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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18254-2016 (GB/T18254-2016) | 中文名称 | 高碳铬轴承钢 | 英文名称 | High-carbon chromium bearing steel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H40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40.10 | 字数估计 | 41,449 | 发布日期 | 2000-11-17 | 实施日期 | 2017-07-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8254-2002 | 起草单位 | 宝钢特钢有限公司、洛阳轴承研究所有限公司、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钢铁研究总院、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 归口单位 |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83)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6年第14号 | 提出机构 |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18254-2016
High-carbon chromium bearing steel
ICS 77.140.10
H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8254-2002
高 碳 铬 轴 承 钢
2016-08-29发布
2017-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分类与代号 2
4 订货内容 2
5 尺寸、外形、重量 3
6 技术要求 4
7 试验方法 10
8 检验规则 12
9 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14
附录A(规范性附录) 高碳铬轴承钢标准图谱 15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发蓝断口检验法 31
附录C(规范性附录) 显微组织、碳化物不均匀性和显微孔隙的试样取样图 3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18254-2002《高碳铬轴承钢》。
本标准与GB/T 18254-2002相比,主要技术内容修改如下:
---取消了“钢管”品种(见2002年版1、4.1.1.5、5.1.3、5.3.1.9、5.3.1.10、5.11.3、5.12.4);
---增加了“分类和代号”(见第3章);
---“订货内容”增加了“最终用途”和“表面状态”(见第4章,2002年版第3章);
---钢按冶金质量分为优质钢、高级优质钢、特级优质钢三个质量等级(见表1、表2、表5、表9、
表10、表14、表15和表16,2002年版4.1.1、4.1.1.3、4.2.1、表3、表6、表7、5.8,表8和表9);
---修改了热轧圆钢、锻制圆钢的交货长度的上限(见5.1.2.1,2002年版4.1.2.1);
---修改了盘条的“盘重”(见5.3,2002年版4.1.2.2);
---加严了热轧圆钢弯曲度指标(见表3,2002年版表2);
---取消了GCr4牌号及其相关技术要求(见2002年版表3、表5、表12);
---取消了Ni+Cu≤0.50%的规定(见2002年版表3);
---增加了G8Cr15牌号及其相关技术要求(见表4、表8、6.8、表21);
---加严了镍、磷、硫、氧含量指标(见表4和表5,2002年版表3);
---增加了铝、钛、钙、锡、砷、锑、铅的考核指标(见表5,2002年版5.1.2);
---修改了软化退火钢材的硬度(见表8,2002年版表5);
---增加了“中心偏析”的检验项目及评级图(表9和附录A第4评级图,2002年版表6);
---增加了特级优质钢检验“发蓝断口”的项目(见6.7.2和附录B);
---修改了非金属夹杂物评级图,并增加了单颗粒球状 DS类和氮化钛的考核指标(见6.8,
GB/T 10561评级图,2002年版5.7和附录A第4评级图);
---加严了钢材的脱碳层指标(见6.9,2002版5.11);
---增加了热压力加工用途的退火钢材考核“显微组织”“碳化物网状”的规定(见6.10和6.11,
2002年版5.9.2和5.10.1);
---增加了“特殊要求”条款(见6.14);
---在“试验方法”条款中增加了特级优质钢材表面应逐支超声检测的规定(见7.12);
---显微组织增加了1000倍的评级图(见附录A第5评级图,2002年版附录A第6评级图);
---增加了2.5级的球化退火网状评级图(见附录A第6评级图,2002年版7评级图);
---增加了热轧(锻)、软化退火碳化物网状的评级图(见附录A第7评级图);
---增加了发蓝断口检验法(见附录B);
---增加了显微组织、碳化物不均匀性和显微孔隙的试样取样图(见附录C)。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宝钢特钢有限公司、洛阳轴承研究所有限公司、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钢铁研究总院、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西
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攀钢集团江油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苏州苏信特
