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径: 主页 > GB/T > 第639页 > GB/T 39916-2021
| 标准编号 | GB/T 39916-2021 (GB/T39916-2021) | | 中文名称 | | | 英文名称 | Guidelines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plant quarantine system in entry and exit container depot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16 | | 字数估计 | 10,169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9916-2021
进出境集装箱场站植物检疫防疫体系建立指南
Guidelines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plant quarantine system in entry and exit container depot
1 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建立进出境集装箱场站(以下简称场站)植物检疫防疫体系的指导和建议,并给出了
作业场地及基础设施、检疫处理设施设备、管理体系、有害生物监测、人员配备等环节需要考虑的相关信息。
本文件适用于我国进出境集装箱场站植物检疫防疫体系的建立,同时国内调运用途集装箱场站参
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11601-2000 集装箱进出港站检查交接要求
GB/T 16561-1996 集装箱设备交接单
GB/T 27618-2011 植物有害生物调查监测指南
GB/T 31752-2015 溴甲烷检疫熏蒸库技术规范
GB/T 35551-2017 港口集装箱箱区安全作业规程
SN/T 3175-2012 有害生物监测通用要求
SN/T 3282-2012 检疫熏蒸处理基本要求
CTUCODE 集装箱装载操作指南
IICL集装箱清洗一般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集装箱场站
物流链上用以集装箱交换的场所。
注:包括集装箱堆场和集装箱货运站等。
3.2
有害生物
任何对植物或植物产品有害的植物、动物或病原体的种、株(品)系,或生物型。
3.3
检疫性有害生物
对受其威胁的地区具有潜在经济重要性,但尚未在该地区发生,或虽已发生但分布不广且进行官方
防治的有害生物。
3.4
IICL验箱师
通过国际集装箱出租者协会(IICL)国际验箱师考试,取得相关进出场站集装箱合格判定资格的专
业技术人员。
注:IICL每年在其网站公布取得该资格的人员名单以及其所工作的雇主单位名录。
3.5
禁止进境物
动植物检疫法规定的国家禁止进境的物品。
注:包括动植物病原体(包括菌种、毒种等)、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动物尸体、土壤。
4 体系构成
为有效防控外来有害生物和活的检疫性有害生物随集装箱传播,场站宜建立进出境集装箱场站植
物检疫防疫体系,包括作业场地及基础设施、检疫处理设施设备、管理体系、有害生物监测防控体系运行、人员配备等。
5 作业场地及基础设施
5.1 作业场地及功能划分
场站宜具备与其业务量相当的面积,以满足进出境集装箱存放和装卸货物的需要,并能符合植物检
疫防疫的要求。根据需要进行分区管理,可划分为集装箱待检区、集装箱装卸区、集装箱清洗区、不合格集装箱处理区、检毕集装箱存放区、危化品专区、办公区等区域。
5.2 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场站地面硬化,排水系统的设计符合植物检疫防疫的要求。
b) 查验场地建有能满足现场作业的查验平台,可同时停靠2辆以上的集装箱卡车,并能进行叉车
掏箱作业。
c) 查验场地配置集装箱起落装卸设备和专用电源。
d) 查验场地具有辅助查验的配套设施。配置必要的植物检疫工具和器材,如刀具、放大镜、毛笔、
手电筒、照相机等。
e) 集装箱装卸、处理区配套防疫设施,防止二次污染或有害生物逃逸。
f) 集装箱装卸、查验、处理、储存等关键区域安装视频监控设施,满足海关监管相关网络系统
要求。
g) 配置能满足海关需要的信息化设施,能提供有关集装箱入/出场站物流信息和装卸动态。
6 检疫处理设施设备
6.1 清洁设备
场站宜具备基本的集装箱清洁设备,以满足对集装箱内部进行清扫、真空吸尘、水洗、蒸汽清洁等各
种清除植物检疫污染物的需要;并具备具有污水收集、过滤、处理等功能的设施。
6.2 检疫处理设施
场站所在地海关辖区内具有经海关认可的、具有资质的检疫处理单位是非常有必要的,同时检疫处
理设施配备需考虑以下内容。
---场站所在地海关辖区内具有经海关认可的除害处理设施。其中,熏蒸库宜符合GB/T 31752-
