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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35840.3-2018 (GB/T35840.3-2018) | | 中文名称 | 塑料模具钢 第3部分:耐腐蚀钢 | | 英文名称 | Steels for Plastic Mould - Part 3: Corrosion Resistant Steel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H40 |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40.35 | | 字数估计 | 14,132 | | 发布日期 | 2018-05-14 | | 实施日期 | 2019-02-0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8年第6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5840.3-2018: 塑料模具钢 第3部分:耐腐蚀钢
GB/T 35840.3-2018 英文名称: Steels for plastic mould -- Part 3: Corrosion resistant steels
1 范围
GB/T 35840的本部分规定了耐腐蚀塑料模具钢的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等。
本部分适用于制造塑料模具用热轧、锻制及机加工交货的耐腐蚀圆钢、方钢、扁钢(以下简称钢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3.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二安替比邻甲烷磷钼酸重量法测定磷量
GB/T 223.5 钢铁 酸溶硅和全硅含量的测定 还原型硅钼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11 钢铁及合金 铬含量的测定 可视滴定或电位滴定法
GB/T 223.1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硫酸亚铁铵滴定法测定钒含量
GB/T 223.1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钽试剂萃取光度法测定钒含量
GB/T 223.1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硫代硫酸钠分离-碘量法测定铜量
GB/T 223.1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新亚铜灵-三氯甲烷萃取光度法测定铜量
GB/T 223.2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亚硝基R盐分光光度法测定钴量
GB/T 223.23 钢铁及合金 镍含量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223.26 钢铁及合金 钼含量的测定 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2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α-安息香肟重量法测定钼量
GB/T 223.29 钢铁及合金 铅含量的测定 载体沉淀-二甲酚橙分光光度法
GB/T 223.31 钢铁及合金 砷含量的测定 蒸馏分离-钼蓝分光光度法
GB/T 223.4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载体沉淀-钼蓝光度法测定锑量
GB/T 223.4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半二甲酚橙光度法测定铋量
GB/T 223.5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苯基荧光酮-溴化十六烷基三甲基胺直接光度法测定
锡量
GB/T 223.5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铜量
GB/T 223.5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镍量
GB/T 223.5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亚砷酸钠-亚硝酸钠滴定法测定锰量
GB/T 223.59 钢铁及合金 磷含量的测定 铋磷钼蓝分光光度法和锑磷钼蓝分光光度法
GB/T 223.6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氯酸脱水重量法测定硅含量
GB/T 223.61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磷钼酸铵容量法测定磷量
GB/T 223.6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乙酸丁酯萃取光度法测定磷量
GB/T 223.6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碘酸钠(钾)光度法测定锰量
GB/T 223.64 钢铁及合金 锰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223.67 钢铁及合金 硫含量的测定 次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T 223.6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
GB/T 223.69 钢铁及合金 碳含量的测定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
GB/T 223.71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重量法测定碳含量
GB/T 223.72 钢铁及合金 硫含量的测定 重量法
GB/T 223.76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钒量
GB/T 223.82 钢铁 氢含量的测定 惰气脉冲熔融热导法
GB/T 223.85 钢铁及合金 硫含量的测定 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
GB/T 223.86 钢铁及合金 总碳含量的测定 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
GB/T 224 钢的脱碳层深度测定法
GB/T 226 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检验法
GB/T 229 金属材料 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
GB/T 230.1 金属材料 洛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A、B、C、D、E、F、G、H、K、N、T标尺)
GB/T 231.1 金属材料 布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 1299-2014 工模具钢
GB/T 2101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规法)
GB/T 6394 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方法
GB/T 6402-2008 钢锻件超声检测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0561-2005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含量的测定 标准评级图显微检验法
