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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17931-2018 (GB/T17931-2018) | | 中文名称 | 瓶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PET)树脂 | | 英文名称 | Poly (ethylene terephthalate) (PET) resin for bottl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G32 | | 国际标准分类 | 83.080.20 | | 字数估计 | 12,127 | | 发布日期 | 2018-12-28 | | 实施日期 | 2019-11-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7931-2003 | | 引用标准 | GB/T 1033.1-2008; GB/T 1033.2-2010; GB 4806.6; GB/T 6678-2003; GB/T 6679-2003; GB/T 6682-2008; GB/T 8170-2008; GB/T 9345.2-2008; GB/T 14190-2017; GB/T 19466.3-2004; SH/T 1817-2017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8年第17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瓶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PET)树脂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精对苯二甲酸、乙二醇为主要原料,采用直接酯化连续缩聚或间歇缩聚生产的均聚PET树脂,以及以精对苯二甲酸、乙二醇及间苯二甲酸为主要原料,采用直接酯化连续缩聚或间歇缩聚生产的共聚PET树脂。 |
GB/T 17931-2018: 瓶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PET)树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7931-2003
瓶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PET)树脂
2018-12-28发布
2019-11-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17931-2003《瓶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树脂》。
本标准与GB/T 17931-200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规范 性 引 用 文 件 中,删 除 GB/T 601-2002、ISO 1628-1:1998、ISO 11357-1:1999,
GB/T 13114由GB 4806.6代替,ISO 11357-3:1999由GB/T 19466.3-2004代替,其余规范性
引用文件更新为新发布的国家标准(见第2章,2003年版第2章)。
---增加了高吸热PET树脂的术语(见3.6)。
---表1中合并了食品包装用树脂共聚、均聚的技术要求(见5.3表1,2003年版5.3表1)。
---表1中增加了色度L 值的脚注,说明高吸热PET树脂L 值技术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见5.3
表1,2003年版5.3表1)。
---表1中删除了“乙醛含量要求为强制要求,其余为推荐性的”的注译(见2003年版5.3表1)。
---试验方法中删除了试样制备的内容(见2003年版6.1)。
---试验方法中增加了6.1一般规定、6.2外观、6.3食品包装用PET树脂卫生要求的内容(见6.1、
6.2、6.3)。
---特性黏度的测定由按照附录A修改为按照GB/T 14190-2017,并给出重复性和再现性的有
关内容(见6.4.1、6.4.2、6.4.3、附录A,2003年版6.1、6.2)。
---乙醛含量的测定由按照附录B修改为按照SH/T 1817-2017(见6.5,2003年版6.3)。
---色度、二甘醇含量、端羧基含量、颗粒外观、水分的测定由按照GB/T 14190-1993修改为按照
GB/T 14190-2017(见6.6、6.7、6.8、6.10、6.11,2003年版6.4、6.5、6.6、6.8、6.9)。
---熔点项目名称修改为熔融峰温,熔融峰温的测定由按照ISO 11357-3:1999修改为按照
GB/T 19466.3-2004。推荐不通氮气(见6.9,2003年版6.7)。
---密度的测定由按照 GB/T 1033-1986修改为按照 GB/T 1033.1-2008和 GB/T 1033.2-
2010。增加浸渍法,为仲裁方法(见6.12,2003年版6.10)。
---灰分的测定由按照GB/T 9345-1988修改为按照GB/T 9345.2-2008,增加称样量为20g的
要求(见6.13,2003年版6.11)。
---删除原附录A(稀溶液中PET树脂黏度的测定 毛细管黏度计法)和附录B(瓶用PET树脂中
乙醛含量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增加附录A(一种瓶用PET树脂特性黏度精密度试验统
计结果),将原附录C(密度梯度柱的配制 间歇法)调整为附录B,增加附录C(PET结晶度与
密度的关系)(见附录A、附录B、附录C,2003年版附录A、附录B、附录C)。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5)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化院燕山分院、华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万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叶丽华、李红华、郭曦、王军乐、李强、孙黎峰、华 云、许美英、王清、龚柳柳、
吴桂香、夏林密。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7931-1999、GB/T 17931-2003。
瓶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PET)树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瓶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PET)树脂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
规则、标志和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精对苯二甲酸、乙二醇为主要原料,采用直接酯化连续缩聚或间歇缩聚生产的均聚
PET树脂,以及以精对苯二甲酸、乙二醇及间苯二甲酸为主要原料,采用直接酯化连续缩聚或间歇缩聚
