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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35840.2-2018 (GB/T35840.2-2018) | | 中文名称 | 塑料模具钢 第2部分:预硬化钢棒 | | 英文名称 | Steels for plastic mould -- Part 2: Pre-hardening steel bar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H40 |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40.35 | | 字数估计 | 21,221 | | 发布日期 | 2018-05-14 | | 实施日期 | 2019-02-0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8年第6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5840.2-2018
Steels for plastic mould--Part 2: Pre-hardening steel bars
ICS 77.140.35
H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塑料模具钢 第2部分:预硬化钢棒
2018-05-14发布
2019-02-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GB/T 35840《塑料模具钢》分为4个部分:
---第1部分:非合金钢;
---第2部分:预硬化钢棒;
---第3部分:耐腐蚀钢;
---第4部分:预硬化钢板。
本部分为GB/T 35840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钢铁研究总院、冶金工业信
息标准研究院、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志威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六合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佳友、张永强、黎作先、康爱军、马党参、颜丞铭、谷杰、刘道献、高茂乾、栾燕、
谷强、迟宏宵、魏泽辉、汝亚彬、马野。
塑料模具钢 第2部分:预硬化钢棒
1 范围
GB/T 35840的本部分规定了预硬化塑料模具钢棒的术语和定义、订货内容、尺寸、外形、技术要
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本部分适用于制造塑料模具用热轧、锻制及机加工交货的预硬化圆钢、方钢、扁钢(以下简称钢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3.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二安替比林甲烷磷钼酸重量法测定磷量
GB/T 223.5 钢铁 酸溶硅和全硅含量的测定 还原型硅钼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11 钢铁及合金 铬含量的测定 可视滴定或电位滴定法
GB/T 223.1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硫酸亚铁铵滴定法测定钒含量
GB/T 223.1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钽试剂萃取光度法测定钒含量
GB/T 223.1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硫代硫酸钠分离-碘量法测定铜量
GB/T 223.1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新亚铜灵-三氯甲烷萃取光度法测定铜量
GB/T 223.23 钢铁及合金 镍含量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223.26 钢铁及合金 钼含量的测定 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2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α-安息香肟重量法测定钼量
GB/T 223.5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铜量
GB/T 223.5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镍量
GB/T 223.5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亚砷酸钠-亚硝酸钠滴定法测定锰量
GB/T 223.59 钢铁及合金 磷含量的测定 铋磷钼蓝分光光度法和锑磷钼蓝分光光度法
GB/T 223.6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氯酸脱水重量法测定硅含量
GB/T 223.61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磷钼酸铵容量法测定磷量
GB/T 223.6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乙酸丁酯萃取光度法测定磷量
GB/T 223.6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碘酸钠(钾)光度法测定锰量
GB/T 223.64 钢铁及合金 锰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223.67 钢铁及合金 硫含量的测定 次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T 223.6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
GB/T 223.69 钢铁及合金 碳含量的测定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
GB/T 223.71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重量法测定碳含量
GB/T 223.72 钢铁及合金 硫含量的测定 重量法
GB/T 223.76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钒量
