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径: 主页 > GB/T > 第748页 > GB/T 8394-2026
| 标准编号 | GB/T 8394-2026 (GB/T8394-2026) | | 中文名称 | 鞍马 | | 英文名称 | Pommel horse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Y55 | | 国际标准分类 | 97.220.30 | | 字数估计 | 18,169 | | 发布日期 | 2026-04-30 | | 实施日期 | 2027-05-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8394-2007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8394-2026: 鞍马
GB/T 8394-2026 英文版: Pommel horse
ICS 97.220.30
CCSY5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8394-2007
鞍 马
2026-04-30发布
2027-05-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鞍马的分类、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体操鞍马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分类
根据应用场景不同,鞍马分为竞赛型鞍马和普通型鞍马。
5 要求
5.1 外观及结构
5.1.1 外观
5.1.1.1 马身表面色泽应均匀一致,并保持皮革天然色泽或合成材料的供应原色。
5.1.1.2 马身包裹材料应平整、无褶皱。
5.1.1.3 鞍马环颜色宜为天然木材颜色或浅中性色调。
5.1.2 结构
5.1.2.1 鞍马马身顶部轮廓应为弧形。
5.1.2.2 鞍马马身支撑区域应具有弹性,整体软硬度均匀一致;应具有吸湿性,可附着镁粉,不应损伤使
用者皮肤。
5.1.2.3 鞍马易接触零部件的所有棱边应有圆滑过渡或加以防护。
5.1.2.4 鞍马在使用过程中应稳定,应配有与地面连接的锚固装置。
5.1.2.5 马身上部宽度与下底宽度的偏差应同为正偏差或负偏差。
5.2 基本尺寸
鞍马规格尺寸及其极限偏差应符合图1和表1的规定。
5.3.2 马身摩擦系数
竞赛型鞍马马身摩擦系数应符合表3的规定。
5.3.3 鞍马环摩擦系数
竞赛型鞍马鞍马环摩擦系数应符合表4的规定。
5.3.4 鞍马环稳定性
鞍马环稳定性应符合表5的规定。
5.3.5 电镀层抗腐蚀性
经6.3.6试验后,电镀件不应出现锈蚀现象。
6 试验方法
6.1 外观及结构
在正常采光条件下,采用感官检验。
6.2 基本尺寸
用分度值为0.02mm的游标卡尺、分度值为0.5mm、量程为3m的钢卷尺进行测量。
6.3 性能
6.3.1 试验条件
6.3.1.1 样品应在相对湿度30%~70%、温度20℃±5℃的环境条件下至少预置24h,并在相同的条
件下进行所有检验。
6.3.1.2 各项目的试验装置应符合附录A中A.1的规定,试验原理见A.2。
6.3.2 马身缓冲性能
6.3.2.1 冲击锤:冲击块底面为平面,质量为10kg±0.1kg。
6.3.2.2 冲击点:在鞍马马身上面定位5个冲击点,冲击点分布见图2。
6.3.2.3 正式测试前,使用辅助样品校准下落高度,使得冲击锤触及鞍马马身上表面时的瞬时速度达到
2.80m/s(1±3%)。随后,使用此校准后的高度对被测样品进行冲击测试。
6.3.2.4 将鞍马放置在平整而硬实的水平地面上(水泥或金属板),调整马身上面至地面高度1150mm,
并使冲击锤冲击面中心对准某一个设定的冲击点。
6.3.2.5 每次冲击完成一个检验点,冲击锤升起,离开鞍马马身上表面。测试并记录下陷量、回弹量和
最大作用力,每个冲击点冲击10次,两次冲击之间的间隔时间应不少于120s。
6.3.2.6 以每冲击点后8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为该点的下陷量、回弹量、最大作用力,5个冲击点各指
标的总平均值为马身的下陷量、回弹量、最大作用力。
6.3.3 马身摩擦系数
6.3.3.1 鞍马马身上表面3个检验点的分布与每个检验点2个相反的牵引力方向见图3。
6.3.3.2 将鞍马马身置于水平面上,鞍马不应有摇晃倾斜。每次检验,摩擦块放置前,以每个检验点为
中心在15cm直径内,均匀撒上1g碳酸镁粉。
6.3.3.3 在距离摩擦块底面不大于1cm高处的位置、以5N/s±0.5N/s的恒定加载速率沿给定方向
水平拉动摩擦块,直至拉力达到最大值,获取并记录拉力,摩擦系数为最大牵引力(F1)与摩擦块重量
(G1)之比。按公式(1)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3位。
6.3.3.4 在每个检验点的每个方向上重复上述检验各5次。
6.3.3.5 分别计算各检测点的平均值、3个检测点的总平均值,各点平均值的最大值与最小值的差值。
6.3.4 鞍马环摩擦系数
6.3.4.1 将鞍马环单独固定,使检验带挂在鞍马环中部位置上;每次挂检验带前,将1g碳酸镁粉末均
匀涂抹在鞍马环测试面。
6.3.4.2 按A.1.3进行检验,加载10s后读取记录牵引力,摩擦系数为最大牵引力(F2)与砝码重量
(G2)之比。按公式(2)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3位。
6.3.4.3 每只鞍马环重复检验10次,再以相反的摩擦方向检验鞍马环摩擦力10次。
6.3.4.4 记录鞍马环摩擦力,计算鞍马环摩擦系数,结果为两只鞍马环摩擦系数的平均值和和差值。
6.3.5 鞍马环稳定性
6.3.5.1 在鞍马环设定3组加载点见图4,不加载时首先测量两鞍马环之间的距离X1。
6.3.5.2 沿轴线水平方向,缓慢双向施加外推力,在外推力达到600N±20N后的10s内测量记录两
鞍马环之间的鞍马环位移X2。
6.3.5.3 卸载60s后测量鞍马环之间的位移X3,鞍马环的残余位移为X3 与X1 之差。
6.3.5.4 每个加载点重复上述试验3次,结果为3次试验的算术平均值。
6.3.6 电镀层抗腐蚀性
取待测零件或与待测零件同材质的试件,按GB/T 10125进行中性盐雾试验,试验周期:144h。观
察样品变化。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 出厂检验
7.2.1 检验数量
每台鞍马产品出厂时都应进行检验。
7.2.2 检验项目
按表6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要求和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7.2.3 判定规则
鞍马的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要求,鞍马出厂检验合格。若有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则判定该鞍马出
厂检验不合格。
7.3 型式检验
7.3.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或新产品转厂生产试制定型鉴定;
b) 设计、工艺、材料有所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c) 正常生产时,每2年进行一次;
d) 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7.3.2 型式检验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批中随机抽取1座鞍马样品,按表6规定的型式检验项目、要
求、试验方法等进行检验。
7.3.3 所有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要求,则判定型式检验合格;若有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允许加倍取样
后重新进行全部项目的复检。若复检符合要求,仍判定型式检验合格;若仍有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则判
定型式检验不合格。
型式检验的样品不应作为合格品交付订货方。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在鞍马显著位置标识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
|