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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20883-2017 (GB/T20883-2017) | 中文名称 | 麦芽糖 | 英文名称 | Maltose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X31 | 国际标准分类 | 67.180.20 | 字数估计 | 14,185 | 发布日期 | 2017-12-29 | 实施日期 | 2018-07-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20883-2007 | 起草单位 | 广州双桥股份有限公司 | 归口单位 | 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7年第32号 | 提出机构 | 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64)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20883-2017: 麦芽糖
GB/T 20883-2017 英文名称: Maltose
ICS 67.180.20
X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20883-2007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麦芽糖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淀粉或淀粉质为原料,经液化、糖化、精制而成的麦芽糖产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4 要求
4.1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4.2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4.3 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加工用产品应符合GB 15203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一般规定
本方法中所用的水,在未注明其他要求时,应符合GB/T 6682中水的规格,所用试剂,在未注明其
他规格时,均指分析纯(AR)。分析中所用标准滴定溶液、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
明其他要求时,均按GB/T 601、GB/T 602、GB/T 603的规定制备。
5.2 感官
5.2.1 状态、色泽
取适量样品,在自然光线下,观察样品的状态和色泽,有无杂质,并作好记录。
5.2.2 气味、滋味
5.2.2.1 麦芽糖浆
用煮沸的蒸馏水配制4%(干物质)的麦芽糖溶液100mL,嗅其味,清水漱口后,品尝该溶液。
5.2.2.2 麦芽糖粉、结晶麦芽糖
取样品20g,置于100mL磨口瓶中,加入50℃的水50mL,加盖,振摇30s,倾出上清液,嗅其味。
清水漱口后,取少量样品放入口中,仔细品尝。
5.3 麦芽糖含量
5.3.1 方法原理
同一时刻进入色谱柱的各组分,由于在流动相和固定相之间分配、体积排阻或配位交换等作用的不
同,因而在色谱柱中的移动速度不同,经过一定长度的色谱柱后,彼此分离开来,按一定顺序进入检测器
产生响应信号,由计算机软件采集其信号并进行数据处理,得到色谱图和样品所含组分的保留值及峰面
积或峰高。根据保留时间对照定性,依据峰面积或峰高定量计算各组分的含量。
5.3.2 试剂和溶液
5.3.2.1 水:GB/T 6682中的一级水。
5.3.2.2 乙腈:色谱纯。
5.3.2.3 麦芽糖系列标准溶液:精确称取(精确至0.0001g,以干基计)适量的麦芽糖标准品,在
0.1mg/mL~10mg/mL范围内配制5个不同浓度的标准溶液。
5.3.3 仪器和设备
5.3.3.1 高效液相色谱仪(配有示差折光检测器和柱恒温系统)。
5.3.3.2 流动相真空抽滤脱气装置及0.45μm微孔膜。
5.3.3.3 分析天平:精度0.1mg。
5.3.3.4 微量进样器:20μL。
5.3.4 参考色谱条件
5.3.4.1 氨基键合柱色谱条件如下:
a) 色谱柱:WatersSpHerisor5μmNH2,ϕ4.6mm×250mm,或同等分析效果的色谱柱;
b) 流动相:乙腈∶水=75∶25;
c) 检测器温度:40℃;
d) 柱温:45℃;
e) 流速:1.0mL/min;
