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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34393-2017 (GB/T34393-2017) | 中文名称 | 汽车整车出口物流标识规范 | 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 for logistic mark of export finished vehicle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A80 | 国际标准分类 | 55.180 | 字数估计 | 6,647 | 发布日期 | 2017-10-14 | 实施日期 | 2018-05-01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4393-2017
Specification for logistic mark of export finished vehicle
ICS 55.180
A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汽车整车出口物流标识规范
2017-10-14发布
2018-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一般要求 2
5 制作 3
6 张贴 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9)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汽车物流分会、上海海通国际汽车码头有限公司、上海海
通国际汽车物流有限公司、北京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建国、马增荣、张晓东、陈舸、何励成、彭红、徐阳、左新宇、郎茂祥、张晋姝、
卫晓菁、李昂、王迪、康福泉。
汽车整车出口物流标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整车出口物流标识的一般要求及制作、张贴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整车出口物流的标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730.3 汽车和挂车的术语及其定义 车辆尺寸
GB/T 14258 信息技术 自动识别与数据采集技术 条码符号印制质量的检验
GB 16735 道路车辆 车辆识别代号(VIN)
GB/T 18354-2006 物流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 18354-200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
GB/T 18354-2006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托运人 consigner
货物托付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运送到指定地点,向承运人支付相应报酬的一方当事人。
[GB/T 18354-2006,定义3.1]
3.2
收货人 consignee
在目的地有权提取货物的人。
3.3
承运人 carrier
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汽车整车出口货物运输合同的人。
注:改写GB/T 18354-2006,定义3.2。
3.4
参考号 referencenumber
显示货物物流过程信息的唯一性编号。
3.5
为了识别某一车辆,由车辆制造厂为该车辆指定的一组字码。
[GB 16735-2004,定义3.1]
3.6
件数编号 serialnumber
单件货物在整批货物中的序号。
3.7
启运地 departure
货物初始装运的地点。一般为汽车整车出口的初始装运港、装运站或承运人收货地等。
3.8
目的地 destination
货物最终抵达的地点。
3.9
尺寸 dimensions
汽车的车长、车宽与车高。
3.10
条码 barcode
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字符组成的,用以标识一定信息的标识,包括一维和二维两种
形式。
[GB/T 18354-2006,定义5.3]
4 一般要求
4.1 汽车整车标识应该包含运输班次、托运人、收货人、承运人、参考号、件数编号、目的地、尺寸和重量
等必要信息,见表1。
表1 汽车整车出口物流标识
航次/车次(VoyageNo.)
托运人(Shipper) 收货人(Consignee)
承运人(Carrier) 品牌名称(BrandName)
参考号(ReferenceNo.)
车辆识别代码(VIN)
件数编号(SerialNumber)
启运地(Depature) 目的地(Destination)
尺寸(Dimensions) 重量(Weight)
条码(BarCode)
4.2 标识应使用中文和英文进行填写。
4.3 标识应标明运输方式下的班次号(即航次/车次)信息:
a) 海运时,应填写船名与航次号;
示例1:MarineVoyage.109
b) 铁路运输时,应填写列车车次号、铁路车厢号与发车日期;
示例2:X202-7012345-7JUN
c) 空运时,应填写飞机航班号与起飞日期。
示例3:KE855-17JUN
4.4 联运时,应将不同运输班次号按照时间顺序先后填写在同一栏中,之间用“//”隔开。
示例:X202-7012345-7JUN//MarineVoyage.109//KE855-17JUN
4.5 托运人、承运人、收货人的名称宜使用其简称和联系方式填写。
4.6 参考号应采用主要出口物流过程中具有唯一性的单证编号。
4.7 车辆识别代码的编制要求,见GB 16735。
4.8 件数编号应标明同一货票车辆总数和本车在整票货物中的序号。
示例:“1/23”、“2/23”、“3/23”
注:表示同一货票共有23辆商品车,张贴上述标识的商品车序号分别为“1”、“2”、“3”。
4.9 启运地、目的地的国家和地区名称间应使用连接号(-),国家和地区的英文名称宜使用三个英文字
母组成的缩写,国家英文名称的缩写方式见ISO 3166-1,地区英文名称的缩写方式见ISO 3166-2。
示例:中国-上海CHN-SHA
4.10 车辆需要转运时,应在“目的地”名称后使用“VIA”(经由)缩写标识注明货物转运的港、站名称。
4.11 尺寸信息应采用“车长×车宽×车高”的格式填写。汽车的车长、车宽、车高的计量测量方法见
GB/T 3730.3,单位为毫米(mm),精确到个位。
4.12 重量信息应采用汽车整备质量,单位为千克(kg),精确到个位。
4.13 条码应采用印制方式,印制要求符合GB/T 14258。
5 制作
5.1 标识中的中文宜采用黑体,拉丁字母宜采用Arial字体。
5.2 标识中的字号应不小于四号。
5.3 标识的行间距应采用1.5倍行距。同一行内项目数不应超过2个,各项目的间距不应小于4个
字符。
5.4 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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