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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47428-2026 (GB/T47428-2026) | | 中文名称 | 消防应急救援装备 洗消装备通用技术条件 | | 英文名称 | Fire emergency rescue equipment -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decontamination equipment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C85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220.10 | | 字数估计 | 30,342 | | 发布日期 | 2026-04-30 | | 实施日期 | 2027-05-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47428-2026: 消防应急救援装备 洗消装备通用技术条件
GB/T 47428-2026 英文版: Fire emergency rescue equipment -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decontamination equipment
ICS 13.220.10
CCSC8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消防应急救援装备 洗消装备通用技术条件
2026-04-30发布
2027-05-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消防应急救援装备中洗消装备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型号、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及标
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描述了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对受核、生物、危险化学品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人员、装备及环境等进行清
洗、消杀、中和、收集的洗消装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4 型号
洗消装备的型号由类组代号、类别代号、类型代号、主参数和企业自定义代号,洗消装备的型号编制
5 技术要求
5.1 安全要求
5.1.1 防爆要求
进入危险区的洗消装备应具备防爆功能。
5.1.2 防护要求
使用液态洗消药剂或在露天作业的洗消装备应满足GB/T 4208-2017中IP65的防护等级。
5.2 单人洗消帐篷
5.2.1 外观
单人洗消帐篷的外观应符合以下规定:
a) 外表面平整、光滑,无起皱、划伤等外观缺陷;
b) 接缝处均匀、平整、牢固,不应出现脱线、脱胶等缺陷;
c) 金属部件不应出现机械性损伤、裂纹、毛刺等缺陷;有外螺纹的部件应采取防护措施;
d) 所有阀门、开关、操作手柄设置功能标识;
e) 外表面设计反光标识,在360°方位可见;
f) 颜色为黄色;
g) 出入口有明显指示标识。
5.2.2 结构
单人洗消帐篷的结构应符合以下规定:
a) 由帐篷、垫布、充排气装置、供水装置、排污装置、洗消污水污物回收装置、洗消喷淋器、洗消液
均混罐等组成;
b) 进出水接口符合GB 12514.1的规定,吸液管路应具备抗真空能力;应有防止污水回流的设计;
c) 气柱上设置用于测量压力的接口,并配备压力显示装置;压力表的精度为2.5级;
d) 气柱上设有充气阀和放气阀;
e) 气柱上设有安全阀;
f) 配有抗风拉绳和地钉等固定设施或附件;
g) 洗消通道设置为单向进出形式。
