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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45924-2025 (GB/T45924-2025) | | 中文名称 | 薄型中空玻璃 | | 英文名称 | Thin triple glazing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Q33 | | 国际标准分类 | 81.040.30 | | 字数估计 | 15,129 | | 发布日期 | 2025-06-30 | | 实施日期 | 2026-01-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45924-2025: 薄型中空玻璃
ICS 81.040.30
CCSQ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薄 型 中 空 玻 璃
2025-06-30发布
2026-01-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材料 1
5 要求 2
5.1 通用要求 2
5.2 尺寸及其偏差 2
5.3 传热系数 2
5.4 惰性气体泄漏率 2
5.5 分隔材料抗冲击性能 2
6 试验方法 2
6.1 通用要求 2
6.2 尺寸及其偏差 3
6.3 传热系数 3
6.4 惰性气体泄漏率 3
6.5 分隔材料抗冲击性能 3
7 检验规则 4
7.1 检验分类 4
7.2 组批与抽样 5
7.3 判定规则 5
8 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6
8.1 包装 6
8.2 标志 6
8.3 运输 7
8.4 贮存 7
附录A(资料性) 薄型中空玻璃构造特点及配置示例 8
附录B(规范性) 中空玻璃惰性气体泄漏率试验方法 9
B.1 试样 9
B.2 试验设备 9
B.3 试验程序 10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建筑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5)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港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工
业大学、秦皇岛玻璃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宁波祢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海控特种玻璃技术有
限公司、中国耀华玻璃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温声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友友利鸿玻璃有限公司、
中绿建江苏新材料有限公司、祢若(江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秦皇岛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许威、王赓、李欢欢、杨学东、郭文仁、刘东阳、张西涛、张雨琪、胡克银、曹贞虎、
胡珊珊、邓小辉、董洪林、蔡根、孙诗兵、刘成雄、刘亚茹、唐中岩、王培锴、杜刚强、王川、李静彤、寇飞、
包霁、崔新雨、陈智斌、赖博渊、文京、黄欣怡、赵勇、陈福、贾立丹、胡颢铧、宫建、凃昊、王健宇、李明、
吴鹏。
薄 型 中 空 玻 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薄型中空玻璃的材料、要求,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描述了相应的试验
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建筑门窗用薄型中空玻璃的设计、生产和交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2680 建筑玻璃 可见光透射比、太阳光直接透射比、太阳能总透射比、紫外线透射比及有
关窗玻璃参数的测定
GB/T 9158-2015 建筑门窗力学性能检测方法
GB/T 11944 中空玻璃
GB/T 29739 门窗反复启闭耐久性试验方法
GB/T 38214-2019 中空玻璃惰性气体含量测试方法
JGJ/T 151 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GB/T 1194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分隔材料 separator
多腔中空玻璃内起分隔气体腔作用且厚度不大于3mm的无机玻璃、聚碳酸酯、有机玻璃、聚酯薄
膜等板状或膜材料。
3.2
限定了总厚度、最大面积、分隔材料厚度及传热系数的两腔充气中空玻璃。
3.3
位于分隔材料上,用于平衡中空玻璃相邻腔体间气压的通孔。
4 材料
薄型中空玻璃用玻璃及其他透明(光)材料、分隔材料、边部密封材料、间隔材料和干燥剂均应满足
GB/T 11944中材料的要求。
5 要求
5.1 通用要求
薄型中空玻璃的外观质量、露点、耐紫外线辐照性能、水汽密封耐久性能、气体密封耐久性能、惰性
气体初始含量、颜色一致性和光学性能(可见光透射比、可见光反射比、太阳光直接透射比、太阳光直接
反射比、太阳红外热能总透射比、太阳能总透射比、遮阳系数)应符合GB/T 11944的有关规定。
