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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T 45925-2025 -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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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5925-2025 英文版 209 GB/T 45925-2025 [PDF]天数 >=3 毫米波信号增强玻璃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45925-2025 (GB/T45925-2025)
中文名称 毫米波信号增强玻璃
英文名称 Coating-etched glass for enhancing millimeter wave signal transmission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Q33
国际标准分类 81.040
字数估计 10,183
发布日期 2025-06-30
实施日期 2026-01-01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45925-2025: 毫米波信号增强玻璃 ICS 81.040 CCSQ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毫米波信号增强玻璃 2025-06-30发布 2026-01-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建筑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5)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玻应用技术有限公司、鹏城实验室、 重庆鑫景特种玻璃有限公司、深圳凯盛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漳州旗滨玻 璃有限公司、秦皇岛玻璃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秦皇岛有限公司、北京奥达 清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俊杰、许威、韩松、王琦、陈军营、石琳、李佳莉、孙昭、杨学东、覃文城、魏娜娜、 程俊华、安琪、吴璠、张浩运、娄晶、孙志、张益民、刘亚茹、韩荣荟、程学然、刘海涛、韩磊、刘佳平、崔伟杰、 张睿、姚新喜、候英兰、郭佳欣、马双、郝珈琪、赵雅婷、张丽萍、刘源淼、李雪君、李子豪、贾鼎伟、徐佳欣、 徐玲玲、王健宇。 毫米波信号增强玻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毫米波信号增强玻璃的分类、要求、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描述了相应 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刻蚀或掩膜工艺处理,降低波长7.5mm~600mm信号穿透衰减的建筑用镀膜 玻璃的设计、生产和交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2680-2021 建筑玻璃 可见光透射比、太阳光直接透射比、太阳能总透射比、紫外线透射 比及有关窗玻璃参数的测定 GB/T 18915.2 镀膜玻璃 第2部分:低辐射镀膜玻璃 GB/T 30142 平面型电磁屏蔽材料屏蔽效能测量方法 JB/T 2369 读数显微镜 3 术语和定义 GB/T 18915.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膜层镂空面积 etchedareaofcoating 镀膜玻璃经刻蚀或掩膜所产生的无膜层区域的面积。 4 分类 按毫米波信号增强玻璃适用的频段波长(λ)可分为以下三类: ---Ⅰ类:适用于波长在7.5mm ≤λ≤12.5mm范围内信号增强玻璃; ---Ⅱ类:适用于波长在12.5mm< λ< 50mm范围内信号增强玻璃; ---Ⅲ类:适用于波长在50mm≤λ≤600mm范围内信号增强玻璃。 5 要求 5.1 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应满足GB/T 18915.2的要求。 5.2 刻痕图案尺寸及偏差 刻痕图案的各项尺寸及偏差应满足设计要求。 5.3 膜层镂空面积占比及偏差 明示时,膜层镂空面积占比与明示值差值的绝对值应不大于2%;未明示时,由供需双方商定。 5.4 可见光面积透射比偏差 明示时,可见光面积透射比与明示值差值的绝对值应不大于3%;未明示时,由供需双方商定。 5.5 信号正入射损耗 当有明示信号波长范围及信号正入射损耗时,测量结果应不大于明示值。 当未明示时,不同波长范围的信号正入射损耗测量结果应满足表1中相应波段的要求。 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商定。 表1 信号正入射损耗要求 类别 信号波段 mm 对应频率 GHz 信号正入射损耗 dB Ⅰ类 7.5≤λ≤12.5 24.0≤f≤40.0 ≤15 Ⅱ类 12.5< λ< 50 6.0< f< 24.0 ≤20 Ⅲ类 50≤λ≤600 0.5≤f≤6.0 ≤20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条件 除特殊规定外,试验均应在下述环境条件下进行: a) 温度:(20±5)℃; b) 相对湿度:40%~80%。 6.2 外观质量 以制品为试样,在较好的自然光或散射光背景下,试样竖直放置,在距试样600mm处进行目视观 察。针孔、斑点尺寸和膜面划伤及玻璃面划伤宽度用符合JB/T 2369规定的分格值为0.01mm的读数 显微镜进行测量。膜面划伤及玻璃面划伤长度用分度值为1mm的钢直尺或具有同等精度的量具进行 测量。 