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搜索结果: 'GB/T 4357-2022'
标准编号 | GB/T 4357-2022 (GB/T4357-2022) | 中文名称 | 冷拉碳素弹簧钢丝 | 英文名称 | Cold-drawn unalloyed steel wire for springs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H49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40.65 | 字数估计 | 25,299 | 发布日期 | 2022-04-15 | 实施日期 | 2022-11-01 | 起草单位 | 新余新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江阴贝卡尔特钢丝制品有限公司、天津华源时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贝卡尔特(青岛)钢丝产品有限公司、宁波名品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江苏神王集团钢缆有限公司、湖北福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鑫大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余市新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 归口单位 |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83) | 提出机构 |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4357-2022: 冷拉碳素弹簧钢丝
GB/T 4357-2022 英文名称: Cold-drawn unalloyed steel wire for springs
ICS 77.140.65
CCSH4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4357-2009
2022-04-15发布
2022-11-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制造冷拉碳素弹簧钢丝的分类和标记、订货内容、尺寸及形态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
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储存、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本文件适用于制造静载荷和动载荷应用的机械弹簧的圆形横截面的冷拉碳素弹簧钢丝(以下简称
钢丝)。异型(如方形)弹簧钢丝的标准抗拉强度可以采用与本文件等同横截面积对应规格的值。
本文件不适用于制造高疲劳强度弹簧(如阀门簧)用钢丝。
5 订货内容
根据本文件订货的合同应包含下列要求:
a) 本文件编号;
b) 钢丝公称直径;
c) 数量;
d) 分类代号(表1);
e) 表面状态(7.2);
f) 交货形式(10.1)及单件重量(如有特定要求);
g) 其他要求。
6 尺寸及形态要求
6.1 尺寸及允许偏差
6.1.1 盘卷钢丝的直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直条钢丝的直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6.1.2 直条钢丝的长度偏差应按GB/T 342-2017选择适当级别,无要求时默认为Ⅲ级。
6.2 不圆度
不圆度应不大于该直径公差之半。
6.3 钢丝的圈形
6.3.1 钢丝应有均匀规整的圈形,剪断绑扎线后不缩圈,不紊乱、不扭曲,钢丝圈可出现放大现象,但在
同一卷和同一批钢丝中放大程度应大致均匀。
6.3.2 公称直径不大于5.00mm的钢丝,圈距(p)(图1)应符合公式(1)的要求:
6.4 直条钢丝的平直度
直条钢丝的平直度应符合GB/T 342-2017的要求。
7 技术要求
7.1 材料
7.1.1 钢丝用盘条符合如下要求:
---SL、SM及SH级钢丝用盘条应符合GB/T 24242.1、GB/T 24242.2或质量相当的其他标准的规定;
---DM及DH级钢丝用盘条应符合 GB/T 24242.1、GB/T 24242.4或质量相当的其他标准的规定。
7.1.2 钢的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4的规定。钢丝成品化学成分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
的规定。需方对牌号有要求时应在合同中注明,否则由供方确定。
a 规定较宽的碳范围是为了适应不同需要和不同钢丝工艺,具体应用时碳范围应更窄。
b 经供需双方协商,锰含量可做适当调整。
7.1.3 所有D级钢丝在成品拉拔前应经过热浴索氏体化处理;S级钢丝由供方根据具体应用与性能要