5.2 尺寸及其偏差
5.2.1 薄型中空玻璃总厚度应不大于23mm,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11944的规定。
5.2.2 长度及宽度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11944的规定。面积应不大于1.5m2,如有特殊要求,由供需
双方商定。
5.2.3 分隔材料厚度应不大于3mm,厚度允许偏差应满足相应材料的标准或技术文件要求。
5.2.4 对角线差、允许叠差、内道密封胶宽度、外道密封胶深度及间隔条位置偏差均应符合GB/T 11944
的规定。
5.3 传热系数
应不大于1.0W/(m2·K)。
注:满足要求的薄型中空玻璃配置示例见附录A。
5.4 惰性气体泄漏率
惰性气体泄漏率平均值Li,av应不大于1.0%a-1,单个试样的惰性气体泄漏率Li应不大于1.20%a-1。
5.5 分隔材料抗冲击性能
5.5.1 大力关闭
当薄型中空玻璃作为平开窗开启扇玻璃或平开门玻璃使用时,应进行大力关闭试验。试验后薄型
中空玻璃不应破损,分隔材料不应出现裂纹、破碎或明显扭曲。
5.5.2 反复启闭
当薄型中空玻璃作为平开窗开启扇玻璃或平开门玻璃使用时,应进行反复启闭试验。试验后薄型
中空玻璃不应破损,分隔材料不应出现裂纹、破碎或明显扭曲。
6 试验方法
6.1 通用要求
外观质量、露点、耐紫外线辐照性能、水汽密封耐久性能、气体密封耐久性能、颜色一致性和光学性
能(可见光透射比、可见光反射比、太阳光直接透射比、太阳光直接反射比、太阳红外热能总透射比、太阳
能总透射比、遮阳系数)应按GB/T 11944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惰性气体初始含量按GB/T 38214-
2019中第5章顺磁性氧分析法进行试验。
当分隔材料有气压平衡孔时,露点、耐紫外线辐照性能、水汽密封耐久性能、惰性气体初始含量、气
体密封耐久性能按单腔中空玻璃检验。当分隔材料无气压平衡孔时,按多腔中空玻璃检验。
6.2 尺寸及其偏差
按GB/T 11944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当进行分隔材料厚度检验时,必要时可拆片测试。
6.3 传热系数
6.3.1 试样
制品或与制品相同材料、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作的尺寸为510mm×360mm的平型中空玻璃样
品,数量为1块。
6.3.2 试验程序
6.3.2.1 按GB/T 38214-2019中第4章气相色谱分析法检验气体成分。
6.3.2.2 当惰性气体为单成分时,按GB/T 38214-2019中第5章顺磁性氧分析法检验气体含量;当惰
性气体为混合成分时,按GB/T 38214-2019中第4章气相色谱分析法检验气体含量。当气体含量有
明示标称值且测量值与标称值的差值的绝对值不大于5%时,采用标称值;当气体含量没有明示标称值
或测量值与标称值的差值的绝对值大于5%时,采用测试值。
6.3.2.3 按GB/T 2680规定的方法测试镀膜玻璃辐射率。
6.3.2.4 根据玻璃结构,按照JGJ/T 151的相应规定计算传热系数。
6.4 惰性气体泄漏率
按附录B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6.5 分隔材料抗冲击性能
6.5.1 大力关闭
6.5.1.1 试样
整樘薄型中空玻璃窗扇或门扇制品试样3个。
6.5.1.2 检测设备
符合GB/T 9158-2015中6.7.1.3规定的检测设备。
6.5.1.3 试验程序
按照GB/T 9158-2015中6.7.1.4进行试验,试验后观察并记录薄型中空玻璃试样及其分隔材料
状态。
6.5.2 反复启闭
6.5.2.1 试样
整樘薄型中空玻璃窗扇或门扇制品试样3个。
6.5.2.2 试验程序
试验程序按GB/T 29739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次数1万次或由供需双方商定。试验后观察并记
录薄型中空玻璃试样及其分隔材料状态。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7.1.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产品外观质量、露点和尺寸及其偏差,见表1。若要求增加其他检验项目由供需
双方商定。
7.1.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第5章的全部项目,见表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生产过程中,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b) 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
c)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表1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 要求 试验方法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外观质量 5.1 6.1 √ √
露点 5.1 6.1 √ √
耐紫外线辐照性能 5.1 6.1 - √
水汽密封耐久性能 5.1 6.1 - √
气体密封耐久性能 5.1 6.1 - √
惰性气体初始含量 5.1 6.1 - √
颜色一致性 5.1 6.1 - √
光学性能
可见光透射比 5.1 6.1 - √
可见光反射比 5.1 6.1 - √
