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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38828-2020 (GB/T38828-2020) | | 中文名称 | IPTV媒体交付系统技术要求 场景和需求 | | 英文名称 |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IPTV media delivery system--Use cases and requirement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M32 | | 国际标准分类 | 33.160.60 | | 字数估计 | 10,123 | | 发布日期 | 2020-06-02 | | 实施日期 | 2020-12-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8828-2020: IPTV媒体交付系统技术要求 场景和需求
GB/T 38828-2020 英文名称: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IPTV media delivery system--Use cases and requirements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IPTV媒体交付系统的应用场景和需求,主要包括媒体交付系统的层次结构、媒体交
付系统应用场景描述和对媒体交付系统的需求。
本标准适用于IPTV媒体交付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术语和定义、缩略语
3.1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1
时移电视
对实时播放的广播电视内容频道进行短暂的暂停、倒退和快进操作。
3.1.2
电子节目单
按不同的分类规则组合在一起的数字电视节目列表,通过电子的方式提供给用户使用。
注:用户通过遥控器就可以进行查看,也可以从电子节目单中直接切换到正在播放的节目中去。
3.1.3
推送
根据业务提供者的要求将媒体内容打包并投递到系统中间节点或多终端用户的业务或操作。
3.1.4
业务提供者
向消费者和其他客户端按照价目表或合同提供电信业务的运营者。
注:业务提供者可以运营网络也可以不运营网络,可以是也可以不是另一个业务提供者的客户。
3.1.5
交付
向端用户发送内容。
3.1.6
分发
为后续的交付将内容发送到合适的中间位置。
3.2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ARQ:自动重传请求
EPG:电子节目单
FCC:快速频道切换服务
FEC:前向纠错
IP:互联网协议
IPTV:互联网协议电视
QoE:体验质量
QoS:服务质量
4 IPTV媒体交付系统的层次结构
IPTV媒体交付系统是IPTV业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完成将IPTV业务/应用提供者、内
容拥有者所提供的媒体内容按用户的需求或业务/应用提供者、媒体内容拥有者的需求向终端用户或相关设备分发或交付,以提高媒体交付的速度和质量。
其中:
a) 内容管理:完成内容处理、控制和管理等功能;
b) 内容分发和交付:完成内容的发布、查找、存储和传输等功能;
c) 智能网络服务:完成组播、安全、认证和服务质量保证等功能;
d) 边缘网络:完成硬件缓存或软件缓存,以及向用户交付媒体信息等功能。
5 IPTV媒体交付系统应用场景
5.1 IPTV媒体分发交付应用场景
5.1.1 EPG浏览、媒体内容下载、音视频点播等静态内容交付服务应用场景
IPTV业务提供者在提供业务时,为方便终端用户使用,通常提供EPG浏览服务供终端用户在选
择IPTV节目内容前参考使用。音视频点播服务是深受终端用户喜爱的IPTV业务之一,拥有地理分
布广、数量大的终端用户群体,同时一些终端用户根据各自的喜好,希望将部分媒体内容下载到终端用
户的客户端供自己在方便的时候使用。上述的部分IPTV业务若仅通过一个IPTV内容源来提供服务
势必会对承载网络及IPTV内容源端造成巨大的压力。在该应用场景中,IPTV媒体交付系统通过将
源服务中的静态内容(全部或部分)事先分发到部署在接近用户接入端的边缘服务中,在用户请求相应
内容时,IPTV媒体交付系统中的内容路由系统根据相应的策略将请求用户重定向到相应的边缘服务
器上,由该边缘服务器向用户提供其所请求的内容以减小骨干网络的压力和内容在网络上的传输时延,
提高用户的体验质量,在用户请求的内容未存储或缓存在边缘服务器中时,由边缘服务器向其上级或源
服务器请求相应内容后再向用户提供服务。
该应用场景适用于图片、文字、动画、音视频等的EPG内容浏览,以及电影、电视、音乐、歌曲等音视频内容的浏览、下载和点播服务。
5.1.2 音视频直播服务应用场景