GB/T 223.82 钢铁 氢含量的测定 惰气脉冲熔融热导法
GB/T 226 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检验法
GB/T 230.1 金属材料 洛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A、B、C、D、E、F、G、H、K、N、T标尺)
GB/T 908-2008 锻制钢棒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1299-2014 工模具钢
GB/T 2101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规法)
GB/T 6394 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方法
GB/T 6402-2008 钢锻件超声检测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0561-2005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含量的测定 标准评级图显微检验法
GB/T 17505 钢及钢产品 交货一般技术要求
GB/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预硬化 pre-hardening
通过热处理的方法,使模具钢在模具制造前达到服役特定硬度状态。
4 订货内容
按本部分订购钢材的合同或订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本部分编号;
b) 产品名称;
c) 牌号(见6.1);
d) 冶炼方法(见6.2);
e) 产品规格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组别(见第5章);
f) 交货状态(见6.3);
g) 重量(或数量);
h) 特殊要求;
5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5.1 热轧钢棒
5.1.1 热轧圆钢和方钢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1299-2014中5.1.1的规定。
5.1.2 热轧扁钢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1299-2014中5.1.2的规定。
5.2 锻制钢棒
5.2.1 锻制圆钢和方钢
锻制圆钢和方钢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1299-2014中5.2.1的规定。
5.2.2 锻制扁钢
5.2.2.1 公称宽度40mm~300mm锻制扁钢的尺寸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908-2008的表4中
2组的规定。需方如要求其他组别尺寸允许偏差应在合同中注明。
5.2.2.2 公称宽度大于300mm~1800mm锻制扁钢的尺寸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公称宽度大于300mm~1800mm锻制扁钢的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公称厚度 厚度允许偏差 公称宽度 宽度允许偏差
>160~200 +80 >300~400
+15
>200~400 +100 >400~600
+20
>400~1000 +150 >600~1500
+25
>1000~1200 +200 >1500~1800
+30
锻制扁钢的截面积不大于1200000mm2,宽度与厚度之比不大于6∶1。
5.2.2.3 锻制扁钢的交货长度应不小于1000mm,允许搭交不超过总重10%、长度不小于500mm的
短尺料。
5.2.2.4 锻制扁钢的平面每米弯曲度应不大于5.0mm,平面总弯曲度应不大于总长度的0.5%;扁钢的
侧面每米弯曲度(镰刀弯)应不大于5.0mm,侧面总弯曲度(镰刀弯)应不大于总长度的0.5%。
5.2.2.5 公称厚度或宽度不大于300mm的扁钢,棱角处圆角半径R 应不大于5.0mm,每个面的交角
为90°±2°;公称厚度或宽度大于300mm~1000mm的扁钢,棱角处圆角半径R 应不大于10.0mm,
每个面的交角为90°±4°,但扁钢在同一截面上两对角线长度差应不大于其公称宽度公差。扁钢不允许
有显著的扭转。公称厚度或宽度大于1000mm的扁钢,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棱角处圆角
半径R 可另行规定。
5.2.2.6 锻制扁钢两端应锯切平直,公称厚度或宽度不大于300mm 的扁钢,端面切斜度应不大于
5mm;公称厚度或宽度大于300mm~1000mm的扁钢,端面切斜度应不大于10mm;公称厚度或宽
度大于1000mm的扁钢,经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切斜度可另行规定。
5.3 机加工交货钢材
机加工交货钢材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1299-2014中5.5的规定。
5.4 重量
钢材一般按实际重量交货。
6 技术要求
6.1 牌号及化学成分
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成品分析)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
序号
统一数
字代号
牌号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C Si Mn P S Cr Mo Ni V Cu H
1 T25303 3Cr2Mo
0.28~
0.40
0.20~
0.80
1.00
≤0.020 ≤0.010
1.40~
2.00
0.30~
0.55
- - ≤0.20
0.0002
2 T25553 3Cr2MnNiMo
0.32~
0.40
0.40
1.10~
1.50
≤0.020 ≤0.010
1.70~
2.00
0.25~
0.40
1.15
- ≤0.20
0.0002
表2(续)
序号
统一数
字代号
牌号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C Si Mn P S Cr Mo Ni V Cu H
3 T25344 4Cr2Mn1MoS
0.35~
0.45
0.40
1.30~
1.60
≤0.020
0.05~
0.10
1.80~
2.10
0.25
- - ≤0.20
0.0002
4 T25512 2CrNiMoMnV
0.24~
0.30
≤0.30
1.40~
1.60