生产的共聚PET树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33.1-2008 塑料 非泡沫塑料密度的测定 第1部分:浸渍法、液体比重瓶法和滴定法
GB/T 1033.2-2010 塑料 非泡沫塑料密度的测定 第2部分:密度梯度桩法
GB 480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
GB/T 6678-2003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79-2003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9345.2-2008 塑料 灰分的测定 第2部分:聚对苯二甲酸烷撑酯
GB/T 14190-2017 纤维级聚酯(PET)切片分析方法
GB/T 19466.3-2004 塑料 差示扫描量热法(DSC) 第3部分:熔融和结晶温度及热焓的测定
SH/T 1817-2017 塑料 瓶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树脂中乙醛含量的测定 顶空气相
色谱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产品分类
瓶用PET树脂根据不同用途可分为食品包装用和非食品包装用两类。
5 要求
5.1 瓶用PET树脂为大小均匀的乳白色颗粒,无机械杂质及带有可见黑斑的粒子。
5.2 食品包装用PET树脂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4806.6的规定。
5.3 瓶用PET树脂的技术要求见表1。
6 试验方法
6.1 一般规定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GB/T 6682-2008中规定的三
级水。
6.2 外观
称取500g试样,精确至1g。将试样放入白色搪瓷盘中,目测有无机械杂质及带有可见黑斑的
粒子。
6.3 食品包装用PET树脂卫生要求
按GB 4806.6的规定进行相关指标的测定。
6.4 特性黏度
6.4.1 试样制备
将约10g样品置于液氮或干冰中冷却约10min。取出样品后立即用粉碎机粉碎,粉碎时间不超过
30s。样品应全部粉碎至1mm以下颗粒,所有粉碎颗粒作为测定试样。
6.4.2 试验步骤
按GB/T 14190-2017中5.1规定进行,溶剂按其5.1.1.3.2配制,方法A(毛细管黏度计法)为仲裁
法。其中,试样量为 (0.125±0.005)g;溶解条件为:在(110±10)℃温度下使试样全部溶解,溶解时间应
控制在30min以内,超过此时间应重新制备样品;恒温水浴温度为:(25.00±0.02)℃。
6.4.3 结果计算
按GB/T 14190-2017中5.1.1.7.3进行。一种瓶用PET树脂特性黏度精密度试验统计结果参见
附录A。
6.5 乙醛含量
按SH/T 1817-2017规定进行。
6.6 色度
按GB/T 14190-2017中5.5方法B(干燥法)规定进行。其中,干燥条件为(135±5)℃,干燥处理
时间为30min。
6.7 二甘醇含量
按GB/T 14190-2017中5.2方法A(甲醇酯交换法)规定进行。
6.8 端羧基含量
按GB/T 14190-2017中5.4规定进行,其中,方法A(容量滴定法)为仲裁法。方法A试样量的要
求为:称取 (1.5±0.1)g的试样,精确至0.0001g。
6.9 熔融峰温(DSC法)
按GB/T 19466.3-2004规定进行。其中升温速率为10℃/min。推荐采用不通氮气的方式进行
测试。
6.10 颗粒外观
6.10.1 粉末
按GB/T 14190-2017中5.8方法A(干法)规定进行。
6.10.2 异色粒子
称取500g试样,精确至1g。将试样放入白色搪瓷盘中,捡出异色粒子并记录其数目。
6.11 水分
按GB/T 14190-2017中5.7规定进行。其中,方法A(重量法)为仲裁法。
6.12 密度
密度可采用浸渍法和密度柱法进行测定,仲裁时采用浸渍法。
浸渍法按GB/T 1033.1-2008规定进行。浸渍液采用无水乙醇;浸渍液无水乙醇的密度按照
GB/T 1033.1-2008中5.1.4.3的方法进行测定,也可以采用标准玻璃浮子进行测定(按样品密度测定
条件,分别测试标准玻璃浮子在空气中的质量和在浸渍液中的表观质量,再根据GB/T 1033.1-2008
中式(2)计算出浸渍液的密度)。推荐使用密度值与PET树脂相近的标准玻璃浮子。
按GB/T 1033.2-2010规定进行。密度梯度液采用正庚烷/四氯化碳体系。连续法配制密度梯度
柱按GB/T 1033.2-2010中5.4.2规定进行,间歇法配制密度梯度柱符合附录B的规定。
结晶度与密度的关系参见附录C。
6.13 灰分
按GB/T 9345.2-2008规定进行。称样量为20g,马弗炉温度为(850±50)℃。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瓶用PET树脂产品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类。
7.2 检验项目
表1中特性黏度、乙醛含量、色度、端羧基含量、颗粒外观、水分为出厂检验项目。
第5章中所有项目为型式检验项目,检验周期为每年一次。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表1项目进
行型式检验,其中a)情况下还应对5.2进行型式检验:
a) 正式生产过程中,原材料或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b) 产品装置检修,恢复生产时;
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7.3 组批规则
瓶用PET树脂以同一生产线上、相同原料、相同工艺所生产的同一牌号的产品组批。生产厂可按
一定生产周期或储存料仓为一批对产品进行组批。产品以批为单位进行检验和验收。
7.4 抽样方案
瓶用PET树脂可在料仓、包装线上或包装单元(袋)中抽取样品,也可根据生产周期等实际情况确
定具体的抽样方案。包装后产品的取样应按GB/T 6679-2003规定进行,按 GB/T 6678-2003规定
确定取样件(包)数。
7.5 判定规则
瓶用PET树脂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照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依据检验结果和
本标准中的技术要求对产品做出质量判定,并提供证明。所有试验结果的判定按GB/T 8170-2008中
修约值比较法进行。检验结果若某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取样对该项目进行复验。以复
验结果作为该批产品的质量判定依据。
8 标志和随行文件
8.1 标志
瓶用PET树脂产品的外包装袋上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内容包括:商标、生产企业名称、生产厂地
址、标准号、产品名称、牌号、批号(含生产日期)和净含量等以及产品防护、搬运的警示标志。
8.2 随行文件
产品出厂时,每批产品应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注明产品名称、牌号、批号、执行标
准,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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