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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T 26706-2025 - 英文版

标准搜索结果: 'GB/T 26706-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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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6706-2025 英文版 439 GB/T 26706-2025 [PDF]天数 <=4 软体家具 棕纤维弹性床垫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26706-2025 (GB/T26706-2025)
中文名称 软体家具 棕纤维弹性床垫
英文名称 Upholstered furniture - Palm fiber elastic mattress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Y81
国际标准分类 97.140
字数估计 22,275
发布日期 2025-08-29
实施日期 2026-03-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T 26706-2011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26706-2025: 软体家具 棕纤维弹性床垫 ICS 97.140 CCSY8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26706-2011 软体家具 棕纤维弹性床垫 2025-08-29发布 2026-03-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符号 2 5 产品分类 2 5.1 按产品主要尺寸 2 5.2 按产品两铺面一致程度 3 6 要求 3 7 试验方法 7 7.1 一般试验条件 7 7.2 试验装置 7 7.3 外观性能的测定 8 7.4 卫生安全性能的测定 9 7.5 理化性能的测定 9 7.6 功能特性 11 7.7 耐久性的测定 11 7.8 标志 12 7.9 使用说明 12 8 检验规则 12 8.1 检验项目分类 12 8.2 检验类别 12 8.3 出厂检验 12 8.4 型式检验 13 8.5 复检规则 13 9 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 14 9.1 标志 14 9.2 使用说明 14 9.3 包装 14 9.4 运输和贮存 1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26706-2011《软体家具 棕纤维弹性床垫》,与GB/T 26706-2011相比,除结 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范围(见第1章,2011年版的第1章); b) 更改了“棕纤维弹性材料”“芯料”“棕纤维弹性床垫”“复合面料”的定义(见3.1~3.4,2011年 版的3.1.1~3.1.3、3.1.8); c) 删除了“山棕纤维弹性床垫”“椰棕纤维弹性床垫”“油棕纤维弹性床垫”“面料”“围边”“缝边”术 语和定义(见2011年版的3.1.4~3.1.7、3.1.9、3.1.10); d) 更改了符号(代号)(见第4章,2011年版的3.2); e) 更改了产品分类(见第5章,2011年版的第4章); f) 更改了主要尺寸偏差、复合面料、缝边的规定(见表3,2011年版的表3); g) 增加了拉链的规定(见表3); h) 增加了霉变、害虫及其污染物、废旧制品、纤维性工业下脚料或用其加工的再生纤维状物质、 杂物等的规定(见表3); i) 增加了异味的规定(见表3和7.4.1); j) 增加了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表3和 7.4.2); k) 增加了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的规定(见表3和7.4.3); l) 增加了阻燃剂的规定(见表3和7.4.4); m) 更改了阻燃性能、复合面料理化性能的规定(见表3、7.4.5、7.5.2,2011年版的表3、6.6、6.3); n) 增加了铺垫料理化性能的规定(见表3和7.5.4); o) 增加了抑螨率的规定(见表3和7.6.2); p) 更改了面料抑菌率的规定(见表3和7.6.3,2011年版的表3和6.5.1); q) 更改了耐久性的规定(见表3和7.7,2011年版的表3和6.7); r) 更改了产品质量等级评定方法(见8.4.5,2011年版的7.3.3); s) 更改了标志和使用说明(见9.1、9.2,2011年版的8.1、8.2)。