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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T 18362-2008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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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8362-2008 英文版 150 GB/T 18362-2008 3分钟内自动发货[PDF] 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18362-2008 (GB/T18362-2008)
中文名称 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
英文名称 Direct-fired lithium bromide absorption water chiller (heater)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J73
国际标准分类 27.200
字数估计 19,140
发布日期 2008-11-12
实施日期 2009-05-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T 18362-2001
引用标准 GB/T 252-2000; GB 9969.1-1998; GB/T 10180-2003; GB 11174-1997; GB/T 13306-1991; GB 13612-1992; GB 17820-1999; GB 18361-2001; GB/T 18430.1-2007,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19号(总第132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简称:直燃机)的术语和定义、型式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燃油、燃气直接燃烧为热源, 以水为制冷剂, 溴化锂水溶液作吸收液, 交替或者同时制取空气调节、工艺冷水、温水及生活热水的机组。其他同类型机组可参照执行。

GB/T 18362-2008: 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 GB/T 18362-2008 英文名称: Direct-fired lithium bromide absorption water chiller (heater) ICS 27.200 J7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简称:直燃机)的术语和定义、型式与基本参数、 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燃油、燃气直接燃烧为热源,以水为制冷剂,溴化锂水溶液作吸收液,交替或者同时 制取空气调节、工艺冷水、温水及生活热水的机组。其他同类型机组可参照执行。 5 技术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机组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5.1.2 机组燃烧装置、电气装置、安全器件等安全要求应符合GB 18361-2001的要求。 5.1.3 机组溴化锂溶液的技术要求见附录D。 5.1.4 机组冷却水的技术要求见附录D。 5.2 机组成套设备组成机组成套设备的组成按表3的规定。 5.3 性能 5.3.1 机组实测制冷量不应低于名义制冷量的95%。 5.3.2 机组实测供热量不应低于名义供热量的95%。 5.3.3 机组实测热源消耗量,以单位制冷(供热)量或单位时间量表示,不应高于名义热源消耗量的105%。 5.3.4 机组的电力消耗量不应高于名义电力消耗量的105%。 5.3.5 机组实测性能系数不应低于名义性能系数的95%。 5.3.6 机组冷(温)水、冷却水的压力损失不应大于名义压力损失的110%。 5.3.7 机组泄漏速度不应大于2.03×10-6Pa·m3/s。 5.3.8 机组水侧管路应无异常变形或漏水。 5.3.9 机组的噪声应符合环境保护法规和设计要求。 5.3.10 机组涉及安全的性能:燃料配管系统的耐压性、密闭性,绝缘电阻,耐电压强度,电磁兼容性,燃 烧设备性能,安全保护器件的动作等,应符合GB 18361-2001的要求。 5.3.11 机组制冷(供热)量控制装置应灵敏、可靠。部分负荷特性符合表4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条件试验时应达到的条件及误差范围如下。 6.1.1 电源:额定频率±1Hz,额定电压±10% 。 6.1.2 冷水:出口温度7℃±0.3℃,流量为名义值±5% 。 6.1.3 冷却水:入口温度30℃±0.3℃,流量为名义值±5% 。 6.1.4 温水:出口温度60℃±0.3℃,流量为名义值±5% 。 6.1.5 燃料的发热量、压力等实际供应条件。误差范围±1% 。 6.1.6 部分负荷特性 a) 制冷时:冷水出口温度7℃±0.3℃,流量为名义值±5% 。冷却水进口温度:100%负荷时 30℃±0.3℃,零负荷时22℃±0.3℃,中间按负荷比例计算。 b) 供热时:温水出口温度60℃±0.3℃,流量为名义值±5% 。 c) 用替代热源进行试验时,必须与名义热源在热平衡上等同。 6.2 测量仪表 检测用计量仪器须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类型和准确度按表5规定。 6.3 试验方法 6.3.1 制冷量按附录A所示测定方法及公式计算出制冷量。 6.3.2 供热量按附录A所示测定方法及公式计算出供热量。 6.3.3 热源耗量在6.3.1试验中待制冷量数值稳定时和在6.3.2试验中待供热量数值稳定时,按附录A的A.9.1 所示方法及公式计算出直燃机消耗的燃气、燃油等热源的量(以低位热值计)。测定时机组未隔热保温 的,按附录A的A.9.2及附录B所示方法求出热源消耗量和本体热损失,再按其计算式进行耗量修正。 6.3.4 电力消耗在6.3.1试验中待制冷量数值稳定时和在6.3.2试验中待供热量数值稳定时,测定名义工况运行时电力消耗的值。 6.3.5 性能系数按附录A所示测定方法及公式计算出性能系数。 