求决定是否采用热浴索氏体化处理。
7.2 表面状态及要求
7.2.1 涂镀层
磷化为常用涂层,可以协商其他涂层。镀层钢丝可以采用镀锌、镀锌铝合金或镀铜,供需双方可商
定其他镀层。钢丝可以涂油或不涂油。
7.2.2 镀层质量要求
7.2.2.1 对于镀锌或镀锌铝合金的弹簧钢丝,钢丝表面的锌层重量或锌铝合金层重量应符合表5的规
定,其他镀层重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7.2.2.2 钢丝直径不大于5.00mm的镀层钢丝应进行缠绕试验,试验后镀层应不出现任何裂纹,用手
指擦拭时镀层不脱落。
7.2.2.3 供需双方可协商镀层的盐雾试验及其要求。
注:通常镀层工艺会改变钢丝性能,钢丝的韧性和疲劳强度可能下降。
7.3 表面质量
7.3.1 钢丝表面应是光滑的,不应有拉痕、撕裂、生锈、毛刺等对钢丝应用有明显不利影响的表面缺陷。
7.3.2 动载荷弹簧用钢丝(DM和DH)应进行表面检验,裂纹或其他表面缺陷在径向的深度应符合表6
规定。经双方协议,可以进行涡流探伤。
7.3.3 对动载荷弹簧用钢丝(DM和DH),横截面上不应出现全脱碳层,而部分脱碳的径向深度应不大于表6规定值。
7.4 力学性能
7.4.1 钢丝的抗拉强度及断面收缩率应符合表6的要求。
7.4.2 同一盘钢丝抗拉强度的波动范围应满足表7规定,表7不适用于镀锌及镀锌铝合金钢丝,如有要求需另外协商。
7.5 工艺性能
7.5.1 缠绕试验
需方要求时,公称直径小于3.00mm的钢丝可采用缠绕试验,不出现任何裂纹。
7.5.2 扭转试验
7.5.2.1 公称直径在0.70mm< d≤6.00mm范围的钢丝应进行扭转试验,对公称直径在6.00mm< d≤
10.00mm范围的钢丝,扭转试验由双方协商确定。钢丝按GB/T 239.1要求扭转到表6规定的次数时
应不断裂,表面应不出现扭转裂纹或分层。
7.5.2.2 试验应进行到断裂,最初断裂面应垂直钢丝轴线而表面不应撕开。在钢丝回扭时,可能发生的
第二次断裂应忽略不计。
7.5.3 弯曲试验
需方要求时,公称直径大于3.00mm的钢丝可进行弯曲试验,不应有任何裂纹痕迹。
7.5.4 卷簧试验
需方要求时,公称直径d不大于0.70mm的钢丝可进行卷簧试验,试验后试样表面应无缺陷,应不
出现撕裂或裂纹,目视节距应均匀、直径应一致。
7.6 焊接
每盘钢丝应由同一炉号的一根钢丝组成。
对于盘卷及直条定尺钢丝,在最后一次索氏体化处理前可焊接,以后的焊接都应切除。如果经协议
允许保留,应做出清晰标记。
8 试验方法
8.1 尺寸及外形
8.1.1 钢丝直径:采用外径千分尺在任意横截面上测量,取两个互相垂直方向值的算术平均值。
8.1.2 钢丝的不圆度:同一横截面上测得的最大直径与最小直径之差。
8.1.3 自由圈径:需要测量自由圈径时,将自由状态的钢丝圈放在光滑平面上用卷尺或直尺测量外径,
取两个互相垂直方向值的算术平均值。
8.1.4 圈距:将自由状态的钢丝圈悬挂稳定后,用卷尺或直尺测量相邻圈之间在水平方向的距离。对
于悬挂下垂严重无法测量圈距的细丝,将钢丝摆放在光滑水平面上,测一个整圈的一端翘高代替圈距。
8.2 镀层
8.2.1 锌铝合金镀层中铝含量的检验方法应按照GB/T 40342。
8.2.2 镀层附着力检验方法为:钢丝在直径等于自身直径的芯棒上紧密缠绕至少六圈,目视检查是否
有裂纹,用手指擦拭检查镀层是否脱落。
8.3 表面质量
8.3.1 外观表面质量采用目视检查。
8.3.2 表面缺陷深度:采用金相法在钢丝横截面上测量。对公称直径不小于2mm的钢丝可采用酸浸
检验,酸浸后不应有表面缺陷,有争议时用金相法检验。酸浸试验方法为:试验前试样可先进行消除应
力处理,然后将常温样品浸入温度为75℃、盐酸和水的体积比为1∶1的溶液中,在直径减少大约1%
后终止酸浸,目视检查有无表面缺陷。
8.4 力学性能
抗拉强度应根据实测直径计算得出。
测量计算断面收缩率所需尺寸时,测量误差不应大于±1%。
8.5 工艺性能
8.5.1 缠绕试验:钢丝在直径等于自身直径的芯棒上紧密缠绕至少四圈,然后目视检查表面。
8.5.2 弯曲试验的方法:将钢丝绕一芯棒弯180°成U形后目视检查表面。对于公称直径大于3.00mm
但不大于6.50mm的钢丝,芯棒直径为钢丝公称直径的两倍;对于公称直径大于6.5mm的钢丝,芯棒
直径为钢丝公称直径的三倍。
8.5.3 卷簧试验方法:取大约500mm长的一根试样,钢丝保持较均匀的轻微拉力进行紧密缠绕,芯棒
直径为钢丝公称直径的3倍~3.5倍,不小于1.00mm,然后拉开紧挨着的钢丝圈,拉伸程度应使得卸载
后的静态长度约为原始长度的3倍。
8.6 其他试验方法
其他试验方法应符合表8的规定。
9 检验规则
9.1 检查与验收
除供需双方有专项协议外所有试验应在供方的场所进行。
9.2 组批规则
除供需双方有协议外,钢丝应按批验收。
一个生产批为采用同一牌号、同一炉号(或同一生产批号)、同一形状、同一尺寸及同一交货状态的钢丝组成。
9.3 抽检和取样
取样部位为一件钢丝的任意一头,每件取一根样。取样比例规定应符合表8。每个生产批中取钢丝件
数的10%时,最多取10个,但对于20件或更少的批,最少取2个。
9.4 复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