰水平 GB/T 17045 电击防护 装置和设备的通用部分(GB/T 17045-2008,IEC 61140:2001, IDT) GB /Z6113.403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4-3部分:不确定度、统 计学和限值建模 批量产品的EMC符合性确定的统计考虑(GB/T 6113.403-2007,IEC / CISPR16-4-3:2004,IDT) 本部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79)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委托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F分会负责解释。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广州威凯检测技术研究所、松下 电化住宅设备机器(杭州)有限公司、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九佛电器有限公司、中国飞利浦(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尹海霞、杨春荣、潘顺芳、赖静、邓俊泳、李邦协、李秀青、还雅萍、贾春耕、 卢炎汉、朱红卫、张辉、钟学周、陈子良、朱建军。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4343-1984; ---GB 4343-1995; ---GB 4343.1-2003。 GB 4343.1-2009/CISPR14-1:2005 引 言 本部分的目的是对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射频骚扰电平建立一个统一的要求,确定骚扰 限值,描述测量方法和使运行条件和结果的分析标准化。 CISPR14-1出版物由国际电工委员会国际无线电干扰特别委员会(CISPR)的F分会(家用电器、 电动工具、照明设备和类似器具的骚扰)负责制定。1975年出版第一版,名称为CISPR14:1975《家用 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无线电干扰特性测量方法和允许值》;1985年出版第二版,名称为CISPR 14:198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电热器具,电动工具以及类似器具无线电骚扰特性测量方法和允许值》; 1993年出版第三版,名称为CISPR14:199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电热器具,电动工具以及类似器具 无线电骚扰特性测量方法和允许值》,继后在1996年出版第1号修改件、1998年出版第2号修改件; 2000年出版第四版,标准名称改为CISPR14-1《电磁兼容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要求 第 一部分:发射》包含了二次技术修订,分别在2001和2002年。2005年出版第五版,标准名称CISPR14- 1《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 本部分是强制性国家标准,起草工作始于1980年,1984年由原国家标准总局发布第一版,标准编 号和名称为:GB 4343-1984《电动工具、家用电器和类似电器无线电干扰特性测量方法和允许值》; 1995年等效采用CISPR14:1993(第三版)进行修订,由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第二版,标准编号 和名称为:GB 4343-199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电热器具,电动工具以及类似器具无线电干扰特性测 量方法和允许值》;2003年等同采用CISPR14-1:2000(第四版)和2001年第一号修正件进行修订。本 次修订等同采用CISPR14-1:2005(第五版)。 GB 4343.1-2009/CISPR14-1:2005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 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 1 范围 1.1 GB 4343的本部分适用于其主要功能由电动机、开关或调节装置实现的器具产生的射频传导和辐 射骚扰,特意产生或者用于照明的射频能量除外。 这些器具包括:家用电器、电动工具、使用半导体装置的调节控制器、电动机驱动的电气医疗设备、 电玩具、自动售货机以及电影或幻灯投影仪。 包括在本部分范围内的还有: ---上述提及设备的单独部件,诸如电动机、开关装置如(电源或保护)继电器,如果本部分中未提 及,则对这些单独部件没有发射要求。 不包括在本部分范围内的有: ---在其他国家标准中明确地提出其射频范围内所有发射要求的设备。 注1:例子如下: ---灯具、包括便携式儿童用灯具,放电灯具和其他照明装置:GB 17743; ---音像设备和电子乐器,玩具除外:GB 13837和GB/T 9383(见7.3.5.4.2); ---电网通讯装置,包括婴儿监视系统:IEC 61000-3-8; ---产生和使用射频能量用于加热和治疗目的的设备:GB 4824; ---微波炉:GB 4824(但应了解1.3关于多功能设备); ---信息技术设备,如家用电脑、个人计算机,电子复印机:GB 9254; ---用在机动车辆上的电子设备:GB 14023; ---无线电控制器、对讲机和其他类型的无线电发射装置,包括使用在玩具中。 ---装有额定输入电流每相大于25A的半导体装置的调节控制器和带有该种调节控制器的设备; ---单独使用的电源。 注2:由机动车辆、船舶或飞机等供电系统供电的玩具不包含在本部分的范围内。 1.2 覆盖的频率范围为9kHz~400GHz。 1.3 同时适用本部分不同条款和/或其他标准的多功能设备在使用相关功能时应满足每一条款/标准 的要求;详见7.2.1。 1.4 本部分的限值是在概率的基础上确定的,它能使骚扰抑制保持在经济合理的水平,同时仍能达到 足够的射频保护。在特殊情况下,即使符合限值,仍可能会有射频的干扰发生。在此情况下可能需要附 加规定。 