钢有限公司、江苏联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首钢总
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邹莲娣、雷建中、栾燕、耿克、俞峰、傅懿德、真娟、肖爱平、陈列。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胡俊辉、褚艳丽、席军良、徐益峰、张迁、万文华、苗红生、孟瑞瑛、梅亚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8254-2000、GB/T 18254-2002。
高 碳 铬 轴 承 钢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碳铬轴承钢的分类与代号、订货内容、尺寸、外形、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制作轴承套圈和滚动体用高碳铬轴承钢热轧和锻制圆钢、圆盘条、冷拉圆钢(直条或
盘状)(以下简称钢材)。
经供需双方协商,也可供应其他品种、规格的钢材或钢坯,具体要求应在合同中注明。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3.5 钢铁 酸溶硅和全硅含量的测定 还原型硅钼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9 钢铁及合金 铝含量的测定 铬天青S分光光电度法
GB/T 223.11 钢铁及合金 铬含量的测定 可视滴定或电位滴定法
GB/T 223.23 钢铁及合金 镍含量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223.26 钢铁及合金 钼含量的测定 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29 钢铁及合金 铅含量测定 载体沉淀-二甲酚橙分光光度法
GB/T 223.31 钢铁及合金 砷含量测定 蒸馏分离-钼蓝分光光度法
GB/T 223.4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载体沉淀-钼蓝光度法测定锑量
GB/T 223.5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苯基莹光酮-溴化十六烷基三甲基胺直接光度法测定
锡量
GB/T 223.5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铜量
GB/T 223.6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乙酸丁酯萃取光度法测定磷量
GB/T 223.6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碘酸钠(钾)光度法测定锰量
GB/T 223.7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钙量
GB/T 223.85 钢铁及合金 硫含量的测定 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
GB/T 223.86 钢铁及合金 总碳含量的测定 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
GB/T 224-2008 钢的脱碳层深度测定法
GB/T 226 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试验法
GB/T 231.1 金属材料 布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 702-2008 热轧钢棒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905-1994 冷拉圆钢、方钢、六角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908-2008 锻制钢棒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1814 钢材断口检验法
GB/T 1979 结构钢低倍组织缺陷评级图
GB/T 2101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
GB/T 10561-2005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含量的测定 标准评级图显微检验法
GB/T 11261 钢铁 氧含量的测定 脉冲加热惰气熔融-红外线吸收法
GB/T 14981-2009 热轧圆盘条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20123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 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
GB/T 20125 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YB/T 5293 金属材料 顶锻试验方法
3 分类与代号
3.1 钢按冶金质量分类:
a) 优质钢;
b) 高级优质钢(牌号后加“A”);
c) 特级优质钢(牌号后加“E”)。
3.2 钢按浇铸工艺分类:
a) 模铸钢;
b) 连铸钢。
3.3 钢按使用加工方法分类:
a) 压力加工用钢 UP;
b) 切削加工用钢 UC。
3.4 钢按最终用途分类:
a) 套圈用 T;
b) 滚动体用 G。
4 订货内容
按照本标准订货的合同上应包含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或品名);
