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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T 36686-2018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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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6686-2018 英文版 140 GB/T 36686-2018 3分钟内自动发货[PDF] 汽车售后服务规范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36686-2018 (GB/T36686-2018)
中文名称 汽车售后服务规范
英文名称 Specification for automobile after-sales service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T04
国际标准分类 43.020
字数估计 10,166
发布日期 2018-09-17
实施日期 2019-04-01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36686-2018 Specification for automobile after-sales service ICS 43.020 T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汽车售后服务规范 2018-09-17发布 2019-04-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汽车售后服务的环境和人员要求 1 5 汽车售后服务流程要求 2 6 顾客跟踪和投诉处理 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北京与车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捷豹路虎 (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东风英菲尼迪汽车有限公司、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宝马 (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凯睿赛驰北 京(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车质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永红、曾毅、肖政三、林逊、高凌、张宏卓、何晓明、王宏声、郭金、王晨朝、 许保华、包建平、张越、李熙、朱其谦、赵太贵、侯非、万福军、刘琪、黄远、王娜娜、靳宗振。 汽车售后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售后服务的服务环境和人员、服务流程和顾客投诉处理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服务商的售后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730.1 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 GB/T 19000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 GB 26877 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GB/T 3730.1和GB/T 1900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汽车售后服务 automobileafter-salesservice 为满足顾客对汽车产品正常使用的要求,通过与顾客以及所售汽车产品的接触,为其提供修理和其 他技术服务的过程。 3.2 汽车供应商 automobilesuppliers 直接向汽车销售商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注:包括制造商、经销商和其他中介商。 3.3 汽车销售商 automobileseler 在某一区域和领域拥有汽车销售或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3.4 汽车销售商、汽车售后服务商的总称。 3.5 为满足顾客购买汽车产品的需要,通过产品展示和顾客接触,向其出售所需产品,为其提供相关商 务服务的过程。 注:包括汽车商务代理服务。 4 汽车售后服务的环境与人员要求 4.1 汽车服务商应建立自身特色的统一品牌整体形象。外观、装修、人员穿着、汽车展品摆放及各项服 务维修实施等,应要求统一;店内环境整洁明亮。 4.2 建立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和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并定期考核。 4.3 售后服务人员应经过专业、系统的培训和专业的技术理论指导。重要岗位的人员要经过行业专家 的系统培训指导,方能上岗。 5 汽车售后服务流程要求 5.1 通用要求 5.1.1 汽车服务商从事汽车产品有关的商务活动,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规范服务、公平竞争。 5.1.2 汽车服务商应策划并提供与服务相适应的专用资源和服务环境。包括: a) 售后服务所需的直接的和间接的人员; b) 服务展示、业务洽谈、产品修理、备件储存和停车等固定的场所和附属设施; c) 服务销售和售后服务所需的设备(硬件和软件); d) 专项技能和技术; e) 适宜的服务环境; f) 财务资源。 这些资源和服务环境应与服务商的经营规模相适应,并进行有效管理。 5.1.3 应建立与服务项目相适应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应建立与服务环 境相适应的符合消防、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的环境安全管理体系。 5.1.4 对于出厂汽车产品,汽车服务商应随汽车产品提供如下材料: a) 汽车产品合格证; b) 汽车产品使用说明书或技术说明书; c) 产品备用、备件清单。 5.2 售后服务流程与质量要求 5.2.1 售后服务流程要求 应建立完整、科学、合理的售后服务流程,售后服务流程应包括: a) 服务沟通; b) 车辆交接; c) 检测诊断; d) 服务报价; e) 服务内容确认; f) 服务内容实施; g) 完工总检; h) 结算交车。 5.2.2 售后服务质量要求 售后服务质量管理应包括以下方面: a) 售后服务商应将服务方案事先告知顾客,并告知维修配件的相关信息及相应的价格,供顾客 选择; b) 用于维修服务的汽车零件,应是经过检验符合质量标准的合格品;经过修复用于维修服务的汽 车零件,应当向顾客说明瑕疵,在装用之前得到顾客确认,并保证产品的技术安全性能,涉及排 放、能耗和安全性的汽车修复零件,应确保符合该零件的质量标准和适用的安全技术法规; c) 售后服务商应明确并公示汽车零件的索赔规定,索赔规定应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和供应商的规 定,当二者不一致时,应按有利于顾客的规定执行; d) 售后服务商提供保险索赔服务时,应确保与顾客和保险公司的三方沟通; e) 对汽车维修服务产生的废弃物、水污染排放要求,执行GB 26877的规定。 5.3 售后服务交付要求 5.3.1 售后服务商应确保售后服务竣工后交付前的适当管理,包括: a) 竣工检验; b) 必要的保洁和包装(如汽车冲洗和零件包装); c) 调整复位; d) 更换下的零部件告知; e) 关闭车窗,锁紧车门,停放在规定的车位。 5.3.2 内部交接人员实行交付前验证,包括修理工单和服务的验证: a) 按规定完成的服务项目; b) 检验记录完整性; c) 必要的签名和日期; d) 产品的洁净度; e) 更换下的零部件。 5.3.3 受理人员按规定的时机和方式向顾客交付产品。交付前应履行下列职责: a) 打印结算清单,清单应分项计算修理材料和工时费; b) 解释服务项目和费用的构成; c) 引导顾客支付服务款额; d) 提交发票、结算清单、机动车二级维护竣工出厂合格证和出门通行证; e) 必要时,提供售后延伸服务。 5.3.4 安全项和重要修理项目交付时,售后服务商应向顾客进行性能演示。 5.4 维修救援服务 5.4.1 售后服务商提供24h电话和维修救援服务的,应预先公告求救电话和收费标准。 5.4.2 从事救援修理服务的工作人员应经过培训,掌握外出修理救援必需的故障判断、应急准备、车辆 牵引和交通安全知识。 5.4.3 维修救援服务的资源应满足规定要求,包括: a) 通讯工具; b) 白天和晚间值班的人员; c) 救援服务需要的车辆及其状态; d) 用于救援所需的工具和设备设施; e) 需要的备件。 5.4.4 在公路或高速公路实施救援维修服务,应遵守相关的交通安全法规,包括故障汽车在公路上牵 引时规定的警示标识、灯光信号、行驶速度和路线。 6 顾客跟踪和投诉处理 6.1 售后服务商应建立顾客跟踪和信息反馈制度。包括: a) 建立承修汽车记录和服务技术档案管理; b) 修理后顾客电话回访和满意度测评规定; c) 顾客意见、投诉处理和反馈程序; d) 顾客意见、投诉与汽车供应商沟通程序; e) 第三方对顾客测评结果和投诉信息的反馈程序。 6.2 汽车服务技术档案应包括顾客及其承修汽车必要的数据信息,可用于随后的查询和质量跟踪。档 案包括: a) 修理合同; b) 修理工单; c) 产品检验(包括预检)和测试记录; d) 结算清单; e) 修理发票; f) 合格证(副件)。 汽车服务技术档案至少应保存10年以上。 6.3 售后服务商应设立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实行修理后的电话回访,回访的顾客意见应及时处理。回 访的原始记录应予保存,回访信息反馈汽车供应商或销售商。 6.4 顾客提出需要汽车服务商改进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