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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5156-2022 (GB/T5156-2022) | 中文名称 | 镁及镁合金热挤压型材 | 英文名称 | Magnesium and magnesium alloy extruded profiles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H61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20.20 | 字数估计 | 16,159 | 发布日期 | 2022-03-09 | 实施日期 | 2022-10-01 | 起草单位 | 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郑州轻研合金科技有限公司、合肥肆壹天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西银光华盛镁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坤孚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捷豹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大学、淄博德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福建工程学院、上海交通大学、有研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陕西天宇镁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银光钰源轻金属精密成型有限公司、河南特润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东莞市镁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归口单位 |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 | 提出机构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5156-2022
Magnesium and magnesium alloy extruded profiles
ICS 77.120.20
CCSH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5156-2013
镁及镁合金热挤压型材
2022-03-09发布
2022-10-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镁及镁合金热挤压型材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镁及镁合金热挤压型材的分类、质量保证、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
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与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镁及镁合金热挤压型材(以下简称型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230.1 金属材料 洛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 231.1 金属材料 布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 3499 原生镁锭
GB/T 4297 变形镁合金低倍组织检验方法
GB/T 4340.1 金属材料 维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 5153 变形镁及镁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3748(所有部分) 镁及镁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16865 变形铝、镁及其合金加工制品拉伸试验用试样及方法
GB/T 17432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分析取样方法
GB/T 32792 镁合金加工产品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YS/T 627 变形镁及镁合金圆铸锭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分类
4.1 产品分类
型材的牌号、状态应符合表1的规定。需要其他牌号、状态时,应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单(或
合同)中注明。
4.2 产品标记
型材的标记按照产品名称、标准编号、牌号、状态、尺寸、规格的顺序表示。
示例1:AZ31B牌号、H112状态、型号为XC141-7不定尺型材,标记为:
示例2:ZK61M牌号、T5状态、型号为XC6283、定尺长度3500mm的型材,标记为:
5 质量保证
型材生产用铸锭尺寸偏差、低倍组织及外观质量应符合YS/T 627的规定。
6 要求
6.1 化学成分
Mg9999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3499的规定,其他牌号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5153的规定。
6.2 尺寸偏差
6.2.1 一般要求
型材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供需双方签订的技术图纸的规定或参见《铝及铝、镁合金挤压型材图册》,
技术图纸或《铝及铝、镁合金挤压型材图册》中未规定尺寸偏差时,型材尺寸偏差应符合6.2.2的规定。
需方对尺寸偏差有特殊要求时,应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6.2.2 其他要求
6.2.2.1 截面尺寸偏差
截面尺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6.2.2.2 角度偏差
角度允许偏差为±2°。
6.2.2.3 平面间隙
6.2.2.3.1 实心型材平面间隙不应大于被检型材平面宽度的2%,但最大间隙值不应超过1mm。
6.2.2.3.2 半空型材与空心型材平面间隙不应大于被检型材平面宽度的2.5%,但最大间隙值不应超过
2mm。
6.2.2.4 曲面间隙
曲面间隙有要求时,由需方提供检验样板,其间隙不大于弧长的1%。需方未提供样板可不检验。
