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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T 44131-2024 -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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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4131-2024 英文版 275 GB/T 44131-2024 3分钟内自动发货[PDF]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碰撞后安全要求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44131-2024 (GB/T44131-2024)
中文名称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碰撞后安全要求
英文名称 Post-crash safety requirement for fuel cell electric vehicle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T09
字数估计 18,155
发布日期 2024-05-28
实施日期 2024-05-28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Post-crash safety requirement for fuel cell electric vehicle

GB/T 44131-2024 Post-crash safety requirement for fuel cell electric vehicle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碰撞后安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 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丰田汽车 (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现代汽车研发中心(中国)有限公司、东风汽车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 (天津)有限公司、同济大学、中国 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深蓝汽车科技有限公 司、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局检测车辆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 司、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强红、兰昊、王丹、许诺、刘永亮、于敏、刘桂彬、何云堂、谢潇、 史建鹏、刘毅、王青贵、朱海涛、郑天雷、侯永平、柳邵辉、韩令海、曾繁波、李普明、陈明、刘昱、 吴少华、陈金锐、张国强、杨超、梁乔丹、孟祥菊、李伟聪。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碰撞后的特殊安全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使用压缩气态氢且车载氢系统公称工作压力不超过 70 MPa的M类和 N类燃料电池电 动汽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 于本文件。 GB 11551 汽车正面碰撞的乘员保护 GB/T 15089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GB 17578   客车上部结构强度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 18385 电动汽车 动力性能 试验方法 GB/T 19596 电动汽车术语 GB 20071 汽车侧面碰撞的乘员保护 GB 20072 乘用车后碰撞燃油系统安全要求 GB/T 24548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术语 GB/T 24549-2020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 GB 26512-2021 商用车驾驶室乘员保护 GB/T 26990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车载氢系统技术条件 GB/T 31498-2021 电动汽车碰撞后安全要求 GB 38032-2020 电动客车安全要求 ISO 6487:2015 道路车辆 碰撞试验中的测量技术 装备(Road vehicles-Measurement tech﹘ niques in impact tests-Instrumentation) 3 术语和定义 GB/T 19596、GB/T 24548、GB/T 24549-2020、GB/T 26990、GB/T 15089界定的以及下列 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测量参数、单位、准确度和分辨率 试验测量参数的有关要求见表 1。 