b) 牌号;
c) 标准编号;
d) 尺寸及精度;
e) 重量和/或数量;
f) 浇铸方法(未注明时,按连铸);
g) 使用加工方法;
h) 冶金质量;
i) 交货状态;
j) 最终用途(未注明时,按套圈);
k) 表面状态(要求剥皮、磨光或车光交货时,需注明);
l) 应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的项目或指标;
m)其他特殊要求。
5 尺寸、外形、重量
5.1 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5.1.1 钢材的直径及其允许偏差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钢材的直径及其允许偏差
钢材种类 冶金质量 直径及其允许偏差
热轧圆钢
优质钢和高级优质钢 GB/T 702-2008表1中第2组
特级优质钢 GB/T 702-2008表1中第1组
锻制圆钢 - GB/T 908-2008中第1组
冷拉圆钢 - GB/T 905-1994中h11级a
圆盘条
优质钢和高级优质钢 GB/T 14981-2009中B级精度
特级优质钢 GB/T 14981-2009中C级精度
a 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也可按其他级别规定交货。
5.1.2 长度
5.1.2.1 钢材的通常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热轧圆钢的长度为3000mm~8000mm;
b) 锻制圆钢的长度为2000mm~6000mm;
c) 冷拉圆钢的长度为3000mm~6000mm。
5.1.2.2 钢材应在规定长度范围内以齐尺长度交货,每捆中最长与最短钢材的长度差应不大于
1000mm。
5.1.2.3 按定尺或倍尺交货的钢材,其长度允许偏差应不超过+50 0mm。
5.2 外形及其允许偏差
5.2.1 不圆度
钢材的不圆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钢材的不圆度
钢材种类 冶金质量 不圆度要求
热轧圆钢 - 符合GB/T 702-2008的规定
锻制圆钢 - 符合GB/T 908-2008的规定
冷拉圆钢 - 符合GB/T 905-1994的规定
圆盘条
优质钢和高级优质钢 符合GB/T 14981-2009中B级精度
特级优质钢 符合GB/T 14981-2009中C级精度
5.2.2 弯曲度
钢材的弯曲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钢材的弯曲度 单位为毫米
钢材种类
弯曲度 不大于
每米弯曲度 总弯曲度
热轧圆钢 3.0 0.3%×钢材长度
热轧退火圆钢 3.0 0.3%×钢材长度
锻制圆钢 5.0 0.5%×钢材长度
冷拉
圆钢
直径≤25 2.0 0.2%×钢材长度
直径 >25 1.5 0.15%×钢材长度
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材的弯曲度也可按其他规定交货。
5.2.3 扭转
钢材不应有显著扭转。
5.2.4 端头形状
5.2.4.1 钢材端头应锯切或剪切整齐,不应有飞边、毛刺及影响使用的切斜和压扁。
5.2.4.2 钢材一般不允许气割。在个别情况下(主要指取样时)允许每批中不多于6支钢材的一端用
气割。
5.2.4.3 特级优质钢材的一端应倒角。优质钢和高级优质钢材若需倒角,则应在合同中注明。
5.3 重量
钢材按实际重量交货。圆盘条的盘重应符合GB/T 14981-2009的规定。
6 技术要求
6.1 牌号和化学成分
6.1.1 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4的规定,其残余元素含量应符合表5的规定。
6.1.2 除非得到用户同意,生产厂不得有意加入钙及其合金脱氧或控制非金属夹杂物形态。
表4 牌号及化学成分
统一数字代号 牌号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C Si Mn Cr Mo
B00151 G8Cr15 0.75~0.85 0.15~0.35 0.20~0.40 1.30~1.65 ≤0.10
B00150 GCr15 0.95~1.05 0.15~0.35 0.25~0.45 1.40~1.65 ≤0.10
B01150 GCr15SiMn 0.95~1.05 0.45~0.75 0.95~1.25 1.40~1.65 ≤0.10
B03150 GCr15SiMo 0.95~1.05 0.65~0.85 0.20~0.40 1.40~1.70 0.30~0.40
B02180 GCr18Mo 0.95~1.05 0.20~0.40 0.25~0.40 1.65~1.95 0.15~0.25
表5 钢中残余元素含量
冶金质量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Ni Cu P S Ca Oa Tib Al As As+Sn+Sb Pb
不大于
优质钢 0.25 0.25 0.025 0.020 - 0.0012 0.0050 0.050 0.04 0.075 0.002
高级优质钢 0.25 0.25 0.020 0.020 0.0010 0.0009 0.0030 0.050 0.04 0.075 0.002
特级优质钢 0.25 0.25 0.015 0.015 0.0010 0.0006 0.0015 0.050 0.04 0.075 0.002
a 氧含量在钢坯或钢材上测定。
b 牌号GCr15SiMn、GCr15SiMo、GCr18Mo允许在三个等级基础上增加0.0005%。
6.1.3 成品钢材(或钢坯)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规定。