1.5 与器具安全性能有关的电磁现象的影响不包括在本部分的范围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 4343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 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本部分参考的标准如下: GB/T 4365-2003 电工术语 电磁兼容(IEC 60050(161):1990,IDT) GB 4706.91-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围栏激励器的特殊要求(IEC 60335-2-76: 2006,IDT) GB 4343.1-2009/CISPR14-1:2005 GB/T 6113.101-2008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1-1部分:无线电骚 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 测量设备(CISPR16-1-1:2006,IDT) GB/T 6113.102-2008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1-2部分:无线电骚 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 辅助设备 传导骚扰(CISPR16-1-2:2006,IDT) GB/T 6113.103-2008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1-3部分:无线电骚 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 辅助设备 骚扰功率(CISPR16-1-3:2004,IDT) GB/T 6113.201-2008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2-1部分:无线电骚 扰和抗扰度测量方法 传导骚扰测量(CISPR16-2-1:2003,IDT) GB/T 6113.202-2008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2-2部分:无线电骚 扰和抗扰度测量方法 骚扰功率测量(CISPR16-2-2:2004,IDT) GB 7000.4-2007 灯具 第2-10部分:特殊要求 儿童用可移式灯具(IEC 60598-2-10:2003,IDT) GB 7000.204-2008 灯具 第2-4部分:特殊要求 可移式通用灯具(IEC 60598-2-4:1997,IDT) GB 9254-2008 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IEC /CISPR22:2006,IDT) GB 17743-2007 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CISPR15:2005+ A1:2006,IDT) 3 定义 基于本部分的目的,GB/T 4365-2003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并增加了下述特殊的术语和 定义。 3.1 GB/T 6113.201-2008或GB/T 6113.202-2008中规定的下列术语的定义 参考地 Referenceground 受试设备 (EUT)Equipmentundertest(EUT) 电平 Level 加权 Weighting 3.2 一种骚扰,幅度超过连续骚扰准峰值限值,持续时间不大于200ms,而且后一个骚扰离前一个骚扰 至少200ms。持续时间由超过测量接收机中频参考电平的信号确定。 一个喀呖声可能包含许多脉冲;在这种情况下,相关时间是从第一个脉冲开始到最后一个脉冲结束 的时间。 注:在一定条件下,某些类型的骚扰不包括在此定义内(见4.2.3)。 3.3 产生的准峰值指示值等于连续骚扰限值的未调制正弦信号在测量接收机的中频输出端产生的相 应值。 3.4 开关或触点的一次分断或闭合。 注:不依赖于是否观察到喀呖声。 3.5 当计数喀呖声(或相关开关操作数)时,为了统计判断每单位时间的喀呖声数(或开关操作数)提供 GB 4343.1-2009/CISPR14-1:2005 足够稳定数据所需的最小时间 (也见7.4.2.1)。 3.6 一般指1min内的喀呖声数或开关操作数,此数字用来确定喀呖声限值(也见7.4.2.3)。 3.7 L狇 由第4.1.1给出的用准峰值检波器测量时连续骚扰的相应限值,加上由喀呖声率N 确定的一个定 值(见4.2.2.2)。 喀呖声限值适用于按上四分位法评定的骚扰。 3.8 在观察时间T内记录的喀呖声数的四分之一允许超过喀呖声限值Lq。 在开关操作的情况下,在观察时间内记录的开关操作数的四分之一允许产生超过喀呖声限值Lq的 喀呖声(也见7.4.2.6)。 3.9 预期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产品。 玩具可以包括电机、发热元件、电子电路和它们三者的结合体。 玩具的供电电压不应该超过交流(有效值)或无纹波直流24V,且可由电池或适配器或安全变压器 连接到市电电源上进行供电。 注:玩具用的变压器、转换器和充电器不认为是玩具的一部分(见GB 19212.8)。 3.10 包含或使用一个或多个电池作为唯一电源的玩具。 3.11 通过一个玩具变压器和供电网络相连接,并以此作为唯一电源的玩具。 3.12 能同时或交替作为电池玩具和变压器玩具使用的玩具。 3.13 可从玩具中拆除的容纳电池的单独的室。 3.14 提供安全特低电压,且至少用与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等效的绝缘将其输入绕组与输出绕组进行电 气隔离的变压器。 3.15 专门设计供玩具在不超过24V的安全特低电压下运行的安全隔离变压器。 注:变压器单元可以分别或同时输出交流或直流电。 GB 4343.1-2009/CISPR14-1:2005 3.16 用于组装成不同玩具的成套电气、电子或机械部件。 3.17 用于组装成不同组合的成套电气或电子元件。 注:试验装置主要目的是通过试验和研究促进知识的获得。它不是用来创造一个玩具或其他特殊使用的设备。 3.18 额定电压不超过24V,由成年人使用的器具或装置的模型玩具。 注:额定电压超过24V,打算在成年人的直接监督下由儿童使用和在同样方式下作为器具或装置的模型的产品,被 认为是功能型产品。 3.19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连接着电源可从一处移至另一处的灯具,而且灯具设计所提供的安全程度超过 符合GB 7000.204的可移式通用灯具。 注:儿童用可移式灯具是为使用时可能没有适合的人监护的儿童设计的。 (见GB 7000.4-2007中3.1) 3.20 包含一个屏幕和操作机构的玩具,通过操作机构儿童可以与屏幕显示图片互动。 注:所有用于影像玩具的必需部件,例如控制盒,游戏杆、键盘、监视器及连接件,认为是玩具的一部分。 3.21 至少包含一个电子元件的电路。 3.22 主要通过电子在真空、气体或半导体中的运动实现传导的部件。 注:电子元件不包括电阻、电容和电感。 3.23 当接至推荐的电源,玩具按照预定的或可预知的方式,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