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0)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大自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唐山林芃家庭用品 有限公司、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吉斯家具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梦神 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星港家居发展有限公司、湖南省晚安家居实业有限公司、全友家私有限公司、慕 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万木生源家居有限公司、深圳市赛德检测技 术有限公司、上海爱舒床垫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龙凤床垫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老爸评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市中深爱的寝具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宜奥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广东领梦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宗勇、汪进、张堂庆、刘晨光、廖廷茂、周孝菊、高鑫、伊飞、王振民、孙传洋、 余霆、胡杰、曹泽云、张友全、王丽平、陈一铖、张晔、杨丽娜、祝汝华、祝卫良、倪智毅、曾广杰、崔家能、 崔智豪、郭太平。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1年首次发布为GB/T 26706-2011;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软体家具 棕纤维弹性床垫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棕纤维弹性床垫的术语,规定了符号、分类、要求、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 输和贮存,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棕纤维弹性床垫的质量管控,也适用于其他植物纤维弹性床垫的质量管控。 本文件不适用于与童床、折叠小床、婴儿床配套使用的床垫的生产、分级、检验和销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 计划 GB/T 392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 5296.6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6部分:家具 GB/T 6344-2008 软质泡沫聚合材料 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 GB/T 6977 洗净羊毛乙醇萃取物、灰分、植物性杂质、总碱不溶物含量试验方法 GB/T 7573-2025 纺织品 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 GB/T 9345.1-2008 塑料 灰分的测定 第1部分:通用方法 GB/T 10807-2006 软质泡沫聚合材料 硬度的测定(压陷法) GB 17927 家具阻燃性能安全技术规范 GB 18267-2013 山羊绒 GB 18401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 18584 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 21196.2-2025 纺织品 马丁代尔法织物耐磨性的测定 第2部分:试样破损的测定 GB/T 26392 慢回弹泡沫 复原时间的测定 GB/T 27741-2018 纸和纸板 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的测定 GB/T 28202-2020 家具工业术语 GB/T 32605-2016 羊毛、羊绒被 GB/T 44438-2024 家具 床垫 功能特性测试方法 QB/T 1952.2-2023 软体家具 弹簧软床垫 3 术语和定义 GB/T 28202-2020、GB/T 44438-2024、QB/T 1952.2-202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 本文件。 