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搜索结果: 'GB/T 24162-2022'
标准编号 | GB/T 24162-2022 (GB/T24162-2022) | 中文名称 | 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金属内胆纤维环缠绕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 英文名称 | Periodic inspection and evaluation of hoop wrapped fibre reinforced composite gas cylinders with metal liners of compressed natural gas for automotive vehicles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J74 | 国际标准分类 | 23.020.30 | 字数估计 | 22,231 | 发布日期 | 2022-07-11 | 实施日期 | 2023-02-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24162-2009 | 起草单位 | 大连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大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检验检测中心、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佛吉亚斯林达安全科技(沈阳)有限公司 | 归口单位 | 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1) | 提出机构 | 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1)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24162-2022
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金属内胆纤维环缠绕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Periodic inspection and evaluation of hoop wrapped fibre reinforced composite gas cylinders with metal liners of compressed natural gas for automotive vehicles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金属内胆纤维环缠绕气瓶(以下简称“气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的
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公称工作压力为20MPa、25MPa和30MPa,公称容积为30L~450L,贮存介质为
压缩天然气,工作温度为-40℃~65℃,固定在汽车上用作燃料箱的可重复充装气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8335 气瓶专用螺纹
GB/T 8336 气瓶专用螺纹量规
GB/T 9251 气瓶水压试验方法
GB/T 10878 气瓶锥螺纹丝锥
GB/T 12137 气瓶气密性试验方法
GB/T 13005 气瓶术语
TSG23 气瓶安全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GB/T 1300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磨损
因刮、磨或振动导致材料发生摩擦而引起气瓶的损伤。
3.2
龟裂
树脂纹状开裂,呈不透明、霜状。
3.3
分层
在缠绕层之间发生分离的损伤。
注:分层通常是由于过大的载荷垂直冲击缠绕层表面而引起的损伤。
3.4
一级损伤
在正常使用中发生的微小损伤。
注1:这种损伤对气瓶的安全没有构成有害的影响,可继续使用。
注2:在金属表面的没有明显深度的划伤,在缠绕层和树脂表面有较小损伤,但没有纤维破损的现象均可判定为此类损伤。
3.5
二级损伤
损伤程度比一级损伤严重,但可以进行修复或者咨询气瓶制造厂的处理建议。
3.6
三级损伤
气瓶不能再继续使用,也不能进行修复。
4 检验工具、装置、检验周期和检验项目
4.1 检验工具和装置
检验机构应具备下列工具和装置(但不仅限于这些):
a) 灯:可清晰照亮所检验的气瓶内外表面及其附件表面,应选用不超过24V的防爆灯;
b) 力矩扳手等专用工具:用于气瓶、瓶阀或PRD端塞的拆卸和安装;
c) 深度规:用于测定划伤、凹陷和磨损等损伤深度;
d) 长度测量工具(包括直尺、直角尺和卷尺):用于测定损伤长度;
e) 超声波测厚仪:用于测定气瓶金属部位的壁厚;
f) 衡器:用于测定气瓶的重量和容积;
g) 外测法水压试验装置:用于气瓶的水压试验;
h) 气密性试验装置:用于气瓶的气密性试验;
i) 天然气回收装置:用于天然气的回收;
j) 清洁装置:用于气瓶内外表面污垢、腐蚀产物和沾染物等的清洁;
k) 螺纹量规和丝锥:用于瓶口螺纹的检查和修复。
4.2 检验周期
4.2.1 气瓶的定期检验周期应符合TSG23的有关规定。
4.2.2 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下列情况,应当提前进行检验:
a) 气瓶或汽车发生火灾;
b) 气瓶长期暴露在高于65℃的环境温度下;
c) 气瓶受到冲击或安装期间发生跌落;
d) 汽车遭受碰撞;
e) 气瓶接触化学物质;
f) 使用中发生异常的声响;
g) 确信气瓶已受到某种方式的损伤;
h) 对气瓶的安全性产生怀疑。
4.2.3 库存或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4.3 检验项目
气瓶定期检验项目包括:内外观检查、瓶口螺纹检查、水压试验、瓶阀检查与装配、气密性试验。
5 检验准备
5.1 记录
5.1.1 逐只检查记录气瓶的制造标志和检验标志。记录的内容至少包括制造单位许可证编号或单位
代码、气瓶制造标准、气瓶编号、制造年月、公称工作压力、水压试验压力、内胆设计壁厚、公称容积、有无“TAXI”标志、瓶阀和PRD端塞(如有,以下同)的制造单位和型号、上次检验日期(年、月)及检验机构名称或代号等信息,对进口气瓶应当记录国别。
5.1.2 对未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的制造单位生产的气瓶、制造标志模糊不清或项目不全又无据可查
的气瓶、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不准再用的气瓶,登记后不予检验,应判废。
5.1.3 自气瓶制造之日起,使用年限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气瓶,登记后不予检验,应判废;对于出租车
用的气瓶,使用时间超过8年,登记后不予检验,应判废。
5.2 瓶内介质处理
应在安全、卫生和不污染环境的条件下,采取适当的方法(如抽真空或氮气置换等)将瓶内介质排出
并妥善处理。
5.3 瓶阀拆卸与表面清理
5.3.1 确认瓶内压力与大气压力一致时,拆下瓶阀和PRD端塞。
5.3.2 对于瓶阀无法开启或拆下的气瓶,应与其他待检气瓶分别存放,做好标识以便另行妥善处理。
5.3.3 采用不损伤瓶体金属以及缠绕层的适当方法,将气瓶内外表面的污垢、腐蚀产物、沾染物等有碍
外观检查的杂物以及外表面的疏松涂敷物清除干净。
6 内外观检查与评定
6.1 损伤类型
目视检查是确定气瓶损伤的主要方式。损伤的类型包括:腐蚀、划伤、擦伤、凿伤、磨损、凹陷、凸起、纤维暴露、纤维断裂、纤维松散或分离、材料损失、分层、龟裂、气瓶表面褪色(积碳、碳化、化学品侵蚀等)、暴露于热环境的痕迹、冲击、表面材料的劣化等。
6.2 损伤级别
根据损伤的程度,将损伤分为一级损伤、二级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