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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35246-2017 (GB/T35246-2017) | 中文名称 | 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相关方指南 | 英文名称 | Guideline on stakeholders related to risk monitoring of consumer product quality safety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A00 | 国际标准分类 | 03.120.99 | 字数估计 | 10,180 | 发布日期 | 2017-12-29 | 实施日期 | 2018-07-01 | 起草单位 |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 归口单位 | 全国消费品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7年第32号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5246-2017
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相关方指南
Guideline on stakeholders related to risk monitoring of consumer product quality safety
1 范围
本标准给出了现阶段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过程中主要相关方责任及作用的指南。
本标准适用于规范指导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主要相关方行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vocabulary)
3 术语和定义
ISO 9000:2005和ISO 10377:201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
下重复列出了ISO 9000:2005和ISO 10377:2013中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消费品
为了但不限于个人使用而设计、生产的产品,包括产品的组件、零部件、配件、包装和使用说明。
3.2
质量安全风险
消费品在预期使用和可合理预见的误用情况下,因消费品、使用者和使用环境的相互作用,可能引
发人身伤害的各类危害(源)及其可能导致人身伤害的后果。
3.3
质量安全风险监控
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督管理及信息监测、采集、分析、风险防控、风险预警、风险处理等决策与活动。
3.4
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相关方
与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有关或者受其影响的组织及个人。主要包括相关政府部门、供应商、第
三方服务机构、消费者以及其他相关方等。
3.5
供应商 supplier
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的组织或个人。本标准主要指提供消费品及其相关服务的组织或个人。
示例:产品设计者、生产商(或制造商)、进口商、经销商或者零售商。
注1:供应商可能来自于组织内部,也可能来自组织外部。
注2:在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供应商有时也被称为“承包商”。
注:改写ISO 9000:2005,定义3.3.6。
3.6
第三方服务机构
介于政府部门、供应商和消费者个人之间,提供与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相关的检验、检测、标准、认
证、试验、信息采集、信息处理、信息披露、维权、保险等服务的独立机构。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检验检测机构、合格评定机构、行业组织、保险公司、医疗急诊单位、消费者保护组织、媒体等各类组织。
4 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相关方指南
4.1 政府相关部门
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同级政府中既包括产品质量安全主管部门也包括其他政府有关部
门。政府相关部门在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中应发挥但不限于以下作用:
a) 在风险管理理念指导下,修订相关法规、政策,健全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法律环境。
b) 构建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各级政府组织体系。
c) 建立以预防为主、风险管理为核心的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机制,实现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早
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d) 根据质量安全风险管理需求,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通过许可、认证、认可、标准等制度实施产
品质量安全风险事前监督管理。
e) 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构建科学、权威、规范的风险评估体系,完善专家评估工作制度,实现专家评估的制度化、
常态化;
---结合技术机构检验能力,推进建设风险评估实验室;
---加强技术机构之间的合作,整合利用现有检测资源,分工协作,共同搭建风险评估实验
平台。
f) 建立准确、高效、全面的风险信息采集网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公共平台,实现风险信息的共享共用;
---引入大数据技术,加强对风险信息的整合和集成分析,提高数据交互应用水平;
---不断改进共享方式,丰富共享内容,扩大共享范围,充分发挥风险信息公共平台的效益。
g) 建立完善快速、有效、灵活的风险监测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大力推动风险监测常态化,着力提高应急监测能力;
---针对产品质量安全伤害事故和突发事件,及时组织实施应急专项风险监测,快速查找风险
源头和伤害事故原因;
---创新风险监测手段,建立完善应急监测预案,优化应急监测流程,强化应急监测能力,充分
发挥风险监测在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作用。
h) 建立及时、有力、长效的风险处置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基于风险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发布风险警示;
---开展风险通报,加强监管联动。对已被识别和确认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进行梳理,区别情
况,及时反馈,分类处理;
---促进风险交流,建立全国统一的国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通报预警系统,实现对风险的快速
反应和处置,避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
---推进风险交流工作的常态化,不断扩大交流范围。
i) 建立激励制度,鼓励经营者推行科学的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方法。鼓励科研机构、检验检测部门
加大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科技研发。
j) 发现并认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责
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4.2 供应商
4.2.1 一般规定
不同供应商在消费品设计、制造、物流、销售、使用、维修、废弃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中发挥各不相同但至关重要的主体责任和作用。在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过程中,供应商均应注意但不限于下列关键问题:
a) 在组织内部进行安全文化建设,确立安全风险控制意识;
b) 建立安全风险控制制度;
c) 对员工展开安全培训、教育;
d) 消费品设计时考虑安全因素;
e) 识别产品的潜在危害;
f) 确定或估测所遭受的潜在危险;
g) 评估对消费者健康和安全造成的风险;
h) 进行风险管理,消除和减少风险,使之达到可容许的程度。
4.2.2 设计企业及企业设计部门
产品设计是消费品安全风险监控的关键环节之一,产品设计者应及早发现生活及产品中的危险信
号并将其予以改善,最大程度提高产品使用安全性。设计企业及企业设计部门应注意但不限于下列关
键问题:
a) 从消费品策划阶段,重视产品安全性设计。把安全设计理念贯穿于结构设计、外观设计、材料
选取、标记设计等设计全流程,避免产品不安全因素;
b) 消费品设计应符合强制性安全要求;
c) 依照消费品安全设计标准要求进行设计,采用科学合理的分析工具开展风险暴露分析、危险识
别及归类、风险评估;
d) 广泛搜集相关产品安全风险信息,包括消费者提出的索赔、退货、质保问题、修理和法律诉讼等
信息,展开数据分析,为安全设计提供参考;
e) 将保护措施融入产品设计;
f) 充分考虑消费品全生命周期安全问题,既考虑功能实现、原材料选择、使用环境、可预见的使用
及误用等方面的安全问题,又考虑产品废弃处理的安全问题;
g) 建立安全设计档案,记录、保存安全设计信息,便于实施产品追溯。
4.2.3 生产企业
消费品生产制造组装是实现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消费品生产企业应但不限于从企业文化、
管理制度、资源配置等方面保障产品质量安全设计目标的实现:
a) 制定适用于本企业的产品安全管理计划,对产品及产品过程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指导和
管理原料供应商的质量评估、产品检测、产品评价、监控和持续改进,从而发现、评估、减少和消
除危险;
b) 建立完善的物资采购安全评价制度,确保原材料、元件或组件符合设计规格、并非报废品或属
于不合格的替换品;
c) 建立全面产品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在生产过程中识别并减少风险,实现安全制造;
d) 建立产品测试检测制度,按设计阶段产品安全的测试标准并依据适用的监管要求进行内部测
试,如有需要,也可以开展第三方检测。发现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降低或纠正风险,持续改进
产品;
e) 根据风险等级,制定不同处置方案。及时向相关方通报产品风险信息;
f) 建立完善的制造档案制度,记录、控制、保持、检索有关设计、生产及销售环节产品安全的主要
文件和数据,以备查用;
g) 保证产品安全标识信息完整,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
h) 通过产品的使用、组装、维修说明,警示信息及产品标签等向消费者提供安全使用信息。产品
说明中应向消费者指明,采取何种方法可避免那些未能消除或减少的危险可能带来的伤害,并
提示如何避免错误地使用产品。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
全的产品,应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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