3.1 以山棕、椰棕、油棕等天然棕纤维为主体材料,采用胶黏剂使之相互黏连或其他连接方式形成的多 孔结构的弹性材料。 [来源:GB/T 28202-2020,8.14] 3.2 芯料 corematerial 以棕纤维弹性材料为主体制成的床垫内芯。 3.3 芯料表面罩有复合面料,复合面料和芯料之间铺设或非铺设铺垫料的软体卧具。 注:主要包括山棕纤维弹性床垫、椰棕纤维弹性床垫、油棕纤维弹性床垫等。 3.4 复合面料 compositefabric 将织物面料与泡沫塑料或乳胶、絮用纤维、无纺布等材料绗缝在一起的复合体。 [来源:GB/T 28202-2020,8.12,有修改] 4 符号 下列符号适用于本文件(见表1)。 表1 产品参数及其符号 序号 符号 名称 说明 1 L 床垫长度 床垫的长度 2 ΔL 长度偏差 长度算术平均值与标识长度的差值 3 W 床垫宽度 床垫的宽度 4 ΔW 宽度偏差 宽度算术平均值与标识宽度的差值 5 H 床垫高度 床垫的高度 6 ΔH 高度偏差 高度算术平均值与标识高度的差值 7 HS 硬度等级 床垫的硬度级别,用1~10的数字表示,数字越小,床垫越硬 8 Hd 垫面高度 耐久性试验时,加载垫下表面对床垫测量基准面的距离 9 Hl 高度损失 耐久性试验后,垫面高度降低的量 10 Rl 高度损失率 耐久性试验后,高度损失与初始100次滚动试验后垫面高度的百分比 注:符号上方加一横线(如L),表示该符号数量均值。 5 产品分类 5.1 按产品主要尺寸 按产品主要尺寸分为: ---单人床垫; ---双人床垫。 单人床垫和双人床垫主要尺寸见表2。 表2 产品主要尺寸及其分类 单位为毫米 产品分类 产品主要尺寸 长度L 宽度W 单人床垫 双人床垫 1900,1950,2000,2100 700,800,900,1000,1100,1200 1350,1400,1500,1800,2000 注:当有特殊要求或合同要求时,产品的主要设计尺寸由供需双方在合同中明示。 5.2 按产品两铺面一致程度 按产品两铺面一致程度分为: ---两铺面用料、工艺、软硬一致的床垫; ---两铺面用料、工艺、软硬度不一致的床垫。 示例:铺面软硬度不一致的床垫如一面为硬面,另一面为软面。 6 要求 产品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要求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 项目分类 基本 分级 一般 主要尺寸偏差/mm 复合面料 ΔL:(-10,+10) - - √ ΔW:(-10,+10) - - √ ΔH:(-15,+15)或±10%H(以较低者为准) - - √ 床垫铺面对 角线偏差 单人≤20 - - √ 双人≤25 - - √ 表面应无破损 √ - - 表面应清洁、无污渍。污染总面积≥100cm2 时,按 基本项目评定 - - √ 绗缝松紧应基本一致 - - √ 应无明显褶皱 - - √ 应无明显设计外的色差 - - √ 单个位置浮线长度应≤15mm √ - - 浮线累计长度应≤50mm √ - - 表3 要求 (续)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 项目分类 基本 分级 一般 复合面料 缝边 拉链 应无断线 √ - - 跳单针应≤10处 √ - - 跳双针应≤5处 √ - - 应无连跳3针及以上 - - √ 应顺直 - - √ 四周圆弧应均匀对称 - - √ 露毛边累计长度应≤20mm √ - - 应无断线 √ - - 跳针应≤5处 √ - - 浮线累计长度应≤40mm √ - - 表面应光滑、无毛刺 √ - - 应无锐边、锐角的拉链拉头和拉片裸露 √ - - 拉链咬合应平整、不应脱齿 √ - - 应无锈迹 - - √ 霉变 害虫及其污染物 废旧制品 纤维性工业下脚料b 或用 其加工的再生纤维状物质c 杂物 异味d 不应有霉变 √ - - 肉眼观察不应检出蚤、蜱、臭虫等节肢动物和蟑螂 卵荚以及昆虫、鸟类等动物排泄物或其他不卫生 物质 √ - - 不应使用医用废弃物a、废旧服装及其他类似的废 旧制品 √ - - 铺垫料中纤维性工业下脚料或用其加工的再生纤 维状物质应经高温成型(热熔)、消毒等工艺处理 √ - - 不应有针、铁丝、木棍等类尖锐危害性杂物 √ - - 不应有塑料编织材料、秸秆、刨花、纸屑或金属等 杂物 √ - - 芯料表面应无杂物,无长度≥60mm、直径≥6mm 的棕梗或未分解开的棕绳 - - √ 芯料表面应无面积大于50mm×50mm的胶黏剂 凝结后形成的结皮 - - √ 应无异味 √ - - 表3 要求 (续)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 项目分类 基本 分级 一般 甲醛 甲苯 二甲苯(邻、间、 对二甲苯之和) 总挥发性有 机化合物 (TVOC) 释放量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阻燃剂 阻燃性 AAAAA级 