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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23451-2023 (GB/T23451-2023) | | 中文名称 | 建筑用轻质隔墙条板 | | 英文名称 | Lightweight panels for partition wall used in building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Q15 | | 国际标准分类 | 91.060.10 | | 字数估计 | 22,256 | | 发布日期 | 2023-09-07 | | 实施日期 | 2024-04-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23451-2009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23451-2023: 建筑用轻质隔墙条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23451-2009
建筑用轻质隔墙条板
2023-09-07发布
2024-04-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建筑用轻质隔墙条板(以下简称轻质条板)的分类、规格与标记、一般规定、要求、试验
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用非承重轻质隔墙条板的设计、生产、检验和应用等过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分类、规格与标记
4.1 分类和代号
轻质条板按材料类型分为混凝土轻质条板(以下简称“混凝土条板”)、水泥轻质条板(以下简称“水
泥条板”)、石膏空心条板(以下简称“石膏条板”)、烧结空心条板(以下简称“烧结条板”)、发泡陶瓷轻质
条板(以下简称“发泡陶瓷条板”)、发泡陶瓷复合条板、聚苯颗粒水泥条板、聚苯颗粒水泥复合条板、铝蜂
窝复合条板(以下简称“铝蜂窝条板”)、纸蜂窝复合条板(以下简称“纸蜂窝条板”)、密肋玻纤水泥保温复
合条板(以下简称“密肋玻纤水泥复合条板”),按断面构造分为空心条板、实心条板和复合条板,按板的
构件类型分为普通板、门窗框板、异型板。轻质条板产品分类和代号见表1。
4.2 图示
轻质条板可采用不同企口和开口形式,图1为轻质条板外形示意图。
注:企口为设置于条板两侧面的榫头、榫槽及接缝槽的总称。
a) 空心条板 b) 实心条板 c) 复合条板
4.3 规格尺寸
4.3.1 长度标志尺寸L,宜按100mm递增,也可按50mm递增,宜为2200mm~3500mm。
4.3.2 宽度标志尺寸B,宜按100mm递增,常用尺寸为600mm、900mm、1200mm、1500mm。
4.3.3 厚度标志尺寸T,宜按10mm递增,也可按25mm递增,常用尺寸为90mm、100mm、120mm、
150mm、180mm、200mm。
4.3.4 其他规格尺寸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其相关技术指标应符合相近规格产品的要求。
4.4 产品标记
4.4.1 标记方法
轻质条板产品型号按图2标记。
4.4.2 标记示例
5 一般规定
5.1 原材料
5.1.1 水泥应符合GB 175、GB/T 20472的规定。
5.1.2 建筑石膏应符合GB/T 9776的规定。
5.1.3 镁质胶凝材料应符合JC/T 449的规定。
5.1.4 骨料应符合GB/T 14684、GB/T 14685、GB/T 17431.1的规定,再生骨料应符合GB/T 25176、
GB/T 25177的规定。
5.1.5 生产拌合用水应符合JGJ63的规定。
5.1.6 增强材料应符合GB/T 701、JC/T 841、YB/T 5294等的规定。
5.1.7 外掺料应符合GB/T 1596、GB/T 18046、GB/T 20491、JGJ/T 318等的规定。
5.1.8 外加剂应符合GB 8076等的规定。
5.1.9 铝蜂窝芯应为连续蜂窝状,且宜为六边形结构,边长不宜大于15mm。边长不大于6mm的铝
蜂窝芯的铝箔厚度不宜小于0.04mm,边长6mm~15mm,铝蜂窝芯应选用3系以上铝箔。芯板密度
不应小于1kg/m2,单层蜂窝芯板厚度不宜大于50mm,当大于50mm时应设置多层的结构。
