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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37596-2019 (GB/T37596-2019) | 中文名称 | 航空航天用镁合金锻件 | 英文名称 | Magnesium alloy forgings for aerospace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H61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50.10 | 字数估计 | 10,112 | 发布日期 | 2019-06-04 | 实施日期 | 2020-05-01 | 起草单位 | 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山西银光华盛镁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通大学、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海军驻沈阳地区航空军事代表室 | 归口单位 |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 | 提出机构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7596-2019: 航空航天用镁合金锻件
GB/T 37596-2019 英文名称: Magnesium alloy forgings for aerospace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航空航天用镁合金锻件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与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航空航天用镁合金模锻件和自由锻件(以下简称锻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31.1 金属材料 布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 4297 变形镁合金低倍组织检验方法
GB/T 5153 变形镁及镁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
GB/T 6519 变形铝、镁合金产品超声波检验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3748(所有部分) 镁及镁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16865 变形铝、镁及其合金加工制品拉伸试验用试样及方法
GB/T 32792 镁合金加工产品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3 要求
3.1 产品分类
3.1.1 牌号、状态、规格、类别及代号
锻件的牌号、状态、规格及类别应符合表1的规定,锻件代号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需要其他牌号或状态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3.1.2 标记及示例
产品标记按产品名称、本标准编号、牌号、状态、代号(尺寸)、类别的顺序表示,标记示例如下:
3.2 化学成分
锻件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5153的规定。
3.3 尺寸偏差
锻件的尺寸偏差应符合双方签订图纸或订货单(或合同)要求。
3.4 室温拉伸力学性能
锻件室温拉伸力学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
3.5 布氏硬度
锻件的布氏硬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3.6 低倍组织
3.6.1 锻件的低倍组织不准许有疏松、裂纹、非金属夹杂和熔剂夹渣等缺陷。
3.6.2 锻件的流线方向应符合图样上标明的要求。当图样未标明时,流线方向应沿最大外形尺寸方向分布,不准许有明显的切断。模锻件不准许有穿流和严重涡流。
3.6.3 低倍组织中氧化膜缺陷应符合表3的规定。
3.6.4 AZ40M、AZ41M、AZ61M、AZ80M、ME20M合金的锰化合物偏析应符合表4的规定。
a 受检面积是指同一锻件所有受检面积之和。受检面积若达不到规定面积,也按规定面积计算。若超过规定面积则缺陷点数按比例计算,每点缺陷长度要求不变。
3.6.5 ZK61M、VW83M合金的金属化合物偏析应符合表5的规定。
a 受检面积是指同一锻件所有受检面积之和。受检面积若达不到规定面积,也按规定面积计算。若超过规定面积则缺陷点数按比例计算,每点缺陷长度要求不变。
3.7 断口组织
3.7.1 锻件的断口上的氧化膜应符合表3的规定。
3.7.2 锻件的断口组织不准许有熔剂夹渣和超过表4、表5中规定的化合物偏析缺陷。
3.8 超声波探伤
锻件有超声波检测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3.9 外观质量
3.9.1 锻件表面应光滑、洁净。成品锻件表面应进行氧化处理。其氧化层应完好,不露基体金属,不脱落。氧化后需进行涂油防护。
3.9.2 锻件待加工表面上的裂纹、折叠应清除。起皮、气泡、碰伤、压入物及其他缺陷允许检验清理,确定其深度。清除或不清除缺陷的部位应保证锻件有二分之一的名义加工余量。
3.9.3 模锻件的非加工表面不准许折叠、起皮、碰伤、粗糙瘢痕等缺陷,但允许供方对存在的缺陷进行清除处理,清除部位应圆滑过渡,清除缺陷的部位应保证模锻件的单面极限尺寸。
4 试验方法
4.1 化学成分
4.1.1 锻件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按GB/T 13748规定的方法进行。
4.1.2 分析数值的判定采用修约比较法,数值修约规则按GB/T 8170的有关规定进行,修约数位应与
GB/T 5153规定的极限数位一致。
4.2 尺寸偏差
4.2.1 自由锻件的外形尺寸用卡钳、钢板尺、卷尺或采用相应精度的量具测量。
4.2.2 模锻件的尺寸及偏差用划线法、专用样板量具或采用相应精度的量具测量。
4.3 力学性能
室温拉伸试验按GB/T 16865规定的方法进行。
4.4 布氏硬度
布氏硬度试验按GB/T 231.1规定的方法进行。
4.5 低倍组织
低倍组织按GB/T 4297规定的方法进行。
4.6 断口组织
断口组织按GB/T 4297规定的方法进行。
4.7 超声波探伤
超声波探伤按GB/T 6519规定的方法进行。
4.8 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用目视检查。对缺陷深度不能确定时,可用打磨法测量。
5 检验规则
5.1 检查和验收
5.1.1 产品应由供方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
明书。
5.1.2 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与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属于表面质量及尺寸偏差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属于其他性能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如需仲裁,可委托供需双方认可的单位进行,并在需方共同取样。
5.2 组批
5.2.1 产品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熔次、状态、规格及类别的产品组成,批重不限。
5.2.2 锻件体积较大,同一熔次产品无法组批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组批方式,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5.3 检验项目
5.3.1 每批锻件均应进行化学成分、尺寸偏差、力学性能、布氏硬度、低倍组织、断口组织、外观质量检验。
5.3.2 对锻件有超声波探伤要求的产品,由供需双方协商检验规则。
5.4 取样
检验项目的取样应符合表6的规定。
5.5 检验结果的判定
5.5.1 任一试样化学成分不合格时,判该批(或该熔次)不合格。
5.5.2 任一锻件尺寸偏差不合格时,判该件不合格。
5.5.3 任一试样室温拉伸力学性能不合格时,允许在试样的相邻部位或另一锻件上切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复验,重复试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该批(炉)产品合格。若重复试验结果中仍有试样性能不合格,则判该批(炉)产品不合格。经供需双方商定允许供方逐件检验时,合格者交货。
5.5.4 任一布氏硬度试样不合格时,允许在试样的相邻部位或另一锻件上切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复验,重复试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该批(炉)产品合格。若重复试验结果中仍有试样性能不合格,则判该批(炉)产品不合格。经供需双方商定允许供方逐件检验时,合格者交货。
5.5.5 任一试样低倍组织不合格时,按如下判定:
a) 因疏松、裂纹、非金属夹杂、熔剂夹渣、氧化膜及金属化合物偏析不合格时,判该批报废。
b) 因低倍组织流线与标样存在差异或存在涡流和穿流不合格时,允许供方在同批次中另取双倍
数量的试样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则该批锻件合格,复验仍有一个试样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不
合格。
5.5.6 任一试样断口组织不合格时,判该批(或该熔次)不合格。
5.5.7 任一锻件超声波探伤不合格时,判该件不合格。
5.5.8 任一锻件外观质量不合格时,判该件不合格。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
6.1 标志
6.1.1 产品标志
每个验收合格的锻件在规定的位置应打上如下印记:
a) 供方技术监督部门的检印;
b) 合金牌号;
c) 供应状态;
d) 锻件代号;
e) 熔次号;
f) 批号。
6.1.2 包装箱标志
锻件的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32792的规定。
6.2 包装、运输和贮存
锻件的包装、运输和贮存应符合GB/T 32792的规定。
6.3 质量证明书
每批锻件应开具产品质量证明书,其上应注明:
a) 供方名称;
b) 产品名称;
c) 合金牌号;
d) 供应状态;
e) 规格;
f) 类别;
g) 熔次号;
h) 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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