6.3 刻痕图案尺寸及偏差 6.3.1 试样 以与制品相同工艺制作的300mm×300mm试验片作为试样,数量为1片。 6.3.2 仪器设备 6.3.2.1 光学显微镜:放大倍率不低于5×,显示具备标尺功能。 6.3.2.2 读数显微镜:符合JB/T 2369规定,分格值为0.01mm。 6.3.2.3 数显游标卡尺:分度值为0.01mm。 6.3.3 试验步骤 随机在试样中选择3个不同位置的最小图案单元,采用适宜的尺寸测量设备,分别测量单个最小图 案单元的各项尺寸,并与设计值进行比较,以偏差最大值作为检测结果。 6.4 膜层镂空面积占比及偏差 6.4.1 试样 同6.3.1。 6.4.2 仪器设备 同6.3.2。 6.4.3 试验步骤 随机在试样中选择3个不同位置的最小图案单元。采用适宜的尺寸测量设备,分别测量并计算每 个图案单元的面积、镂空区域的面积及镂空区域面积与图案单元面积的比值。以3个比值的平均值作 为试样的膜层镂空面积占比,结果保留1位小数,并计算该结果与明示值或供需双方商定值的差值的绝 对值。 6.5 可见光面积透射比偏差 6.5.1 直接法 6.5.1.1 试样 同6.3.1。 6.5.1.2 仪器设备 符合GB/T 2680-2021的规定。 6.5.1.3 试验步骤 按照GB/T 2680-2021中5.1的规定进行测量,结果保留1位小数,并计算该结果与明示值或供需 双方商定值的差值的绝对值。 6.5.2 计算法 6.5.2.1 试样 6.5.2.1.1 与制品相同工艺制作的毫米波信号增强玻璃试验片,数量为1片。 6.5.2.1.2 与6.5.2.1.1结构相同,只是将有毫米波信号增强功能的玻璃替换为全镀膜无刻蚀玻璃的试 验片,即全镀膜玻璃试验片,数量为1片。 6.5.2.1.3 与6.5.2.1.1结构相同,只是将有毫米波信号增强功能的玻璃替换为非镀膜玻璃的试验片,即 非镀膜玻璃试验片,数量为1片。 6.5.2.1.4 6.5.2.1.1~6.5.2.1.3规定的试验片的尺寸均为300mm×300mm。 6.5.2.2 仪器设备 符合GB/T 2680-2021的规定。 6.5.2.3 试验步骤 6.5.2.3.1 按照GB/T 2680-2021中5.1的规定分别测量全镀膜玻璃试验片和非镀膜玻璃试验片的可 见光透射比。 6.5.2.3.2 按照6.4的规定的测量毫米波信号增强玻璃试验片的膜层镂空面积占比。 6.5.2.3.3 按照式(1)计算可见光面积透射比,计算结果保留1位小数,并计算该结果与明示值或供需 双方商定值的差值的绝对值。 τa=τc×η+τf×(1-η) (1) 式中: τa---可见光面积透射比,%; τc---非镀膜玻璃试验片的可见光透射比,%; η ---毫米波信号增强玻璃试验片的膜层镂空面积占比; τf---全镀膜玻璃试验片的可见光透射比,%。 6.5.3 直接法和计算法的选择 可根据镂空图案选择直接法或计算法。计算法为仲裁方法。 6.6 信号正入射损耗 6.6.1 试样 采用与制品相同工艺制作的(620±10)mm×(620±10)mm试验片作为试样,数量为1片。 6.6.2 试验装置 符合GB/T 30142规定的屏蔽室装置。 6.6.3 试验步骤 按照GB/T 30142规定的屏蔽室法分别测试无试样时和有试样时在不同频率条件下的信号接收功 率。当有明示频率范围时,按照明示的测试频率测试;当未明示频率范围时,以0.5GHz间隔,按表1中 信号波段所对应的频率范围进行测试。 根据无试样时与有试样时的信号接收功率,按式(2)计算信号正入射损耗,测试结果保留1位小数。 SE=10lg P1 P2 (2) 式中: SE---信号正入射损耗,单位为分贝(dB); P1 ---无试样时的信号接收功率; P2 ---有试样时的信号接收功率。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见表2。 表2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 要求 试验方法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外观质量 5.1 6.2 √ √ 刻痕图案尺寸及偏差 5.2 6.3 - √ 膜层镂空面积占比及偏差 5.3 6.4 - √ 可见光面积透射比偏差 5.4 6.5 - √ 信号正入射损耗 5.5 6.6 - √ 注:“√”指进行该试验;“-”指无需进行该试验。 7.2 出厂检验 7.2.1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见表2。 7.2.2 组批 相同工艺制作的毫米波信号增强玻璃为一批。 7.2.3 抽样 外观质量抽样方案应符合表3的规定。当该批产品批量大于1200片时,以每1200块为一批分批 抽取试样。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合的出厂检验抽样方案。 表3 抽样方案 单位为片 批量范围 样本量 接收数 拒收数 2~25 3 0 1 26~90 13 1 2 91~150 20 2 3 151~280 32 3 4 281~500 50 5 6 501~1200 80 7 8 7.2.4 判定 7.2.4.1 单项判定 样品的外观质量符合5.1的规定时,则该样品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7.2.4.2 综合判定 不合格样品数量不大于接收数时,则该批次产品出厂检验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7.3 型式检验 7.3.1 通则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 d)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7.3.2 检验项目 包括第5章的所有要求。 7.3.3 组批 同7.2.2。 7.3.4 抽样 7.3.4.1 外观质量的抽样方案同7.2.3。 7.3.4.2 对于其他检验项目,根据检验项目所要求的尺寸及数量制备相应数量的样品。当该批产品批 量大于1200片时,以每1200片为一批,当检验项目为非破坏性试验时可继续进行其他项目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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