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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19130-2015 (GB/T19130-2015) | | 中文名称 | 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车速表使用性能 | | 英文名称 | Tri-wheel vehicles and low-speed goods vehicles -- Performance of speed meter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T54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060 | | 字数估计 | 5,585 | | 发布日期 | 2015-05-15 | | 实施日期 | 2015-10-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9130-2003 | | 引用标准 | GB/T 23917-2009; GB/T 23931-2009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5年第15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用车速表在装车状态下的性能要求、指示误差、试验规范和检验校正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统称低速汽车)用车速表。 |
GB/T 19130-2015
Tri-wheel vehicles and low-speed goods vehicle.Performance of speed meters
ICS 65.060
T5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9130-2003
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车速表使用性能
2015-05-15发布
2015-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19130-2003《农用运输车 车速表使用性能》。本标准与GB/T 19130-2003
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标准名称由《农用运输车 车速表使用性能》修改为《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车速表使用性能》;
---将“农用运输车”改为“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对规范性引用文件进行了调整和重新确认;
---增加了“标度盘上标示的车速值的间隔不要求均匀”要求;
---增加了测量仪器的精度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低速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34)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机械工业农用运输车发展研究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五征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大学、四川南骏
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汽车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戈、吕树盛、关朋、王侠民、陈昆山、丁吉康、孙加平。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情况为:
---GB/T 19130-2003。
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车速表使用性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用车速表在装车状态下的性能要求、指示误差、试验规范和检验
校正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统称低速汽车)用车速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3917-2009 低速货车 试验方法
GB/T 23931-2009 三轮汽车 试验方法
3 性能要求
3.1 车速表标度盘应位于驾驶员的直接视野内,且昼夜都能清晰易读。
3.2 车速表指示车速范围应包含制造厂对该型低速汽车给出的最高车速值。
3.3 车速表的速度单位为千米每小时(km/h)。在20km/h以上至上限速度值之间,其分度值应表示
成1km/h、2km/h、5km/h、10km/h中的任一种,标度盘上标明的车速值应是20km/h的倍数。
3.4 标度盘上标示的车速值的间隔不要求均匀。
4 指示误差
车速表指示车速不得低于实际车速。在5.5规定的试验车速下,其指示车速与实际车速之差应符
合式(1)。
0≤v1-v2 ≤
v2
10+4
(1)
式中:
v1---指示车速,单位为千米每小时(km/h);
v2---实际车速,单位为千米每小时(km/h)。
5 试验规范
5.1 试验用车速表处的基准温度应为23℃±5℃。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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