AAAA级 AAA级 ≤0.03mg/m3 ≤0.05mg/m3 ≤0.08mg/m3 AAAAA级 AAAA级 AAA级 ≤0.02mg/m3 ≤0.04mg/m3 ≤0.06mg/m3 AAAAA级 AAAA级 AAA级 ≤0.06mg/m3 ≤0.10mg/m3 ≤0.15mg/m3 AAAAA级 AAAA级 AAA级 ≤0.10mg/m3 ≤0.15mg/m3 ≤0.20mg/m3 AAAAA级 AAAA级 AAA级 ≤0.30mg/m3 ≤0.40mg/m3 ≤0.50mg/m3 - √ - - √ - - √ - - √ - - √ - ≤20mg/kg √ - - 多溴联苯≤1000mg/kg √ - - 多溴二苯醚≤1000mg/kg √ - - 应符合GB 17927的规定 √ - - 芯料 面料 耐干摩擦色牢度 AAAAA级 AAAA级 AAA级 ≥4级 ≥3-4级 ≥3级 耐磨损 AAAAA级 AAAA级 AAA级 ≥15000次 ≥10000次 ≥5000次 - √ - - √ - 软质泡沫塑料 灰分≤2% √ - - 不应有可迁移荧光增白剂 - - √ 棕纤维弹性材料含水率≤15% √ - - 毡垫 化纤(棉、毛)毡强度≥30N/cm - - √ 羊毛毡以及 羊毛、羊绒垫 含杂质率 AAAAA级 AAAA级 AAA级 ≤0.8% ≤1.0% ≤1.2% 含油率 AAAAA级 AAAA级 AAA级 ≤1.0% ≤1.2% ≤1.5% - √ - - √ - 表3 要求 (续)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 项目分类 基本 分级 一般 软质泡沫 塑料垫 慢回弹 软质泡 沫塑料 慢回弹复原时间3s~12s(软质泡沫塑料的厚度≥ 100mm) - - √ 拉伸强度≥50kPa √ - - 其他 拉伸强度≥80kPa √ - - 灰分≤2% √ - - 乳胶(乳胶棉)垫 经编间隔织物 压陷硬度指数≥12N √ - - 灰分≤10% √ - - 密度≥55kg/m3 √ - - pH:4.0~7.5 √ - - 功能特性e 抑螨率≥60% √ - - 面料抑菌率≥90% √ - - 耐久性 垫面(睡眠 区域中心) 边部 试验次数(次):30000。 试验时和试验结束后,复合面料应无破损,缝边应 无脱线,芯料应无撕裂、错位现象,内芯棕纤维无明 显破碎和碎屑产生,无棕纤维刺出 √ - - 试验结束后,垫面高度损失率R1 应≤10%(仅限床 垫垫面高度Hd≥100mm) √ - - 试验结束后,硬度等级HS 的变化应≤2 √ - - 试验次数(次):5000。 试验时和试验结束后,复合面料应无破损,缝边应 无脱线,芯料应无撕裂、错位现象,内芯棕纤维无明 显破碎和碎屑产生,无棕纤维刺出 √ - - 试验结束后,垫面高度损失率R1 应≤10%(仅限床 垫垫面高度Hd≥100mm) √ - - 73 标志 产品应符合9.1的规定 √ - - 74 使用说明 产品应符合9.2的规定 √ - - 注1:与棕纤维弹性材料一体制成的铺垫料的理化性能不作要求。 注2:“√”表示对应该项目分类,“-”表示不对应该项目分类。 a 医用废弃物指医疗卫生机构淘汰或废弃的各类纤维制品,主要包括脱脂棉、脱脂纱布等医用敷料,医患人员的 衣物、絮用纤维制品及其他纤维制品。 b 纤维性工业下脚料是指纤维或纤维制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掉落的、排除的、剥离的单纤维或束状纤维,以及线头 和织物、絮片、垫毡等的边角碎料。 c 纤维性工业下脚料加工的再生纤维状物质是指纤维制品或纤维制品下脚经开松等方式再加工而形成的纤维。 d 异味指霉味、汽油味、煤油味、柴油味、鱼腥味、未洗净动物纤维膻味、臊味等。 e 适用于使用说明或其他相应文件中声明具有这些功能的产品。 7 试验方法 7.1 一般试验条件 7.1.1 试验准备 异味的检验应在拆除试件包装后即执行。拆除试件包装后,耐久性试验前应确保试件在温度(23± 2)℃、相对湿度(50±5)%的环境下陈放至少72h,其他试验试件应在温度(23±2)℃、相对湿度(50± 5)%的环境下陈放至少24h后执行。确保陈放平衡期间,试件应保持平整、空载状态。 试验应在室内进行。试验中,可使用适合的方法防止试件的移动,如使用挡块、胶带和别针等。 7.1.2 试验公差 除另有规定,以下公差适用于本文件: ---所有力应为公称力的±5%; ---所有质量应为公称质量的±1%; ---所有小于200mm的尺寸,偏差应为公称尺寸的±1mm;其他尺寸的偏差应为±5%; ---加载垫和冲击头加载位置的偏差应为±5mm。 注:当满足上述公差时,认为试验结果没有受到不利影响。 加载可用砝码代替力。换算使用10N=1kg的关系。 7.1.3 地面 试验的地面应刚性、水平、平整。 7.2 试验装置 7.2.1 平台 表面应坚硬、水平、平整,平台的总体平整度公差不大于2mm/1000mm。用于测量试件的外形尺 寸的平台,推荐尺寸为2000mm×2400mm。 7.2.2 铝合金方管 截面尺寸为40mm×40mm,壁厚为2mm;长约3000mm,直线度不大于2mm/1000mm。