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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T 47441-2026 -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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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7441-2026 英文版 369 GB/T 47441-2026 [PDF]天数 >=4 消防应急救援装备 侦检装备通用技术条件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47441-2026 (GB/T47441-2026)
中文名称 消防应急救援装备 侦检装备通用技术条件
英文名称 Fire emergency rescue equipment -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detection equipments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C84
国际标准分类 13.220.10
字数估计 18,166
发布日期 2026-04-30
实施日期 2027-05-01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47441-2026: 消防应急救援装备 侦检装备通用技术条件 GB/T 47441-2026 英文版: Fire emergency rescue equipment -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detection equipments ICS 13.220.10 CCSC8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消防应急救援装备 侦检装备通用技术条件 2026-04-30发布 2027-05-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消防侦检装备的技术要求、分类和型号、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并描述 了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消防救援队伍在灭火和抢险救援等现场所使用的各类消防用侦检装备的设计、研发 和生产。 本文件不适用于烟气、温度、酸碱、水质等各类消防侦检辅助用测量仪器以及用于已知危险化学品 固定监测用的四合一、六合一等监测用仪器。 4 分类和型号 4.1 分类及其代号和主参数 4.1.1 消防侦检装备分类及代号见表1。 4.1.2 消防侦检装备的主参数如下: a) 可侦检物质种类数量,十位数及以上按十取整,百位数及以上按百取整; b) 消防远程侦检装备侦检距离,单位:米,百米及以上按百取整。 4.2 型号 消防侦检装备型号编制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5 技术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标识 5.1.1.1 侦检装备的开关、按键、指示灯、显示屏等位置应设置中文标识。 5.1.1.2 侦检装备的关键位置(如电源、端口等)应设置中文提示或警告用语。 5.1.2 外观装配 5.1.2.1 侦检装备的各组成部分外观应清洁、平整,无裂痕、变形等明显缺陷现象。 5.1.2.2 侦检装备的各组成部分装配应完整、牢靠,无缺损、松动现象,操作应方便、可靠。 5.2 安全要求 5.2.1 防爆要求 单兵防护侦检装备以及需要携带进入危险区的消防侦检装备及其附带远程通信传输装置和气体成 分收集装置,均需要具备相应的防爆功能。需要在爆炸性气体环境连续出现或频繁出现或长时间存在 的场所作业的侦检装备应满足Ex(ia)的防爆等级要求。 5.2.2 防护要求 在露天作业的消防侦检装备应符合GB/T 4208-2017中IP65的防护等级,并应具有防蒸汽凝结 功能。 