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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35084-2018 (GB/T35084-2018) | | 中文名称 | 冲压车间环境保护导则 | | 英文名称 |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t press shop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J32 | | 国际标准分类 | 25.020 | | 字数估计 | 14,110 | | 发布日期 | 2018-05-14 | | 实施日期 | 2018-12-0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8年第6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5084-2018: 冲压车间环境保护导则
GB/T 35084-2018 英文名称: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t press shop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冲压车间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非金属板料、卷料及型材冲压车间(或“工厂”,下同)的环境保护。也适用于工
业企业中新建、改建和扩建冲压车间(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计和原有冲压车间技术改造
工程(以下统称“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保护设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T 3222.1 声学 环境噪声的描述、测量与评价 第1部分:基本参量与评价方法
GB/T 3222.2 声学 环境噪声的描述、测量与评价 第2部分:环境噪声级测定
GB 8176-2012 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
GB/T 8541 锻压术语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0070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
GB/T 10071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法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T 23281 锻压机械噪声声压级测量方法
GB/T 23282 锻压机械噪声声功率级测量方法
GB/T 26483 机械压力机 噪声限值
GB/T 26484 液压机 噪声限值
GB 50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9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040 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
GB/T 500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T 50102 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
GB 50187-2012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 50231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854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符号
下列符号适用于本文件。
Amax ---幅值(振幅,正弦量的最大值),单位为米(m)。
a ---有效加速度值,单位为米每二次方秒(m/s2)。
ao ---基准加速度值,单位为米每二次方秒(m/s2)。
Cn ---振动对环境影响的加权修正值,单位为分贝(dB)。
f ---频率(正弦频率),单位为赫兹(Hz)。
fn ---机组固有频率,单位为赫兹(Hz)。
r ---离振源的距离,单位为米(m)。
5 噪声控制
5.1 车间噪声控制
5.1.1 当车间噪声传至厂界,按环境类别不同,其噪声级应符合GB 12348的规定。
5.1.2 当车间噪声传至厂外毗邻区域,按环境类别不同,其噪声级应符合GB 3096的规定。
5.1.3 车间噪声传至厂区内各类地点的噪声级不应超过GBZ 1-2010中6.3.1.7的有关规定。
5.2 工作场所噪声要求
工作场所噪声要求见表1。非噪声工作地点噪声声级设计要求应符合GBZ 1-2010中6.3.1.7的
要求。
5.3 厂区布局
5.3.1 厂区位置选择
产生噪声并成为工厂主噪声的车间,应设置在居民集中区的当地常年夏季最小风频的上风侧;低噪
声车间应设置在周围主要噪声源的当地常年夏季最小风频的下风侧。
5.3.2 总平面布置
产生噪声的车间总平面布置,在满足工艺流程要求的前提下,应符合下列规定及GB/T 50087的
要求:
a) 结合功能分区与工艺分区,应将生活区、行政办公区、生产区分开布置,高噪声厂房与低噪声厂
房分开布置,工业企业内的主要噪声源应相对集中,并宜远离厂内外要求安静的区域;
b) 主要噪声源及生产车间周围,宜布置对噪声不敏感的、高大的、朝向有利于隔声的建筑物、构筑
物,在高噪声区与低噪声区之间,宜布置仓库、料场等;
c) 对于室内要求安静的建筑物,其朝向布置与高度应有利于隔声。
5.3.3 立面布置
工业企业的立面布置,应利用地形、地物隔挡噪声;主要噪声源宜低位布置,对噪声敏感的建筑物宜
布置在自然屏障的声影区中。
5.3.4 建筑设计
当按5.3.2、5.3.3各项要求仍达不到噪声控制设计标准时,宜设置隔声屏障或在各建筑物之间保持
必要的防护间距,并应符合GB 50187-2012的有关规定,同时应注意绿化设计,以降低噪声的传播。
产生高噪声厂房的建筑体型、朝向、门窗等应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5.4 设备选择与布置
5.4.1 优先选用无噪声或低噪声设备。噪声与振动较大的生产设备宜安装在单层厂房内。如设计需
要将这些生产设备安置在多层厂房内时,则应将其安装在多层厂房的底层;布置在联合厂房中时,应采
取隔振降噪措施。
5.4.2 压力机的噪声限值应符合GB/T 26483和GB/T 26484的相关规定,其测量方法按GB/T 23281
和GB/T 23282有关规定进行。
5.4.3 在设备设计、制造或改装时,应采取措施,消减压力机的噪声,如:增加压力机整体刚性,大型连
续生产线采取封闭式设计等。
5.4.4 产生强噪声的设备[ >90dB(A)],宜密闭于隔声间或隔声罩中。
5.5 工艺措施
5.5.1 制定冲压工艺时,宜采取下列措施消减噪声,如:选用刚度较大的压力机;选用斜刃或阶梯凸模
冲裁厚大工件;选用减振器或其他缓冲装置,延长冲裁力消失时间,防止突然卸载;对材料或工件、模具
涂敷润滑剂等。
5.5.2 采取措施消减工件或废料传输过程中的噪声,如:避免工件或废料相互撞击或直接落地;降低工
件或废料的滑落高度;传输工件或废料的斜槽或滑道采用阻尼材料作护面等。
5.5.3 采取措施消减设备和工艺气流噪声,如:减少压缩空气吹扫工件次数,必要时可控制压缩空气的
气压和流量;气动摩擦离合器设置隔声或消声器;减少风动工具使用次数,以电动工具或液压工具代替
风动工具等。
5.5.4 采用机械手或自动化设备实现上下料与工序间的运输,减少人工搬运;工艺允许远距离控制的,
可设置隔声控制操作室。
5.6 吸声处理
产生强噪声的作业场所和设备,当不宜采用消声、隔声或其他措施控制噪声时,应对厂房墙体、门窗
等采取吸声降噪措施。吸声处理应遵循下列原则:
a) 吸声处理适用于原有吸声较少、混响声较强的车间;
b) 声源密集、体形扁平的大面积厂房,宜用吸声天棚或悬挂吸声体,空间悬挂吸声体应靠近声源;
c) 对长、宽、高尺度相差不大的小面积厂房,宜对天棚、墙面作吸声处理;
d) 集中于厂房一隅的局部声源,宜对声源区域的天棚、墙面作吸声处理,或在声源处悬挂吸声体,
并应同时设置隔声障;
e) 吸声处理应同时满足起重运输、防火、防潮、防腐、防尘等工艺和安全要求,并应考虑通风、采
光、照明及装修要求。
5.7 综合控制
5.7.1 当车间采用单一的隔声、吸声等消声措施不能满足噪声标准要求时,应采取综合控制措施。
5.7.2 采取消减噪声措施,应同时与第6章相结合,以获得最佳控制效果。
5.7.3 当采取有关降噪措施后,噪声级仍超过5.2规定的工作场所噪声职业接触限值,应提高设备的自
动化水平,并为操作者配备耳塞、耳罩或其他护耳用品,合理设计劳动作息时间,减少对作业者的直接
影响。
5.8 噪声测量
生产环境、非生产场所和厂界的噪声测量应按GB J122、GB/T 3222.1和GB/T 3222.2各有关规定
进行。
6 振动控制
6.1 车间振动控制
6.1.1 当车间振动为工厂主振动源时,振动传至厂界毗邻区域的振动级,应符合GB 10070的规定。当
车间振动不为工厂主振动源,但振动传至厂界毗邻区域的振动级超过GB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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