5.1.10 铝蜂窝芯材用胶粘剂应具有耐候性和韧性,不应对铝材产生腐蚀,有害物限量应符合GB 18583
的规定。
5.1.11 纸蜂窝夹芯板的芯材应为连续蜂窝状芯板,单层蜂窝芯板厚度不宜大于50mm,当大于50mm
时应设置多层的结构。芯材用纸的定量不宜小于125g/m2,性能应符合GB/T 13024的规定。
5.1.12 纸蜂窝芯材用胶粘剂宜采用淀粉胶,性能应符合GB/T 31818的规定。胶粘剂应具有韧性,不
应对纸蜂窝芯材用纸产生不利影响,有害物限量应符合GB 18583的规定。
5.1.13 复合条板的面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纤维增强水泥板应符合JC/T 412.1的规定;
b) 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应符合JC/T 564.1的规定;
c) 纸面石膏板应符合GB/T 9775的规定;
d) 发泡陶瓷面板厚度不小于25mm;
e) 复合条板的面板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无石棉板材。
5.1.14 复合条板的芯材燃烧性能应为B1级及以上。
5.1.15 烧结条板的原材料应满足制砖要求,所采用的矿山废渣、工矿企业的固体废弃物等不应含对人
体有害的物质和超标的放射性元素。
5.1.16 当烧结条板由烧结制品组合粘结制造工艺成型时,应在工厂沿条板长度方向粘结组合成型,且
通长应采用不少于2孔插筋灌孔方式或其他等效加强措施。条板宽度方向不宜拼接,当条板宽度方向
确需拼接时,应隔皮进行拼接,避免沿长度方向通缝,确保条板整体性。
5.1.17 密肋玻纤水泥复合条板芯材所使用的岩棉材料应符合GB/T 11835的规定。
5.2 含水率
条板不同含水率限值规定对应的使用地区见表2。
6 要求
6.1 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6.2 尺寸偏差
6.2.1 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6.2.2 空心条板应测孔间肋厚和面层壁厚,空心条板的孔间肋厚和面层壁厚应符合表5的规定。
6.3 物理力学性能
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6的规定。
6.4 放射性核素限量
条板非金属部分的放射性核素限量应符合GB 6566的规定。
7 试验方法
7.1 试验环境、试验条件及检测设备
7.1.1 除特别标明外,试验均在常温常湿环境条件下进行,所有受检条板都应达到产品规定的养护
龄期。
7.1.2 除特别标明外,检测设备应满足GB/T 30100的相关要求。
7.2 外观质量
7.2.1 量具
7.2.1.1 钢直尺:精度为0.5mm。
7.2.1.2 钢卷尺:精度为1mm。
7.2.1.3 游标卡尺:精度为0.02mm。
7.2.1.4 塞尺:精度为0.01mm。
7.2.1.5 靠尺:量程为2m。
7.2.1.6 读数显微镜:精度为0.1mm。
7.2.1.7 内外卡钳。
7.2.2 外观质量检测
按GB/T 30100的规定进行。
7.3 尺寸偏差
7.3.1 长度、宽度、厚度、板面平整度
按GB/T 30100的规定进行。
7.3.2 对角线差
按GB/T 30100的规定进行。
7.3.3 侧向弯曲
按GB/T 30100的规定进行。
7.3.4 孔间肋厚和面层壁厚
按GB/T 30100的规定进行。
7.4 物理力学性能
7.4.1 面密度
按GB/T 30100的规定进行。
7.4.2 抗压强度
按GB/T 30100的规定进行。
7.4.3 抗弯荷载
7.4.3.1 试验条板的长度尺寸不应小于2.2m。
7.4.3.2 将完成面密度测试的条板简支在支座长度大于板宽尺寸的两个平行支座上,其一为固定铰支
座,另一为滚动铰支座,支座中间间距调至(L-100)mm,两端伸出长度相等,如图3。
7.4.3.3 空载静置2min,按照不少于五级均匀施加荷载,每级荷载不大于表6中抗弯荷载指标
的20%。
7.4.3.4 用堆荷方式从两端向中间均匀加荷,堆长相等,间隙均匀,堆宽与板宽相同。
7.4.3.5 前四级每级加荷后静置2min,加荷至条板抗弯荷载指标后,静置5min。此后,如继续施加荷
载,按此分级加荷方式循环直至条板出现裂缝。
7.4.3.6 记取第一级荷载至第五级荷载或裂缝出现前一级荷载的荷载总和作为试验结果。