5 安全要求 5.1 通则 5.1.1 M1 类、N1 类车辆 M1类、N1类车辆按 6.2.1、6.2.2、6.2.3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正面碰撞、侧面碰撞和后面碰撞试 验,试验后应满足 5.2、5.3和 5.4的要求。 5.1.2 M2 类、M3 类、N2 类、N3 类车辆 5.1.2.1 M2类、M3类、N2类、N3类车辆的 CHSS的安装要求如下。 CHSS的主关断阀位于距车辆最前端向后420 mm的垂直平面之后,并且储氢气瓶不应位于车辆 最外部。 a) CHSS的主关断阀位于距车辆两侧车身最外端向内200 mm的垂直平面之间,并且储氢气瓶不应 位于车辆最外部。若CHSS的位置不满足此要求,按照6.2.5进行侧面冲击试验,试验后车辆应满 足5.2.1和5.2.3的要求。 b) CHSS的主关断阀位于距车辆最后端向前300 mm的垂直平面之前,并且储氢气瓶不应位于车辆 最外部。若CHSS的位置不满足此要求,按照6.2.5进行后面冲击试验,试验后车辆应满足5.2.1和 5.2.3的要求。 c) 注:最前端、最外端不含外部视野装置。 5.1.2.2 M2类、M3类、N2类、N3类车辆的 CHSS按照 6.2.4完成滑车试验后应满足 5.2.3的要求。 5.1.2.3 空载状态时可充电储能系统(REESS)的最低点距地面不超过 1 m的M2类、M3类车辆按照 GB 38032-2020中 5.5.1进行碰撞试验后,应满足 5.3、5.4.1、5.4.2的要求。 5.1.2.4 符合 GB 17578范围的M2类、M3类车辆按照 GB 38032-2020中 5.5.2进行上部结构强度试验 后,应满足 5.3、5.4.1、5.4.2的要求。 5.2 碰撞后 CHSS 安全要求 5.2.1 CHSS 的燃料泄漏限值 按照 7.1规定的测试方法,在泄漏测试时间 Δt内,所有储氢气瓶的氢气平均泄漏率的总和不应超过 118 L/min(标准状态)。 注:Δt为计算值,根据试验时充入储氢气瓶中的介质,分别按照公式(2)或公式(10)计算。 5.2.2 封闭空间或半封闭空间内浓度限值 封闭空间或半封闭空间内浓度限值应满足以下任一要求。 按照7.2规定的测试方法,碰撞后的燃料泄漏不应使封闭空间或半封闭空间内的氢气浓度超 过 4 % (体积分数) 。如果使用氦气,封闭空间或半封闭空间内的氦气浓度不应超过 3%(体积分数)。 每一个储氢气瓶的主关断阀在碰撞发生后5 s内应自动关闭,且CHSS无泄漏。- 5.2.3 储氢气瓶安装强度要求 试验后储氢气瓶的固定装置应与车身保持连接,储氢气瓶不应从固定装置中脱离,CHSS在碰撞后 不应侵入乘员舱内。 5.3 防触电保护要求 应按照表 2的规定检查车辆的燃料电池发动机、电力系统负载、REESS及充电用高压母线。 5.4.1 电解液泄漏要求 电解液泄漏应满足 GB/T 31498-2021中 4.3的要求。 5.4.2 REESS 要求 REESS应满足 GB/T 31498-2021中 4.4的要求。 5.4.3 氢系统特殊安全要求 碰撞结束后泄漏测试时间 Δt内,CHSS、燃料电池发动机不应起火、爆炸。 6 试验程序 6.1 试验前车辆准备 6.1.1 可外接充电式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按照 GB/T 18385规定的方法对 REESS进行完全充电,并在 24 h内进行试验。 6.1.2 不可外接充电式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的 REESS按正常运行状态准备试验。 6.1.3 制造商应在 CHSS上安装符合表 1要求的压力和温度测量设备并提供计量证书,试验前检测机构 可参考附录 A进行核查并按照 7.1.1进行碰撞后燃料泄漏测试准备。 6.1.4 封闭空间或半封闭空间气体浓度测试按照 7.2进行准备。 6.1.5 针对正面碰撞、侧面碰撞和后面碰撞试验,分别按照 GB 11551、GB 20071和 GB 20072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准备。 6.1.6 滑车试验按照 7.3.1、7.3.2进行准备。 6.2 碰撞试验 6.2.1 车辆正面碰撞试验形式和试验方法按照 GB 11551的相关规定进行。 