5.2.3 洗消性能
单人洗消帐篷应满足单人洗消作业,规定如下:
a) 帐篷内部底面有效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m2,内顶最低点高度不应小于2.2m;
b) 洗消区域设有不少于12个固定式喷淋头和1个移动式喷淋头,保障被洗消对象顶部及两侧不
少于3个方向同时进行洗消;
c) 设有固定照明装备的装置;
d) 设有喷淋管路排空装置;
e) 喷淋管路的额定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2MPa并且不大于0.4MPa;
f) 单个喷淋头在额定工作压力下的流量不应小于5L/min。
5.4 简易洗消喷淋装置
5.4.1 外观
简易洗消喷淋装置的外观应符合以下规定:
a) 所有金属件表面光滑,无气泡、砂眼、明显机械损伤与凹凸不平等缺陷;
b) 软管表面整洁、光滑平整,无皱褶和其他缺陷;
c) 软管连接件、喷嘴表面光滑,无毛刺等缺陷。
5.4.2 结构和材料
5.4.2.1 结构
简易洗消喷淋装置的结构应符合以下规定:
a) 设有不少于3根软管,每根软管上应设有不少于4个喷淋头;
b) 进水口连接接口符合GB 12514.1的规定。
5.4.2.2 材料
与洗消液接触的部件应采用耐腐蚀材料或做防腐处理。
5.4.3 基本参数
简易洗消喷淋器的基本参数应符合以下规定:
a) 简易洗消喷淋器的底座面积满足单人站立,且不大于1m2,高度不应小于2.2m;
b) 额定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2MPa并且不大于0.4MPa;
c) 单个喷头在额定工作压力下的流量不应小于5L/min;
d) 整体质量不应大于30kg。
5.4.4 密封性能
经密封性能试验,不应有渗漏现象。
5.4.5 耐压性能
经耐压性能试验,不应有渗漏、破损或滑脱等现象。
5.4.6 稳定性能
经稳定性能试验,不应出现倾斜、倾倒现象。
5.5 强酸、强碱洗消器
5.5.1 外观
强酸、强碱洗消器的外观应符合以下规定:
a) 整体外观光洁,不应有锈蚀、油漆剥落、碰伤等缺陷,零件表面应无毛刺、裂纹等缺陷;
b) 金属部件由耐腐蚀材料制成,无气泡、砂眼、明显机械损伤与凹凸不平等缺陷;
c) 冲压件完整、无裂纹和非设计需要的尖锐凸起等缺陷;
d) 焊接件焊缝均匀,无裂纹、烧穿、咬边等缺陷;
e) 镀件镀层色泽均匀、附着牢固、表面平整,无剥落、气泡、划伤等缺陷;
f) 塑料件、橡胶件表面光滑、无裂痕和缩孔等缺陷。
5.5.2 结构
结构应包含罐体、喷管、喷嘴、压力指示器、开关装置等。
5.5.3 材料
与洗消液接触的部件应采用耐酸碱、耐腐蚀材料或做防腐处理。
5.5.4 密封性能
经规定的密封性能试验,不应有渗漏现象。
5.5.5 耐压性能
经耐压性能试验,压力下降率不应大于10%,不应有渗漏、破损等现象。
5.6 生化洗消装置
5.6.1 外观
生化洗消装置的外观应符合以下规定:
a) 整体外观光洁,不应有锈蚀、油漆剥落、碰伤等缺陷,零件表面应无毛刺、裂纹等缺陷;
b) 冲压件完整、应无裂纹和非设计需要的尖锐凸起等缺陷;
c) 焊接件焊缝平整、无烧穿、裂纹和漏焊等现象,焊缝应均匀、无焊渣;
d) 塑料件表面光滑、无裂痕和缩孔等缺陷;
e) 镀件镀层均匀、附着牢固、表面平整,不应有明显的流痕、堆积、起壳等缺陷。
5.6.2 基本要求
生化洗消装置的基本要求应满足以下规定:
a) 箱体、管道等部件采用耐腐蚀材料;
b) 汽油机高温部位具有保护罩;
c) 背带牢靠,使用过程中不应松动和脱落;
d) 电控装置及开关灵敏可靠;
e) 喷量可调节。
5.6.3 整机性能
5.6.3.1 额定工作时间
生化洗消装置的额定工作时间不应小于30min。
5.6.3.2 质量
便携式、背负式生化洗消装置的机具净质量不应大于15kg,推车式生化洗消装置净质量不应大于
50kg。
5.6.3.3 连续工作的可靠性
生化洗消装置连续工作5h后应无异常,且二次启动能正常工作。
5.6.3.4 耳旁噪声
生化洗消装置操作者耳旁噪声不应大于100dB(A)。
5.6.3.5 密封性能
生化洗消装置各零部件及连接处应密封可靠,作业时不应出现零部件脱落及漏液或漏油现象。
