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购物车 询价
www.GB-GBT.com

[PDF] GB/T 40511-2021 - 英文版

标准搜索结果: 'GB/T 40511-2021'
标准号码内文价格美元第2步(购买)交付天数标准名称状态
GB/T 40511-2021 英文版 119 GB/T 40511-2021 [PDF]天数 <=3 农林生物质原料收储运通用技术规范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40511-2021 (GB/T40511-2021)
中文名称 农林生物质原料收储运通用技术规范
英文名称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collection, storage and transportation of raw materials of agricultural and forestry biomass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F01
国际标准分类 27.010
字数估计 6,620
发布日期 2021-08-20
实施日期 2022-03-01
起草单位 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武汉凯迪电力环保有限公司、安徽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浙江品阁木业有限公司、徐州奥科瑞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华中农业大学、武汉光谷蓝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安徽莱姆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标准化研究院、江苏海迅现代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0)
提出机构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0)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40511-2021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collection, storage and transportation of raw materials of agricultural and forestry biomass ICS 27.010 CCSF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农林生物质原料收储运通用技术规范 2021-08-20发布 2022-03-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1 5 原料收集技术要求 2 6 原料储存技术要求 2 7 原料运输技术要求 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 院、武汉凯迪电力环保有限公司、安徽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浙江品阁木业有限公司、徐州奥科瑞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华中农业大学、武汉光谷蓝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安徽莱姆 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标准化研究院、江苏海迅现代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明、黄荣、鲁曦、谢鸿微、潘珂、徐秉声、陈琼、李富民、刘星恒、陈琛、但倩誉、 曾鑫、李金亮、丁后亮、张士胜、霍家佳、盛春、吴烈银、王为、刘刚、李倩、任兰天、毛炜翔、赵兵。 农林生物质原料收储运通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林生物质原料(以下简称“原料”)收集、原料储存和原料运输的通用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生物质能源化利用中所使用原料的收集、储存和运输作业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 15562.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堆放(填埋)场 GB/T 30366 生物质术语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H/T 1270 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3036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农业剩余物 agriculturalresidues 农作物生产与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茎、秆、叶和壳等非目的物。 [来源:GB/T 30366-2013,2.2.5,有修改] 3.2 林业剩余物 forestryresidues 林业生产与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非目的物。 注:包括森林采伐剩余物、抚育剩余物和加工剩余物。 [来源:GB/T 30366-2013,2.2.6,有修改] 3.3 农业和林业生产与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可供后续能源化利用的农业剩余物和林业剩余物等。 [来源:GB/T 30366-2013,2.1.2和2.1.3,有修改] 4 总则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