5.2.3 绝缘性能 在常温环境下,侦检装备中具有交流带电端子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MΩ。 5.2.4 抗电强度 在常温环境下,侦检装备中具有交流带电端子与外壳之间,应能耐受频率为50Hz±0.5Hz,交流 电压为500V±50V,历时60s±5s的耐电压试验。试验过程中不应出现表面飞弧和击穿现象,试验 后应能正常工作。 5.3 侦检性能要求 5.3.1 危险化学品消防侦检装备 5.3.1.1 侦检物质种类 5.3.1.1.1 用于危险化学品气体侦检的便携消防侦检装备应具有不少于50种危险化学品气体(能覆盖 《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中所有备注为“剧毒”的气体)定性侦检识别能力,适用于液体或固体的便携消 防侦检装备应具有不少于500种危险化学品液体及固体(能覆盖《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中所有备注 为“剧毒”的液体及固体)侦检识别能力。 5.3.1.1.2 气相色谱质谱仪、液相色谱质谱仪等应能定性识别不少于20000种化学物质(能覆盖《危险 化学品分类信息表》中所有备注为“剧毒”的危险化学品),并能扼要易懂显示被侦检出物质的理化性能 和处置方法。 5.3.1.1.3 标称为可定量分析的消防侦检装备,其分辨力不应大于0.005%或可能对人体造成最低伤害 值的10%,其示值误差不应大于5%FS。 5.3.1.1.4 侦检装备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10s。 5.3.1.2 消防远程侦检装备性能 5.3.1.2.1 消防远程侦检装备应能昼夜检测,可见光视频和红外热像视频支持手动和自动切换。 5.3.1.2.2 消防远程侦检装备至少具有100种危险化学品气体(能覆盖《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中所 有备注为“剧毒”的气体)定性侦检识别能力,具有蔓延趋势监测、判断功能,可车载、船载、机载,能动态 实施大范围侦检,侦检距离不低于500m。标称具有行进中侦检功能的侦检装备应能在行驶中进行 侦检。 5.3.1.2.3 消防远程侦检装备应能即时识别危险化学品气体名称和相对浓度,能视频显示侦检监测结 果,包括危险化学品气体名称、数值和方位图像,应能动态显示气体的分布和扩散趋势,并实时报警。 5.3.1.2.4 消防远程侦检装备应能同时识别多种混合气体。 5.3.1.2.5 用于燃气泄漏的消防远程侦检装备应能对城市用燃气泄漏进行远程侦检、监测,定量识别标 称可燃气体浓度的侦检距离不应低于100m。 5.3.2 生物污染消防侦检装备性能 5.3.2.1 具有生物剂侦检功能的消防侦检装备应能侦检识别包括但不限于炭疽芽孢杆菌、鼠疫杆菌、布 鲁氏菌、类鼻疽菌、土拉菌、蓖麻毒素、相思子毒素、葡萄球菌肠毒素B、A型肉毒毒素、志贺氏神经毒素 I、埃博拉病毒、马尔堡病毒、天花病毒等13种生物战剂。 5.3.2.2 生物污染消防侦检装备应能在20min内完成被侦检物质的定量分析。 5.3.3 核辐射消防侦检装备性能 5.3.3.1 具有核辐射侦检功能的消防侦检装备应至少具有γ射线侦检功能,显示γ剂量率和γ剂量,分 别具有低、高γ剂量率和低、高γ剂量报警功能。 5.3.3.2 γ射线能量响应误差不应超过±50%。 5.3.4 单兵防护侦检装备性能 5.3.4.1 单兵防护侦检装备应具有相应的防爆功能,满足Ex(ia)的防爆等级要求。 5.3.4.2 单兵防护侦检装备应具有氧气含量、可燃气体报警功能,其技术要求应分别符合JJG365- 2008和JJG693-2011的相关规定。 5.3.4.3 单兵防护侦检装备具有γ射线辐射报警功能的,其技术要求应符合JJG393-2018的相关 规定。 5.3.4.4 具有其他危险化学品侦检功能的单兵防护侦检装备的侦检性能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的 要求。 5.3.5 附件和其他测量仪器性能 5.3.5.1 气体成分收集装置等消防侦检装备附件应符合相应的标准或技术要求,需要携带进入危险区 的,应具有相应的防爆功能。 5.3.5.2 用于烟气、温度、酸碱、水质等各类消防侦检辅助用测量仪器、用于已知危险化学品固定监测用 的四合一、六合一等监测用仪器以及其他生物污染侦检和核辐射污染侦检仪器应符合相应的标准或技 术要求。 