5.6.3.6 水平喷雾量
水平喷雾量不应小于1.5kg/min。
5.6.3.7 雾滴粒径
生化洗消装置在正常喷雾状态下,洗消液应能完全雾化,雾滴粒径D90值(D90表示小于此粒径的雾
滴体积累积值占全部雾滴体积的90%)不应大于10μm。
5.6.3.8 推车式生化洗消装置连续运转平稳性
推车式生化洗消装置最大自行移动距离不应大于200mm。
5.6.3.9 推车式生化洗消装置行驶性能
5.6.3.9.1 推车式生化洗消装置应能让单人容易地在水平和有2%坡度的地面上推行或拉行。
5.6.3.9.2 推车式生化洗消装置的行驶机构应有足够的通过性能,在推行或拉行过程中的最低位置(除
车轮外)与地面的间距不应小于100mm。
5.6.3.9.3 推车式生化洗消装置经规定的各项试验后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推车式生化洗消装置应能正常工作;
b) 如车轮、轴和推车的配件出现损坏,其损坏程度不应影响单人正常移动推车式生化洗消装置;
c) 推车式生化洗消装置不应有焊缝开裂;
d) 车载蓄电池(适用时)不应有移位现象。
5.7 洗消粉喷射装置
5.7.1 外观
洗消粉喷射装置的外观应符合以下规定:
a) 整体外观光洁,不应有锈蚀、油漆剥落、碰伤等缺陷,零件表面无毛刺、裂纹等缺陷;
b) 冲压件完整、无裂纹和非设计需要的尖锐凸起等缺陷;
c) 塑料件表面光滑、无裂痕和缩孔等缺陷;
d) 镀件镀层均匀、附着牢固、表面平整,不应有明显的流痕、堆积、起壳等缺陷。
5.7.2 基本要求
洗消粉喷射装置的基本要求应符合以下规定:
a) 箱体、管道等部件采用耐腐蚀材料;
b) 汽油机高温部位具有保护罩;
c) 背带牢靠,使用过程中不应松动和脱落;
d) 电控装置及开关灵敏可靠;
e) 喷量可调节。
5.7.3 整机性能
5.7.3.1 额定工作时间
洗消粉喷射装置的额定工作时间不应小于30min。
5.7.3.2 质量
便携式、背负式洗消粉喷射装置的机具净质量不应大于15kg,推车式洗消粉喷射装置净质量不应
大于50kg。
5.7.3.3 连续工作的可靠性
洗消粉喷射装置连续工作5h后应无异常,且二次启动能正常工作。
5.7.3.4 耳旁噪声
洗消粉喷射装置操作者耳旁噪声不应大于100dB(A)。
5.7.3.5 密封性能
洗消粉喷射装置各零部件及连接处应密封可靠,作业时不应出现零部件脱落及漏粉或漏油现象。
5.7.3.6 水平喷粉量
水平喷粉量不应小于1.5kg/min。
5.7.3.7 喷粉幅宽
喷粉幅宽不应小于15m。
5.7.3.8 推车式洗消粉喷射装置连续运转平稳性
推车式洗消粉喷射装置最大自行移动距离不应大于200mm。
5.7.3.9 推车式洗消粉喷射装置行驶性能
5.7.3.9.1 推车式洗消粉喷射装置应能让单人容易地在水平和有2%坡度的地面上推行或拉行。
5.7.3.9.2 推车式洗消粉喷射装置的行驶机构应有足够的通过性能,在推行或拉行过程中的最低位置
(除车轮外)与地面的间距不应小于100mm。
5.7.3.9.3 推车式洗消粉喷射装置经规定的各项试验后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推车式洗消粉喷射装置应能正常工作;
b) 如车轮、轴和推车的配件出现损坏,其损坏程度不应影响一人正常移动推车式洗消粉喷射
装置;
c) 推车式洗消粉喷射装置不应有焊缝开裂;
d) 车载蓄电池(适用时)不应有移位现象。
6 试验方法
6.1 安全性能试验
6.1.1 防爆试验
按防爆使用用途和GB 3836.14的规定,检查洗消装备防爆认证证书是否符合5.1.1的规定。
6.1.2 防护试验
按GB/T 4208-2017的规定进行防护试验。
6.2 单人洗消帐篷
6.2.1 外观
目测。
6.2.2 结构
目测检查。
6.2.3 洗消性能
洗消性能应采用以下试验方法:
a) 采用通用量具测量帐篷内部底面面积和内顶最低点高度并记录;
b) 采用目测检查喷淋头数量、方位和固定照明装置位置;
c) 采用目测或排空试验;
d) 采用精度不低于1.6级的压力表测量喷淋装置的额定工作压力并记录;