以直播方式向终端用户提供音视频节目是最接近于用户习惯和喜爱的广播和电视的提供方式,是
IPTV业务提供的重要应用之一。在基于IP的网络上采用直播方式提供服务时,在内容量大(如视频
节目内容)、接收的用户数量众多、分布分散时会对IP骨干网络造成巨大的流量,给IP骨干传输带来巨
大的压力。在该应用场景中,IPTV媒体交付系统将直播源的直播内容先通过单播或组播的方式分发到
边缘服务器,再由边缘服务器向请求直播内容的用户组播相应的直播内容以减少网络和直播源的流量
和访问压力,提高用户的服务体验质量。
该应用场景适用但不限于电影或音乐播放、实况播放和广告投递、实况文本内容分发等服务。
5.1.3 虚拟专用IPTV媒体交付系统服务应用场景
一些IPTV内容提供者或者企业根据其业务特点和发展的需要,通常需要采用IPTV媒体交付系
统,实现在特定地理范围内的内容分发。同时希望所使用的IPTV媒体交付系统可以由其自身管理和
控制,就像是自建的IPTV媒体交付系统一样,但不希望自身投入资源组建仅一段时期使用的IPTV媒
体交付系统。在该应用场景中,IPTV媒体交付系统所有者可以在自身的具有足够资源的IPTV媒体
交付系统中根据客户的实际需要划分出若干个独立的虚拟IPTV媒体交付系统提供给客户服务,满足
客户对自身管理和使用IPTV媒体交付系统的需要。
5.1.4 跨不同网络内容分发服务应用场景
一些IPTV内容提供者将其内容源仅与某一类网络(固定网络或移动网络)连接,但希望其所提供
的内容向不同种类的网络的用户提供服务。在该应用场景中,IPTV媒体交付系统通过将其IPTV媒
体交付系统基础设施构建在跨多种类型的网络之上的方式向内容提供者提供,将内容提供者的内容分
发到不同运营者网络以及不同类型的网络用户。
5.2 能力或资源服务应用场景
5.2.1 数据处理服务应用场景
随着数据处理技术以及设备的数据处理能力的不断发展,用户使用的内容通常以多种编码格式、图
片格式、文件格式存在。采用不同设施使用这些内容时,由于相应设备所具备的解码能力、显示能力等的不同,需要对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格式进行转换。当需要进行格式转换的内容数量较多,但转换频次相对较小的情况下,若由IPTV内容提供者自身进行相应的工作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购买相应的设备来
完成,使得进行相应数据处理的成本较高。若利用IPTV媒体交付系统所具有的数据处理能力为内容
拥有者或内容提供者完成上述格式转换等工作,可节省用户购买相应设备的费用。在该应用场景中,
IPTV媒体交付系统利用自身冗余的数据处理能力向用户提供相应的数据处理服务。
该应用场景包括但不限于音视频内容转码服务、图片格式转换服务、内容热度更新服务以及小文件
聚合服务等。
5.2.2 统计服务应用场景
IPTV内容提供者需要了解其各种资源的使用情况,如在某一段时间内,其所提供的内容被用户访
问的总体情况,特定内容的访问情况以及访问其内容的用户所覆盖的区域范围等统计信息等。在该应
用场景中,IPTV媒体交付系统利用在用户访问相应内容提供者所提供的内容信息时所采集到的用户
所访问的内容、访问用户的地址信息等日志信息,根据IPTV内容提供者的特定需求,经过对所采集到
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将统计分析结果报告给内容提供者以提供统计服务;同时IPTV媒体交付系统也
可以利用以往所积累的经验以及用户访问相应内容提供者所提供的内容情况分析判断对内容提供者的内容源可能带来的相应安全威胁,为内容提供者提供相应的报告信息。
该应用场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使用情况统计服务等。
5.2.3 QoE提升服务应用场景
用户体验质量的提升涉及从内容源到用户终端整个链条的各个环节,对于不同的应用方式相应的
QoE指标也不尽相同,如对于直播服务,频道的切换速度也是影响用户体验质量的指标之一,网络丢
包、网络拥塞程度的不同也是影响用户体验质量的相关因素,上述一些因素通常可在最接近用户端的环节采用相应的技术或策略来解决,从而提高用户的体验质量。在该应用场景中,IPTV媒体交付系统提供者利用其自身的技术可为内容提供者提供提高用户体验质量的相应服务。
该应用场景包括但不限于ARQ、FCC、码流自适应服务、丢包补偿服务以及FEC服务等。
6 对IPTV媒体交付系统的需求
6.1 业务提供者对媒体交付系统的需求
业务提供者对媒体交付系统的需求如下:
a) 支持分布式的媒体交付体系架构;
b) 支持采用录播直播、实况直播、点播、下载、推送、网络个人录像或直播时移等方式提供的业务
和应用以及虚拟内容交付系统服务;
c) 支持具有地域特点或个性化的信息插播或信息服务(包括紧急事件通知或播报);
d) 支持向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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