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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32568-2016 (GB/T32568-2016) | 中文名称 | 重复使用包装箱通用技术条件 | 英文名称 |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reusable boxes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A80 | 国际标准分类 | 55.020 | 字数估计 | 11,147 | 发布日期 | 2016-02-24 | 实施日期 | 2016-04-10 | 起草单位 | 中国出口商品包装研究所、广东志高空调有限公司、山东美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赛闻(天津)工业有限公司、江苏前程工业包装有限公司、国家食品软包装产品及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东莞市科技咨询服务中心、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青岛永昌塑业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包装有限公司 | 归口单位 | 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9)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6年第5号 | 提出机构 | 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9)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2568-2016: 重复使用包装箱通用技术条件
GB/T 32568-2016 英文名称: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reusable boxes
ICS 55.020
A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重复使用包装箱通用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9)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出口商品包装研究所、广东志高空调有限公司、山东美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赛闻(天津)工业有限公司、江苏前程工业包装有限公司、国家食品软包装产品及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广东)、东莞市科技咨询服务中心、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青岛永昌塑业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包
装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振梅、徐银华、罗建成、郭伟初、侯君、徐颖、杨芸、李毅、王君、周洋、王波、
邢文彬、吴海娇、刘天航、陈伟。
重复使用包装箱通用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重复使用包装箱的分类、要求和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纸、塑料、木材、金属和生物质材等为主要原料生产的重复使用包装箱。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4892 硬质直方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
GB/T 16716.1 包装与包装废弃物 第1部分:处理和利用通则
GB/T 16716.4 包装与包装废弃物 第4部分:重复使用
GB/T 16716.5 包装与包装废弃物 第5部分:材料循环再生
GB/T 16716.6 包装与包装废弃物 第6部分:能量回收利用
GB/T 16716.7 包装与包装废弃物 第7部分:生物降解和堆肥
GB/T 23156 包装 包装与环境 术语
BB/T 0043 塑料物流周转箱
3 术语和定义
GB/T 16716.4和GB/T 2315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分类
4.1 重复使用包装箱可分为刚性箱、嵌套箱、折叠箱和拆装箱。重复使用包装箱的四类箱型的特点见
4.2 常用木质重复使用包装箱结构型式和连接件参见附录A。
5 要求
5.1 总则
5.1.1 重复使用包装箱应符合科学、经济、牢固、美观和适销的要求。
5.1.2 重复使用包装箱的设计应根据内装物的特点、流通环境条件,做到防护合理、安全可靠。
5.1.3 重复使用包装箱应开启方便,易于清洗与维护。
5.1.4 重复使用包装箱宜方便拆装或折叠,便于空箱周转。
5.1.5 重复使用包装箱的尺寸应参照GB/T 4892推荐的尺寸,便于包装的单元化和自动化。
5.1.6 重复使用包装箱的构件应通用化、标准化,便于维修更换。
5.2 重复使用
5.2.1 重复使用包装箱适用于重复使用系统中,重复使用系统的类型按GB/T 16716.4的规定,分为闭
环系统、开放系统和混合系统。
5.2.2 新投放重复使用系统的重复使用包装箱的性能应不低于该类产品的标准要求。如塑料周转箱
的性能应不低于BB/T 0043的要求。
5.2.3 回收的重复使用包装箱,应进行分拣、清洗和维护。
5.2.4 再次进入重复使用系统的重复使用包装箱,允许存在不影响功能和使用的破损,其性能应不低
于该类产品的标准要求。
5.2.5 重复使用包装箱应具有可识别系统。
5.3 退出与处置
5.3.1 重复使用包装箱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退出重复使用系统:
---出现不能维修的影响功能和使用的损坏;
---性能低于该类产品的标准要求;
---系统无法识别。
5.3.2 退出重复使用系统的包装箱应依情形处置。适合材料循环再生的按GB/T 16716.5的规定处
置,适合能量回收利用的按GB/T 16716.6的规定处置,适合生物降解和堆肥的按GB/T 16716.7的规
定处置。
5.4 环保
5.4.1 重复使用包装箱的材料选择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和相关规定要求,不得使用对环境和人体
有危害的或国家已明令禁止使用的包装材料。
5.4.2 重复使用包装箱中的重金属总含量应符合GB/T 1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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