e) 根据喷淋头的流量选择容积计量罐,运行后,使出水管处于连续供水状态,待喷淋头出水稳定
后,转向计量罐内喷射,连续喷射时间不少于30s,喷淋头移开20s后测出计量罐内水的体积
或质量,经计算分别求得喷淋头的流量,或用标定合格的流量计直接测量计量,以流量计测量
法作为仲裁方法。其结果应符合5.2.3f)的规定。
6.2.4 拉伸强度
气柱和篷布材料试样的经、纬向拉伸强度试验按HG/T 2580规定的方法进行。
6.2.5 耐磨损性能
气柱材料的磨损性能试验按GB/T 19089-2012规定的方法1进行。
6.2.6 耐撕裂性能
篷布材料的经、纬向耐撕裂性能试验按HG/T 2581.1规定的方法进行。
6.2.7 耐水渗透性能
篷布材料的耐水渗透性能试验按HG/T 2582规定的方法进行。
6.2.8 耐高低温性能
将单人洗消帐篷分别放置在+65℃和-30℃的试验环境下各8h。
6.3.13 气柱气密性及耐压性能
6.3.13.1 气密性能
将气柱充气至额定工作压力,帐篷整体静置48h,压力下降值不超过10%,整体不发生变形、倾斜、
坍塌等现象。
6.3.13.2 耐压性能
将气柱充气至额定工作压力的1.5倍,帐篷整体静置2h,无损坏或其他异常现象。
6.3.14 抗风拉绳断裂强力
按XF494中的规定进行。
6.3.15 材料抗刺穿性能
按XF7-2004中7.7的规定进行。
6.3.16 洗消废水排放性能
根据洗消供水装置和排放装置的流量选择容积计量罐,装置启动后,使出水管处于连续供水状态,
待出水管出水稳定后,转向计量罐内喷射,连续喷射时间不少于30s,出水管移开20s后测出计量罐内
水的体积或质量,经计算分别求得供水和排放装置的流量,或用标定合格的流量计直接测量计量,以流
量计测量法作为仲裁方法。
6.3.17 充气性能检验
按XF631-2006中6.6的规定进行。
6.3.18 材料的黏附性能
试样形状及尺寸应与压块压持面的形状及尺寸相同。试验时将试样表面冲洗干净并擦干,使两块
试样相向重叠,置于电热干燥箱内在(55±1)℃条件下,试样承受0.01MPa的压强,保持168h,取出试
样,检查黏附性能。
6.3.19 喷淋管路密封性能
将多人洗消帐篷的喷淋管路进口连接到试验管路上,堵塞喷淋头的出口,使管路充满水排除空气,
然后加压,压力从0开始以不超过0.1MPa/s的速率上升至额定工作压力的1.2倍,保持5min,不
渗漏。
6.3.20 喷淋管路耐压性能
将多人洗消帐篷的喷淋管路进口连接到试验管路上,堵塞喷淋头的出口,使管路充满水排除空气,
然后加压,压力从0开始以不超过0.1MPa/s的速率上升至额定工作压力的1.5倍,保持5min,不出现
渗漏、破损或滑脱等现象。
6.3.21 底部防水性能
将多人洗消帐篷充气后,放入不高于气柱直径二分之一高度的清水4h,不渗漏。
6.4 简易洗消喷淋器
6.4.1 外观
目测。
6.4.2 结构和材料
6.4.2.1 结构
目测检查。
6.4.2.2 材料
采用目测和查看材质报告的方法。
6.4.3 基本参数检查
尺寸、整体质量用通用量具进行测量;单个喷头在额定工作压力下的流量按照GB 8181-2005中
6.1.3消防水枪流量测试方法检测。
6.4.4 密封性能
将简易洗消喷淋装置进口连接到试验管路上,堵塞喷淋头的出口,使管路充满水排除空气,然后加
压,压力从0开始以不超过0.1MPa/s的速率上升至额定工作压力的1.2倍,保持5min,不渗漏。
6.7 洗消粉喷射装置
6.7.1 外观
目测。
6.7.2 基本要求
目测或手动调节的方法检验。
6.7.3 整机性能
6.7.3.1 额定工作时间
在汽油机油箱加满燃油、气瓶充满压缩空气或蓄电池充满后,保持最大喷粉量工作状态下测定。
6.7.3.2 质量
用标准衡器称量,精度0.1kg。
7 检验规则
7.1 出厂检验
每套洗消装备必须经企业质量检验部门按表2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进行检验。
7.2 型式检验
7.2.1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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