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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 8951-2016 (GB8951-2016) | 中文名称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 | 英文名称 | Hygienic specifications of liquor factory | 行业 | 国家标准 | 中标分类 | C53 | 字数估计 | 6,615 | 发布日期 | 2016-12-23 | 实施日期 | 2017-06-23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8951-1988 | 标准依据 | National Health and Family Planning Commission Notice No.17 of 2016 |
GB 895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
GB 8951-2016 英文名称: Hygienic specifications of liquor factory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蒸馏酒(白酒)、蒸馏酒的配制酒生产过程中原料采购、加工、包装、贮存和运输等环节
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蒸馏酒(白酒)、蒸馏酒的配制酒的生产。
5.1 设施
5.1.1 应符合GB 14881-2013中5.1的相关规定。
5.1.2 酒糟存放设施应有便于存放和清理的设施。
5.1.3 供汽设施
5.1.3.1 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供汽系统。
5.1.3.2 供汽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5.2 设备应符合GB 14881-2013中5.2的相关规定。
6 卫生管理
6.1 应符合GB 14881-2013第6章的相关规定。
6.2 应对与酒体直接接触的容器、机械设备、管道、工器具等建立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
6.3 灌装区应有防虫措施。
7 原料、食品添加剂和相关产品
7.1 应符合GB 14881-2013第7章的相关规定。
7.2 生产使用的原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应有采购记录和验收记录,不得使用发霉、变质或含有
毒、有害物以及被有毒、有害物污染的原料生产。
7.3 采购与酒体直接接触的材料或物料时,应有易迁移的醇溶性有害成分含量检测报告,如重金属、邻
苯二甲酸酯等。
8 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
8.1 白酒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
8.1.1 应符合GB 14881-2013第8章的相关规定。
8.1.2 生产场地环境等应按工艺要求进行清理,保持整洁卫生。
8.1.3 生产过程应防止有害生物污染,出现异常时应及时处理。
8.1.4 生产过程中应监测不良代谢产物产生情况,如氨基甲酸乙酯,必要时采取措施控制。
8.1.5 原酒贮存过程中宜监测易迁移的醇溶性有害成分的含量,如重金属、邻苯二甲酸酯等。
8.2 配制酒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
8.2.1 原料处理和提取过程的控制
8.2.1.1 车间应设置专用的工器具清洗或消毒场所,对原料处理车间、提取车间、原料处理和提取过程
中使用的设备、工器具、容器、管道及其附件进行清洗或消毒管理。
8.2.1.2 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辅料、加工助剂等应符合相应的要求,并建立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8.2.2 澄清处理和灌装
8.2.2.1 调配好的半成品酒应根据稳定性实验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8.2.2.2 根据酒精度、总糖及pH,确定杀菌及灌装方式(冷灌装或热灌装)。
9 检验应符合GB 14881-2013第9章的相关规定。
10 产品的贮存和运输应符合GB 14881-2013第10章的相关规定。
11 产品召回管理应符合GB 14881-2013第11章的相关规定。
12 培训应符合GB 14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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