GB/T 11261 钢铁 氧含量的测定 脉冲加热惰气熔融-红外线吸收法
GB/T 13298 金属显微组织检验方法
GB/T 17505 钢及钢产品 交货一般技术要求
GB/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20123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 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
GB/T 20124 钢铁 氮含量的测定 惰性气体熔融热导法(常规方法)
GB/T 35840.2-2018 塑料模具钢 第2部分:预硬化钢棒
3 分类
钢按使用加工方法分为两类:
a) 压力加工用钢 UP
1) 热压力加工 UHP
2) 冷压力加工 UCP
b) 切削加工用钢 UC
钢材的使用加工方法应在合同中注明。
4 订货内容
按本部分订购的钢材的合同或订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本部分编号;
b) 产品名称;
c) 牌号(见6.1);
d) 冶炼方法(见6.2);
e) 产品规格;
f) 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组别(见第5章);
g) 交货状态(见6.3);
h) 重量(或数量)。
5 尺寸、外形、重量
5.1 热轧圆钢和方钢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1299-2014中5.1.1的规定。
5.2 热轧扁钢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1299-2014中5.1.2的规定。
5.3 锻制圆钢和方钢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1299-2014中5.2.1的规定。
5.4 锻制扁钢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1299-2014中5.2.2的规定。
5.5 机加工交货钢材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1299-2014中5.5的规定。
5.6 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供应其他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的钢材。
5.7 钢材一般按实际重量交货。
6 技术要求
6.1 牌号及化学成分
6.1.1 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成品分析)应符合表1的规定。
6.1.2 钢中磷、硫含量(成品分析)应符合表2的规定,未注明时按照2组执行。
6.1.3 经供需双方协商,可对钢中铅、砷、锡、锑、铋、氢、氧、氮等元素进行检测,具体要求应在合同中注明。
6.2 冶炼方法
钢应采用电弧炉、电弧炉加真空脱气、电弧炉加电渣重熔、真空电弧重熔(VAR)或其他满足要求的方法冶炼,具体冶炼方法应在合同中注明。
6.3 交货状态
钢材一般以退火状态交货。根据需方需求,并在合同中注明,可以预硬化状态交货。
6.4 交货硬度
6.4.1 交货状态钢材的硬度值和试样淬火硬度值应符合表3的规定。供方若能保证试样淬火硬度值符合表3的规定时可不作检验。
6.4.2 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交货状态钢材的硬度值以及预硬化的硬度值可另行规定。
6.5 低倍组织
6.5.1 钢材应进行低倍检验,在横截面酸浸低倍试片上不应有目视可见的缩孔、夹杂、分层、裂纹、气泡和白点。中心疏松和锭型偏析应分别按GB/T 1299-2014中附录A的图A.1和图A.2评定,其合格
级别应分别符合下列要求:
a) 圆钢及方钢的中心疏松和锭型偏析应符合按GB/T 1299-2014表28中1组的规定;
b) 扁钢的中心疏松和锭型偏析应符合GB/T 1299-2014表29中1组的规定。
6.5.2 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电渣重熔钢的低倍组织可按GB/T 35840.2-2018中附录A
进行评级,合格级别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6 退火组织
对于4Cr13和4Cr13NiVSi钢,且边长不大于200mm的方钢、厚度不大于200mm的扁钢以及直
径不大于300mm的圆钢应按A.1检查退火组织,其合格级别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6.7 非金属夹杂物
非金属夹杂物应按GB/T 10561-2005的A法检验与评级,其结果应符合表4规定,未注明时按
2组执行。
6.8 脱碳层
6.8.1 热轧和锻制钢材一边总脱碳层(铁素体+过渡层合格级别应符合GB/T 1299-2014中6.8.1的
规定。
6.8.2 根据需方要求,可检验扁钢的脱碳层,具体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8.3 机加工钢材表面不允许有脱碳层。
6.9 晶粒度
6.9.1 钢材应检验奥氏体晶粒度,其合格级别应为7级或更细。
6.9.2 晶粒度试样经1030℃±10℃保温30min,然后空冷至室温。
6.10 超声检测
钢材应进行超声检测,检测方法和合格级别应符合GB/T 1299-2014中6.10的规定。
6.11 表面质量
6.11.1 供压力加工用钢材的表面质量应符合GB/T 1299-2014中6.11.1的规定。
6.11.2 供切削加工用钢材的表面质量应符合GB/T 1299-2014中6.11.2的规定。
6.11.3 机加工交货的钢材的表面质量应符合GB/T 1299-2014中6.11.5的规定。
6.12 特殊要求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增加下列检验项目:
a) 特殊化学成分;
b) 特殊硬度值;
c) 特殊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d) 冲击韧性(见附录A);
e) 其他要求。
7 试验方法
7.1 钢材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5的规定。
7.2 钢的化学成分按GB/T 4336、GB/T 20123或通用的试验方法进行分析,但仲裁时应按GB/T 223.3、GB/T 223.5、GB/T 223.11、GB/T 223.13、GB/T 223.14、GB/T 223.18、GB/T 223.19、GB/T 223.22、GB/T 223.23、GB/T 223.26、GB/T 223.28、GB/T 223.29、GB/T 223.31、GB/T 223.47、GB/T 223.48、GB/T 223.50、GB/T 223.53、GB/T 223.54、GB/T 223.58、GB/T 223.59、GB/T 223.60、GB/T 223.61、GB/T 223.62、GB/T 223.63、GB/T 223.64、GB/T 223.67、GB/T 223.68、GB/T 223.69、GB/T 223.71、GB/T 223.72、GB/T 223.76、GB/T 223.82、GB/T 223.85、GB/T 223.86、GB/T 11261、GB/T 20124的规定进行。
8 检验规则
8.1 检查与验收
钢材的质量检查与验收由供方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必要时需方有权按本部分规定进行检查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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