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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T 28021-2011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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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8021-2011 英文版 70 GB/T 28021-2011 3分钟内自动发货[PDF] 饰品 有害元素的测定 光谱法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28021-2011 (GB/T28021-2011)
中文名称 饰品 有害元素的测定 光谱法
英文名称 Adornment - Determination of baneful elements - Method of spectrometry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Y88
国际标准分类 39.060
字数估计 12,193
发布日期 2011-10-31
实施日期 2012-02-01
引用标准 GB 28480
起草单位 国家首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归口单位 全国首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1年第15号
提出机构 China Light Industry Federation
发布机构 Administration of Quality Supervision,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tandardiz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饰品中有害元素的含量及溶出量的光谱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饰品中有害元素的含量及溶出量的测定。

GB/T 28021-2011: 饰品 有害元素的测定 光谱法 GB/T 28021-2011 英文名称: Adornment -- Determination of baneful elements -- Method of spectrometry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8021—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一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首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首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素青、李玉鸥、李武军。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饰品中有害元素的含量及溶出量的光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饰品中有害元素的含量及溶出量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 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480 饰品 有害元素限量的规定 3 方法原理 对于金属材质的饰品,直接采用常规酸消解方法处理;对其他材质的饰品,采用密闭高 温压力罐一一酸消解法处理。样品中的砷、铅、汞、镉成为可溶性盐类溶解在酸消解液 中,将消解液定容后,可用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电感藕合等离子体光谱法测定。 将需测试锑、砷、钡、镉、铬、铅、汞和硒的溶出量的样品浸入一定浓度的盐酸溶液 中 2 h,模拟样品在吞咽后与胃酸持续接触一段时间的条件.榕人盐酸溶液的锑、 砷、钡、镉、铬、铅、汞和硒离子浓度可用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 光谱法测定。 4 试剂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蒸馏水或去离子水或相当纯度的水。 4.1 硝酸,质量分数为 65%~68% ,p= 1.40 g/mL。 4.2 硝酸, (1+1) 。 4.3 盐酸,质量分数为 36%~38% ,p=,1.19 g/mL. 4.4 盐酸,(0.07± 0.005)mol/L, (1+169)。 4.5 王水,硝酸(4.1) +盐酸(4.4) = 1+3。 4.6 王水,王水(4.5)+水=1+19。 4.7 过氧化氢,质量分数为 30% 。 4.8 氢氟酸。 4.9 锑、砷、钡、镉、铬、铅、汞和硒标准储备溶液,100mg/L~ 1000 mg/L。 5 仪器 常用实验室仪器和以下各项。 5.1 分析光谱仪,仪器经优化后,能满足如下要求:精密度 1%,所测元素的撞出限优于 0.2 mg/L。推荐使用火焰原子吸收光谱仪(AAS)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 5.2 烘箱,0 ℃~200 ℃,控温精度±2 ℃。 