质量 为(2500±12.5)g。 7.2.3 侧向加载器 高300mm、宽500mm的矩形刚性直立物,按7.3.2的规定,能相向施加15N的水平力。 7.2.4 空气对流干燥箱 可保持温度(103±2)℃。 7.2.5 天平 感量0.01g。 7.3 外观性能的测定 7.3.1 试验条件 如果试件两铺面用料、工艺、软硬度不一致且两面均可使用时,应分别在产品的两铺面进行测定,并 记录两铺面的检验数据。 7.3.2 长度和宽度偏差 把试件水平放置在平台上,沿试件的长度L 或宽度W 方向,在平行侧边相对应的一组检验位置 (见图1中的虚线处),把侧向加载器上的矩形垫块放至尽可能低的、接近平台且紧贴侧边的检验位 置,沿水平方向相向施加15N的力(F)。此时,采用精度不低于Ⅱ级的钢直尺测量两矩形垫块间距 离,即为试件在该测量位置的长度L 或宽度W,读数精确至 mm。实测3个规定位置的长度L 和3个 规定位置的宽度W,其相应的算术平均值L、W为试件的长度和宽度。L与标识长度的差值即为ΔL,W 与标识宽度的差值即为ΔW。 单位为毫米 标引序号说明: 1---床垫; 2---侧向加载器。 图1 长度与宽度测量位置 7.3.3 高度偏差 将试件放在平台上。 将铝合金方管放在试件对角线上,使管子中心线与试件顶面对角的几何中心线一致。在试件的两 个角采用精度不低于Ⅱ级的钢卷尺或钢直尺进行测定,分别测量管子下底面与平台上表面间的距离。 在另一条对角线上重复以上测量。读数精确至mm。 4个高度H 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为试件高度H。H与标识高度的差值即为ΔH。 7.3.4 床垫铺面对角线偏差 在试件对角线与角圆弧的交点上,采用精度不低于Ⅱ级的钢卷尺分别测量垫面对角线长度,读数精 确至mm,测得的两对角线长度之差为试件铺面对角线偏差,取绝对值。 7.3.5 其他 应在自然光或光照度300lx~600lx范围内的近似自然光下,用眼观或手感检验,其中浮线长度、 污染面积、毛边长度等采用精度不低于Ⅱ级的钢直尺测量。有争议时,由3人共同检验,以多数相同的 结论为评定值。 7.4 卫生安全性能的测定 7.4.1 异味 试件的6个面分别按GB 18401的规定进行测定。 7.4.2 甲醛、苯、甲苯、二甲苯和TVOC等物质的释放量 按GB 18584的规定进行测定。 7.4.3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按GB 18584的规定进行测定。如果试件两铺面用料、工艺、软硬度不一致且两面均可使用时,分 别在产品的两铺面取样进行测定。 7.4.4 阻燃剂 按GB 18584的规定进行测定。如果试件两铺面用料、工艺、软硬度不一致且两面均可使用时,分 别在产品的两铺面取样进行测定。 7.4.5 阻燃性 按GB 17927的规定进行测定。如果试件两铺面用料、工艺、软硬度不一致且两面均可使用时,分 别在产品的两铺面进行测定。 7.4.6 其他 在自然光或光照度300lx~600lx范围内的近似自然光下,用眼观或手感试件进行检验。有争议 时,由3人共同检验,以多数相同的结论为评定值。 7.5 理化性能的测定 7.5.1 试验条件 如果试件两铺面用料、工艺、软硬度不一致且两面均可使用时,应分别对产品的两铺面进行测定。 7.5.2 复合面料 7.5.2.1 面料耐干摩擦色牢度 复合面料中的面料耐干摩擦色牢度按GB/T 3920的规定进行测定。 7.5.2.2 面料耐磨损 复合面料中的面料耐磨损按GB/T 21196.2-2025的规定进行测定。摩擦负荷总有效质量(795± 7)g(名义压强为12kPa)。 7.5.2.3 软质泡沫塑料灰分 按照GB/T 9345.1-2008中的规定进行测定,选用直接煅烧法(方法 A),温度设定为(750± 50)℃。 7.5.2.4 可迁移荧光增白剂 在试件上任取一块约100mm×100mm的复合面料试样置于紫外灯下,在波长254nm和365nm 的紫外光下检测是否有荧光现象。若试样在紫外灯光下无荧光现象,则判定无荧光增白剂。若试样有 荧光现象,则按GB/T 27741-2018中第5章的规定进行测定。 7.5.3 芯料含水率 从试件的芯料上截取棕纤维弹性材料3块,长宽各约100mm、厚度为实际厚度的试样,读数精确 至mm,放置在环境温度(23±2)℃、相对湿度(50±5)%的室内静置24h后,称重(m0)后放进空气对流 干燥箱中进行烘干,箱内温度控制在(103±2)℃,烘90min后开始对各试样用天平进行第一次称重,然 后每隔10min称重1次,直到恒重(m1,两次称量之差≤0.02g)为止,含水率S按公式(1)计算: S= m0-m1 m0 × 100 (1) 式中: S ---试样含水率,%; m0 ---试样放入空气对流箱前的质量,单位为克(g); m1 ---试样干燥后的质量,单位为克(g)。 芯料含水率为3块试样含水率的算术平均值。 7.5.4 铺垫料 7.5.4.1 化纤(棉、毛)毡强度 在试件上纵向和横向各取一块满足试验长度,且宽约为50mm的化纤(棉、毛)毡试样,将试样固定 在拉力试验机两夹头中间,有效标距120mm,试件应保持垂直。