f) 进样量:20μL。
5.3.4.2 钙型阳离子交换树脂柱色谱条件如下:
a) 色谱柱:SCR101C,ϕ7.8mm×300mm,或同等分析效果的色谱柱;
b) 流动相:超纯水;
c) 检测器温度:40℃;
d) 柱温:75℃;
e) 流速:0.6mL/min;
f) 进样量:10μL。
5.3.5 分析步骤
5.3.5.1 样液的制备
称取样品约0.5g(精确至0.0001g,以干基计),加水溶解移入100mL容量瓶中,并用水定容至刻
度,浓度控制在标准曲线浓度范围内,再用0.45μm水相滤膜过滤,滤液备用。
5.3.5.2 绘制标准曲线
用麦芽糖系列标准溶液分别进样后,以系列标准溶液浓度对峰面积作标准曲线。线性相关系数应在0.9990以上。
5.3.5.3 测定
将制备好的标准溶液与样液分别进样,根据标准品的保留时间定性样品中麦芽糖的色谱峰。由样
品的峰面积,以外标法或面积归一化法计算麦芽糖的质量分数。
5.3.6 精密度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应不超过算术平均值的1%。
5.4 干物质(固形物)
5.4.1 仪器和设备
5.4.1.1 阿贝折射仪:精度为0.0001单位。
5.4.1.2 玻璃棒:末端弯曲扁平。
5.4.2 仪器校正
在20℃时,以二级水校正折射仪的折射率为1.3330,相当于干物质(固形物)含量为零。仪器每日至少校正一次。
5.4.3 分析步骤
将折射仪放置在光线充足的位置,折射仪棱镜的温度调节至20℃,分开两面棱镜,用玻璃棒加少量
样品(1滴~2滴)于固定的棱镜面上(玻璃棒不得接触棱镜面,且涂样时间应少于2s),立即闭合棱镜停
留几分钟,使试样达到棱镜的温度。调节棱镜的螺旋直至视场分为明暗两部分,转动补偿器旋扭,消除
虹彩并使明暗分界线清晰,继续调节螺旋使明暗分界线对准在十字线上,从标尺上读取含量,再立即重
读一次,取其平均值作为一次测定值。清洗并擦干两个棱镜,将同一样品按上述操作进行第二次测定。
取两次测定的算术平均值报告其结果。
5.4.4 精密度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应不超过算术平均值的1%。
5.5 水分
按GB 5009.3-2016中第二法“减压干燥法”测定。
5.6 pH
5.6.1 仪器和设备
酸度计:精度0.01pH,备有玻璃电极和甘汞电极(或复合电极)。
5.6.2 分析步骤
按仪器使用说明书调试和校正酸度计。
称取适量样品,用煮沸冷却(除去二氧化碳)的pH在5.0~7.0的水配制成干物质为30%的麦芽糖
待测液。然后,用水冲洗电极探头,用滤纸轻轻吸干,将电极插入待测样液中,调节温度调节器,使仪器
指示温度与溶液温度相同,稳定后读数。所得结果表示至一位小数。
5.6.3 精密度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应不超过算术平均值的3%。
5.7 透光率
5.7.1 仪器和设备分光光度计。
5.7.2 分析步骤
按仪器说明书,在440nm波长下调整仪器的“0”和“100%”位。
称取适量样品,用新煮沸冷却(除去二氧化碳)的pH 在5.0~7.0的水配制成30%的麦芽糖待测
液。然后,将待测液注入1cm比色皿中,使用分光光度计,在440nm波长下,以同批水作参比,测定样
液的透光率。所得结果表示至一位小数。
5.7.3 精密度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应不超过算术平均值的1%。
5.8 熬糖温度
5.8.1 试剂和溶液
斯丹默5度贮备液配制步骤如下:
a) Ⅰ号液:称取硫酸镍(NiSO4·7H2O)20g,加硫酸铵[(NH4)2SO4]11g,用水溶解并定容至500mL。
b) Ⅱ号液:称取氯化钴(CoCl2·6H2O)20g,加硫酸铵11g,用水溶解并定容至200mL。
c) Ⅲ号液:称取重铬酸钾(K3Cr2O7)2g,加硫酸铵11g,用水溶解并定容至200mL。
d) 分别吸取Ⅰ号液44.0mL,Ⅱ号液14.1mL,Ⅲ号液4.4mL,混匀,加水稀释定容至200mL,即为斯丹默5度贮备液。
5.8.2 分析步骤
5.8.2.1 标准色溶液的配制
取斯丹默5度贮备液34mL于100mL容量瓶中,加水稀释定容,备用。
5.8.2.2 测定
称取样品200g于500mL烧杯中,置于1000W带稳压器的电炉上(垫有石棉网),在烧杯中心插
一支0℃~200℃水银温度计(温度计水银头距杯底约0.5cm),当糖浆缓慢沸腾时加入植物油2滴,继
续加热熬煮并注意观察,当样液颜色与标准色溶液的颜色一致时,立即记录温度,即为熬糖温度。
所得结果表示至一位小数。
注:在测定下一个样品之前,需将电炉温度自然降至室温,才能继续测定。
5.9 氯化物
5.9.1 试剂和溶液
5.9.1.1 氯化物标准贮备液(含Cl-0.1mg/mL)。