太阳光直接透射比a 5.1 6.1 - √
太阳光直接反射比a 5.1 6.1 - √
太阳红外热能总透射比a 5.1 6.1 - √
太阳能总透射比a 5.1 6.1 - √
遮阳系数a 5.1 6.1 - √
尺寸及其偏差 5.2 6.2 √ √
传热系数 5.3 6.3 - √
惰性气体泄漏率 5.4 6.4 - √
分隔材料抗
冲击性能
大力关闭 5.5.1 6.5.1 - √
反复启闭 5.5.2 6.5.2 - √
注:“√”指进行该试验,“-”指无需进行该试验。
a 供需双方有要求时。
7.2 组批与抽样
7.2.1 组批
采用相同材料、在同一工艺条件下生产的中空玻璃为一批,超过500块,每500块为一批。
7.2.2 抽样
产品的尺寸及其偏差、外观质量按表2从交货批中随机抽样进行检验。
表2 抽样和判定表
单位为块
批量范围 样本数 接收数 拒收数
2~15 2 0 1
16~50 8 1 2
51~90 13 2 3
91~150 20 3 4
151~280 32 5 6
281~500 50 7 8
在交货批中随机抽取要求数量的制品进行露点检验。
对于其他检验项目,若用制品检验时,根据检验项目所要求的数量从该批产品中随机抽取。若用试
样进行检验时,应采用相同材料、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作的试样。当检验项目为非破坏性试验时可继续
进行其他项目的检验。
7.3 判定规则
7.3.1 外观质量、尺寸及其偏差
若不合格品数小于表2中规定的拒收数,则该批产品出厂检验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7.3.2 露点
5块试样均满足要求时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7.3.3 耐紫外线辐照性能
当分隔材料有气压平衡孔时,2块试样均满足要求时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当分隔材料无气压平
衡孔时,每组2块试样均满足要求时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7.3.4 水汽密封耐久性能
5块试样水分渗透指数及其平均值均满足要求时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7.3.5 惰性气体初始含量
5块试样均满足要求时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7.3.6 气体密封耐久性能
3块试样及其平均值均满足要求时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7.3.7 传热系数
1块试样满足要求时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7.3.8 惰性气体泄漏率
2块或4块试样及其平均值均满足要求时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7.3.9 光学性能(可见光透射比、可见光反射比、太阳光直接透射比、太阳光直接反射比、太阳红外热能
总透射比、太阳能总透射比、遮阳系数)
可见光透射比、可见光反射比偏差满足GB/T 11944的相关要求时,则该项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太阳光直接透射比、太阳光直接反射比、太阳红外热能总透射比、太阳能总透射比、遮阳系数符合供
需双方商定的技术指标时,则该项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7.3.10 颜色一致性
单片色差满足要求时,则单片颜色一致性合格;同一批次色差满足要求时,则同一批次颜色一致性
合格;不同批次间的色差满足要求时,则不同批次间颜色一致性合格;与目标颜色的色差满足要求时,则
与目标颜色的颜色一致性合格。
7.3.11 分隔材料抗冲击性
7.3.11.1 大力关闭
3块试样均满足要求时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7.3.11.2 反复启闭
3块试样均满足要求时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7.3.12 批次合格判定
型式检验时,若型式检验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则认为该批产品不合格。
出厂检验时,若出厂检验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则认为该批产品不合格。
8 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8.1 包装
薄型中空玻璃可采用木箱、集装箱或集装架包装,包装箱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玻璃之间以及
玻璃与包装箱之间应用不易划伤玻璃的间隔材料隔开。
8.2 标志
8.2.1 包装标志
包装标志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应包括产品名称、厂名、厂址、商标、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执
行标准,产品包装应标明“朝上、轻搬正放、防雨、防潮、小心破碎”字样。
8.2.2 产品标志
薄型中空玻璃制品应有产品描述,并在玻璃表面标识室内面或室外面。
8.3 运输
运输时,不应平放,长度方向应与运输车辆运动方向一致,应有防雨措施。