分别以100mm/min~200mm/min 的速度沿各试样长度方向拉伸到试样断裂,记录最大拉力。试件纵向试样和横向试样最大拉力的算术 平均值除以试件的实际宽度即为其强度。 7.5.4.2 羊毛毡以及含羊毛、羊绒垫杂质率 按GB 18267-2013中7.2.3.1的规定进行测定。 7.5.4.3 羊毛毡以及含羊毛、羊绒垫含油率(乙醇萃取物) 取样方式按GB/T 32605-2016中附录B的规定进行,再按GB/T 6977的规定进行测定。 7.5.4.4 软质泡沫塑料拉伸强度 按GB/T 6344-2008进行测定。Ⅰ型试样,有效标距50mm。 7.5.4.5 慢回弹软质泡沫塑料回弹复原时间 按GB/T 26392的规定进行测定。厚度< 100mm的慢回弹软质泡沫塑料不做此试验。 7.5.4.6 软质泡沫塑料灰分 同7.5.2.3的规定。 7.5.4.7 乳胶压陷硬度 按GB/T 10807-2006的规定,采用方法A进行压陷硬度指数的测定。 7.5.4.8 乳胶灰分 同7.5.2.3的规定。 7.5.4.9 经编间隔织物密度 从经编间隔织物上割取3块长宽各为100mm、厚度为实际厚度的试样,读数单位为毫米(mm),放 置在环境温度(23±2)℃、相对湿度(50±5)%的室内静置24h后,分别用天平对试样进行称重,各试样 质量与试样体积之比的平均值就是经编间隔织物密度。 7.5.4.10 经编间隔织物pH 按GB/T 7573-2025的规定进行测定。 7.5.4.11 其他 应在自然光或光照度300lx~600lx范围内的近似自然光下,用眼观或手感检验,其中棕梗和未分 开的棕绳、胶黏剂结皮等尺寸采用精度不低于Ⅱ级的钢直尺测量。有争议时,由3人共同检验,以多数 相同的结论为评定值。 7.6 功能特性 7.6.1 试验条件 如果试件两铺面用料、工艺、软硬度不一致且两面均可使用时,应分别在产品的两铺面进行测定。 7.6.2 抑螨率 按QB/T 1952.2-2023中7.6.2的规定进行测定。 7.6.3 面料抑菌率 按QB/T 1952.2-2023中7.6.3的规定进行测定。 7.7 耐久性的测定 按GB/T 44438-2024的规定进行测定。计算高度损失 H1 与初始100次滚动试验后垫面高度 Hd的百分比,作为高度损失率R1。 7.8 标志 检查试件是否有标识,并检查标识的内容是否符合9.1的规定。 7.9 使用说明 检查试件是否有使用说明,并查看其内容是否符合9.2的规定。 8 检验规则 8.1 检验项目分类 检验项目分为: ---基本项目: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指标; ---分级项目:评价产品质量分级的指标; ---一般项目:影响产品质量的一般或非主要的指标。 8.2 检验类别 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出厂检验是产品出厂或产品交付时进行的检验,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质 量全面考核时进行的检验。 8.3 出厂检验 8.3.1 出厂检验项目 表3中序号为1~25、26、34、73、74的项目。 8.3.2 抽样和组批规则 出厂检验应进行全数检验,拒收数为1。如批量大(超过25件),可实行随机抽样检验,抽样检验方 法依据GB/T 2828.1-2012中规定,采用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一般检验水平Ⅱ,接收质量限 (AQL)为6.5,其样本量及判定数值按表4进行。 表4 出厂检验抽样方案 本批次产品总数 样本量 接收数 Ac 拒收数 Re 26~50 8 1 2 51~90 13 2 3 91~150 20 3 4 151~280 32 5 6 281~500 50 7 8 501~1200 80 10 11 1201~3200 125 14 15 3201~10000 200 21 22 8.3.3 出厂检验结果的判定 单件产品的基本项目均应符合,分级项目均应达到AAA级及以上,一般项目不符合项总和不大于 3项,则该件产品为合格品,否则为不合格品。批量产品的评定,按表4规定,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接 收数(Ac),则评定该批产品为合格批;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拒收数(Re),则评定该批产品为不合 格批。 8.4 型式检验 8.4.1 型式检验项目 除功能特性项目仅适用于有标识规定的功能产品外,表3中所列的其他项目均为产品的型式检验 项目。 8.4.2 型式检验的时机 正式生产时,应定期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时; b) 产品的结构、材料、工艺有......

相关标准: GB/T 22793  GB/T 46025  GB/T 46014  GB/T 22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