6.2.2.5 弯曲度
弯曲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
6.2.2.6 扭拧度
每米长度上的扭拧度不应大于型材公称宽度的5%,全长上的扭拧度不应大于型材公称宽度
的12%。
6.2.2.7 圆角半径
圆角半径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6.2.2.8 长度
6.2.2.8.1 定尺或倍尺交货的型材,允许偏差应为+20mm,倍尺交货时,每个倍尺应留5mm锯口。
6.2.2.8.2 非定尺交货的型材,交货长度应为1000mm~6000mm。
6.2.2.9 切斜度
型材两端应切齐,切斜度不应超过3°。
6.2.2.10 波浪度
型材波浪高度不应超过1mm,每米长度上不应多于1处波浪,但高度小于0.2mm的波浪不计
在内。
6.3 室温拉伸力学性能
型材的室温拉伸力学性能应符合表5的规定,需方有其他特殊要求时,应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
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6.4 硬度
需方有硬度要求或型材无法进行室温拉伸力学性能试验时,应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单(或合
同)中注明硬度值要求及试验方法。
6.5 低倍组织
6.5.1 型材的低倍组织上不应有裂纹、裂口、气孔、缩尾、光亮环及大晶粒等破坏金属连续性缺陷。
6.5.2 型材的低倍组织可存在深度不超过偏差余量之半的成层存在。
6.5.3 壁厚大于10mm的ZK61M合金型材应进行粗晶环检验,粗晶环深度不应大于5mm。
6.6 外观质量
6.6.1 型材表面应清洁,不应有裂纹、腐蚀斑点和各种压入物。
6.6.2 型材表面可存在不超过负偏差的起皮、碰伤和压陷以及不超过负偏差之半的凹坑、划伤和个别
擦伤。所有允许缺陷的总面积不应超过每米型材外表面积(不含端面)的4%。
6.6.3 型材表面可存在轻微挤压痕,其深度不应超过0.1mm。
6.6.4 型材表面宜进行氧化处理,其氧化层应完好,不露基体金属。如不进行氧化处理,型材的其他防
腐保护措施应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明确。
7 试验方法
7.1 化学成分
7.1.1 型材的化学成分分析及仲裁按 GB/T 13748(所有部分)规定的方法进行,取样应符合
GB/T 17432的规定。
7.1.2 分析数值的判定应采用修约比较法,数值修约规则按GB/T 8170的有关规定进行,修约数位应
与GB/T 3499及GB/T 5153中规定的极限数位一致。
7.5 低倍组织
低倍组织检验按GB/T 4297规定的方法进行。
7.6 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用目视检查。对缺陷深度不能确定时,可采用打磨法测量。
8 检验规则
8.1 检查和验收
8.1.1 型材应由供方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文件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
明书。
8.1.2 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文件的规定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与本文件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
不符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属于外观质量及尺寸偏差的异议,应在收到
产品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属于其他性能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如需仲裁,供需
双方应在需方共同进行仲裁取样。
8.2 组批
型材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合金牌号、状态、规格组成,批重不限。
8.3 检验项目
每批型材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应为化学成分、尺寸偏差、室温拉伸力学性能、硬度、低倍组织
及外观质量检验。
8.4 取样
型材的取样应符合表6的规定。
8.5 检验结果的判定
8.5.1 任一试样的化学成分不合格时,型材能区分熔次的,判该试样代表的熔次型材不合格,其他熔次
型材依次检验,逐个熔次判定。不能区分熔次的判该批型材不合格。
8.5.2 任一产品的尺寸偏差不合格时,判该根型材不合格。
8.5.3 任一试样的力学性能不合格时,应从该批(或热处理炉)型材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包括原来
不合格型材)进行重复试验。若重复试验结果中仍有试样性能不合格时,判该批型材不合格。经供需双
方协商可由供方逐根检验,逐根判定。
8.5.4 任一试样的硬度不合格时,应从该批(或热处理炉)型材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包括原来不合
格型材)进行重复试验。若重复试验结果中仍有试样性能不合格时,判该批型材不合格。经供需双方协
商可由供方逐根检验,逐根判定。
8.5.5 任一试样的低倍组织不合格时,按下列原则判定:
a) 因裂纹、光亮晶粒、夹杂物等冶金缺陷不合格时,判该批型材不合格。经供需双方协商可由供
方逐根检验,逐根判定;
b) 因成层、缩尾、粗晶环不合格时,应从型材挤压尾端切去一段重复试验,直至合格,则该批中其
他型材均应按受检型材上述缺陷分布的最大长度切尾或逐根检验,逐根判定。
8.5.6 任一产品的外观质量不合格时,判该根型材不合格。
9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
9.1 标志
9.1.1 在验收合格的型材前端应打上下列印记(或挂有下列印记的标牌):
a) 供方技术监督部门的检印;
b) 批号;
c) 合格牌号;
d) 供应状态。
9.1.2 平面部分的宽度小于40mm的型材或形状不便打印的型材前端每批(或每箱)拴挂两个标牌。
标牌上应打上合金牌号、供应状态、批号和供方技术监督部门的检印。
9.1.3 型材的包装箱标志参照GB/T 32792的规定执行。
9.2 包装、运输和贮存
9.2.1 型材宜涂油包装,如有特殊要求时,应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9.2.2 型材的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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