6.3.6 水侧压力损失在6.3.1试验中待制冷量数值稳定时和在6.3.2试验中待供热量数值稳定时,按附录C所示方法 及公式求出冷水侧、冷却水侧或温水侧的压力损失。 6.3.7 本体气密性 用干燥、洁净空气或氮气发泡检漏和保压试验合格后,再进行氦质谱仪检漏: a) 将机组连接氦质谱仪及辅助真空泵,抽真空至氦质谱仪要求真空度后,直接对机组可能泄漏处 (焊缝、密封件等)喷氦气,用氦质谱仪对机组局部检漏; b) 将机组置于气罩中,连接氦质谱仪及辅助真空泵,抽真空至氦质谱仪要求真空度后,关闭辅助 真空泵,在气罩中充氦气,用氦质谱仪检测机组整体泄漏率。 6.3.8 水侧耐压性采用清洁的、不低于5℃的水,将水侧排净空气,进行耐压性试验。试验压力为1.25倍的设计压 力,加压10min以上,进行检查,应符合5.3.8的规定。试验完毕应将水排净并吹干。 6.3.9 噪声在6.3.1试验中待制冷量数值稳定时,按JB/T 4330-1999方法进行测定和计算机组噪声。 6.3.10 安全性能燃料配管系统的耐压性、密闭性,绝缘电阻,耐电压强度,电磁兼容性,燃烧设备性能,安全保护器件 动作等试验,按GB 18361-2001规定的方法进行。 6.3.11 部分负荷特性 a) 比例控制时 1) 通过2点以上的测定,求最小能力的点(含1点); 2) 按附录A的测试方法及计算公式算出制冷量,供热量、热量消耗量。 b) 阶段控制时 1) 在各阶段的控制位置上测定; 2) 按附录A的测试方法及计算公式算出制冷量,供热量、热量消耗量。 7 检验规则 7.1 出厂检验每台机组均应做出厂检验。检验项目、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按表6的规定。 7.2 抽样检验批量生产的机组应做抽样检验。检验项目、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按表6的规定。抽样方法、批量、 方案由制造厂质量部门自行确定,或与购货方协商确定。 7.3 型式检验新产品,或定型产品在设计、工艺、材料作重大改进对性能有影响时,应做型式检验。检验项目、技 术要求和检验方法按表6的规定。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8.1 标志 8.1.1 每台机组应在显著位置固定标牌。标牌应符合GB/T 13306-1991的要求,标示以下内容: a) 制造厂名称;b) 产品型号、名称; c) 主要技术参数(制冷量、供热量、燃料种类及参数、燃料消耗量、电源及配电量、水侧最高允许压 力、运输质量、冷水出口温度、冷水流量、温水出口温度、温水流量、冷却水进口温度、冷却水流量); d) 产品出厂编号;e) 制造日期。 8.1.2 机组相关部位应标明运行状态的标志(如转向,流向等)。对易造成人体伤害的地方(如高温 等),应贴显著的安全标示。 8.1.3 灌有吸收液出厂的机组,应有明显的标示。 8.2 包装8.2.1 机组应采取防锈措施。随机出厂的配件应采取防锈措施并固定在包装箱内。 8.2.2 机组整体出厂的,应在包装前充注0.01MPa~0.03MPa的氮气或者保持真空。 8.2.3 每台机组出厂包装中应随带下列文件: 8.2.3.1 产品合格证。 8.2.3.2 安装使用说明书。其内容应符合GB 9969.1-1998的要求,内容包括: a) 标牌内容及其他技术参数(水侧压力损失、几何尺寸、溶液灌装量、运行质量等); b) 产品运输、贮存、安装的说明、要求和注意事项; c) 使用、维护保养说明注意事项。其内容参考附录D。 8.2.3.3 装箱单。8.3 运输和贮存 8.3.1 机组运输和贮存中应采取防锈措施,存放在有遮盖的场所。 8.3.2 机组与大气连接的阀门,应不容易打开。 8.3.3 机组外露的螺纹接头用螺栓塞堵、法兰孔用盲板封盖,以免杂物进入。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制冷及供热试验 A.1 适用范围本附录规定了直燃机的制冷和供热试验方法 A.2 试验方法机组制冷量和供热量,通过测定流过表A.1所示的机组各部件的流量和出进口温度,进行计算。 附 录 B(规范性附录)本体热损失率计算 B.1 适用范围本附录规定了直燃机本体热损失率的计算方法。 B.2 本体热损失量 B.4 本体热损失率参考值 直燃机本体热损失率与机组的结构、制冷(供热)量、隔热材料的厚度、导热系数有关。表B.1列出 按式(B.3)计算的名义工况时本体热损失率的平均值,作为参考。 附 录 C(规范性附录)水侧压力损失试验 C.1 适用范围本附录规定直燃机水侧压力损失试验方法。 C.2 试验方法C.2.1 测压管 a) 在水的进出接口上安装直管,直管长度为接管内径的4倍以上。测压孔设在接管的外圆上,距 直燃机机体的距离及距弯管的距离均为接管内径2倍以上。测压孔的轴线垂直于直燃机内部 管系和外接管系的弯曲段构成的平面。如图C.1所示。 图C.1 测压管 图C.2 测压孔 b) 测压孔垂直接管内壁(见图C.2),测压孔直径取2mm~6mm,但不得大于接管直径的1/10及 测压孔深度的1/2。测压孔所处位置的接管内表面应光滑,且开孔的内缘平整无异物。 C.2.2 水侧压力损失测定方法 将符合本标准6.2规定的弹簧管压力表连接在机组水管接口处的测压管上。彻底排除管路中的空 气,并充满清水。在名义流量下,分别测量冷水、冷却水、温水的进口和出口的压力。 C.2.3 水侧压力损失的计算方法: 运转、使用和维护D.1 一般事项 D.1.1 必须明确了解机组及附属设备的构造、性能,熟知安全装置的功能。 D.1.2 所用燃料必须是说明书和标牌规定的,且符合本标准表2的规定。 D.1.3 不允许关闭安全装置运转。燃料压力、风压及安全控制装置设定值等不得擅自变动。 D.2 运转 D.2.1 机组和泵、冷却塔、空调器等附属设备,必须遵照说明书规定运转。 D.2.2 附属设备和机组自动开停预设的时间间隔,不得随意变更。 D.2.3 机组的安全阀、燃料控制阀、空气调节阀等燃烧安全设备不得用手动启闭。 D.2.4 运转时应经常巡视机组。异常停机后,要在消除异常源,确认安全之后,再按规程启动。 D.3 日常检查 D.3.1 必须要保持机内真空。要进行抽气等保持真空的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的周期和程序操作。 D.3.2 日常检查和运转数据的记录,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D.4 定期检查 D.4.1 按照规定的检查项目和检查方法进行定期检查。 D.4.2 记录检查结果,并按规定时间保存记录。 D.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