2015第5章和SN/T 3282-2012中4.4、4.5的相关规定;或配套建设焚烧炉等无害化处理设
备、喷药设备等,其处理能力能满足集装箱日常周转的需要。
---场站根据进口货物种类和易被货物及运输工具携带的高风险有害生物种类,配备有效的杀虫
剂及喷雾器械,并具有远离生活、办公区域的检疫处理药械存放库房,以确保存放安全。
7 管理体系
7.1 场站管理体系
场站管理体系包括查验场地及各作业区集装箱堆存与安全作业制度、集装箱安全装载操作规程、场
站安全保障制度等,并符合以下内容。
---建立符合GB/T 35551-2017中第5章规定的集装箱堆存与安全作业制度。
---建立符合CTUCODE中第9章规定的集装箱安全装载操作规程。
---建立场站安全保障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电源开关功能正常,电源线路没有老化,不违规擅拉电源线路。
● 配备灭火设备,并保证灭火设备运行处于24h正常状态。消防设施部位不堆放货物、杂
物,以防影响消防设备的使用。
● 进行港区内安全行车宣传,督促驾驶员安全行车。
● 落实岗位职责,自觉按警卫工作要求严格执行进出制度。
● 妥善处理各种突发情况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7.2 集装箱查验管理体系
集装箱查验管理体系包括集装箱检查制度、清洗制度、防止有害生物逃逸扩散等制度,并符合以下
内容。
---建立集装箱检查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建立符合CTUCODE中8.2.2、8.2.3、8.2.4规定的清洁和外观检查要求,确保集装箱内外
完全清洁,无土壤(泥土)、动植物及其残留物、动物尸体、有害生物;
● 综合型堆场,宜至少配备一名IICL验箱师。
---建立集装箱清洗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集装箱进入场站,经IICL验箱师检验,如果需要继续清洗的,按程序清洁后入垛堆放;
● 制定符合IICL集装箱清洗一般指南中第3章、第4章、第5章规定的具体清洗程序和清洁
标准;
● 集装箱潜在不同检疫风险的清洁技术原则参见附录A。
7.3 集装箱溯源管理体系
集装箱溯源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建立符合GB/T 11601-2000中6.1、6.2要求的集装箱交收制度。
---集装箱交接签收文件或集装箱设备交接单的使用宜按GB/T 16561-1996中第6章、第7章
的要求执行。
---发现植物疫情后,要核查记录,追溯疫情发生根源,采取纠正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海关。
7.4 集装箱重大疫情报告及应急处置体系
集装箱重大疫情报告及应急处置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发现活体检疫性有害生物,及时做好现场隔离工作,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海关。
---场站工作人员配合海关工作人员对有疫情或疑似疫情情况的集装箱进行采样送检。
---在实验室出具结果之前,对该批集装箱进行封闭隔离,并停放在指定的场所,防止疫情扩散。
检测鉴定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实施除害处理。
---对清理出来的土壤、植物残留物及有害生物等相关废弃物进行集中存放,并监督销毁。
---平时加强进出境重大疫情预防、应对和应急培训工作,并实施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处理能力。
7.5 植物检疫不合格集装箱处理体系
植物检疫不合格集装箱处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检查发现集装箱内外部携带土壤、植物残留物及有害生物,判定该集装箱检疫不合格。
---现场取样并送具备相关资质的实验室检测鉴定,检测鉴定发现活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实施除
害处理后需对处理效果进行评价。达到除害处理要求的判定为检疫处理合格;未达到要求的,
继续实施除害处理,直至符合要求为止;无有效除害处理方法的,作禁止进出境处理。
7.6 外来有害生物和活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防控体系
场站监测防控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配置必要的广谱及专性诱捕设备,配合当地海关开展疫情监测。
---在办公区域设立专用的植物检疫防疫药剂、药械存放场所。
---设立植物检疫防疫台账记录本,格式参见附录B。
---按当地海关要求配置必要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