5.3.6 操作、显示性能 5.3.6.1 侦检识别物质在2000种以下的消防侦检装备应能中文显示被识别物质的名称。 5.3.6.2 便携类消防侦检装备应操作简便,所有操作应在3个步骤内完成。 5.4 通信传输性能 非车载固定式消防侦检装备,应具有通信传输功能,传输距离不应小于1km。 5.5 连续工作时间 消防侦检装备连续工作时间不应小于2h。 5.6 质量 便携消防侦检装备质量不应大于15kg,带防爆通信传输功能的单兵防护侦检装备质量不应大于 800g。 5.7 报警性能 侦检装备应具有声光报警功能,光信号在100lx~500lx环境光线下,25m处应清晰可见;声信号 在任意方向上3m处的声压级应不小于75dB(A计权)。 5.8 环境适应性要求 5.8.1 侦检装备环境安全和电气安全应符合相应标准或技术要求的规定。 5.8.2 消防侦检装备应能耐受住表2所示的气候环境试验,试验后应不存在结露等影响消防侦检装备 性能的现象且能正常工作。 6 试验方法 6.1 一般要求检查 查验相关资质证明,对照相关技术文件资料,通过感官观察、触摸、操作进行检查,试验结果应符合 5.1的规定。 6.2 安全性能试验 6.2.1 防爆试验 按防爆使用用途和GB/T 3836.1-2021的规定,判断侦检装备防爆认证检查结果是否符合5.2.1 的规定。 6.2.2 防护试验 按GB/T 4208-2017的规定进行防护试验,判断结果是否符合5.2.2的规定。 6.2.3 绝缘性能试验 用精度不低于±5%的绝缘电阻测量仪在500V直流电压下测量侦检装备外部带电端子与外壳之 间的绝缘电阻,试验结果应符合5.2.3的规定。 6.2.4 抗电强度试验 用精度不低于±10%耐压试验装置在侦检装备外部带电端子与外壳之间施加频率为50Hz±0.5Hz, 交流电压为500V±50V,保持60s±5s,试验结果应符合5.2.4的规定。 6.3 侦检性能试验 6.3.1 危险化学品消防侦检装备性能试验 6.3.1.1 侦检物质种类试验或验证 6.3.1.1.1 随机抽取消防侦检装备标称侦检物质数量5%的不同类别的危险化学品物质进行侦检性能 试验。试验应在室内进行,被释放物质应距消防侦检装备吸入口或探头距离不少于30cm。对其余物 质目测检查可侦检物质的种类和数量,判断结果是否符合5.3.1.1.1的要求。 6.3.1.1.2 目测检查消防侦检装备可侦检并定性识别物质的数量,判断结果是否符合5.3.1.1.2的要求。 6.3.1.1.3 随机抽取消防侦检装备标称可定量分析侦检物质数量5%的不同类别的危险化学品物质进 行定量侦检性能试验。试验应在室内进行,被释放物质应距消防侦检装备吸入口或探头距离不小于 30cm,分别配置0.005%、10%、50%和90%的标准物质进行定量分析,判断结果是否符合5.3.1.1.3的 要求。 6.3.1.1.4 使用秒表,对侦检装备的响应时间进行测量,判断结果是否符合5.3.1.1.4的要求。 6.3.1.2 消防远程侦检装备 6.3.1.2.1 在夜间进行试验,自动和手动切换可见光视频和红外热像视频,判断结果是否符合5.3.1.2.1 的要求。 6.3.1.2.2 在危险化学品消防侦检装备标称的侦检距离处,分别释放不少于消防侦检装备标称侦检物 质数量5%的不同类别的危险化学品物质,试验物质后方不得有反射物;具备行进中侦检功能的消防侦 检装备,安置在试验车上,使试验车以15km/h~20km/h匀速行驶,用精度不小于1m的无线测距仪 测量试验车消防侦检装备与被侦检气体所在位置之间的距离,在试验车行驶方向正前方放置任意一种 远程气体侦检装备可侦检气体范围中的标准气体,判断结果是否符合5.3.1.2.2的要求。 6.3.1.2.3 试验中,检查消防侦检装备能否即时识别危险化学品气体名称和相对浓度,能否直接视频显 示侦检监测结果(包括危险化学品气体名称、数值和方位图像),能否动态显示气体的分布和扩散趋势, 能否实时报警,判断结果是否符合5.3.1.2.3的要求。 6.3.1.2.4 在危险化学品消防侦检装备标称的侦检距离处,分别释放不少于三种消防侦检装备标称侦 检危险化学品物质,试验物质后方不得有反射物,检查是否能同时识别,判断结果是否符合5.3.1.2.4的 要求。 6.3.1.2.5 在可燃气体消防侦检装备标称的侦检距离处,释放最低可侦检可燃气体浓度标称值1.5倍的 可燃气体,试验物质后方不得有反射物,判断结果是否符合5.3.1.2.5的要求。 6.3.2 生物污染消防侦检装备性能试验 6.3.2.1 目测检查生物污染消防侦检装备的侦检种类,判断结果是否符合5.3.2.1的要求。 