8.4 贮存
产品应垂直放置,贮存于干燥的室内。
附 录 A
(资料性)
薄型中空玻璃构造特点及配置示例
A.1 薄型中空玻璃的构造特点:
a) 为避免风压、温差等导致分隔材料变形,宜在分隔材料上开气压平衡孔;
b) 当无机玻璃作为分隔材料时,边部宜精磨边且不宜与外片玻璃平齐,每条边宜缩进约2mm。
A.2 当应用场景对薄型中空玻璃有荷载要求时,宜进行相应的荷载计算,确保选用适宜的薄型中空玻
璃结构配置。
A.3 薄型中空玻璃预期使用寿命一般不低于25a。
A.4 传热系数不大于1W/(m2·K)的薄型中空玻璃部分配置示例见表A.1。
表A.1 中空玻璃配置示例
结构配置
总厚度
mm
传热系数
W/(m2·K)
4(Low-E0.02#2)+6.5Ar+2(Low-E0.04#4)+6.5Ar+4(Low-E0.2#6) 23 0.99
4(Low-E0.04#2)+6.5Ar+2(Low-E0.04#4)+6.5Ar+4(Low-E0.2#6) 23 1.00
4(Low-E0.02#2)+6.5Kr+2(Low-E0.04#4)+6.5Kr+4(Low-E0.2#6) 23 0.67
4(Low-E0.04#2)+6Kr+2+6Kr+4(Low-E0.04#5) 22 0.78
4(Low-E0.09#2)+6Kr+2+6Kr+4(Low-E0.09#5) 22 0.86
4(Low-E0.02#2)+6.5Kr+2+6.5Kr+4(Low-E0.2#6) 23 0.91
4(Low-E0.02#2)+6Kr+2+6Kr+4(Low-E0.2#6) 22 0.95
4(Low-E0.04#2)+6Kr+2+6Kr+4(Low-E0.2#6) 22 0.98
注1:表中传热系数数据依据JGJ/T 151计算。
注2:字母代号意义:Ar---90%氩气,Kr---90%氪气,Low-E---低辐射镀膜玻璃,#---从室外向室内数膜
面位置。示例:4(Low-E0.021#2)表示4mm低辐射镀膜玻璃,辐射率为0.021,膜面位于从室外向室内
数的第2面。
附 录 B
(规范性)
中空玻璃惰性气体泄漏率试验方法
B.1 试样
采用与制品相同材料、相同结构、相同工艺条件下制备的尺寸为(502±2)mm×(352±2)mm的平
型试验片作为试样。试样数量为6块。
制造商应提供试样制作时的环境温度T(℃)和大气压P(hPa)。试样应制作完成1周后开始检测。
B.2 试验设备
B.2.1 气候老化试验设备
满足GB/T 11944气体密封耐久性能试验要求的试验箱。
B.2.2 样品容器
应使用带有温度控制装置且密封性良好并能装入试样的样品容器,如图B.1所示。在试验条件下,
尽量减小对试样产生应力,放入样品后,容器内的剩余容积尽可能小。试样的密封边缘应暴露在循环吹
扫氦气中。
标引序号说明:
1---下模板;
2---容器;
3---上模板;
4---试样;
5---吹扫氦气进出口。
图B.1 样品容器示意图
B.2.3 惰性气体采样装置
用于采集从中空玻璃试样中泄漏惰性气体样本的装置,所有接口应密封,应确保无空气进入。
B.2.4 气相色谱仪
气相色谱仪配备一个热导检测器和带记录仪的积分仪。载气为氦气,纯度为99.999%。
B.2.5 惰性气体含量测试设备
符合GB/T 38214-2019中5.2规定的顺磁氧分析仪。
B.3 试验程序
B.3.1 测量中空玻璃试样腔室体积
测量中空玻璃腔室的长和宽,分别记为d1 和d2,精确到1mm。测量中空玻璃腔室厚度,即测量
4条边中点处两片玻璃内表面间的距离,平均值记为d3,精确到0.1mm。中空玻璃腔室体积Vint按公
式(B.1)计算。对于多腔中空玻璃试样,应计算各腔室体积之和。
Vint=d1×d2×d3 (B.1)
B.3.2 气候老化
取至少2块试样按GB/T 11944中气体密封耐久性能试验规定的方法进行气候老化。气候老化完
成后,将试样放在温度(23±2)℃,相对湿度(50±5)%,试样边缘的空气可自由流动的环境中,保存至少
2周,最长不超过6个月。
B.3.3 测量惰性气体泄漏量
B.3.3.1 使用气相色谱仪分别测定校准气体中的气体浓度,根据峰面积绘制标准曲线。校准气体应为
含有所充惰性气体和氦气的混合气,惰性气体浓度分别为20×10-6和50×10-6。
B.3.3.2 将气候老化试验后的试样装入样品容器中,封闭样品容器。使用气相色谱仪按照a)和b)测试
至少2个试样在(20±1)℃下的单位时间内的气体泄漏量(mi)。
a) 用氦气对样品容器内部进行一段时间的冲洗,冲洗结束后关闭样品容器的进气口和出气口。
通过惰性气体采样装置从样品容器内采集惰性气体,通过气相色谱仪测定样品容器内的初始
惰性气体浓度。然后将样品容器静置一定时间[(6~10)h],再次通过惰性气体采样装置从样
品容器内采集惰性气体,通过气相色谱仪测定样品容器内的最终惰性气体浓度。根据测得的
惰性气体浓度、静置时间、样品容器内的残余体积以及B.3.3.1绘制的标准曲线计算出试样的
惰性气体泄漏量。
b) 重复步骤a),直到最后4次惰性气体泄漏量测量值的标准偏差小于0.25μg/h,且至少有一个
测量值高于之前的测量值时,则认为测量结果恒定,结束试验。计算测量结果恒定后最后4次
的惰性气体泄漏量(mi)平均值。环境温度测试结果精确到±0.1℃。惰性气体泄漏量单位为
μg/h。
B.3.4 惰性气体浓度测量
在最后一次测量惰性气体泄漏量后,使用满足B.2.5要求的惰性气体含量测试设备测定2块试样
的惰性气体浓度(Ci)。
B.3.5 惰性气体泄漏率计算
B.3.5.1 惰性气体泄漏率按公式(B.2)计算,分别计算2块试样的惰性气体泄漏率值(Li)和2块试样惰
性气体泄漏率平均值(Li,av),计算结果(Li)修约至0.01%,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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