5.3 压力罐,聚四氟乙烯压力罐,或不锈钢压力罐(聚四氟乙烯内胆)。 5.4 分析天平,感量 0.1 mg,精度等级二级。 5.5 破碎设备,电锯、研磨机、金属切割机等。 5.6 带盖的容器,不含有害元素,总容量为盐酸溶液提取剂的 1.6 倍~5 .0 倍。 6 有害元素含量的测定 6.1 样晶制备 6.1.1 金属材质 将样品处理成直径不超过1 mm,长度不超过 5 mm 的碎屑或细条。 6.1.2 其他材质 用电锯、研磨机等破碎设备将样品研磨成粒径不超过 1 mm 的粉末样。 6.2 样品消解 6.2.1 常规酸消解法 本方法适用于 6.1.1 所指样品。 称取样品 0 .3 g~ 0.5 g 两份,精确到 0.1 mg,置于烧杯或锥形瓶中,对于金、铂、 钯样品加入王水(4.5)10 mL,其他金属材质加入硝酸(4.2)8 mL,放在电热板或电炉上 加热,盖上表面皿。待样品完全溶解后,冷却。加人盐酸(4.3)10 mL,放在电热板或 电炉上微热 1 h,冷却,并转移到 100 mL容量瓶中,用水洗涤并定容至刻度,同时做 试剂空白试验。 银含量>5%的样品,加入盐酸后应静置 1 h,将氯化银过滤,再转移,定容。 注: 对于非资金属材质样品铅含量的测试不需加入盐酸. 6.2.2 压力罐消解法 本方法适用于 6.1.2 所指样品。 称取样品 0.3 g~ 0.5 g 两份,精确到 0.1 mg,置于压力罐(5.3)中,加人硝酸(4.1) 8 mL,2 mL 过氧化氢(4.7),对于玻璃、陶瓷等含硅较多的材质,应补加氢氟酸 (4.8)3 mL。 盖上盖子并拧紧,置于烘箱(5.2)中,在 180 ℃±5 ℃加热4h。待压力 罐冷却至室温后,将消解液转移至 100 mL 容量瓶中,用水洗涤压力罐及盖 3 次~4 次, 将洗涤液并入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如果溶液不清亮或有沉淀产生,过撞,保留 滤液待测。同时做试剂空白试验. 6.2.3 其他消解方法 经方法验证可行,可选用其他消解方法,如微波消解法、酸湿式消解法、灰化法等手 段处理 6.1.2 所指样品及采用 6.2.1 方法未能完全消解的样品。 6.3 测定 6.3.1 AAS 法 6.3.1.1 工作曲线法 用王水(4.6)逐级稀释砷、汞、铅、镉标准储备溶液(4.9),配成下列校准溶液系列 : 用原子吸收光谱仪(5.1)测定校准溶液的吸光度,以吸光度值对应校准溶液浓度值绘 制工作曲线。 同时测定消解液(6.2)中的吸光度。如果消解液中砷、汞、铅、镉的浓度超出工作曲 线最高点浓度值,则应对消解液进行适当稀释后再测定。根据工作曲线和消解液的吸 光度值,原子吸收光谱仪自动给出消解液中待测元素的浓度值. 6.3.1.2 标准加入法 从消解液(6.2)中分取 5 等份相同体积的溶液到 5 个容量瓶中,分别加入经适当稀释 的标准储备溶液(4.9),并用水定容至相同体坝,使溶液中砷、汞、铅、镉的加入浓度 分别为: 测定这些溶液的吸光度,以吸光度值对应加标浓度值绘制工作曲线,工作曲线的吸光度 值为零时对应的浓度值即为消解液中待测元素的浓度。 6.3.2 ICP 法 6.3.2.1 测试分析线 推荐测试分析线参见附录 A. 注:除附录中所列波长外,也可使用其他滋长,但要注意光谱干扰。 6.3.2.2 预先测试 确定试样溶液中各杂质元素的近似含量。 校正溶液中测试元素的浓度不应小于试样溶液中元素的实际浓度。 6.3.2.3 准确测定 根据 6.3.2.2 测试结果,分别加入测试元素的标准储备溶液(4.9)于 100 mL 容量瓶中, 用王水(4.6)稀释至刻度,摇匀,配制成高标、低标校正溶液. 测试元素高标与低标的浓度间隔:镉不大于 5 mg/L,其他元素不大于 20 mg/L。 在等离子光谱仪上对试样溶液(6.2)与校正溶液进行测定。用王水(4.6)作“零点” 校正溶液。 6.4 结果的襄示 样品中砷、汞、铅、镉的含量以质量分数 w计,数值以毫克每千克(mg/kg)表示, 按式(1)计算, 7 有害元素溶出量的测定 7.1 提取液的制备 将待测样品用分析天平(5.4)称量后,精确至 0.1 mg,放入适当的带盖的容器(5.6) 内,加入足量温度为 37 ℃±2 ℃的盐酸溶液(4.4),以便溶液能正好完全浸溃样品。 将容器盖上后,放置在能控温的烘箱(5.2)内 ,于 37 ℃ ±2 ℃下静置 2 h。 接着将待测样品取出并用少量去离子水冲洗,冲洗液并人溶液中。将溶液定量地移入一 个经过酸洗的大小适当的容量瓶中。容量瓶大小的选定应考虑测定时所用仪器的检测限。 如果配制好的溶液在进行分析测试前的保存时间超过一个工作日,应用盐酸(4.3)加以 稳定,使保存的溶液盐酸放度约为 1 mol/L。 同时做试剂空白试验。 7.2 测定 按照 6.3 的方法,以盐酸(4.4)作为零点校正溶液和定容溶液,用分析光谱仪(5 .1) 测定提取液(7.1)中的锑、钡、硒、砷、铅、汞、镉或铬和的浓度。 应用 AAS 测定时,锑、钡、硒或铬的校正溶液系列如下: 7.3 结果的表示 7.3.1 有害元素溶出量的计算 样品中有害元素的溶出量以质量分数w计,数值以毫克每千克(mg/kg)表示,按 式(2)计算: 7.3.2 结果说明 由于本标准规定的测试方法的精确度的原因,在考虑实验室之间测试结果时需要一个 经校正的分析结果。从 7.3.1 计算得到的分析结果应减去表 1 中的分析校正值,以得 到校正后的分析结果。 凡饰品的分析结果校正值低于或等于 GB 28480 表 2 中的最大限量,则被认为是 符合 GB 28480 的要求。 8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