表6 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元素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C Si Mn Cr P S Ni Cu Ti Al Mo
允许
偏差
±0.03 ±0.02 ±0.03 ±0.05 +0.005 0
+0.005
+0.03
+0.02
+0.0005
+0.010
≤0.10时,+0.01
>0.10时,±0.02
6.1.4 火花法检验
钢材应逐支用火花法或看谱镜检验。供方若能保证,可以不检验。
6.2 冶炼方法
钢应采用真空脱气处理。
6.3 交货状态
钢材的交货状态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 钢材的交货状态
钢材种类 交货状态 代号
热轧圆钢
热轧不退火 WHR(或AR)
热轧软化退火 WHR+SA
热轧软化退火剥皮 WHR+SA+SF
热轧球化退火 WHR+G
热轧球化退火剥皮 WHR+G+SF
锻制圆钢
热锻不退火 WHF
热锻软化退火 WHF+SA
热锻软化退火剥皮 WHF+SA+SF
表7(续)
钢材种类 交货状态 代号
冷拉圆钢
冷拉 WCD
冷拉磨光 WCD+SP
圆盘条
热轧不退火 WHR(或AR)
热轧球化退火 WHR+G
6.4 硬度
6.4.1 球化退火或软化退火钢材的布氏硬度应符合表8规定。
表8 钢材硬度
统一数字代号 牌号 球化退火硬度/HBW 软化退火硬度/HBW,不大于
B00151 G8Cr15 179~207
B00150 GCr15 179~207
B01150 GCr15SiMn 179~217
B03150 GCr15SiMo 179~217
B02180 GCr18Mo 179~207
245
6.4.2 根据需方要求,可提供其他交货状态钢材的硬度,具体指标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
6.5 顶锻
6.5.1 供镦锻和冲压用的热轧、锻制不退火钢及冷拉圆钢应进行顶锻试验,顶锻后试样侧面以目视观
察不应有裂纹、扯破、折叠或气泡,具体要求应符合按下列规定:
a) 公称直径不大于60mm的热轧、锻制钢材进行热顶锻试验;
b) 公称直径不大于30mm的冷拉圆钢进行冷顶锻试验。
6.5.2 供方若能保证时,可不进行顶锻试验。
6.6 低倍
钢材应进行酸浸低倍检验,其横向酸浸试样上不应有残余缩孔、裂纹、皮下气泡、过烧、白点等有害
缺陷。中心疏松、一般疏松、锭型偏析、中心偏析的合格级别应符合表9规定。
表9 低倍缺陷的合格要求
缺陷类型 附录A中评级图
合格级别/级,不大于
优质钢、高级优质钢 特级优质钢
模铸 连铸 模铸 连铸
中心疏松 第1评级图 1.0 1.5 1.0 1.0
一般疏松 第2评级图 1.0 1.0 1.0 1.0
锭型偏析 第3评级图 1.0 1.0 1.0 1.0
表9(续)
缺陷类型 附录A中评级图
合格级别/级,不大于
优质钢、高级优质钢 特级优质钢
模铸 连铸 模铸 连铸
中心偏析a 第4评级图 - 2.0 - 1.0
公称直径大于150mm的钢材,由供需双方协议。
a 适用于制作滚动体用的连铸钢材。
6.7 断口
6.7.1 退火断口
6.7.1.1 公称直径不大于30mm的热轧球化和软化退火钢材及冷拉圆钢应进行退火断口检验,其退火
断口应晶粒细致、无缩孔、裂纹和过热现象。
6.7.1.2 供方若能保证退火断口合格,可不进行检验。
6.7.2 发蓝断口
特级优质钢应进行发蓝断口检验,其检验结果应不大于2.5mm/dm2,单条最大长度应不大于
3mm。
6.8 非金属夹杂物
钢材应具有高的纯洁度,即非金属夹杂物含量应尽量少。生产厂应对每炉钢进行非金属夹杂物检
验,按8.3.4规定取样、制样,按GB/T 10561-2005中的A法进行评级,其检验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对于A类、B类、C类、D类的非金属类夹杂物,模注钢所有试样三分之二和每个钢锭至少有一
个试样以及所有试样的平均值应不超过表10规定;连铸钢所有试样三分之二和所有试样的平
均值应不超过表10规定;
b) 对于DS类的非金属夹杂物,其最大值应不超过表10的规定;
c) 对于氮化钛:牌号G8Cr15、GCr15钢材应按形貌分别并入B类,D类,DS类评级,其他牌号的
钢材由供需双方协商评级。
表10 非金属夹杂物的合格级别
冶金质量
A B C D
细系 粗系 细系 粗系 细系 粗系 细系 粗系
DS
合格级别/级,不大于
优质钢 2.5 1.5 2.0 1.0 0.5 0.5 1.0 1.0 2.0
高级优质钢 2.5 1.5 2.0 1.0 0 0 1.0 0.5 1.5
特级优质钢 2.0 1.5 1.5 0.5 0 0 1.0 0.5 1.0
6.9 脱碳层
钢材表面每边总脱碳层深度应符合表11规定。
表11 脱碳层的要求 单位为毫米
钢材种类 公称直径 每边总脱碳层深度,不大于
热轧圆钢
锻制圆钢
圆盘条
≤10 0.10
>10~150 公称直径的1%
>150 协商
冷拉圆钢 - 公称直径的1%
剥皮、磨光或车光交货的钢材不允许有脱碳。
6.10 显微组织
球化退火钢材的显微组织应为细小、均匀、完全球化的珠光体组织,其合格级别应符合表12的
规定。
表12 显微组织的合格级别
交货状态 公称直径/mm 合格级别/级 附录A中评级图
球化退火
≤60 2~4
>60 协议
第5评级图
6.11 碳化物不均匀性
钢材不应有严重的碳化物偏析,具体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碳化物网状的合格级别应符合表13的规定;
b) 碳化物带状的合格级别应符合表14的规定;
c) 碳化物液析的合格级别应符合表15的规定。
表13 碳化物网状的合格级别
交货状态 公称直径/mm 合格级别/级 附录A中评级图
球化退火
≤60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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