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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22927-2008 (GB/T22927-2008) | | 中文名称 | 口罩纸 | | 英文名称 | Respirator paper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Y32 | | 国际标准分类 | 85.060 | | 字数估计 | 8,888 | | 发布日期 | 2008-12-30 | | 实施日期 | 2009-09-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QB/T 2808-2006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26号(总第139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口罩纸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加工纸口罩用纸。 |
GB/T 22927-2008: 口罩纸
GB/T 22927-2008 英文名称: Respirator paper
ICS 85.060
Y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口罩纸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加工纸口罩用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450 纸和纸板 试样的采取及试样纵横向、正反面的测定
GB/T 451.2 纸和纸板定量的测定
GB/T 451.3 纸和纸板厚度的测定
GB/T 462 纸、纸板和纸浆 分析试样水分的测定
GB/T 465.2 纸和纸板 浸水后抗张强度的测定
GB/T 1541 纸和纸板 尘埃度的测定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7974 纸、纸板和纸浆亮度(白度)的测定 漫射/垂直法
GB/T 10342 纸张的包装和标志
GB/T 10739 纸、纸板和纸浆试样处理和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
GB/T 12914 纸和纸板 抗张强度的测定
GB 15979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3 产品分类
3.1 口罩纸为卷盘纸。
3.2 卷盘纸直径为450mm~500mm。
3.3 卷盘芯内径为(75±1)mm。
3.4 卷盘纸宽度为180mm或符合合同规定,尺寸偏差应为±1mm。
4 技术要求
4.1 口罩纸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或符合订货合同规定。
4.2 纸张的纤维组织应均匀,纸面应平整,无皱纹,无明显黑点、破洞、裂口及较大纤维束等影响使用的纸病。
4.3 卷盘纸的切边应整齐、洁净、纸卷应紧实,盘芯不应松动。
4.4 每卷纸的接头应不超过三个,接头处应粘贴牢固并有标志。
4.5 卫生指标应符合GB 15979中普通级口罩卫生要求,连续生产每月抽检应不少于一次。
4.6 原材料应无毒、无害、无污染;禁止使用废弃的卫生用品作原材料或半成品。
5 试验方法
5.1 试样的采取、处理及检验按GB/T 450、GB/T 10739规定进行。
5.2 定量按GB/T 451.2测定。
5.3 紧度按GB/T 451.3测定层积厚度后,经计算得出。
5.4 抗张强度按GB/T 12914测定,仲裁时采用恒速拉伸法测定。
5.5 透气度按附录A测定。
5.6 湿抗张强度按GB/T 465.2测定,浸水时间为10min,仲裁时采用恒速拉伸法测定。
5.7 亮度按GB/T 7974测定。
5.8 尘埃度按GB/T 1541测定。
5.9 荧光性物质检查:从试样中随机取5张100cm2 的试样,置于波长365nm和254nm紫外灯下检
查,每张试样中均不应有荧光反应。
5.10 交货水分按GB/T 462测定。
5.11 外观质量采用目测。
6 检验规则
6.1 以一次交货为一批,但应不多于10t。
6.2 卫生指标不合格则判为批不合格。
6.3 生产方应保证生产的口罩纸符合本标准或合同规定,每箱纸应附一份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产品
交收检验抽样按GB/T 2828.1规定进行,样本单位为箱;采用正常二次抽样,特殊检查水平S-2,接收质
量限(AQL值):定量、抗张强度、透气度、荧光性物质为4.0,湿抗张强度、尘埃度、紧度、亮度、交货水
分、外观质量为6.5,抽样方案按表2的规定进行。
6.4 可接收性的确定:第一次检验的样品数量应等于该方案给出的第一样本量。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
的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第一接收数,应认为该批是可接收的;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大于
或等于第一拒收数,应认为该批是不可接收的。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介于第一接收数与
第一拒收数之间,应检验由方案给出样本量的第二样本并累计在第一样本和第二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
品数。如果不合格品累计数小于或等于第二接收数,则判定该批是可接收的;如果不合格品累计数大于
或等于第二拒收数,则判定该批是不可接收的。
6.5 需方有权按本标准或订货合同检查产品质量,若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在到货后三个月内(或按合
同规定)通知供方共同取样复检,若不符合本标准或订货合同规定,则判为批不合格,由供方负责处理;
若符合本标准或订货合同规定,则判为批合格,由需方负责处理。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口罩纸的标志、包装应按GB/T 10342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或符合订货合同规定。
7.2 口罩纸运输时,应使用有篷而洁净的运输工具,不应和有污染性气味的物资混装运输。
7.3 口罩纸在搬运过程中不应从高处扔下。
7.4 口罩纸应妥善保管,不应与地面直接接触,防止雨、雪、地面湿气及其他有害物质的影响。
7.5 由于保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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