6.2.2 车辆侧面碰撞试验形式和试验方法按照 GB 20071的相关规定进行。 6.2.3 车辆后面碰撞试验形式和试验方法按照 GB 20072的相关规定进行。 6.2.4 滑车试验按照 7.3的相关规定进行。 6.2.5 车辆侧面冲击和后面冲击试验按照 7.4的相关规定进行。 7 试验方法 7.1 CHSS 碰撞后燃料泄漏测试方法 7.1.1 CHSS 测试准备 在进行碰撞试验前,应向 CHSS中注入压缩氢气或氦气。如果采用氦气,在充气之前应对 CHSS进 行气体置换。目标充装压力 pt按公式(1)确定: pt = pN (273+Te)=288 (1) 式中: pt ─储氢气瓶温度稳定后的目标充装压力的数值,单位为兆帕(MPa); pN ─储氢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的数值,单位为兆帕(MPa); Te ─储氢气瓶温度稳定后环境温度的数值,单位为摄氏度(℃)。 在进行碰撞试验前,应将储氢气瓶充装至目标充装压力的 95%以上,并使压力稳定。 在碰撞前所有主关断阀应处于开启状态。 7.1.2 压力传感器位于储氢气瓶内时燃料泄漏测试(加氢气) 在碰撞发生前和碰撞后的一定时间间隔 Δt内,测量储氢气瓶中氢气的压力和温度。 7.1.3 压力传感器位于储氢气瓶内时燃料泄漏测试(加氦气) 在碰撞发生前和碰撞后的一定时间间隔 Δt内,测量储氢气瓶中氦气的压力和温度。 7.1.4 压力传感器位于储氢气瓶外时燃料泄漏测试 7.1.4.1 碰撞试验后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如果储氢气瓶的主关断阀在碰撞发生后未关闭,应按照7.1.2计算充氢气或按照7.1.3计算充氦气 试验时的燃料泄漏率; a) 如果储氢气瓶的主关断阀在碰撞发生后5 s内关闭,储氢气瓶无泄漏,该储氢气瓶的燃料 泄漏率 可视为0 L/min(标准状态); b) 如果储氢气瓶的主关断阀在碰撞发生后5 s内关闭,储氢气瓶有泄漏,应打开储氢气瓶主关断阀 (若压力传感器数值明显下降,需先封堵外部管路再打开储氢气瓶主关断阀),按照7.1.2计算 充氢气或按照7.1.3计算充氦气试验时的燃料泄漏率。 c) 7.1.4.2 每个储氢气瓶的泄漏率之和为 CHSS的燃料泄漏率。 7.2 碰撞后封闭空间或半封闭空间气体浓度测试 7.2.1 在碰撞前,应将乘员舱、行李舱、货舱和有可能形成气体聚集的其他封闭空间或半封闭空间的车 窗、舱门或舱盖关闭,气体浓度传感器应位于封闭空间或半封闭空间内,具体位置如下: 距驾驶员座位上方的车顶或乘员舱顶部的中心附近下方250 mm以内(尽量靠近车顶);a) 距乘员舱后座(或紧贴后座)前方的地板上方250 mm以内(尽量靠近地板);b) 距不受碰撞冲击直接影响的车辆行李舱和货舱的顶部下方100 mm以内(尽量靠近顶部);c) 对于有多个行李舱和货舱的客车和货车,每个舱均应安装气体浓度传感器;d) 有可能形成气体聚集的其他封闭空间或半封闭空间的传感器具体布置位置由检测机构与制造商 共同确定。 e) 7.2.2 气体浓度传感器应安装牢固,并对传感器进行保护,防止其在碰撞试验中受到碎片、气囊排出气 体和抛射物的损害。 7.2.3 气体浓度传感器的满量程测定值应至少大于浓度限值 25%,气体浓度传感器总测量误差在浓度限 值处应小于±5%,传感器的 T90响应时间应小于 15 s。 注:T90是传感器示值从 0变到环境中所测气体浓度真实值的 90%时所消耗的时间。 7.2.4 碰撞后开始采集数据,采样频率应不小于 5 Hz,持续测量时间 Δt。 7.3 滑车试验 7.3.1 试验前,向储氢气瓶中充入相当于额定压力下氢气质量的氮气,也可采用储氢气瓶质量加等效于 额定压力氢气质量的试验载荷替代。 7.3.2 试验时,根据安装了 CHSS的整个车身或部分车身(以下简称“被试件”)的尺寸结构及原车的 实际安装方式,将被试件固定在试验平台上,安装方法不应使 CHSS固定加强。 7.3.3 试验按照如下方法完成: 滑车的加速度按照ISO 6487:2015中CFC 60频率等级特性进行测量;a) 滑车加速度曲线应在图2所示曲线范围内,图中各点字母对应数值见表3和表4,正负方向上均需 进行试验。 b) 7.4 冲击试验 7.4.1 主关断阀距地面高度不大于 800 mm 的车辆 7.4.1.1 CHSS应按照 7.1.1充装氢气或氦气。 7.4.1.2 在车辆上 CHSS所在安装位置对 CHSS进行测试,将 CHSS安装在完整的车辆或车架上,包括 附件、支架和保护结构(如适用)。 7.4.1.3 碰撞器应符合 GB 20071的要求。 7.4.1.4 碰撞时碰撞器的速度应为(50±1)km/h。如果试验在更高的速度下进行,并且 CHSS符合 5.2.1和 5.2.3的要求,可认为试验满足要求。 7.4.1.5 进行侧面冲击和后面冲击试验时分别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侧面冲击时,碰撞方向应与车辆纵向中心平面垂直,碰撞器撞击试验车辆上CHSS所在安装位 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