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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36149-2018 (GB/T36149-2018) | 中文名称 | 快递汽车技术条件 | 英文名称 | Express delivery vehicles specifications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T52 | 国际标准分类 | 43.160 | 字数估计 | 10,145 | 发布日期 | 2018-05-14 | 实施日期 | 2018-12-01 | 起草单位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用车技术中心、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公司、重庆长安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汉阳专用汽车研究所 | 归口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8年第6号 | 提出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6149-2018
Express delivery vehicles specifications
ICS 43.160
T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快递汽车技术条件
2018-05-14发布
2018-12-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分类 1
5 要求 2
6 标识 3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快递汽车外观标识 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用车技术中心、上汽
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公司、重庆长安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汉阳专用汽车研
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立永、何志伟、韦勇、黄伟、王灿、吴跃玲、上官云飞、莫国庆、陈亚军。
快递汽车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快递汽车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和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在已定型的汽车底盘或定型汽车上改装的快递汽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89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T 3181 漆膜颜色标准
GB 47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11567 汽车及挂车侧面和后下部防护要求
GB 29753 道路运输 食品与生物制品冷藏车 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
JB/T 5943 工程机械 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QC/T 476 客车防雨密封性限值及试验方法
QC/T 484 汽车 油漆涂层
QC/T 625 汽车用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
QC/T 699 车用起重尾板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具有独立的封闭结构车厢或整体封闭结构车厢(车厢与驾驶室联成一体),用于快件运输、收寄投递
的厢式专用汽车。
4 分类
快递汽车按车身结构型式分类,如表1所示:
表1 快递汽车分类
类别 车厢结构型式 示例图
A类
独立的封闭
结构车厢
B类
整体封闭结构车厢
(车厢与驾驶室
联成一体)
5 要求
5.1 快递汽车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5.2 快递汽车在下列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a) 环境温度-20℃~+40℃;
b) 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95%(25℃时)。
5.3 改装用的汽车底盘或汽车整车、外购件和外协件应有产品合格证,自制件应检验合格。
5.4 厂定最大总质量和厂定最大轴载质量不应超过选用底盘或整车的最大允许值,外廓尺寸应符合
GB 1589的要求。
5.5 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的数量、位置和光色要求应符合GB 4785的规定。
5.6 快递汽车安全要求应符合GB 7258的相关规定。
5.7 A类快递汽车应按照GB 11567规定设置侧面和后下部防护装置。
5.8 其他安全、环保、节能项目应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5.9 电镀件应符合QC/T 625的规定。
5.10 焊接件应符合JB/T 5943的有关规定。
5.11 各紧固件应联接牢固可靠,行驶时不得松动。
5.12 铆接应牢固,铆钉排列整齐,铆钉头部不允许有裂纹、偏斜、残缺现象,用塞尺检测铆钉头与母体
金属贴合面局部间隙不大于0.05mm。
5.13 油漆涂层应符合QC/T 484的规定。
5.14 应在易见、取用方便的位置设置灭火器。灭火器应安装牢固,行驶过程中不得松脱。
5.15 配备有备胎的快递汽车,备胎应装卸方便,固定可靠。
5.16 A类快递汽车的车厢应具有良好的防雨密封性能。在进行淋雨试验时,将车门窗可靠关闭,降雨
强度5mm/min~7mm/min,方向与铅垂成45°角,降雨时间不少于30min,车厢内不应有漏水现象。
5.17 B类快递汽车的防雨密封性限值及试验方法应符合QC/T 476的规定,防雨密封性限值不低于
80分。
5.18 快递汽车驾驶室(区)两旁应设置车窗,货厢部位不得设置车窗(但驾驶室[区]内用于观察货物状
态的观察窗除外),如配备观察窗,则应在货厢内侧安装坚固可靠的防护装置。B类快递汽车在最后排
座位的后方应安装与载货区分隔的刚性封闭隔离装置。驾驶室(区)与货厢之间可设通道门。
5.19 车厢内应设置有对货物进行固定或捆扎的装置,宜配备专用货架,货架应安装牢固,车辆行驶过
程中不得松脱。
5.20 车厢门应启闭灵活、轻便,工作可靠。车厢门锁工作应灵活可靠,不得脱落和自行开启。
5.21 安装有活动门梯的快递汽车,活动门梯应取用方便,工作可靠,行车时不得自行脱开。
5.22 车厢门应装密封条,密封条应固定可靠,密封良好。
5.23 车厢门的开启角度应能满足装卸货物的要求。A类快递汽车车门开启后应能牢固地锁定在车
厢上。
5.24 A类快递汽车车厢与底盘的连接应牢固可靠。
5.25 快递汽车应预留远程监控车载终端安装条件。
5.26 快递汽车应安装倒车声音提醒装置,宜安装便于驾驶员倒车操作的可视影像或雷达提醒系统,用
于干线运输的快递汽车应配备倒车影像装置。
5.27 安装车用起重尾板的快递汽车,车用起重尾板应符合QC/T 699的要求。
5.28 用于冷藏快件运输的快递汽车还应符合GB 29753的规定。
6 标识
快递汽车应设置符合附录A要求的标识,该标识应清晰可见且不被遮挡。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快递汽车外观标识
A.1 标识设置、尺寸和图案
A.1.1 快递汽车应在厢体前板左上角设置按图A.1等比例放大的标识,该标识的最小尺寸如图A.1所
示。若驾驶室上方的导流罩遮挡住标识,可将标识设置在导流罩的左上角位置。当车前顶部不够装备
标识位置时,可放在发动机舱盖中部。
A.1.2 标识的尺寸和图案如图A.1所示。标识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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