5.9.1.2 氯化物标准使用液(含Cl-0.01mg/mL):吸取氯化物标准贮备液10mL于100mL容量瓶
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此溶液现用现配。
5.9.1.3 硝酸银溶液:c(AgNO3)=0.1mol/L。
5.9.1.4 稀硝酸溶液(9.5%~10.5%):取浓硝酸105mL,加水稀释至1000mL。
5.9.2 仪器和设备
纳氏比色管:50mL。
5.9.3 分析步骤
5.9.3.1 样液的制备
称取样品1.0g,加水溶解,定容至10mL。
5.9.3.2 对照液的制备
吸取氯化物标准使用液10.0mL,加稀硝酸10mL与硝酸银溶液1mL,加水至25mL。摇匀在暗
处放置5min。
5.9.3.3 测定
取样液10.0mL,加稀硝酸10mL与硝酸银溶液1mL,加水至25mL。摇匀在暗处放置5min。与
对照液同置黑色背景上,从比色管上方向下观察、比较。
5.9.3.4 结果判定
样液的浑浊度不深于对照液,即为样品的氯化物≤0.01%。
5.10 硫酸灰分
5.10.1 试剂和溶液
5.10.1.1 盐酸
5.10.1.2 浓硫酸。
5.10.2 仪器和设备
5.10.2.1 坩埚:50mL。
5.10.2.2 高温炉:温控范围(525±25)℃。
5.10.2.3 干燥器:用硅胶作干燥剂。
5.10.2.4 分析天平:精度0.1mg。
5.10.3 分析步骤
坩埚先用盐酸加热煮沸洗涤,再用自来水冲洗,然后用蒸馏水漂洗干净。将洗净的坩锅置于高温炉
内,在525℃±25℃下灼烧0.5h,取出室温下冷却至200℃以下,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精确称
量,并重复灼烧直至恒重(前后两次称量相差不超过0.3mg)。
称取样品约2g(精确至0.0001g),放入已炽灼至恒重的坩埚中,滴加浓硫酸1mL,缓慢转动,使
其均匀,置于电炉上小心加热,直至全部炭化。然后,放入高温炉内,在525℃±25℃下灼烧,保持此温
度直至炭化物全部消失为止(至少2h)。取出冷却,加几滴浓硫酸润湿残留物,重新放入高温炉内灼
烧,直至完全灰化,取出在室温下冷却至200℃以下,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精确称量,并重复灼烧
直至恒重(前后两次称量相差不超过0.3mg)。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同原料、同配方、同工艺、同生产线连续生产的,质量均一的产品为一批。
6.2 抽样
6.2.1 麦芽糖浆抽样
6.2.1.1 按表3规定随机抽取样本。
6.2.1.2 槽车装产品每车必检。
6.2.1.3 从槽车取样口抽取样品,每份取样量应不少于1kg。
6.2.1.4 将抽取的样品置于两个洁净、干燥的容器中,密封,注明产品名称、批号、取样时间、取样人姓名
等,一份供检测用,一份封存备查。
6.2.2 麦芽糖粉、结晶麦芽糖抽样
6.2.2.1 整批产品中抽取样品时,应先从整批中抽取若干包装单位,然后在抽出的包装单位中抽取均匀试样。
6.2.2.3 均匀试样的抽取:用清洁、干燥的取样工具,每袋等量取样,取样总量应不少于1kg,将抽取的
样品迅速混匀,然后平均分装于两个洁净、干燥的容器中,密封,注明产品名称、批号、取样时间、取样人
姓名等,一份供检测用,一份封存备查。
6.3 出厂检验
6.3.1 产品出厂前,应由生产厂的质检部门负责按本标准规定逐批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6.3.2 出厂检验项目如下:
a) 麦芽糖浆:感官、干物质(固形物)、麦芽糖含量、pH。
b) 麦芽糖粉:感官、麦芽糖含量、水分、pH。
c) 结晶麦芽糖:感官、麦芽糖含量、水分、pH、氯化物。
6.4 型式检验
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要求中规定的全部项目,一般情况下,型式检验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
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a) 原辅材料有较大变化时;
b) 更改关键工艺或设备时;
c) 新试制的产品或正常生产的产品停产3个月后,重新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按有关规定需要抽检时。
6.5 判定规则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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