≤0.025 ≤0.010
1.25~
1.45
0.45~
0.60
1.20
0.10~
0.20
≤0.20
0.0002
6.2 冶炼方法
钢应采用真空精炼、电渣重熔及其他满足要求的方法冶炼,具体冶炼方法应在合同注明。
6.3 交货状态
钢材以预硬化状态交货。
6.4 交货硬度
6.4.1 交货状态钢材的硬度值应符合表3的规定。
6.4.2 公称直径或厚度不大于800mm钢材,同一截面的硬度差不大于 HRC4;公称直径或厚度大于
800mm钢材,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表3 交货状态的硬度
序号 牌号
洛氏硬度 HRC
1组 2组
1 3Cr2Mo 28~34 -
2 3Cr2MnNiMo 30~36 -
3 4Cr2Mn1MoS 28~34 -
4 2CrNiMoMnV 30~36 37~42
6.4.3 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另行规定交货状态的钢材硬度值。
6.5 低倍组织
6.5.1 钢材应进行低倍检验,在横截面酸浸低倍试片上不应有目视可见的缩孔、夹杂、分层、裂纹、气泡
和白点,中心疏松和锭型偏析应分别按GB/T 1299-2014附录A中图A.1和图A.2评定,其合格级别
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圆钢及方钢的中心疏松及锭型偏析应符合GB/T 1299-2014表28中1组规定;
b) 扁钢中心的疏松及锭型偏析应符合GB/T 1299-2014表29中1组规定。
6.5.2 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电渣重熔钢的低倍组织可按附录A检验,合格级别由供需双
方协商确定。
6.6 非金属夹杂物
6.6.1 电渣重熔钢非金属夹杂物应按GB/T 10561-2005的 A法检验与评级,其结果应符合表4中
1组规定。
6.6.2 真空脱气钢非金属夹杂物应按GB/T 10561-2005的 A法检验与评级,其结果应符合表4中
2组规定。
6.6.3 根据需方要求,其他满足要求的方法冶炼的钢可进行非金属夹杂物检验,其合格级别由供需双
方协商确定。
表4 非金属夹杂物合格级别
非金属夹杂物
1组 2组
细系 粗系 细系 粗系
不大于
Aa 1.5 1.0 2.0 1.5
B 1.5 1.0 2.0 1.5
C 1.0 1.0 1.5 1.0
D 1.5 1.0 2.0 1.5
根据需方要求可检验DS类非金属夹杂物,合格级别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a 4Cr2Mn1MoS钢不检验A类夹杂物。
6.7 超声检测
6.7.1 钢材应按GB/T 6402-2008进行超声检测,其内部不应有白点、夹渣、分层、内裂、缩孔等冶金缺
陷存在。
6.7.2 超声检测允许极限值的大小分级和数量级别按GB/T 1299-2014表36和表37规定,其合格级
别应符合表5中规定。
表5 超声检测的合格级别
钢材直径、边长或厚度
mm
合格级别
≤150 E/e
>150~250 E/e
>250~500 E/e
>500 D/d
6.8 表面质量
6.8.1 热轧和锻制钢材表面质量应符合GB/T 1299-2014中6.11.2的规定。
6.8.2 机加工交货的钢材表面质量应符合GB/T 1299-2014中6.11.5的规定。
6.9 特殊要求
根据需方要求,可增加特殊检验项目,其检验项目的试验方法、试验数量、评级标准及合格级别由供
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
a) 特殊化学成分;
b) 晶粒度;
c) 其他特殊要求。
7 试验方法
7.1 钢材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钢材的检验项目、取样部位和取样数量、试验方法
序号 检验项目 取样数量a 取样部位 试验方法
1 化学成分 1个/炉 GB/T 20066 见7.2
2 交货硬度
3%,且不少于
3个/批
圆棒:不同支钢材头尾,如下图所示:
逐支
方扁钢:两端面对角线上,按角部、1/2处、中
心共9点检测,如下图所示: GB/T 230.1
3 低倍组织 2个/批 相当于钢锭头部的不同支钢坯或钢材上
GB/T 226、GB/T 1299-2014
中附录A或本部分附录A
4 非金属夹杂物b 2个/批 相当于钢锭头部的不同支钢材上 GB/T 10561-2005中A法
5 晶粒度 1个/批 任一支钢材上 GB/T 6394
6 超声检测 逐支 - GB/T 6402-2008
7 尺寸 逐支 - 卡尺、千分尺
8 表面质量 逐支 - 目视
a 交货数量少于取样数量时,逐支取样。
b 对大规格钢材,非金属夹杂物可在改锻成直径或边长为90mm~120mm样坯上进行检验,经供需双方协商并
在合同中注明钢材,也可另行规定检验方法。
7.2 钢的化学成分按GB/T 4336或通用的试验方法进行分析,但仲裁时应按GB/T 223.3、GB/T 223.5、
GB/T 223.11、GB/T 223.13、GB/T 223.14、GB/T 223.18、GB/T 223.19、GB/T 223.23、GB/T 223.26、
GB/T 223.28、GB/T 223.53、GB/T 223.54、GB/T 223.58、GB/T 223.59、GB/T 223.60、GB/T 223.61、
GB/T 223.62、GB/T 223.63、GB/T 223.64、GB/T 223.67、GB/T 223.68、GB/T 223.69、GB/T 223.71、
GB/T 223.72、GB/T 223.76、GB/T 223.82的规定进行。
8 检验规则
8.1 检查与验收
钢材的质量检查和验收由供方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必要时需方有权按本部分规定进行检查与
验收。
8.2 组批规则
钢应成批检查和验收,真空精炼钢的每批钢材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交货状态、同一规格和
同一热处理炉次的钢材组成。电渣钢的每批钢材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电渣炉号、同一交货状态、同一规
格和同一热处理炉次的钢材组成。在工艺稳定且能保证本部分各项要求的条件下,电渣钢的化学成分
应每个电渣炉号取1个。
8.3 取样数量和取样部位
钢材检验的取样数量和取样部位应符合表6的规定。
8.4 复验和判定规则
8.4.1 钢材复验与判定规则按GB/T 17505的规定。
8.4.2 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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