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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36854-2018 (GB/T36854-2018) | | 中文名称 | 集装箱熏蒸操作规程 | | 英文名称 | Rules for container fumigation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16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020.01 | | 字数估计 | 10,184 | | 发布日期 | 2018-09-17 | | 实施日期 | 2019-04-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6854-2018
Rules for container fumigation
ICS 65.020.01
B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集装箱熏蒸操作规程
2018-09-17发布
2019-04-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1
5 方法和步骤 2
6 水果等鲜活农产品熏蒸处理 5
7 结果评定 5
附录A(规范性附录) 不宜用溴甲烷、硫酰氟和磷化氢熏蒸的货物 6
附录B(资料性附录) 便携式集装箱整箱熏蒸系统技术要求 7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CA/TC27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厦门市格灵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江苏舒茨测控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庆林、张瑞峰、楼旭日、陈佳、陈智勇、陈默、任荔荔。
集装箱熏蒸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集装箱装载的进出境动植物产品、木质包装及铺垫材料、水果等鲜活货物和空集装箱
的熏蒸处理操作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境动植物产品、木质包装及铺垫材料、水果等鲜活货物和空集装箱的熏蒸处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34 溴甲烷原药
GB/T 5452 56%磷化铝片剂
GB/T 20478 植物检疫术语
SN/T 3401 进出境植物检疫熏蒸处理后熏蒸剂残留浓度检测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GB/T 2047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熏蒸剂 fumigant
在所要求的温度和压力下能产生对有害生物致死的气体浓度的化学药剂。
3.2
集装箱熏蒸 containerfumigation
采用集装箱作为密闭空间,在一定的温度下投入一定剂量的熏蒸剂,密闭一定时间,从而杀灭集装
箱内货物或空集装箱内的有害生物。
4 基本要求
4.1 场地
待熏蒸的集装箱应单层平放在平整场地,熏蒸密闭期间不能挪动。熏蒸的集装箱与生活或工作区
的距离应摆放在上风口不少于50m或下风口不少于200m,集装箱箱间距0.5m以上。
4.2 温度
集装箱熏蒸应在熏蒸密闭空间内的温度高于5℃的情况下实施。溴甲烷熏蒸应采用药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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