6.3.2.2 按生物污染消防侦检装备标称的微生物、病毒、传染性物质或毒素等侦检识别能力逐一进行验 证,判断结果是否符合5.3.2.2的要求。 6.3.3 核辐射消防侦检装备性能试验 6.3.3.1 目测检查核辐射侦检装备的侦检种类,按JJG393-2018的相关规定进行单兵防护侦检装备 γ射线辐射报警功能试验,查看显示情况和报警情况,判断结果是否符合5.3.3.1的要求。 6.3.3.2 按JJG393-2018的相关规定对核辐射侦检装备的能量响应值进行测试,判断结果是否符合 5.3.3.2的要求。 6.3.4 单兵防护侦检装备试验 6.3.4.1 按GB/T 3836.1-2021的规定,判断单兵防护侦检装备防爆认证检查结果是否符合5.3.4.1的 规定。 6.3.4.2 按JJG365-2008和JJG693-2011的相关规定进行单兵防护侦检装备氧气含量和可燃气体 报警功能试验,判断结果是否符合5.3.4.2的要求。 6.3.4.3 按JJG393-2018的相关规定进行单兵防护侦检装备γ射线辐射报警功能试验,判断结果是 否符合5.3.4.3的要求。 6.3.4.4 按标称的危险化学品侦检物质种类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危险化学品侦检功能试验,判 断结果是否符合5.3.4.4的要求。 6.3.5 附件和其他测量仪器试验或验证 6.3.5.1 验证气体成分收集装置等消防侦检装备附件相关技术文件,判断结果是否符合5.3.5.1的 要求。 6.3.5.2 验证用于烟气、温度、酸碱、水质等各类消防侦检辅助用测量仪器以及用于已知危险化学品固 定监测用的四合一、六合一等监测用仪器相关技术文件,判断结果是否符合5.3.5.2的要求。 6.3.6 操作、显示性能试验 6.3.6.1 目测是否有中文显示功能,判断结果是否符合5.3.6.1的要求。 6.3.6.2 检查便携类消防侦检装备每个操作步骤,判断结果是否符合5.3.6.2的要求。 6.4 通信传输性能试验 对非车载固定式消防侦检装备的通信传输性能进行试验,测试其传输距离,判断结果是否符合5.4 的要求。 6.5 连续工作时间试验 按额定工况连续工作,判断结果是否符合5.5的要求。 6.6 质量检查 使用电子秤,对消防侦检装备进行测量,判断结果是否符合5.6的要求。 6.7 报警性能试验 使侦检装备发出光警报信号,在距其25m处观察光警报信号的可见度。在环境噪声不大于30dB 的条件下,使侦检装备产生报警,在任意方向距侦检装备中心水平方向3m远处正对侦检装备用声级 计测量,测得的最大声级强度即为报警声级强度。 6.8 环境适应性试验 6.8.1 概述 按相应标准或技术要求进行试验,或验证相关文件,判断结果是否符合5.7.1的要求。 6.8.2 低温性能试验 侦检装备按表2中低温试验条件及GB/T 2423.1-2008中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5.7.2 的规定。 6.8.3 高温性能试验 侦检装备按表2中高温试验条件及GB/T 2423.2-2008中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5.7.2 的规定。 6.8.4 恒定湿热性能试验 侦检装备按表2中恒定湿热试验条件及GB/T 2423.3-2016中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 5.7.2的规定。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侦检装备的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应至少包括表3中规定的出厂试验内容,结果应符合本文件的规定。 7.3 型式检验 7.3.1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试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产品的设计、结构、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生产工艺、生产条件等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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