7.4.3.7 试验结果仅适用于所测条板长度尺寸以内的条板。
7.4.4 抗冲击性能
试验条板的长度尺寸不应小于2.2m,按GB/T 30100的规定进行。
7.4.5 吊挂力
7.4.5.1 取试验条板一块,在板中高2000mm处,切尺寸为50mm×40mm×90mm(深×高×宽)的
孔洞,清残灰后,用水泥水玻璃浆(或其他黏结剂)黏结,如图4所示的钢板吊挂件。吊挂件孔与板面间
距为100mm。24h后,检查吊挂件安装是否牢固,若不牢固应重新安装。
7.4.5.2 将试验条板如图5所示固定,上下管间距(L-100)mm。
7.4.5.3 通过钢板吊挂件的圆孔,分二级施加荷载,第一级加荷500N,静置2min;第二级再加荷
500N,静置24h,观察吊挂区周围板面有无宽度超过0.5mm的裂缝,记录试验结果。
7.4.6 空气声计权隔声量
按GB/T 19889.3的规定进行。
7.4.7 耐火极限
按GB/T 9978.1、GB/T 9978.8的规定进行。
7.4.8 传热系数
按GB/T 13475的规定进行,样品尺寸应满足检测设备的要求。板缝采用与施工时相同的黏结材
料和工艺进行处理,压实、刮平。
7.4.9 软化系数
按GB/T 30100的规定进行。
7.4.10 含水率
按GB/T 30100的规定进行。
7.4.11 干燥收缩值
按GB/T 30100的规定进行,复合条板的样品应是包含面板和芯材在内的整体。
7.4.12 防潮石膏条板2h吸水率
7.4.12.1 试件制取:取3块墙板,在距离墙板板端不小于25mm的中间位置,分别沿墙板板长方向截
取试件一件,共3件为一组样本,试件宽度为100mm,长度与墙板宽度尺寸相同(如果板宽≤
800mm,则试件切取长度为板宽;如果板宽 >800mm,则试件切取长度为600mm),厚度与墙板厚度
相同。将墙板在常温常湿环境条件下放置3d之后进行试验。
7.4.12.2 将试件放入电热鼓风干燥箱内干燥24h,试件烘干温度为50℃。此后每隔2h称量一次,直
至前后两次称量值之差不超过后一次称量值的0.2%为止。试件冷却至室温,立即称量其绝干质
量m0,精确至0.01kg。
7.4.12.3 试件放在10℃以上的水中。试件用支架悬置,不与水池底部和侧壁紧贴,试件上表面距水面
不小于30mm,2h后取出试件,用毛巾吸去试件表面附着水分,称量试件质量m1,精确至0.01kg。
7.4.12.4 每个试件2h含水率按公式(1)计算,修约至0.1%。
7.4.12.5 条板的含水率wA 以3个试件2h吸水率的算术平均值表示,精确至1%。
7.4.13 复合条板面板垂直于板面的抗拉强度
7.4.13.1 试件制取:从3块条板上沿板长方向截取试件3件为一组样本,试件边长或直径为60mm,厚
度与条板厚度尺寸相同。对于芯材为蜂窝、波纹等格子型的复合条板,试件至少应包括4个完整格子。
7.4.13.2 按GB/T 1452的规定进行。
7.4.13.4 取3个试件面板抗拉拔强度的算术平均值为试验结果,精确至0.1MPa。
7.4.14 烧结条板5h沸煮吸水率和泛霜
7.4.14.1 取2块外观完整的墙板。在每块墙板的任意处切取尺寸为200mm×200mm×板厚的试
件,5h沸煮吸水率试验和泛霜试验各2个试件。
7.4.14.2 试验方法按GB/T 2542的规定进行。
7.4.15 烧结条板石灰爆裂
7.4.15.1 取2块未经雨淋或浸水,且近期生产的外观完整的墙板。在每块墙板的任意对角处切取尺寸
为200mm×200mm×板厚的2个试件。
7.4.15.2 试验方法按GB/T 2542的规定进行。
7.5 放射性核素限量
按GB 6566的规定进行。
8 检验规则
8.1 检验分类
8.1.1 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前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为外观质量、尺寸偏差、抗压强度、抗弯荷载和含水率。
防潮石膏条板尚应检测2h吸水率和软化系数,产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8.1.2 型式检验
8.1.2.1 型式检验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试制的新产品进行投产鉴定时;
b) 产品的材料、配方、工艺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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